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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管理人員崗位管理考核細則

國小管理人員崗位管理考核細則

國小管理人員崗位管理考核細則

管理人員崗位管理績效考核分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學月考核(佔70%)二是學年末考核(佔30%)。全年以10個月計。具體操作辦法如下:

一、學月崗位管理職責考核(70%)

1、考核形式

中心校行政人員組成考核組進行評分,總分為100分。計算方式:

學月崗位津貼=崗位津貼×70%×學月考核得分÷100(說明:得分在60分以下不發給學月崗位津貼。)

2、考核內容與分值:

(1)、遵守師德規範,工作認真主動,熱心為一線教師和學生服務。(10分)

(2)、大局意識強,配合校長工作,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包括臨時性工作安排),團結協作,有奉獻精神。(10分)

(3)、計劃有落實,檢查有反饋:學期初能根據學校工作計劃,結合自己分管工作實際,村小校長能根據中心校各部門工作計劃,結合自己學校實際制訂切實有效的工作計劃,在計劃落實過程中,做到有檢查,有總結,有反饋。(查計劃、記錄,10分)

(4)、民主意識強,辦事講實效,能主動廣泛聽取廣大教職工的意見,及時採納合理建議,辦事講求效益,不拖拉,不借故推脫。(民意調查一次扣一分,10分。)

(5)、以身作則,責任意識強,敢說敢做敢擔。出現一次責任事故扣2—8分。(民意調查。10分)

(6)、認真將自己負責、分管的工作落實到位,堅持出滿勤。(13分)

(7)、積極參加學校舉行的各類活動,不得無故缺席。(平時檢查、教師反映,一次扣一分。10分)

(8)、準時參加各種會議,無故遲到一次扣1分,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平時檢查。10分)

(9)、帶頭做好行政值日工作和節假日值班活動,重大事件及時報告和處理,做好每天行政值日記載,缺一次扣1分。(12分)

(10)村小校長認真管理本校各項事務;基點校校長積極帶領和參與本片村小及本校的管理;中心校行政管理人員積極帶領和參與所包村小及中心校所包年級的管理;及時發現、解決、上報本校、本片、所包村小、所包年級存在的問題(5分)。

二、學年末崗位管理職責考核(30%)

1、考核形式

中心校行政人員組成考核組進行評分,總分為100分。計算方式:

學年末崗位津貼=崗位津貼×30%×學年末考核得分÷100

學年末考核得分結果及運用:根據考核結果分為優秀(85分-100分)、合格(70分—84分)、基本合格(60分—6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個等級。根據考核的不同等級確定相應檔次的績效工資。(說明:考核分在60分以下不發給學年末崗位津貼。)

考核內容與分值:

認真履行"一崗雙責",無安全責任事故。(20分)

團結協作,尊重集體,互助共進,共創和諧。(10分)

工作有創新,成績有突破,樹立爭先創優的意識。(10分)

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全力推進各項工作。(10分)

認真將自己負責的工作完成。(20分)

定期不定期的盤點和維修,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對校產校具進行盤點、檢查,瞭解使用情況。(10分)

做好假期值班活動,重大事件及時報告和處理。(10分)

期末認真寫好工作總結,做好檔案整理,假期做好校產管理。(10分)

說明:

A、在師德師風方面,本校教師有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規定,校長扣除學年末崗位津貼的二分之一。

B、學校發生一起嚴重責任安全事故造成較大不良影響,校長、分管領導各扣學年末崗位津貼的二分之一;學校接受上級檢查,周工作不到位被通報批評的,每次校長、分管領導和專案負責人各扣學年末崗位津貼的三分之一。

三、一票否決事項

凡有下列事項之一者,管理人員考核結果直接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級。

(1)因工作不力,政令不通,造成不良影響者。

(2)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處置不力者。

(3)無正當理由,不能按時按要求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