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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要點

2020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要點


2020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要點

 

按照國家及省委省政府、區委區政府關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部署要求,對照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評估指標和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各區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區委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精神,制定2020年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一、完善夯實信用制度體系

1.完善信用法規制度。落實國家及省、區有關要求,圍繞信用資訊歸集共享、信用監管等方面,結合實際,編制印發公共信用資訊目錄(2020年版)、信用承諾事項清單(2020年版)、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管理制度清單、醫療保障基金資訊管理制度等。開展信用立法、規劃調研。(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優化公共信用資訊歸集共享

2.加強信用資訊歸集共享。按照公共信用資訊目錄要求全量歸集信用資訊,及時報送到市信用平臺。拓展信用資訊歸集的廣度和深度,加大納稅、社保、水、電、氣、通訊以及個人等信用資訊歸集力度。(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按月通報各有關部門信用資訊共享情況。(區發展改革委負責)規範開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為的個人信用資訊歸集和釋出工作。(區發展改革委、區公安分局、區法院、區市場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市場主體自願註冊信用資訊,規範資訊格式,細化註冊流程,加大自願註冊資訊歸集力度。(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紮實做好“雙公示”工作。落實國家、省關於依法依規開展信用資訊公示助力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要求,持續推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資訊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示工作,提升資訊公示的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做到資訊目錄、內容“應公開、盡公開”。做好迎接國家和省“雙公示”第三方評估各項工作。全面梳理“雙公示”工作存在的問題,開展“雙公示”資料報送工作培訓。(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拓展信用資訊查詢應用。在區政務服務大廳設定信用資訊查詢點,配合區直部門探索開展線上辦理信用報告查詢、異議申請、信用修復申請等服務(區發展改革委、區資料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探索將信用資訊查詢嵌入部門業務系統和工作流程。(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信用監管

5.推廣信用承諾制。積極開展審批替代型、行業自律型、主動公示型、信用修復型信用承諾。將信用承諾與提升政府辦事效能、優化營商環境緊密結合,進一步簡化事前審批服務流程。大力依法推廣審批替代型信用承諾,進一步擴大審批替代型信用承諾覆蓋面。信用承諾資訊及時在“信用”網站、部門入口網站等公示。及時核查信用承諾履約情況,對未履約的申請人,依法依規撤銷相關行政審批決定,追究相應責任,並將信用承諾履約情況記入信用記錄,及時推送市信用平臺。(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編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全面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區司法局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6.開展分級分類監管。以分級分類監管為抓手,加強事中環節信用監管。在司法鑑定、勞動保障、職業培訓、生態環境、工程建設、交通運輸、農產品質量、水利建設、旅遊、市場監管、醫療保障、金融監管、人防、糧食經營、能源、稅務、地震安全、海關等領域,開展行業信用評價,評價結果及時推送市信用平臺。各部門以市信用平臺共享的國家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等為參考,對監管物件進行分級分類,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區司法局、區人社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旅體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醫保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完善信用聯合獎懲機制。落實失信聯合懲戒,加強事後環節信用監管。動態調整全區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管理制度清單,規範司法、科研、慈善捐贈、婚姻登記、政府採購、勞動保障、社會保險、交通運輸、文化旅遊、醫療衛生、安全生產、市場監管、專利、質量、統計、藥品、稅務、海關、城市管理等重點領域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認定、釋出、歸集、共享和退出等工作,著力解決執行難、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拖欠農民工工資、在住宅小區違章搭建等問題。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查詢使用聯合獎懲物件名單資訊,做到“逢報必查”“逢辦必查”,聯合獎懲實施結果和典型案例按流程及時反饋市信用平臺聯合獎懲系統。(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8.開展失信專項治理。持續開展電信網路詐騙、網際網路虛假資訊和造謠傳謠、涉金融領域失信和網際網路金融風險、生態環境保護失信、扶貧脫貧失信、無證行醫和非法醫療、假藥、拖欠工資、不合理低價遊、逃騙稅和“假髮票”、法院判決不執行、交通運輸失信、論文造假和考試作弊、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非法社會組織、慈善捐助失信、營業性演出市場虛假宣傳及炒票、假球黑哨和使用興奮劑、假承諾假證明假證件、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等失信問題專項治理,督促失信主體限期整改,在信用網站、部門入口網站開通“失信專項治理”專欄,及時釋出典型做法、治理成效。(區法院、區發展改革委、區教育局、區科技局、區經濟和資訊化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文旅體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市場監管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區扶貧局、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按照國家要求,建立集“核查、記錄、監管、懲戒、整改、教育”為一體的失信案例核查和失信記錄歸集工作機制,繼續做好失信案例核查和失信記錄歸集工作。(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9.建立健全信用修復機制。落實全省企業失信行為修復專項行動部署,對符合修復條件的涉及一般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資訊,簡化辦理流程,嚴格辦理時限,積極主動幫助企業完成信用修復,為企業正常運營、參與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爭取資金和稅收優惠等提供支援。(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探索建立相關領域失信聯合懲戒物件修復機制、個人公共信用資訊糾錯和修復機制,以及失信記錄公示期限等相關標準。(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做好首次納稅信用修復工作,組織開展面向基層業務人員的培訓和麵向納稅人的宣傳輔導。(區稅務局負責)

10.支援信用惠民便企。積極參與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省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建設,創新開發、推廣“信易貸”產品,加大信用服務實體經濟力度。大力推進電子稅務局線上“銀稅互動”,實現貸款“網上一站式”辦理,擴大“稅融通”受惠主體。(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推進“信易批”“信易租”“信易行”“信易遊”等信用惠民便企產品創新應用。(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資料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分局、區文旅體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重點領域信用建設

11.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將各級政府和公務員在履職過程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資訊納入政務失信記錄。(區委組織部牽頭,區紀委監委、區人民法院、區公安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政府採購領域信用資訊應用和失信聯合懲戒。(區財政局負責)繼續做好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及時在“信用”網站公佈失信典型案例,對相關失信主體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區經濟和資訊化局牽頭,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審計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強司法公信建設。開展“江淮風暴”執行長效機制建設推進年活動,持續強化強制執行措施。進一步落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全面、準確、及時地做好名單納入、公佈、退出等工作,實現對聯合懲戒落實情況的常態化監管,推進信用聯合懲戒措施落地見效。(區法院負責)

13.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加強科技計劃全過程誠信管理,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責任者實行“一票否決”。推動科研信用資訊在政府財政性資金支援專案等公共資源配置中的應用。大力宣傳科研誠信典範,曝光失信典型案例,加強警示教育。(區科技局負責)

14.加強就業誠信建設。進一步精簡、優化公共就業服務流程,加強對服務物件承諾事項的事後審查。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誠信承諾制,推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探索建立相關機構、考評人員、督導人員、考務人員、考生誠信檔案,以及考試誠信檔案庫。開展職業培訓機構信用等級評價、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探索開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綜合信用評價。將騙取、套取就業資金或扶持政策,提供虛假材料、虛假資訊的個人和單位使用者報送上級部門列入省“陽光就業”網上經辦系統失信“黑名單”。組織開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及時將重大欠薪違法行為和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資訊推送市信用平臺,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和“信用”網站向社會公佈,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15.加強交通訊用建設。以建立“信用交通省”為契機,加快推進全區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整合交通運輸行業信用記錄,完善行業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在公路建設、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交通安全生產等交通運輸重點領域實施聯合獎懲。開展年度公路水運工程從業單位及人員信用評價,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區交通運輸分局負責)

16.加強農業信用建設。推廣應用國家、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資訊平臺,推進農產品註冊、產地、生產過程、農業投入品、產品銷售等信用資訊全程追溯。探索構建以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為核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監管模式,推動建立農產品生產者自我質量控制、自我開具合格證和自我質量安全承諾制度。將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與農業專案評選、主體資格審查、行政許可、示範主體認定評選掛鉤,對嚴重失信主體實行“一票否決”。(區農業農村局負責)

17.加強市場監管信用建設。進一步完善涉企信用資訊歸集機制,加強涉企信用資訊歸集公示。規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配合推進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與省、市信用平臺信用資訊修復聯動。依託省事中事後監管平臺基礎性信用風險分類功能,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差異化監管。將食品安全領域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列入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區市場監管局負責)

18.加強商務信用建設。在直銷、藥品流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等領域探索信用承諾監管機制,提升行業管理水平。完善“商務誠信度”指標體系。加強家政服務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家政企業和家政服務員信用記錄,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家政企業和家政服務員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區商務局負責)

19.加強醫療保障信用建設。公開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和醫保協議醫師在醫療保障基金使用過程中的違規違法行為。以制定和完善信用評價標準、推進行業自律、開展聯合懲戒等為重點,加快建立針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醫保協議醫師、參保人員、經辦機構等主體的信用監管評價指標體系。(區醫保局負責)

20.加強信用服務市場建設。鼓勵和支援信用服務機構發展,規範引導合法合規、誠信經營的信用服務機構採集加工社會信用資訊,開發信用產品和信用服務。落實信用服務機構監管的屬地責任,開展失信信用服務機構專項治理,嚴厲查處、堅決清理違法違規、嚴重失信的信用服務機構。(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清理整頓在註冊名稱和經營範圍中使用“徵信”字樣的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規範新註冊企業使用“徵信”字樣。(區市場監管局負責)

21.加強城市信用建設。按照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跟蹤評估機制要求,做好示範成果總結推廣和複評迎檢等工作。將建立示範城市的相關指標作為衡量本地區信用建設的標尺,創新推進各項工作。(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按照國家城區信用監測要求認真開展信易貸、容缺受理、信用報告查詢應用、分級分類監管、失信懲戒、行政處罰資訊信用修復等工作,每月報送相關資料。(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2.深入推進黨建引領信用村建設。依託省黨建引領信用村建設系統平臺,加強農戶、新型經營主體等信用資訊歸集。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鄉風文明評議體系,以及保障評議結果客觀公正的評議辦法。推動涉農金融機構廣泛參與,充分運用黨建引領信用村建設成果,為信使用者提供定製化金融服務,加強黨建引領信用村建設成效宣傳。(區委組織部、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區資料資源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深化長三角區域信用合作

23.推動區域信用資訊共享。配合省發展改革委建設“信用長三角”平臺,實現“信用長三角”網站與“信用中國”網站互聯互通,建立健全信用資訊共享長效機制。(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推進區域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資訊共享,強化對相關失信主體的共同約束。(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推動區域商務信用資訊共享、平臺互通、獎懲互助。(區商務局負責)搭建納稅信用資訊共享平臺,簽署納稅信用合作備忘錄,實現跨區域涉稅信用資訊共享、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互認、聯合激勵措施共用。(區稅務局負責)

24.推進區域重點領域聯合獎懲。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旅遊、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等領域信用聯合獎懲制度、嚴重失信行為認定標準等,探索建立行業信用監管機制,實施分級分類監管,釋出跨區域聯合獎懲典型案例。(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文旅體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5.加強區域城市信用合作。配合市級單位簽署《長三角地區城市信用合作備忘錄》,加強區域內信用資訊共享、重點領域獎懲聯動,不斷創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領域。(區發展改革委負責)

六、加強誠信文化建設

26.推進誠信教育培訓。加強公民道德教育,制定區貫徹落實《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具體舉措,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區委宣傳部、區文明辦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各級學校誠信教育,將誠信品德教育納入青少年義務教育體系。建設誠信文化校園,組織開展第三屆“誠信文化宣傳教育月”活動,開展第三屆“誠信教師、誠信學生”評選活動,開展“誠信考試”宣傳教育及簽署承諾書活動,組織開展“學生誠信”主題辯論賽,製作幼兒誠信動畫視訊,營造誠信教育環境。(區教育局負責)將誠信教育納入公務員入職培訓。(區委組織部負責)圍繞“雙公示”、信用資訊歸集共享應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等重點工作開展專項培訓交流。(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7.推選信用示範典型。組織參加省“誠信之星”、信用典型案例、信用創新產品、信用微視訊等推薦評選,加強守信典型宣傳和失信典型曝光。(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及時總結推送信用建設工作成效、創新舉措、信用試點示範建設經驗等。(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8.廣泛開展誠信宣傳。圍繞社會廣泛關注的信用建設重點工作、熱點問題等,召開新聞釋出會。依託信用網站、部門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各類媒體等,全面加強信用建設宣傳。開展信用“六進”宣傳活動,繼續做好“誠信建設萬里行”主題宣傳,結合“安全生產月”“誠信興商宣傳月”“質量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6·14”信用記錄關愛日等重要節點,組織開展系列誠信活動,大力弘揚“誠實、厚道,守信、擔當”的誠信文化理念。(區委宣傳部、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健全工作保障機制

29.完善工作推進機制。進一步完善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將推進行業信用建設納入部門年度重點工作,明確牽頭科室,落實專人負責。(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0.加強信用建設考核。將各有關部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細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考核指標,完善考核內容,規範考核程式,進一步推動工作落實。(區發展改革委負責)

 

標籤:信用 體系 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