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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填表真的是低能遊戲

面試或者入職時填寫表格真的就是多此一舉嗎?其實很多HR也不知道其中的奧祕所在,更不要說非HR從業者了。

  面試填表主要有兩方面的作用:

  第一,面試填寫的表格是企業提供的,上面的內容是企業需要了解的,個別牽涉到個人隱私或者比較尷尬的問題不太好在面試中直接問,故通過求職者填寫的表格來了解。這樣既保證企業能瞭解到自己想要知道的資訊,也不用觸及求職者不想談的問題。當然,如果對於表格上的內容,求職者未作填寫,HR可以對此進行懷疑,並特別觀察、關注和詢問。

  第二個作用是重中之重。那就是將來一旦要和該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就可以用這張表格做文章。比如某領導看某員工不爽,想“弄掉”他,而他入職時填寫的表格中正好有造假的部分,那麼不好意思,你的這一點瑕疵就正好被企業抓住,然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26條以欺詐簽訂勞動合同來解除勞動合同,因勞動者過錯,故既不用提前通知,又不用支付經濟補償。但是,要這麼操作必須有個前提,那就是必須證明勞動者有欺詐行為。如果面試或入職時不填表,那麼就很難舉證勞動者的造假行為。畢竟即使是員工自己拿來的列印版的簡歷,屆時也可以不承認是自己做的簡歷,而你自己親筆寫的內容,是無法抵賴的。所以這才是每家公司要求員工親筆填寫表格的最主要目的。有的公司還會在表格最後寫一句話,“本人承諾所填內容屬實,否則願承擔一切後果”並要求勞動者簽名。

  所以說,面試填表不是多此一舉,也不是消磨時光的手段,而是有戰略意義的舉動。對於我們做勞動關係的HR來說,一旦和員工發生糾紛和官司,再收集證據已經來不及了。證據要從入職開始收集,以備將來能立即舉證。


面試填表真的是低能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