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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處工作職責(通訊管理局)

1.宣傳、貫徹國家有關通訊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査。

政策法規處工作職責(通訊管理局)

2.負責涉及通訊監管的地方性立法以及相關解釋、清理等工作。

3.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聽證、複議工作,受局領導的委託,代理參加調解、仲裁與訴訟活動。

4.稽核全域性規範性檔案。

5.歸口管理行政審批受理工作。

6.歸口辦理人大、政協等的建議和提案。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