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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組工作制度

自管會是一個服務兼督查的部門,自成立以來一直本著以從自我做起為工作原則。在大家眼中我們就是一個督查部門,負責督查本校學生的生活習慣,排除其生活中的一些不安全因素,從而使大家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督查組工作制度

但因為自管會負責的工作是與學生生活息息相關的,所以難免會與大家造成一些摩擦,以至於造成一定的誤解。為了讓這些事不再發生,經宋老師與委員們的商定,決定在上學期監督小組的模式上成立了正式的督查組。這次的監督組更加完善,工作方面也會更加得心應手。我們也相信能和大家把督查組做好,一直延續下去,讓他有存在的價值。這也是對宋老師和委員們信任的負責,對監督組新成員的負責,對自己的負責。所以不管有多苦多累我們都會做下去,並作出一番成績。

督查組即為自管會內的監督部門,所負責的主要便是對自管會內部成員工作態度的監督。也是對部門內部人員的一種考核,所考核的結果直接關係到部門內人員的調動。

☆督查組工作職責

1、負責每次例會的考勤(考勤的物件包括幹事及樓長);

2、負責對樓棟查寢人員進行考勤,並在其檢查過程中監督是否存在違紀行為;

3、對各樓棟查寢情況進行備份;

4、及時地反應相關樓棟幹事的最新的動態;

5、負責部門每次活動參與人員的登記;

6、每個星期五將相關的資料整理好交與分管的委員。

☆自管會成員的德育分評分細則:

1、樓長和各組組長、副組長的基本分為5分,幹事為4分;

2、日常工作的到勤樓長為3分,幹事為2分,每缺席一次扣0.1分;

3、例會的考勤佔1分,每缺席一次扣0.1分;

4、學工部值班每次加0.1分,參加部門相關活動表現積極的每次加0.2分(累計不超過1分);

5、有違紀行為的,視情節每次扣0.5--1分甚至取消加德育分;

(違紀行為包括:查寢過程中存在故意虛報、謊報、不配合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以及做出有損部門形象的行為等);

6、工作過程中沒有佩戴相關證件,每次扣0.1分;

7、向部門提出有建設性建議或對部門有其他特殊貢獻的,視其具體情況加0.5--1分。

注:

1、幹事的最終分數不能超過4分

2、各個樓長、組長和副組長的最終分數不得少於3分

3、最終得分=所得基本分--扣分+所加分數+主任或委員的評分(幹事為相關樓長的評分)

☆學年德育學分樓長(包括各組組長和副組長)低於8分,幹事低於6.5分將取消部門內部競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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