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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工作檢查制度

1、教學工作檢查內容是:教學過程(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輔導、考核、總結),教學計劃和教學進度、教學效果、教學常規等。其中上課情況是教學工作檢查的重點。

教學工作檢查制度

2、教學工作檢查實行教研組長定期常規檢查與領導,教導處不定期抽查及教師互查相結合的原則。

3、每學期開學初,教導處要認真檢查學科教學計劃的制定,教研組長要把好第一關。

4、期中、期末全面檢查各組備課情況、教研活動、教師聽課筆記,學生作業等各一次,由教導處組織實施,以教研組為單位本組教師進行面對面檢查,檢查情況認真作好記錄,並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5、每學期期中或期末(也可放在平時)由學校分管教學工作的校長、教導主任抽查一次。

6、每學期各教研組要利用活動時間,至少總查一次,在此基礎上,每學科舉辦一次評選優秀教案和作業活動,對有創新性的優秀教案和作業及時進行表揚、展示。

7、根據實際情況,學校可組織力量對某個年級或某個學科的教學工作進行專項或全面檢查。

8、上課情況的檢查主要依賴於深入課堂聽課,為加強對上課情況的檢查,必須建立聽課制度,負責教學的業務校長和教導主任全學期不少於40節,教師、教研組長全學期不少於16節。聽課要認真做好聽課記錄,課後要及時與授課教師交換意見,以便改進教學。教研組長每學期檢查兩次本組教師聽課記錄,教導處每學期檢查兩次組長的聽課筆記,校長每學期檢查兩次行政領導幹部的聽課筆記。

9、教學效果檢查,主要以期中、期末考核為主。每個教師在期中、期末考核後都要填寫教導處下發的質量分析表、成績統計、試題分析,彙總學生掌握知識技能的情況,提出改進教學的措施。教導處要及時統計好全校各年級的成績,在期中考試後兩週或開學初向全體教師作分析,指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學校領導要仔細閱看教師的教學情況分析表,瞭解情況、指導教學。

10、教學常規檢查,主要由教導處負責,要加強對教學常規的檢查、督促,及時記載教學常規檢查情況,並定期總結,改進不足。每學期由學校組織2次全校性的檢查(期中、期末各一次),每月由教研組長組織檢查一次,結合平時抽查。

11、每學期學校應組織各班學生代表座談教學工作1—2次,聽取他們對各科教學及學校整個教學工作的意見。

標籤:教學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