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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安全工作責任書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加強和規範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校園安全穩定,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和學校財產安全,努力為學生營造安全良好的成長環境,保障教育事業健康快速發展。按市教育局、鎮教管辦要求,特簽訂《級部任安全工作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班主任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領導責任及管理目標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級部主任為本部門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應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將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和重要議事日程。

3、健全完善本級部各項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工作例會制度,並落實。

4、對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5、根據本級部實際情況配備一定的安全員,並組織安全巡查。

6、支援、檢查、保障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

7、制定大型活動安全預案、申報制度。

8、組織制定並認真執行安全應急預案,發生事故時能及時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損失。

9、監督、管理、指導本級部班主任的班級安全管理工作。

10、完成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任務。

二、檢查考核與責任承擔

1、學校對安全工作定期檢查,全域性掌握。年終對個人安全工作進行綜合評估。並適時做出獎懲。

2、對完不成學校安排佈置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徹底的批評教育,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處理。

3、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惡性案件,遲報、漏報、隱瞞不報造成後果的,要通報批評,情況嚴重的追究責任人責任。

4、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凡是發生安全事件的相關責任人,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優評先;對發生學生在校死亡安全責任惡性事件的,一律撤職,並追究校長及責任人黨紀、政紀和刑事責任。此狀簽訂之日起生效。

標籤:責任書 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