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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傳染病報告制度5篇

撰寫突出的制度能夠提高大家的思考能力,我們在制訂制度的時候,絕對要注重段落層次分明。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2023年傳染病報告制度5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2023年傳染病報告制度5篇

2023年傳染病報告制度篇1

根據學校《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成立“基礎教育發展中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龔民

成 員:楊棟 李東權

聯絡員:李東權(18163710918)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學校黨委行政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決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本中心當前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把員工和附屬中國小幼兒園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認真落實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安全穩定。

(一)成立領導機構。加強組織領導,依法依規科學有序管控,構建落實到各個預防控制體系。

(二)做好值班值守和資訊報送。

1.落實學校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員在崗、電話暢通,如有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上報。

2.按學校要求每天及時向值班室報送本中心全體員工狀況,以及附屬中國小幼兒園相關情況。

(三)加強疫情防控宣傳教育。通過網站、微信工作群等網路渠道,面向中心全體員工和家屬及時傳達有關檔案精神並編髮假期生活提示,開展健康教育,包括:

普及疫情防控知識和防控要求,提醒外出要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潔衛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護,加強體育鍛煉;

提醒在寒假期間不到人流量大的場所逗留;

提示不得前往武漢等疫情嚴重地區及其周邊地區;

密切關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發展變化,強化輿情監測與引導,要求員工和家屬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四)瞭解和掌握假期員工動態

1.瞭解和掌握員工假期去向,做好資訊登記。

2.全面瞭解員工及其家屬假期外出、親友來訪及健康情況,特別在2020年元旦後去過或經停武漢、與武漢(來)人密切接觸的情況,及時掌握動向,做到精準摸排。

(五)加強聯防聯控

加強與校醫院密切聯絡,及時掌握資訊,獲取專業指導。

(六)統籌指導附中、附小、幼兒園與合作校的有關工作

1.指導、督促附中、附小、幼兒園與各合作校,按照屬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如各中國小校(幼兒園)不能按期開學,指導、督促附中、附小、幼兒園與各合作校根據屬地教育行政部門部署安排,充分發揮現代教育技術手段的作用,通過線上授課答疑、家庭閱讀寫作等方式,讓廣大學生在家接受教育教學,確保每個學生不落課、不掉隊,保證足夠的學時。

3.指導附中、附小、幼兒園與各合作校做好學生延期返校的準備。各校開學時間以屬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為準。

(七)加強疫情監測和摸底排查

開學報到時,開展健康狀況排查,對中心所有員工進行健康監測,如發現有發熱、乾咳、呼吸困難等不適症狀者,及時報告校醫院並提醒做好防護措施,幫助其到就近醫院接受診斷治療。

(八)落實後勤、衛生設施保障。

在開學前,組織開展辦公室環境清潔行動,做到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對地面桌椅進行擦拭消毒,洗手間配備肥皂或洗手液。

(九)嚴格資訊報送

與學校總值班室、校醫院等處保持密切聯絡,嚴格資訊報送。

全體員工要嚴格落實學校黨委行政對疫情防控的各項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意識,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確保打贏疫情防控這場戰役。

2023年傳染病報告制度篇2

1、認真按實記載門診日誌,門診日誌為發現、檢索傳染病的基礎資料。15歲以下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必須記載家長姓名、學校年級及班級。

2、檢驗科、放射科發現傳染病的陽性結果時,要詢問並登記病人的詳細住址和電話號碼,同時電話報告防保科和臨床首診醫師。

3、臨床首診醫生在接到檢驗科或放射科的報告後,應及時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報告防保科。

4、傳染病疫情報告實行首診負責制,任何責任疫情報告人在首次診斷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後,應立即填寫新的傳染病報告卡,卡上標記的星號必填,同時報告防保科。對於疑似傳染病病人,應在短期內填寫傳染病訂正卡,並上報防保科。

5、防保科根據傳染病報告要求,立即進行網路直報或卡報市疾控中心,並認真填寫傳染病總登記簿和肺結核轉診登記簿,儲存傳染病報告卡3年。

6、對於15歲以下急性弛緩性麻痺(afp)疾病病人應立即電話報告防保科,同時填寫傳染病報告卡,要求詢問患兒家長姓名、住址、電話號碼。

7、報告時限:甲類和乙類甲管的傳染病在2小時內,乙類傳染病在6小時內,丙類傳染病在12小時內。

8、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於2小時內向醫院辦公室、衛生局報告。

9、住院部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應及時填寫傳染病報告卡,並電話報告防保科,同時轉塵潔分院治療(肺外結核和結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診治過程中發現傳染病暴發苗頭,應立即電話報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實後及時向市疾病中心報告。

2023年傳染病報告制度篇3

為加強學校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學校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為嚴防傳染病疫情在學校內傳播流行,學校各部門設定學校傳染病疫情情報人。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

2、指定衛生室為我校傳染病報告人;

3、各班班主任(老師)發現有傳染病及疑似傳染病要及時上報學校;

4、建立疫情管理工作檔案,配備傳染病登記本,疫情電話記錄本,詳細記錄傳染病發生、處理情況和疫情報告情況;

二、學校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縣市預防控制機構及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報告。

1、學生處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課學生情況;

2、在學校中發現《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1例及以上,應立即通知校醫確認後,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上級報告。

3、疫情報告人在發現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立即通知校醫確認後,於6小時內報告,應按衛生部規定時限和要求及時報縣級疾控中心;

4、及時做好病人周邊同學的預防保健及消毒隔離工作。

三、學校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如因疫情報告人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023年傳染病報告制度篇4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促進傳染病的疫情報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對全院傳染病報告情況進行自查,主要對傳染病登記本、門診日誌、出入院登記及網報登記進行對照,檢視是否相符,有無漏報、遲報現象。

二、查登記本、日誌及卡片是否填寫完整,清楚,及時。

三、每季度對村衛生室進行一次傳染病報告自查。

四、按照醫院、科室、責任人三級管理制度落實獎懲制度。

五、全年度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先進科室給予100元年終獎勵,科主任50元獎勵。

六、對發現傳染病未能及時填卡上報或漏報者根據情節,依據院部指定的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處理:

凡漏報、遲報,未造成傳染病疫情播散、暴發、流行者,誰漏報、遲報,誰負責,扣首診醫生20元/例,科室主任負連帶責任,扣科主任20元。情節嚴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理。科室主任負連帶責任。

七、凡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未能及時上報傳染病疫情,造成傳染病暴發、流行且後果嚴重者,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理:

醫療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並可以依法吊銷有關責任人員的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醫院感染控制任務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的;

2、未按照規定報告傳染病疫情,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的;

3、發現傳染病疫情時,未按照規定對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提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接診、轉診的,或者拒絕接受轉診的;未按照規定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實施消毒或者無害化處置的;

4、故意洩露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資訊、資料的。

2023年傳染病報告制度篇5

為及時有效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校園建立傳染病防控管理組織,校長是第一職責人,副校長負責具體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師協助配合。校園其他教職員工、學生髮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職責疫情報告人帶給狀況。

二、職責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健康狀況進行巡查;

3、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4、嚴格病例登記,校園發現傳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時務必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立即登記(專案包括:病人的發病日期。所在班級、姓名、性別、年齡、症狀、是否就診及醫院、排查結果、採取措施、登記人等),並及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校園主管部門報告;

5、理解衛生部門對校園疫情登記報告和管理狀況的監督檢查指導。

三、校園傳染病報告順序:第一發現人→班主任→校長→當地疾控中心領導→衛生行政部門。

四、疫情報告資料及時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校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傳染病流行期間,校園應按照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的規定及時上報。

2、當校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校園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資訊。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校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4、校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校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5、校園發生群體性重大傳染病暴發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飲用水汙染事件、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務必在最短的時間內(不超過2小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衛生院報告

五、校園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

六、嚴格消毒滅菌隔離制度,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範,在發生傳染病疫情期間,校方應在疾病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認真落實相應的傳染病綜合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