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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總則


公司管理制度總則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維護社會治安;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服從各項工作分配,聽從指揮,服從管理。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自我崗位職責

二、遵守職業道德,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和名譽及利益,思想健康,態度端正積極,講文明,懂禮貌,尊重他人,團結友愛,真誠互助。不得粗言穢語,不得誹謗、嘲笑、蔑視、排斥他人。

三、勤奮學習,努力向上,工作積極認真,刻苦鑽研工作技能,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積極、超額完成工作任務。

四、堅持原則,不謀私利,見義勇為,敢於檢舉一切違規、違法等不良行為者。

五、熱愛公司,敬業愛崗、勤儉節約,提高經濟效益為根本。不得偷竊、破壞公物。樹立主人翁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綜合素質素養,爭做公司綜合業務工作楷模。

六、注重自我綜合素質培養,加強工作責任感,愛護公司公共財物,保證銷售ㄍ工作質量與效率。

七、認真做好工作前期準備工作,經常性檢查、保養各種辦公裝置。

八、工作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保持工作環境乾淨整潔,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提高工作效率。

九、未經公司批准,不得私自索取公司一切財物作為私人使用。

十、嚴格執行工作流程和質量標準,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改動。彙報所有工作、提交報告報表等,必須準確無誤,不得謊報、虛報等不良工作行為。並努力完成銷售ㄍ工作指標和各項工作任務,不得消極怠工、惡意藉口推諉。

十一、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指揮調動。

1、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隨意竄崗、閒聊。

2、上班時間不準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紙、雜誌等,不得嬉戲追逐打鬧或高聲談話,嚴禁吃東西、喝飲料。不得將電腦、軟盤、U盤內的商業機密、公司檔案、客戶資料等祕密故意洩露他人或其他公司。

3、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工作,嚴禁辦私事、打私人電話聊天、會見私人親朋好友。嚴禁使用電腦玩遊戲、上網聊天等。

4、嚴禁無理取鬧或聚眾起鬨,工作中如有意見分歧,應及時上報上級協商解決。

5、因客觀條件停工時,應積極主動配合上級部門工作,服從其它臨時工作分配,並有責任、有義務協助公司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十二、員工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即每天正常工作9小時,逢週日休息ㄍ輪休。如有加班ㄍ值班,具體時間由相關部門主管自行安排通知。

上午08:00――12:00 下午:13:00――18:00

2、考勤打卡、報餐規定(各員工每天正常考勤四次):

7:30~~8:00 打上班卡

8:00~~9:00 報中餐( 元/餐)

12:00~~12:10 打下班卡

12:30~~13:30 報晚餐( 元/餐)

12:50~~13:00 打上班卡

18:00~~18:10 打下班卡

17:00~~18:00 報第二天早餐( 元/餐)

18:45分後 打加班卡


注:① 若因公外出或突發情況未能按時打卡,務必於2天內持有上級簽名的《未打卡說明》上交人力資源部補卡,否則將依照公司考勤制度(遲到、早退、曠工等)處理。

② 若未曾按時報餐者,飯堂有權不予供應飯餐,須由本人自行解決。

③ 遲到、早退10分鐘之內,每次罰款5元。超過10分鐘未到30分鐘,每次罰款10

元。超過30分鐘未到1小時,每次罰款20元。超過4小時作曠工半天處理,並罰款30

元。超過三天未曾請假而不上班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④ 請假至少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時間、事由,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存檔,方可有效。特殊情況急需當天請假的,人事文員憑有效請假單放行,並於次日統一上交人力資源部。請假3天內由部門經理審批執行,超過3天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辦批准後即時生效執行。

⑤ 累計1個月內無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工者,享受每月全勤獎50元。

⑥ 員工因公務出差,必須提前寫好出差申請,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後,將審批單交予上級部門備案,方可出差。出差返回當天,須及時到人力資源部籤核出勤工卡。

⑦上班時間需臨時外出公幹必須填寫《放行條》,經部門經理審批後交予人事文員。否則,人事文員一律不予放行。

十三、嚴禁攜帶食品、飲料進入工作場所。公司禁菸範圍內嚴禁吸菸,必須維護公眾利益與公德,有利身心健康。

十四、樹立“工作績效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崗位職責,堅決貫徹績效管理各項工作要求。同時,必須權責分明,分工明確。對工作績效判定結果,需負最終責任。

十五、嚴禁私自帶領個人親朋好友進入辦公區、工作區。不得聚眾賭博,不得在辦公區、工作區、休息區私拉亂接電線、網路寬頻等安全隱患的違規違法行為。

十六、,違者按章處罰。同時,工作證ㄍ胸卡僅限於公司內部員工崗位識別之用途,不得借與他人使用。

上班時間,出入公司必須正確佩戴工作證ㄍ胸卡,遺失者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補辦(收取工本費20元/張),不得借與他人使用或偽造或作為非公司業務工作用途。工作時間必須按公司要求穿著工作服,嚴禁上班時間穿拖鞋、奇裝異服、濃妝怪發上班。同時,上下班應積極配合糾察人員臨時例行工作檢查,並尊重、配合糾察人員執行公務。

十七、在職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打架鬥毆或偷盜財物、行賄受賄,否則,一經發現立即開除並罰款,若情節嚴重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八、在職員工,連續曠工3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並不予結算一切工資待遇,同時,由人力資源部即時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切行為與本公司無關。

十九、新進員工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相關證件,借用或偽造證件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同時,新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合格轉正後需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至少3年以上。並統一領取公司工作服,其費用分冬夏兩季計價收取,工作滿2年以上,公司全額退還服裝費。

二十、員工辭職須本人提前30天、經理級以上人員需提前45――60天提交《員工辭職申請書》,經公司批准後,在離職當日須向公司相關人員交接辦公、工作物品,並提交《離職人員工作交接明細表》,由相關部門稽核確認、人力資源部核准後,一併提交至財務部方可結算工資。否則,財務部有權不予結算工資。其離職人員工資發放時間,一律按財務管理規定執行(即每月正常發放工資日為準)。離職後,如有遺漏、仍未交接清楚的工作,其離職者應在15日內,無條件即時返回公司繼續交接相關工作,直至交接清楚無誤為止。否則,原剩餘工資公司有權不予結算。

二十一、公司每月20號為上月工資正常發放日,特殊情況由公司另行通知。

二十二、有關公司各部門另行相關管理條例,均為公司批准執行方案,與本《公司管理制度總則》具有同等的行政執法效力!

二十三、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總則》和各部門另行相關管理條例。如有違反,公司將嚴格遵照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條例等進行嚴肅行政處罰措施。


希全體員工嚴格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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