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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經費節約制度

財產管理:
1、班集體財產:開學初交到班上,後勤作好登記,由班主任簽名接收;期末由學校驗收。如果完好率:中學達90%獎勵20元,達95%獎勵50元;國小達95%獎勵20元,達98%獎勵50元。期末如達不到以上標準,每下降5%,扣期末班級評比5元。
2、教師財產:每個教師分的辦公設施,調走時必須如數完好交回學校,如果沒交回,則照價賠償。
就餐管理:
工會活動,每學期最多一次,超過的由參加人員自行負責。
報銷方法:(1):同級來訪,每人次8元。(2):鄉級來檢查:每人次10元。(3):區級檢查:每人次12元。(如有特殊檢查,可適當放寬4元/人次)。
參加人員:三位校長及部門負責人員。
包車制度:
校長包車必須經教代會批准。
其他人員包車必須經校長批准。
用水、用電管理:
為了使教師與學生節約用水用電,從06年春期開始,用水按2.5元/m3計算;用電按0.47元/度計算。
教師辦公用電每人每期補助50度。
教室的照明原則上在第一節下課時必須關燈,如確實看不見的時候,再開燈。
教室做到隨手關燈。沒有關燈的班級,每次扣2分。三位校長、行政值周、後勤人員每天檢查。
為保證安全,學生寢室不允許用燒水的電器燒水,發現一次,扣該學生所在班級操行分5分。
通訊費:
通訊費從06年1月起:校長報100元/月;副校長報80元/月。

學校經費節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