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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體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的意見

近期,在查處陳鴻志涉黑涉惡案件中,發現個別教職工在凌志集團兼職取酬,有的還參與案件之中,數名教育領導幹部被追責問責,充分暴露出各學校對教職工管理方面存在著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對師德師風建設抓得不實、抓得不力等問題。這一教訓是深刻的,我們要舉一反三,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省市有關加強行業監管的相關工作要求,堅決查處頂風違紀行為,全面整肅工作紀律作風。現就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縣教育體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的意見

一、全面開展教職工考勤情況摸底核查

各鄉鎮中心校、縣直中國小(幼兒園)、局直單位要在8月份教職工出勤情況大摸底的基礎上,對本單位所有在編教職員工近三年的出勤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核查,要根據學期考勤表逐人進行統計,並在校務公開欄公示一週。對某一學期出勤率嚴重不足的,要深入調查,摸準實情,徹底查清小病大養、無序流動、外出兼職等行為。

二、紮實做好年度考核複查

各鄉鎮中心校、縣直中國小(幼兒園)、局直單位要對本單位所有在編教職員工近三年的個人年終考核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複查,複查情況要在單位全體人員大會上予以通報。各單位在編人員逐年寫出自己的工作實績陳述,由單位年度考核領導組結合本單位的考核方案,重新對原有的考核結果進行復查確認。對考核存在明顯偏差的,要及時糾正。凡有企業兼職取酬經歷或違規違紀受到處分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大力整治失德失範行為

各鄉鎮中心校、縣直中國小(幼兒園)、局直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開展違反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根據《關於在全縣教體系統開展違反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柳教體發[2018]11號),深入開展師德師風專項整治活動,動真碰硬,迅速組織“拉網式”排查,立即糾正各種形式的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縣教體局突出查處在職教職工辦班補課或參與有償補課、變相亂訂教輔資料以及在企業或民辦教學機構兼職取酬等九個方面的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教職工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監管不力、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切實加大掃黑除惡線索摸排力度,嚴肅查處拉幫結夥、造謠生事、破壞阻撓學校各項決策實施的黑惡勢力及校園痞霸,對涉及違法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四、實行全員定崗定責制度

各鄉鎮中心校、縣直中國小(幼兒園)、局直單位要認真落實《關於實施中國小教職工聘用制的意見》(柳教體發[2012]74號)檔案要求,按照“人定崗、崗定責、責定效”的原則,按規定合理設定崗位數量,嚴格控制非教學崗位比例,杜絕因人設崗,違規設崗。各單位要建立崗位公開競聘制度,明確每位教職工工作崗位,並在學校醒目位置公示教職工崗位設定情況。研究制定每個崗位的具體職責,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工作職責與制度要上牆,根據本單位的全年工作任務,研究制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年度工作目標。以績效考核為抓手,將考評內容與崗位職責、考評範圍與在崗人員一一對應,從嚴考核每位教職工的履職情況,切實落實教職員工全員定崗定責制度,形成崗位職責明晰、履職考核嚴格的工作機制。

五、嚴格落實三項管理制度

要嚴格實行柳教體發[2011]42號、柳教體發[2012]5號檔案中制定的三項制度:

1、教職工在崗情況月報制度。每月25號各單位要將在崗情況按要求上報教體局人事股,縣教體局會同第九紀檢監察組予以核查。

2、教職工請銷假公示制度。各單位要將每月各種請銷假情況在單位公示一週,並將公示情況報教體局人事股(鄉鎮以中心校公示,縣直中國小以校公示)。

3、教職工隊伍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各鄉鎮中心校、縣直中國小(幼兒園)、局直單位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教體局會同第九紀檢監察組不定期抽查、檢查、督查,對教師隊伍管理不力、師德師風存在嚴重問題的學校負責人,要嚴肅追責問責。

六、著力強化師德考核獎懲

各鄉鎮中心校、縣直中國小(幼兒園)、局直單位的每位教職工要認真剖析本人在師德師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寫出師德師風自我剖析材料,並召開一定層面的交流會,組織教師及家長、學生進行評議。各單位要進一步完善師德考核辦法,堅持師德考核與業務考核並重,採取年終考核與日常監督相結合的辦法,把師德考核的結果記入教職工個人檔案。要充分發揮考核的激勵與約束作用,將師德考核結果、師德表現情況作為崗位聘用、評先評優、職務晉升、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的首要內容。師德考核優秀的教職工,在職稱晉升、評先評優、提拔任用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年度師德考核不合格的教職工,當年度考核和績效綜合考核等次要一律定為不合格,不得參加評優評先,3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必要時可調整崗位。教職工違反師德規範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撤消教師資格,直至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