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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院工資與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為了進一步加強村衛生室的管理,提高鄉村醫生的工作效率和業務水平,鞏固和發展“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成果,在鄉村醫生的工資分配中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的按勞分配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衛生院工資與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鄉村醫生實行定崗位、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的目標管理責任制。根據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考核情況,實行統一核算後進行分配。

二、鄉村醫生工資分配方案的原則:一是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二是根據鄉村醫生從事鄉村醫生工作年限作為基礎工作分配;三是根據鄉村醫生的出勤天數,工作所創造的效益,服務態度,完成防保工作的任務和質量確定鄉村醫生的績效工資分配;四是對制度執行情況經考評後發放工資(如工作質量差,效益差,態度差及病、事假按規定扣發工資)。

三、村衛生室的業務收入核算分配原則:根據“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實施方案的規定,村衛生室的業務收入核算分配為,毛收入2%作為管理費,由衛生院統一提取,用於鄉村醫生的培訓、學習。純收入的10%作為村衛生室的事業發展基金,存入村衛生室的賬戶作為積累,用於村衛生室業務用房修繕,醫療器械、辦公桌椅的添置和維修。純收入的90%用於鄉村醫生的工資發放。

四、鄉村醫生的工資由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一)基礎工資分為保底工資和工齡工資。保底工資每人每月300.00元,工齡工資每年5.00元(鄉村醫生工齡時間以歷史資料為準)。

業務收入經核算後必須首先保證基礎工資,如收入無法保證基礎工資時,按比例扣發基礎工資。

(二)鄉村醫生的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從村衛生室的業務收入經核算後在90%的純收入中發放基礎工資及村衛生室主任和相關人員津貼以後剩餘部分作為績效工資分配。分配方法為50%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遲到、早退者每次罰款20元,病假、事假者扣除當天所得工資外,每天罰款50元。50%按工作完成情況、工作質量、經濟效益、服務態度及所完成的防保工作情況等綜合考核後分配。

五、村衛生室主任及相關人員的津貼補助

(一)村衛生室所長每月享受100.00元的崗位津貼(包括電話費補助)。

(二)村衛生室的防疫專幹、婦幼專幹和會計、出納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的崗位津貼。

六、村衛生室的其它收入納入村衛生室業務收入的90%純收入中進行分配,如:防預、婦幼工作的補助經費,其他收入。

七、鄉村醫生的財政補助費的分配,實行全鄉統一管理,統一分配。首先對在職在崗的鄉村醫生每月給基本補助15.00元。剩餘部分按年初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經年終考核後按考分高低分為:A、B、C、D四類進行獎懲,考分在95分以上為A類,考分在90—95分為B類,考分在85—90分為C類,85分以下為D類。D類不參加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