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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績效評估工作方案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轉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年度全市績效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年度全縣績效評估工作方案。

全縣績效評估工作方案

一、評估範圍

績效評估範圍:19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評估內容

鄉鎮(街道辦事處)績效評估內容分為:可持續發展、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創業競賽等四大項(詳見附表)。績效評估是對一級政府年度工作績效的綜合性評價,包含了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執政能力等方面。創業競賽是專項性的考核,側重於落實突出工業、突出專案帶動戰略。創業競賽既採取專項考核獎勵,同時又作為政府績效評估體系中的一個子專案,其考核結果計入績效評估內容。

三、評估辦法

20XX年績效評估方法採取指標考核、公眾評議和察訪核驗三種方法進行。一是指標考核。採取自評與考評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指標考評工作由縣統計局牽頭,縣直各相關責任單位配合共同實施。二是公眾評議。由縣統計局負責,按照分層、多階段、等距隨機抽樣的原則,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抽取樣本100個,其中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20名、企業(個體)經營者代表10名、鄉鎮(街道辦事處)所在地城鎮居民20戶、農村居民50戶,按不同物件設定不同的公眾測評表或問卷調查表,進行調查測評和統計分析,反映社會各界對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能力、履職狀況、服務水平等方面的真實評價。三是察訪核驗。由縣效能辦牽頭,組織察訪核驗小組具體實施,通過抽查核驗、專項督查、走訪服務相對人和暗訪等形式進行,對存在不效能等方面問題予以通報督促整改和績效扣分。

1、指標考核計分辦法:指標考核按當年發展水平參照歷史狀況、考慮對全縣的貢獻三個方面因素進行綜合評估。評估以綜合指數和綜合分數體現。綜合指數反映()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進步程式,按照“本鄉鎮(街道辦事處)自己與自己比”和“本鄉鎮(街道辦事處)與全縣平均發展水平比”,分別佔60%和40%進行合成。綜合分數採用功效係數法計算。

2、公眾評議計分辦法:單項問題的計分,按“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和“不瞭解”,選擇前三種答案分別計5分、3分、0分,回答“不瞭解”按平均分計分。對同一問題的計分,把所有被調查人員回答的分值相加,除以回答人數,得單項問題分值。公眾評議總分,在分別測算各類代表評議指標合計分值的基礎上,以其算術平均數計算公眾評議指標總分值。

3、察訪核驗計分辦法:察訪核驗發現問題實行扣分制,累積扣分從被評估單位的績效評估總分中予以扣除。

績效評估得分彙總公式:

指標考核得分×60%+公眾評議得分×40%-察訪核驗扣分。

四、結果運用

績效評估取前6名,第一名獎勵3.5萬元、第二名獎勵3萬元、第三名獎勵2.5萬元、第四名獎勵2萬元、第五名獎勵1.5萬元、第六名獎勵1萬元。

五、工作步驟

1、制定方案。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責任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細化評估指標內容,制定20XX年度績效評估自評工作方案,有關責任單位也要考評指標制訂考評辦法,於4月底前報縣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稽核。


2、抓好落實。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根據績效評估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確定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把績效評估工作的本質要求貫穿於發揮職能、履行職責的全過程,採取措施認真抓好各項指標任務的落實,推動各項工作有效開展。

3、組織績效自評。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成立績效評估工作小組,認真負責,客觀公正地開展自評工作,寫出自評情況報告,並於20XX年1月中旬前報縣績效評估辦公室。

4、開展指標考核。由縣統計局牽頭,各指標責任單位配合,按照指標考核體系要求組織開展年度指標考核。年度考核於20XX年1月底前完成,考評結果情況分析由縣統計局負責報縣績效評估辦公室。

5、開展公眾評議。由縣統計局牽頭,縣效能辦等有關部門配合,5月上旬制定出公眾評議具體實施方案及問卷調查和測評表,並組織實施,12月底完成公眾評議工作,並向縣績效評估辦公室報送公眾評議結果。

6、察訪核驗和組織抽查。由縣效能辦牽頭,有關部門配合,5月上旬制定察訪核驗具體方案,年內不定期組織開展抽查。察訪核驗工作於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並將結果報縣績效評估辦公室。

7、綜合彙總。由縣績效評估辦公室牽頭彙總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指標考核、公眾評議、察訪核驗結果,以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展績效評估工作的情況,報縣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和縣委常委會審議確定獲獎單位。

六、組織領導

全縣績效評估工作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進行,由縣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負責。成立縣績效評估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副書記、縣政府陳國發縣長任組長,縣委副書記李建和,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姚少明,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胡錫安,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蘇小寧,縣政府辦主任劉軍,縣效能辦副主任梅先華任副組長,由有關工作目標及資料採集的責任單位和組織協()調單位領導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評估辦公室,主任劉軍,副主任李水興、林鋒、郭坤炎、吳成雲、徐獻麟、劉洪斌、梅先華,工作人員從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及縣發改局、經貿局、統計局、農辦、外經貿局、財政局、效能辦等部門抽調1名人員組成,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考核評比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1、績效評估工作旨在推進全縣的經濟社會更快更好發展,務必求真務實,嚴禁弄虛作假。對任何違規造假行為,一經查實,該項指標按零分計算,並追究主要領導人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各責任單位要落實責任,加強配合,制定嚴密規範的資料採集、資料質量控制和檢查制度,嚴格審查相關資料資料,確保資料的客觀真實。

2、縣紀委(監察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人口和計生局、環保局、綜治辦對嚴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環境保護、社會穩定等有關法律法規、造成不良影響的初評獲獎單位,可實施“一票否決”。獲獎單位均需上述5個部門稽核把關並明確簽署書面意見後報縣績效評估辦公室。“一票否決”事項的認定辦法,由上述5個部門按有關規定擬定實施細則,報縣績效評估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後執行。

3、加強對全縣績效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檢查督促、考核評比工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充分調動廣大幹部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精心組織,抓好落實,並及時做好資料報送工作。縣績效評估辦公室要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考評結果要在適當範圍公示,並請縣人大、政協參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