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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局內部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狀

責任書1.23W

㈠總方針目標
在局黨政工領導下,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重點保衛”的方針,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四防四治”各項措施,把各類案件、災害、事故和職工違法、犯罪,控制在最低限度,確保郵政通訊安全。
㈡承包指標
1、指令性指標
①不發生政治案件。
②不發生”六害“案件(指賭博、賣淫、嫖娼、吸毒、淫穢書刊錄影、利用封建迷信騙財害人和拐賣人口)。
③不發生重大火災和交通事故及其它破壞事故。
④不發生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含貪汙、挪用公款、攜款潛逃)。
⑤不發生職工犯罪和違法(判刑、教養、拘留)。
⑥不發生涉外案件和失洩密。
⑦不發生治安案件(打仗、鬥毆、損壞公物、辦公室被盜案件)。
⑧四防工作落實(檢查有記錄、值班不脫崗、滅火器材有專人負責、報警裝置保持良好)。
考核指標(分值為10分)
1、各部、辦領導要重視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使每一個職工都知道20XX年局內綜合治理八項指令性指標。(2分)
2、加強群治隊伍建設(治安、防火安全生產組),並充分發揮作用。(2分)
3、重點部門安全防範措施得力的,做到制度規範化,看守嚴密化,檢查經常化。(2分)
4、籤狀的各部辦領導每月要對八項指令性指標進行一次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2分)
5、發生各類案件都要及時報案,不準不報,查處案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積極跟蹤協查到終結。(2分)
㈣考核辦法
由局授權保衛部門對各簽狀單位實行監督、考核,採取不定期抽查和半年、年終考核。
㈤獎懲辦法
1、經過考核全年全部完成指令性指標和考核指標的,年終獎給籤狀人獎金200元。
2、對有一項指令指標沒完成的,取消綜治獎,並根據未完成指標的性質、後果影響等情節,按“規定標準”給予籤狀人和責任人相關處罰,並扣罰籤狀人100元。
3、考核指標定為10分,考核累計扣分不滿5分的,扣發綜合治理獎20%;累計扣分不滿5分以上的,扣發綜治獎50%;扣8分以上的,不發綜治獎。
4、籤狀人交風險押金200元,完不成指標不得獎,扣風險抵押金。

郵政局內部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