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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2篇

責任書1.19W


篇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2篇

  為了加強XXXXX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自治區的相關法規條例,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乙方的要求協助乙方對其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使乙方員工熟知廣場的有關消防制度和規定,掌握基本的滅火常識和逃生方式。

2、甲方的秩序維護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的承租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對於甲方下達整改通知書後,乙方仍不按規定時限內整改的,甲方將採取必要的措施,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的承租人或公司法人代表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義務教育自己的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2、乙方有義務確保承租區域內所有消防裝置設施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消防設施。

3、乙方在未經甲方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改動消防裝置設施,嚴禁不按消防規範進行操作。

4、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培訓等其他相關活動。

5、乙方對承租場所內進行裝修時,應及時申報甲方進行消防業務監督指導;如需動用電焊等帶有明火的工程,需經甲方同意並辦理動火證後,方可施工。

6、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和不服從甲方消防管理的,並造成甲方被消防部門處罰的,甲方將根據情節及有關法規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7、在甲方已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的情況下,乙方發生消防事故或被消防管理部門處罰,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聲譽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選定或指定1名消防安全聯絡員,並提供該消防安全聯絡員24小時聯絡電話(辦公電話、手機、家庭電話)。更換消防安全聯絡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並按要求提供相關資訊備案。

9、乙方應按照消防局要求單元內自行配備滅火器,配備標準50平方米/具。

三、其他:

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當地消防監管部門各持壹份。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篇二

為做好住宅防火工作,確保業主(住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特制定住戶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確定業主(住戶)___________為______座(棟)_____層______號房屋的當然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建立本單位以防火責任人為領導,全體使用人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物業服務中心公佈的旨在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通知。

二、堅決執行XX小區及消防部門安全防火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防火措施,配備必學的消防裝置、器材。

三、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開關(閥門)要關閉。

四、房屋使用人員應經常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業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圖和消防通道。

五、定期對本房屋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並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物業服務中心對本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和發動房屋使用人員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業主(住戶)未經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批准不得私自拆卸、除錯、關閉、封閉消防閥門,因業主(住戶)未經批准私自拆卸、除錯、關閉、封閉消防閥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由業主(住戶)承擔,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十、業主(住戶)須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對消防管道、閥門的使用、維修保養等方面的工作,並積極配合消防演習、演練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一旦業主(住戶)家裡發生火災,(如家裡沒有人,聯絡不上的情況下,根據小區消防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允許救火人員破門、窗或採取其他措施進入室內組織滅火。(因救火帶來的損失由業主(住戶)自行承擔)。

十二、業主(住戶)積極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檢查。

十三、業主(住戶)應自覺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1.不準在陽臺堆放可燃物;

2.室內裝修應採用阻燃材料;

3.電源線必須穿套保護,不可擅自亂拉、亂搭電線;

4.不能擅自改裝煤氣管道,不能把煤氣管埋入牆內,禁止用木櫃封住等;

5.電焊動火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

6.烹調時,廚房內應隨時有人照料,避免湯水溢位熄滅爐火,導致煤氣洩露;更不允許不關閉爐火外出;

7.住在樓上的業主(住戶),嚴禁將菸頭和點過煙的火柴梗隨手從視窗、陽臺扔出,以防掉到樓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8.教育兒童不要玩火;

9.點燃的蚊香或香爐不要靠近蚊帳、窗簾、床褥等可燃物,應放在不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切忌把點燃的蚊香放在紙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離開房屋時應將蚊香、香爐熄滅;

10.禁止在公共樓道內點香火;

11.不得在家裡儲存和使用煤氣罐及易燃、易爆、劇毒和其它違禁物品;

12.愛護小區的消防設施,不佔用消防通道,發現有人損壞消防設施或佔用消防通道,應及時制止和告知物業服務中心;

十四、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對物業服務中心的消防安全宣傳要認真閱讀和建議物業服務中心加強有關方面的宣傳,主動參加人身、財產保險,以減少損失。

十五、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如發現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災隱患等情況,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的責任並上報消防主管部門,由消防主管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和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房屋更換業主時為止,業主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定責任書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十六、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責任書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責任書的簽字頁及樣本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物業管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業主)簽名:

代表人:身份證號:房間號: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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