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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補選黨支部委員的實施條件、主要程式、注意事項

申請書1.98W

增補選黨支部委員的實施條件、主要程式、注意事項

增補選黨支部委員的實施條件、主要程式、注意事項

一、增補選黨支部委員的條件

增補選黨支部委員,一般是換屆改選後的支部委員會,由於委員工作變動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影響了黨支部工作的正常開展。此時,要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進行增補選。增補選黨支部委員是在原黨支部成員的基礎上進行的增補。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應視為缺額,應予增補選:

1、黨支部委員因故調離,或本人辭職

2、黨支部委員離休、退休或患嚴重疾病不能履行職務的;

3、黨支部委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的;

4、黨支部書記或副書記因故調離,而本屆黨支部委員會任期未滿,在這種情況下,上級黨組織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任命新的書記或副書記。

二、增補選黨支部委員的主要程式

(一補選前準備工作

1、呈報補選請示。黨支部委員會增補選支委應徵得上級黨委的同意。黨支部如果出現缺額情況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提出增補選意見,待上級黨組織同意後,才能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進行增補選。黨支部要將本屆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時間
本次增補支委選舉的理由;
增補選舉時間大致安排;
增補支部委員的名單;
醞釀候選人的方法及選舉辦法書面向上級黨委報告(向上級黨委呈報《關於×××黨支部補選支部委員的請示》參考文書附後)。

2、進行選舉教育黨支部要通過組織生活和必要的會議,對黨員進行四個方面的教育:一是黨的民主集中制的教育;
二是開好支部大會指導思想的教育;
三是幹部政策和幹部標準的教育;
四是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的教育。

3、醞釀確定候選人上級黨組織對支部請示的內容同意後,支部委員會即可組織全體黨員推薦、醞釀,並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確定補選候選人預備人選,然後將預備人選名單及有關材料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向上級黨委呈報《關於×××黨支部委員補選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參考文書附後)。

4、籌備會務工作主要是印製選票,準備票箱,佈置選舉會場。選票要整齊劃一,不得做記號或標記。候選人名單按姓氏筆畫為序排列。同時,應列出與應選名額相等的空格,供選舉人另選他人時填寫。選票上要加蓋黨組織印章或代章。會場的佈置要莊重、樸實。

5、上級黨委審查並下發批覆。上級黨委審查黨支部增補支委理由是否充分;
時間安排是否得當;
選舉辦法是否符合規定。審查通過後下發批覆,同意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增補選舉,並指導黨支部做好相關工作。

(二)選舉大的組織實施。

1、清點人數,確認選舉資格。選舉大會由黨支部委員會主持,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進行選舉,由支部書記主持。主持人在宣佈開會前,應首先清點到會黨員人數。清點結束後,要向全體黨員報告結果,說明本支部黨員總數,其中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黨員數;
實到會黨員數,其中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黨員數。黨員因下列情況不能參加選舉的,報經上級黨組織同意,並經黨員大會通過,可以不計算在應到會人數之內: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導致不能表達本人意志的;
受留黨察看以上黨紀處分的;
正在服刑的;
年老體弱臥床不起和長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外出學習或工作半年以上的;
按規定應轉走黨的組織關係而沒有轉走的等。只有在實到會有選舉權的黨員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時,才可以宣佈會議有效,可以開會,否則會議無效。

2、通過選舉辦法和監票、計票人員。黨支部委員會擬定的選舉辦法在報經上級黨組織原則同意後,在支部黨員大會正式投票選舉之前,要提請黨員審議,然後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通過。大會的監票、計票等選舉工作人員,可以由黨員提名,也可以由黨支部委員會提出建議名單,但不管由誰提名,都必須經支部黨員大會舉手表決通過。候選人不宜擔任選舉工作人員。監票人負責對選舉的全過程進行監督。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進行工作。

3、公佈候選人名單。正式選舉前,黨支部委員會要向支部黨員大會公佈候選人名單,並如實地介紹候選人名單的推薦過程和每位候選人的工作簡歷、工作實績和主要優缺點,幫助黨員比較全面地瞭解候選人的情況。

4、分發和填寫選票。計票人在監票人的監督下,準確地核對參加選舉人數和選票數,兩者應相符,然後將選票分發給到會有選舉權的黨員。選票分發完畢,由監票人向黨員說明填寫注意事項和要求,然後由黨員填寫選票。填寫選票要注意五點:①選票不得塗改、撕損,填廢一般不給更換,按棄權或作廢處理;
②選舉如因故不參加會議,不能委託他人代為填寫;
③黨員可以投棄權票,但應慎重決定;
④投棄權票後不能另選他人,投不贊成票後可以另選他人;
⑤在選舉中選舉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5、組織黨投票。投票前,票箱要當眾由選舉工作人員檢查,確認無誤後當眾封箱。投票順序是先由選舉工作人員投票,然後黨員逐個投票。不設票箱的可由監票人逐一收回選票。投票結束後,監票人當眾開啟票箱,清點收回的選票數。如果收回的選票等於或少於發出的選票,則選舉有效;
如果收回的選票多於發出的選票則選舉無效。

6、計票確定當選人。計票即通過唱票和記票,將候選人得票數和另選人得票數全部紀錄下來,據此統計每個人的得票數量,並按規定確定當選人。①支部黨員大會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的半數,才能當選。②當選人多於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③被選舉人獲得贊成票過半數的少於應選名額時,只需補選缺額,不必全部另選。對缺額的補選,可在得票低於半數的候選人中進行差額選舉。如果接近應選名額,也可徵求黨員同意後減少名額,不再進行選舉;
④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相等的被選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當選。⑤非候選人得票超過半數,按得票多少的順序又在應選人數範圍之內的,應為有效,並予當選。⑥被選舉人得票數剛剛達到半數未超過半數的,不能當選。⑦選票塗改、撕損無法確認被選人時,按廢票處理。

7、宣佈選舉結果。計票結束後,監票人要對計票的結果簽字並當眾公佈候選人得票情況,宣佈當選人名單。

(三)選舉大會後的工作。

1、召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確定委員的分工。選舉大會結束後,應及時召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研究支部委員的分工。如涉及補選支部書記(副書記)的,則應根據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的支部書記候選人名單等額選舉產生黨支部書記(選舉辦法參照支部委員選舉辦法)。

2、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選舉結果。黨支部委員會應將選舉大會和黨支部委員會成員的分工調整情況書面報告上級黨組織。選出的委員,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書記(副書記)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向上報呈報《關於×××黨支部委員補選結果的報告》參考文書附後)。

3、新任支部委員開始履職。新任支部委員開始履職後,應及時向全體黨員公佈有關分工調整情況。有關改選資料由黨支部委員會歸入文書檔案儲存,待保留一段時間後經上級許可後銷燬。

4、做好落選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如實行差額選舉,則必然有一部分候選人落選,要及時做好落選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公佈選舉結果、整理存檔資料。黨支部應及時向全體黨員公佈新成立支部委員會組成情況,並將有關改選資料整理存檔。

三、增補選黨支部委員的注意事項

1、其他黨支部(總支部)的委員調入本支部(總支部)的,不能成為本支部(總支部)的現職委員,也不一定作為黨支部(總支部)委員會缺額時的補缺物件。

2、上級黨組織推薦作為本支部(總支部)委員的,也必須進行補選。

3、黨支部(總支部)書記或委員調到另一單位,並轉去了黨的正式組織關係,他在原單位的黨內職務就自然免除。如果返回原單位,不能自然恢復其黨內職務。

4、不論是指派的支部(總支部)書記、副書記,還是補選的黨支部(總支部)委員,其任期均至本屆黨支部(總支部)委員會屆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