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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通告2例

通告5.87K

  範文一

物業公司通告2例

尊敬的XX社群業主(住戶):

大家好!

2014年“清明節”即將來臨之際,為保障全體業主(住戶)度過一個安全、安心的節日,特提醒全體業主(住戶)做好以下居家安全防範:

1、為了保持小區環境整潔,嚴禁在小區內焚燒紙錢、香蠟等物品,如需焚燒紙錢請前往指定的地點: 。

2、切勿在小區樓道、走廊、草坪、燃氣管道旁、高壓線下、化糞池邊等公共區域及危險區域焚燒香紙;

3、如您出遠門,請及時關閉水、電、氣閥門及門窗,注意家中水電氣的使用安全,防範火災和天然氣洩露;

4、駕車進入小區停車場以後,請隨手關好門窗、車燈;請將車輛正確停放在車位上,停車時勿佔用公共通道、勿堵塞消防通道、不斜停、不一車佔兩位、停車前先下客再入位,叮囑車內乘客小心開門避免擦碰;

5、外出時請留意自己的錢包和手機、飾品及公文包等貴重物品,特別在公車、餐廳、商場、火車站、汽車站等人群密集的地方;

6、據氣象臺報道:清明節期間天氣以X X為主。恰逢週末, 將迎來清明掃墓的高峰,請您隨時關注相關道路交通情況,以免給您出行帶來不便。

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做好小區的防火防盜工作,如您有需要,可隨時致電物業服務中心24小時服務電話:

XX物業服務中心

2014年4月1日

 範文二

  關於加強房屋出租管理相關規定的溫馨知會

尊敬的xx小區住戶:

據xx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監察局、市維護穩定及綜治辦等5部門聯合制訂的《關於加強私人出租屋業主監督管理的若干意見(試行)》規定,凡在xx市範圍內從事房屋租賃經營的個人,在租賃關係確立後10天內,應自覺在房屋所在地租賃管理所辦理合同登記或備案手續。逾期沒有登記或者備案的,由租賃管理部門一次性處以合同期租金總額20%的罰款,並追繳租賃管理費、代徵稅款和滯納金。

房屋出租人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義務,租賃關係確立後,應在3日內督促、協助承租人到出租屋綜合管理機關辦理租住人員資訊登記,否則,由主管部門處以月租金額一倍的罰款。 管理處誠請承租人能主動向花城社群警務室登記人員資訊,出租人能督促、協助承租人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目前該規定意見徵集期已過,不久就會和市民見面。敬請xx小區廣大住戶知悉。

xx小區社群黨總支

xx小區居民委員會

xx小區業主委員會

xx小區管理處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標籤:物業公司 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