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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淺談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7篇 容錯糾錯機制:經驗分享

作為公文編輯,我們要不斷學習優秀的容錯糾錯機制,不斷完善自身的能力和認知水平,擺脫年輕淺薄,創造更加高效且高質量的工作。本文將分享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提高公文編輯工作的效率和精度。

年淺談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7篇 容錯糾錯機制:經驗分享

第1篇

為維護政治生態,激發全市黨員幹事創業的熱情和激情,近日,太倉市從制度層面出臺了《關於建立防錯容錯糾錯機制鼓勵黨政幹部爭先創優、幹事創業的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探索建立防錯容錯糾錯機制,切實為想幹事、能幹事的黨員撐腰鼓勁。

?暫行辦法》重點圍繞防錯容錯糾錯三個方面建章立制:一是防錯於前。從強化日常思想教育、規範重大事項決策程式機制以及堅持依法依規辦事等方面入手,堅持抓早抓小、注重預防,民主集中、科學研判,切實做到防範於未然。二是容錯定心。首次明確了10種情形可以申請容錯及5種不屬於容錯範圍的情形,並強調單位和個人在履職擔當、改革創新過程中,由於特殊原因未能實現預期目標或出現偏差失誤,經認定後可以免除相關責任或從輕、減輕處理。這不僅給黨員幹部一顆定心丸,鼓勵幹事創業,更提醒黨員做到心中有戒,不能任性用權。三是有錯必糾。對符合容錯條件,存在過錯失誤,但達不到給予黨政紀處分的,按照有錯必究、抓早抓小原則,運用第一種形態開展糾錯,消除黨員幹部懈怠心理和解決為官不為現象。

防錯容錯糾錯不是違規違紀的squo;擋箭牌squo;,而是讓黨員幹部做到事前防錯及明白容錯的範疇,太倉市委、市紀委書記鄒洪凱說道,一方面紀檢監察機關以合理容錯、及時糾錯來澄清保護黨員;另一方面也不會以防錯容錯糾錯為違規違紀的黨員幹部開脫,而將嚴格按規定程式辦理,確保防錯容錯糾錯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年淺談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7篇 容錯糾錯機制:經驗分享 第2張

第2篇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說到: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幹部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這一句話對於廣大基層幹部而言,猶如一顆定心丸。何謂容錯機制?這本是工程設計中的一個術語,借用到幹部管理中來,表達的是,對那些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的官員,在改革創新的道路上所犯下的錯誤組織要寬容。其目的在於打造寬鬆環境,激發官員們改革創新的熱情,讓改革創新者輕裝上陣,一心一意推進改革,心無旁騖從事創新。

當前社會改革環境不夠寬鬆,部分幹部滋生多幹多錯、少幹少錯、不幹不錯的心理現狀,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的提出,其目的就是為了改變這種不敢作為的情況,讓幹部不再畏首畏尾,成為一名能作為、敢作為稱職幹部。但在這一機制的具體操作中,卻有很多問題值得我們進一步思考和探索。

容錯雖然是針對幹部的,但是在制定具體準則時,應廣泛聽取群眾的心聲。各地方可根據地方實際,通過本轄區統一發放調查問卷、召開街道、村級幹部座談會等方式,重點圍繞建立黨員幹部容錯糾錯機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怎樣甄別錯誤、怎樣具體糾正錯誤等問題進行探討,收集意見和建議,並形成調研報告,最後在此基礎上建立黨員幹部容錯糾錯機制的實施辦法,通過調研保證這一機制建立的民主性和科學性。

如何避免容錯免責成為幹部違法亂紀的保護傘,如何有效地保護創新探索者的積極性,首先我們應該從目的、方向,看其行為的出發點是否為了改革發展這幾個方面來甄別錯誤。要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其次,錯誤發生後,對於黨員幹部在改革創新中出現失誤失敗是對其從輕、免予問責及時補救,都需進行具體的細化,並制定糾錯辦法,讓糾錯有據可依。

基於容錯糾錯機制的特殊性,政府應在出臺容錯糾錯細則後,在各大媒體進行公開,講解容錯糾錯機制內涵,避免群眾對於這一機制的誤解,讓廣大群眾明白這一機制的建立是為了保護黨員幹部在改革創新中的積極性,而非屬包庇政府官員的違規行為。當啟動了容錯機制後,政府應公開容錯糾錯事情來龍去脈,給幹部和群眾一個交代,接受幹部群眾監督。

惟其艱難,方顯勇毅;惟其篤行,才彌足珍貴。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意義重大。在容錯糾錯機制執行過程中,各地方應從實際出發,及時總結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逐步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為廣大基層幹部更好地改革創新、促進發展提供保障。

第3篇

應當注意,容錯免責是嚴格執紀問責前提下的容錯免責,沒有從嚴執紀問責,也就不存在從寬容錯問題,容錯免責只是從嚴執紀過程中應該考慮和把握的一個特殊情況和問題。從嚴執紀問責是為了維護紀律的權威,懲戒不幹事幹錯事的黨員幹部;容錯免責是從嚴執紀問責的一個方面,是為了更加嚴格、更加科學、更加客觀公正地執紀問責,為的是既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二者目的都是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推動黨員幹部切實把責任扛起來,積極糾正工作中的錯誤和失誤,確保敢幹事、會幹事、幹成事。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xx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中指出:要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要深刻理解和準確把握其內在邏輯關係,真正把三個區分落到實處。首先看程度,將失誤、錯誤與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二要看動機,是為公的無意過失,還是為己的謀取私利,把敢想敢幹與胡幹蠻幹區分開來,把固步自封與謹慎前行區分開來;三要看條件,是因為客觀條件不具備導致的失誤和錯誤,還是主觀故意的違紀違法行為;四要看程式,是否經過集體民主決策,是否經過調研論證和風險評估;五要看政策,是否符合國家改革方向,是否有關政策法規明令禁止;六要看後果,有無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損失。切實分清為公與為私、工作失誤與違紀違法的界限,把正風肅紀、反腐懲惡和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有機統一起來,做到思想引領與紀律約束相結合、嚴格管理與熱情關懷相結合、依紀依規與公平公正相結合,激勵廣大黨員幹部在敢擔當中創造新業績,在善擔當中展現新作為,在遵紀守法中作出新表率。

第4篇

黨以來,多次強調要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即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改革的無意過失與為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區分開來。筆者認為,三個區分開來的提出即保護了那些敢作敢當、敢於創新的黨員幹部、又充分調動了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然而建立容錯機制雖能鼓勵黨員幹部擔大任,敢作為,勇創新幷包容黨員幹部無意識的錯誤,卻不能把容錯機制當做尚方寶劍,容錯機制不能包容所有的錯誤。

容錯機制不容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錯誤。艱辛改革漫漫長路中,繽紛五彩生活中商人的邀請盛情難卻;外來的收入難擋誘惑····黨員幹部面臨著各種各樣的誘惑。對知法犯法,將黨紀國法當做兒戲的人,包容機制不但要拒之門外,更要以從嚴治黨為總抓手,用法律的手段嚴懲知法犯法的黨員幹部。

容錯機制不容肆意亂為,損害群眾利益的錯誤。高壓態勢下,部分黨員幹部中規中矩,不敢尋求突破,明知就得思路和方法明顯不適應改革發展的浪潮,更有甚者為官不為,生怕出了岔子,擔當不起責任,殊不知嚴守一畝三分地,裹足不前,嚴重製約了經濟社會的發展。三個區分開來給黨員幹部鬆了綁,卻不是讓黨員幹部恣意妄為。一切改革的前提是維護群眾利益,永葆黨的生機活力,黨員幹部要時刻銘記改革發展的深層含義,容錯機制要讓故意損傷群眾利益的行為吃閉門羹。

容錯機制不容以改革為旗號,以權謀私的錯誤。當前改革已經步入深水區,經濟社會瞬息萬變,而藉機中飽私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者也會鑽法律的空子做一些見不得人的勾當,損害了群眾利益,給黨抹了黑,容錯機制要對這種打著改革創新和為民服務的旗號的謀取私利行為堅決拒絕。

筆者認為,改革前進路上佈滿荊棘,對一些無意識的失誤理應包容,才能使黨員幹部輕裝上陣,但容錯機制絕非尚方寶劍,要分得清失誤與錯誤之間的鴻溝,以免知法犯法、肆意亂為,以權謀私。

第5篇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十三五規劃戰役部署,四川省委關於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的決定,都要靠基層幹部去貫徹落實。如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最後五年倒計時,各項改革事業進入攻堅期,任務重、難度大,風險也隨之加大。

於此背景下,基層幹部要幹事就免不了出錯。更何況,一些探索的對錯,要由實踐、時間去檢驗。不允許犯錯,或一有小錯,就被揪住不放,那麼只會阻止探索創新。建立容錯機制,就是要給幹部、尤其是基層幹部以試錯權,旗幟鮮明地鼓勵和保護改革創新的幹部,使他們成為勇於拼搏的實幹者。

容許犯錯一直在說,為何仍有極少數基層幹部怕幹事、怕出事?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容錯一直停留在口頭上,沒有形成有效的保障機制。哪些錯容許,容許到什麼程度,上下都不明確;一些錯以前容許,後來又不容許了;甲地容許,乙地又不容許……難免讓人無所適從。

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本身也是負責擔當的體現。在一線衝鋒陷陣的黨員幹部,最怕在誤解和非議面前孤立無援,找不到組織,也看不見領導,在組織面前道不了實情、在領導面前說不了心聲。只有堅持上級為下級擔當、組織為幹部擔當、幹部為事業擔當,才能引導廣大幹部做銳意創新的戰鬥員、深化改革的踐行者、推動發展的實幹家。要樹立事業為上、注重實績實幹的用人導向,建立精準、規範、科學、多維的政績考核體系,大力選拔想幹事能幹事、謀改革善改革的幹部,堅決調整不擔當不作為的幹部。各級黨組織和上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清肩負的責任,努力當好廣大幹部敢於擔當的支持者、鼓勵者和堅強後盾。

只有將容錯形成機制,明確容許的界限、尺度、標準,以及一系列申報、受理、核實、審定、報備等程式,才能在新常態下,為基層幹部敢想敢幹進行制度性兜底,使其勇於上陣、大膽開拓、少些顧慮。

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本身也是負責擔當的體現。在一線衝鋒陷陣的黨員幹部,最怕在誤解和非議面前孤立無援,找不到組織,也看不見領導,在組織面前道不了實情、在領導面前說不了心聲。只有堅持上級為下級擔當、組織為幹部擔當、幹部為事業擔當,才能引導廣大幹部做銳意創新的戰鬥員、深化改革的踐行者、推動發展的實幹家。要樹立事業為上、注重實績實幹的用人導向,建立精準、規範、科學、多維的政績考核體系,大力選拔想幹事能幹事、謀改革善改革的幹部,堅決調整不擔當不作為的幹部。各級黨組織和上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清肩負的責任,努力當好廣大幹部敢於擔當的支持者、鼓勵者和堅強後盾。

第6篇

近期陝西省委出臺的對幹部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的三項機制,希望通過建立三項機制,最大限度地激發和保護全省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營造爭先創優的好氛圍、凝聚追趕超越的精氣神。是對提出的三個區分開來的全面落實,鼓勵探索、寬容失誤,讓敢擔當、敢創新的幹部沒顧慮、有舞臺。充分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符合省情實際,順應廣大幹部群眾意願,對於調動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助推改革發展、打贏全面小康決勝戰,必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三項機制相互配套相輔相成,解決幹部不善為不想為不敢為, 現在有些幹部做工作幹事情動力不足、積極性不高,出現了廉而不為、廉而不勤、懶政怠政等問題,表現為能力不足不善為、動力不足不想為、擔當不足 不敢為,成為制約各項工作推進的重要因素。要想在新一的國際輪競爭中走在前列,廣大幹部不僅要苦幹更要實幹,打造過硬作風。在想在改革發展及新一輪國際競爭中取得更高的成績,就必須要依靠務實、管用、有力的制度機制作為保障。 容錯糾錯機制中提出創造性開展工作中11類情形可進行容錯,為創新者容錯,就是要引導幹部創造性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前瞻性的解決思路和措施;為擔當者容錯,就是要引導廣大幹部在推動工作落實中主動化解矛盾、勇於承擔責任,在急難險重任務面前敢於迎難而上;為實幹者容錯,就是要引導廣大幹部立足本職崗位,在經濟發展、民生建設、服務群眾中積極履職、主動作為。讓敢擔當、敢創新的幹部沒顧慮、有舞臺。

能上能下機制不僅可以彌補幹部管理者退出機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發幹部幹事創業的內生動力。讓平庸者下,就是要對那些渾渾噩噩、碌碌無為,幹事勁頭不足、進取意識不強,無過但也無功的幹部進行調整;讓失職者下,就是要對那些履職不力、工作滯後,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幹部進行調整;讓不適者下,就是要對那些在全面從嚴治黨和經濟發展新常態下不適應、不會為、不善為、不敢為的幹部進行調整。讓不適應、不作為的幹部受懲戒、讓位子。 激勵機制是目標主題,容錯機制是激勵的保障,能上能下機制是激勵和容錯的重要補充,三項機制將激發黨員幹部創業熱情和勇於擔當精神。

第7篇

黨的xx屆六中全會指出: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幹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黨的以來,多次強調,正確區分和對待幹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現的失誤和錯誤的性質,支援和保護那些作風正派又敢作敢為、銳意進取的幹部。這釋放出一個鮮明的訊號,那就是改革發展過程中要寬容探索性失誤,為那些敢於改革、敢於創新的幹部解除後顧之憂。健全容錯糾錯機制,重點應該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明確容錯糾錯的原則。容錯糾錯要以支援實幹、鼓勵創新為原則,樹立和強化為創新者容、為擔當者容、為實幹者容的鮮明導向,其保護的物件是作風正派、敢作敢為的好乾部。不違反黨紀國法的禁止性規定,符合中央大政方針、經過民主決策程式、出於公心、善意履職、積極擔當的作為等,應成為各地確定免責的一致原則。

二是明確容錯糾錯的界限。對幹部容錯免責,核心是要劃清因亂作為而犯錯與因敢作為而失誤的界限,區分幹部失誤、錯誤與違紀違法行為的界限,關鍵是要嚴格區分主觀無意與明知故犯、大膽改革與無視規矩的界限,為幹部幹事創業營造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與政治生態。在全面從嚴治黨過程中,多次強調要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即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改革的無意過失與為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區分開來。三個區分開來清楚地劃分容錯機制的適用範圍,明確了哪些錯誤和失誤是可以納入容錯機制的,哪些錯誤和失誤是要接受處罰的,為我們提升容錯機制的科學性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是制定完備的權責清單和負面清單。在堅持容錯機制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各地各部門應該結合具體情況,釐清哪些錯誤能容、哪些不能容。要細化容錯情形,明確免責措施,把因獨斷專行、違背程式和規律、違背科學而作出的決策排除在免責範圍之外,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都要嚴肅追責。通過權責清單明確什麼該幹,通過負面清單明確什麼不能幹,對列入負面清單的決策失誤追究責任,對未列入負面清單的決策失誤一般不追究責任。

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容錯免責,應有嚴格的認定程式,通過規範的程式對實際情況進行調查、取證,完善操作流程,細化申請、核查、認定、實施、答覆等步驟和環節,保證程式公開,陽光執行。容錯機制的最終裁定,應由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負責。相關單位和個人因工作失誤受到追責時,可向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提出免責申請,紀檢檢察機關會同組織人事部門受理申請後,及時開展調查核實,作出容錯認定結論並反饋給申請單位或本人。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制度為準繩,以確保容錯糾錯機制的嚴肅和權威。

一是容錯糾錯機制的制定要公開。在制定容錯糾錯機制的過程中要廣泛徵求民眾和專家的意見,尤其是針對容錯範圍的確定,應該廣泛討論,聽取不同的意見和建議,最大限度地細化具體制度,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保證制定內容的科學性和民主性。二是容錯糾錯機制的執行要公開。容錯糾錯機制雖然針對的是領導幹部,但是容錯糾錯機制啟動後,除了按照法律規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政府還要公開容錯糾錯機制的執行過程,讓容錯糾錯在大眾的監督下進行,一方面彰顯黨和國家寬容探索性失誤、鼓勵大膽創新的主張,另一方面調動全社會監督和參與改革實踐的熱情。

容錯糾錯機制要和救濟機制結合起來,形成正面激勵和負面懲罰雙管齊下的制度合力。科學認證和判定個人責任,讓犯錯者有辯解的機會,允許責任人和當事人申辯申訴,保證他們的合法權利。在問責決定前,允許責任人和當事人舉證解釋,同時引入第三方評價,綜合考慮是否應當容錯。要以反饋的事實和評估的結果為依據,看所犯之錯是否容許,並通過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來判定結果。對查無實據或輕微違紀免於追究紀律責任的,可以通過談心交流、通報等適當方式,及時澄清事實,消除負面影響,幫助其放下思想包袱,大膽工作。只有解決好這些問題,才能讓容錯糾錯機制真正起到保護幹部、激發幹勁的作用。

在全面深化改革程序中,廣大領導幹部要深入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加強黨紀和法律法規教育,始終保持共產黨人忠誠乾淨擔當的政治本色,凡是有利於黨和人民事業的,就堅決幹,在制度和規矩的範圍內大膽地闖、大膽地試、大膽地幹,創造性地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依據實際情況科學有效地解決各種複雜問題,摒棄不敢為、不想為、不能為的錯誤心理,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從而形成不畏艱難、奮勇前行、勇於擔當、積極履職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