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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優9篇 提高效率的容錯糾錯機制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可以有效防止公文出現錯誤和失誤,提升整體工作效率和準確性。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應該注重細節,加強交流溝通,及時發現並糾正錯誤,同時建立完善的容錯糾錯機制,確保公文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優9篇 提高效率的容錯糾錯機制

第1篇

近日,貴州銅仁市出臺《幹事創業容錯糾錯暫行辦法》,《暫行辦法》重點圍繞防錯容錯糾錯三個方面建章立制:一是防錯於前。從強化日常思想教育、規範重大事項決策程式機制以及堅持依法依規辦事等方面入手,堅持抓早抓小、注重預防,民主集中、科學研判,切實做到防範於未然。

俗話說:人無完人,金無足赤。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對於我們每一位普通黨員幹部來說,在幹事創業的過程中,或多或少難免會因為各種主客觀原因而馬失前蹄。是明知故犯、貪汙腐敗,違反黨紀國法的有心之過,還是一心為民、敢於擔當,狠抓基層改革的無心之失,卻不能簡單粗暴的蓋棺定論、一棍子打死。

曾聽說過這樣一個效應:說經常洗碗的人難免偶爾失手將碗打破,自責之餘,旁邊不幹活的人也不依不饒:怎麼這麼不小心?幹半天活卻因為小失誤落埋怨、受責備,有人把它歸結為洗碗效應。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洗碗效應的例子並不鮮見。有的黨員幹部心繫群眾,一身幹勁,敢闖敢幹,夙夜在公,卻因幹事創業過程中的一些無心之失被貼上了問題幹部、帶病幹部的標籤,幾年的功勞一筆勾銷不說,從此再無晉升盼頭。有的黨員幹部抱著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沒錯的混日子心態過上了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平淡生活,本職工作不管不顧,見人嘻嘻哈哈極盡客套反而平步青雲。長此以往,難免會讓部分幹事創業的實幹型幹部心灰意冷,產生沉重的心理包袱。

古語有云:不以一眚掩大德不以二卵棄干城之將。 評價判斷一個幹部的好壞,不能一葉障目,不見泰山,抓住一個缺點和一次過失就戴著有色眼鏡看人,全盤否定。此次貴州銅仁市出臺的《幹事創業容錯糾錯暫行辦法》本著鼓勵幹事創業、區別對待過錯的原則為勇立潮頭幹事創業的先行者戴上護身符,吃下了定心丸。《辦法》明文規定,對在黨紀國法範疇內,出於公心,沒有為個人、他人或單位謀取私利且未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可以申請容錯免於問責。

?容錯辦法》讓黨員幹部輕裝上陣。《辦法》中明確的容錯糾錯條件和9種情形無疑是幹事創業者們在改革創新實踐探索中的免死金牌。對於改革創新過程中出現的過失與偏差,有了《辦法》的保駕護航,再也不是以往的匆忙下結論、扣帽子,而是堅持以人為本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於一心為民,積極作為又主動補救的給予容錯甚至免責,徹底解除了黨員幹部的後顧之憂,激發了他們幹事創業的內生動力,讓他們能輕裝上陣,毫無顧慮的全身心投入到黨和人民的事業中去。

但得眾生皆得飽,不辭嬴病臥殘陽。當前我們正處在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階段,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接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作為人民群眾主心骨的黨員幹部,要徹底摒棄束縛自身幹事創業手腳的個人得失,滋養夙夜在公、無私奉獻的民族大義和家國情懷,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大膽的幹事創業、改革創新,才能助推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早日到來。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優9篇 提高效率的容錯糾錯機制 第2張

第2篇

“容錯”是指在一定範圍內允許或包容犯錯情況的發生。建立容錯機制能夠充分調動幹部幹事創業的熱情,能夠廣泛激發幹部改革創新、擔當作為的英雄本色。當前,正處攻堅克難的改革關鍵時期,每一名幹部當堅定理想信念、敢於擔當作為,要有“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趨避之”的大情懷、大胸襟,主動投身於改革發展的浪潮中。

各地陸續出臺的容錯糾錯機制無疑是給想幹事、敢幹事、真幹事的幹部吃了一顆“定心丸”,改變了以往“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病態觀念,用機制為敢於擔當、勇於負責的幹部保駕護航,讓幹部真正做到了放開手腳幹事創業。

那麼,什麼樣的“錯”可以容?江蘇省委辦公廳出臺的檔案就做了明確規定,“在貫徹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中狠抓落實、創造性開展工作;在推進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中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在推動重大專案、重點工作中履職盡責、攻堅克難”等方面出現一定失誤,可以給予容錯。狠抓落實、積極探索、攻堅克難,當幹部置身於重大專案、重點工作中,特別是面對新任務、新挑戰時,沒有先例借鑑,沒有經驗可尋,勢必會是“摸著石頭過河”。甚至有的時候機會轉迅即逝,在決策的關鍵環節,都需要幹部能夠做到當機立斷,敢於拍板。但是,因為有了“誰主管,誰負責”在前,在需要當機立斷之時,又有多少幹部能夠做到“一拍定音”呢?一旦決策失誤,勢必追究拍板者的責任,這就在一定程度上束縛了幹部改革創新、勇於作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可以說,容錯機制的出臺,就是為改革創新、銳意進取的幹部奏響了福音,是敢闖敢幹、真幹實幹型幹部的護身符。有了明確的規定,幹部心裡面也就有了底。當面對需要創造性開展工作、需要重大決策的時候,幹部們勢必敢於甩開膀子、擼起袖子,來一場“千磨萬擊還堅韌,任爾東西南北風”的攻堅戰。

當前個別幹部還抱有“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的思想,這顯然是不對的,也不利於發展,而容錯機制就是破除這一思想的關鍵。它也給尸位素餐者、為官不為者敲響了警鐘,“多幹多錯”既然不成立,那“少幹少錯”就沒有生存的空間。容錯機制可以談得上是一把一舉兩得的雙刃劍,不僅為改革創新、敢於擔當的幹部保駕護航,同時也向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舉起了懲治利劍。

同時,容錯機制決不能成為個別幹部亂作為的“藉口”“託詞”。針對雖未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但客觀上造成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嚴重環境汙染、重特大群體性事件的,要堅決問責,不予容錯。這就需要進一步在幹部考核、監督上下狠功夫,把好乾部標準立起來,把先進典型選出來。大力營造支援改革、鼓勵創新、允許試錯、寬容失誤的政治生態和輿論空間,讓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成為幹部的常態。

第3篇

最近,省委出臺了《關於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幹部改革創新擔當作為的實施意見(試行)》,強調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下,要旗幟鮮明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為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大力營造改革創新、擔當作為的良好環境。

對容錯免責的幹部將“一往情深關心、一如既往信任,一視同仁使用”

容什麼錯、誰來容錯、結果如何運用,是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核心問題和關鍵環節。胡金波認為,貫徹落實《意見》,重點要領會好落實好這方面要求。在標準條件上,要著重從有禁與無禁、為公與為私、有意與無意、集體決策與獨斷專行等方面進行研判,做到弄清情況、精準把握、認真酌定、釐清責任。在程式環節上,要堅持問責調查與容錯認定同步,在啟動問責程式或責任調查過程中,應同步考慮有無容錯情形、是否符合容錯條件,增強容錯的時效性。在結果運用上,對符合容錯條件給予免責的幹部,要一往情深關心、一如既往信任,一視同仁使用。

堅持上級為下級擔當、組織為個人擔當、幹部為事業擔當

容錯糾錯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強的工作,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在貫徹執行《意見》時應如何把握?胡金波認為應重點把握好四個方面:

正確對待探索創新是基本前提。要堅持看主流、看大局、看長遠,對發展中出現的新生事物不輕易下結論、貼標籤,對探索中出現的問題不求全責備、簡單“扣帽子”,為改革創新留出足夠空間。尤其要鼓勵支援多做沒有先例、但順應大勢支撐未來的事情,多做開局艱難甚至影響眼前指標、但能留下長遠優勢和持久利益的事情。

準確把握精神實質是核心要求。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是為了寬容和保護作風正派、銳意進取的幹部,同時也要堅決防止搞紀律鬆綁、管理鬆懈。要嚴格按政策規定開展容錯糾錯工作,查清失誤錯誤的性質、程度及原因,並與幹部一貫表現相互比較印證,不得怕擔責任不敢容錯糾錯,也不得避重就輕以容錯糾錯規避責任追究。

運用典型示範引路是重要方法。典型案例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教材,具有重要的示範帶動作用。要及時總結容錯糾錯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大力宣傳改革創新、攻堅克難的先進人物和事蹟,大力宣傳容錯糾錯的典型案例,推動檔案精神的落實,在全社會形成崇尚創新、允許試錯、寬容失敗的濃厚氛圍。

強化領導責任落實是根本保證。要堅持上級為下級擔當、組織為個人擔當、幹部為事業擔當,推動各級黨組織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把責任擔起來,把《意見》提出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讓流汗者不流淚、辛苦者心不苦、實幹者得實惠,引導廣大幹部在“兩聚一高” 新實踐中奮發有為、幹事創業。

第4篇

應當注意,容錯免責是嚴格執紀問責前提下的容錯免責,沒有從嚴執紀問責,也就不存在從寬容錯問題,容錯免責只是從嚴執紀過程中應該考慮和把握的一個特殊情況和問題。從嚴執紀問責是為了維護紀律的權威,懲戒不幹事幹錯事的黨員幹部;容錯免責是從嚴執紀問責的一個方面,是為了更加嚴格、更加科學、更加客觀公正地執紀問責,為的是既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二者目的都是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推動黨員幹部切實把責任扛起來,積極糾正工作中的錯誤和失誤,確保敢幹事、會幹事、幹成事。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xx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中指出:要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要深刻理解和準確把握其內在邏輯關係,真正把三個區分落到實處。首先看程度,將失誤、錯誤與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二要看動機,是為公的無意過失,還是為己的謀取私利,把敢想敢幹與胡幹蠻幹區分開來,把固步自封與謹慎前行區分開來;三要看條件,是因為客觀條件不具備導致的失誤和錯誤,還是主觀故意的違紀違法行為;四要看程式,是否經過集體民主決策,是否經過調研論證和風險評估;五要看政策,是否符合國家改革方向,是否有關政策法規明令禁止;六要看後果,有無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損失。切實分清為公與為私、工作失誤與違紀違法的界限,把正風肅紀、反腐懲惡和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有機統一起來,做到思想引領與紀律約束相結合、嚴格管理與熱情關懷相結合、依紀依規與公平公正相結合,激勵廣大黨員幹部在敢擔當中創造新業績,在善擔當中展現新作為,在遵紀守法中作出新表率。

第5篇

黨以來,多次強調要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即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改革的無意過失與為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區分開來。筆者認為,三個區分開來的提出即保護了那些敢作敢當、敢於創新的黨員幹部、又充分調動了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然而建立容錯機制雖能鼓勵黨員幹部擔大任,敢作為,勇創新幷包容黨員幹部無意識的錯誤,卻不能把容錯機制當做尚方寶劍,容錯機制不能包容所有的錯誤。

容錯機制不容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錯誤。艱辛改革漫漫長路中,繽紛五彩生活中商人的邀請盛情難卻;外來的收入難擋誘惑····黨員幹部面臨著各種各樣的誘惑。對知法犯法,將黨紀國法當做兒戲的人,包容機制不但要拒之門外,更要以從嚴治黨為總抓手,用法律的手段嚴懲知法犯法的黨員幹部。

容錯機制不容肆意亂為,損害群眾利益的錯誤。高壓態勢下,部分黨員幹部中規中矩,不敢尋求突破,明知就得思路和方法明顯不適應改革發展的浪潮,更有甚者為官不為,生怕出了岔子,擔當不起責任,殊不知嚴守一畝三分地,裹足不前,嚴重製約了經濟社會的發展。三個區分開來給黨員幹部鬆了綁,卻不是讓黨員幹部恣意妄為。一切改革的前提是維護群眾利益,永葆黨的生機活力,黨員幹部要時刻銘記改革發展的深層含義,容錯機制要讓故意損傷群眾利益的行為吃閉門羹。

容錯機制不容以改革為旗號,以權謀私的錯誤。當前改革已經步入深水區,經濟社會瞬息萬變,而藉機中飽私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者也會鑽法律的空子做一些見不得人的勾當,損害了群眾利益,給黨抹了黑,容錯機制要對這種打著改革創新和為民服務的旗號的謀取私利行為堅決拒絕。

筆者認為,改革前進路上佈滿荊棘,對一些無意識的失誤理應包容,才能使黨員幹部輕裝上陣,但容錯機制絕非尚方寶劍,要分得清失誤與錯誤之間的鴻溝,以免知法犯法、肆意亂為,以權謀私。

第6篇

黨的xx屆六中全會指出,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幹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這一論述釋放出一個鮮明的訊號,那就是改革發展過程中要寬容探索性失誤,為那些敢於改革、敢於創新的幹部排除後顧之憂

明晰容錯糾錯的內容。一是明確容錯糾錯的原則。容錯糾錯要以支援實幹、鼓勵創新為原則,樹立和強化為創新者容、為擔當者容、為實幹者容的鮮明導向,其保護的物件是作風正派、敢作敢為的好乾部。不違反黨紀國法的禁止性規定、符合中央大政方針、經過民主決策程式、出於公心、善意履職、積極擔當作為等,應成為各地確定免責的一致原則。二是明確容錯糾錯的界限。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過程中,強調要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即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改革的無意過失與為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區分開來。三個區分開來清楚地劃分容錯機制的適用範圍,明確了哪些錯誤和失誤是可以納入容錯機制的,哪些錯誤和失誤是要接受處罰的,為我們提升容錯機制的科學性提供了根本遵循。因此,對幹部容錯免責,核心是要劃清因亂作為而犯錯與因敢作為而失誤的界限,劃清幹部失誤、錯誤與違紀違法行為的界限,為幹部幹事創業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與政治生態。三是制定完備的權責清單和負面清單。在堅持容錯機制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各地各部門應該結合具體情況,釐清哪些錯誤能容、哪些錯誤不能容。要細化容錯情形,明確免責措施,把因獨斷專行、違背程式和規律、違背科學而作出的決策排除在免責範圍之外,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都要嚴肅追責。通過權責清單明確什麼該幹,通過負面清單明確什麼不能幹,對列入負面清單的決策失誤追究責任,對未列入負面清單的決策失誤一般不追究責任。

制定規範的容錯糾錯程式。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容錯免責,應有嚴格的認定程式,通過規範的程式對實際情況進行調查、取證,完善操作流程,細化申請、核查、認定、實施、答覆等步驟和環節,保證程式公開,陽光執行。容錯機制的最終裁定,應由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負責。相關單位和個人因工作失誤受到追責時,可向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提出免責申請,紀檢檢察機關會同組織人事部門受理申請後,及時開展調查核實,作出容錯認定結論並反饋給申請單位或本人。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制度為準繩,確保容錯糾錯機制的嚴肅和權威。

容錯糾錯要公開透明。一是容錯糾錯機制的制定要公開。在制定容錯糾錯機制的過程中要廣泛徵求民眾和專家的意見,尤其是對於容錯範圍的確定,應該廣泛討論,聽取不同的意見和建議,最大限度地細化具體制度,提高可操作性,保證制定內容的科學性和民主性。二是容錯糾錯機制的執行要公開。容錯糾錯機制雖然針對的是領導幹部,但是這項機制啟動後,除了按照法律規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政府應公開容錯糾錯機制的執行過程,讓容錯糾錯在大眾的監督下進行,調動全社會監督和參與改革實踐的熱情。

健全申訴救濟機制。容錯糾錯機制要和救濟機制結合起來,形成正面激勵和負面懲罰雙管齊下的制度合力。科學認證和判定個人責任,讓犯錯者有辯解的機會,允許責任人和當事人申辯申訴,保證他們的合法權利。在問責決定前,允許責任人和當事人舉證解釋,同時引入第三方評價,綜合考慮是否應當容錯。要以反饋的事實和評估的結果為依據,看所犯之錯是否容許,並通過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來判定結果。對查無實據或輕微違紀免於追究紀律責任的,可以通過談心交流、通報等方式,及時澄清事實,消除負面影響,幫助其放下思想包袱,大膽工作。

第7篇

近年來,隴西縣立足縣情實際和幹部隊伍成長規律,積極探索建立鼓勵創新、寬容失誤、容錯糾錯的政策機制,強化正向激勵和監督約束,旗幟鮮明地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為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著力營造幹部幹事創業的濃郁氛圍。

一、提升幹部想為的思想意識是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前提

黨的以來,隨著全面從嚴治黨不斷走向深入,黨員幹部隊伍中出現了工作畏難、不敢擔當、求穩怕亂、活力減退等為官不為、為官怕為的現象。要著力解決幹部不想為的思想問題,首先要強化思想引導,提升幹部想為的覺悟。要積極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理想信念、黨章黨規、黨的宗旨等教育,嚴格規範黨內政治生活,教育引導廣大公務員增強政治意識、宗旨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近年來,隴西縣認真落實縣委會、縣委中心組、四大家聯席會定期學習制度,修訂完善全縣理論學習六個一制度,充分發揮各級領導幹部的示範表率作用,堅持四個帶頭,定期組織領導幹部參加富民興隴講座,邀請省市知名專家開展現場教學,紮實開展合格黨員我先行集中志願服務、主題黨日活動、三講四送五評等活動,著力構建共同學習、同步提升的良好格局。實踐證明,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只有各級幹部的思想認識提高了,才能把思想自覺轉化為工作自覺。其次要端正用人導向,樹立幹部想為的標杆,倡導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容許幹部在改革創新、幹事創業、主動作為中出現失誤和錯誤,鼓勵幹部敢於擔當,敢於創新,激發幹部幹事創業、拼搏進取的積極性,為其他幹部幹事創業提供看得見、摸得著的標杆。隴西縣委堅持在基層扶貧第一線,重大專案最前沿識別、培養和選拔幹部,先後對488名精準扶貧一線成效突出、大膽創新、敢於擔當的優秀幹部提拔重用,切實把想為的思想意識最大限度凝聚起來,把想為的鮮明導向正確樹立起來。實踐證明,只有真正樹立科學的用人導向,才能按照好乾部標準和三嚴三實要求,選準幹部配強班子,才能把各級幹部心思、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動工作上來。

第8篇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十三五規劃戰役部署,四川省委關於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的決定,都要靠基層幹部去貫徹落實。如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最後五年倒計時,各項改革事業進入攻堅期,任務重、難度大,風險也隨之加大。

於此背景下,基層幹部要幹事就免不了出錯。更何況,一些探索的對錯,要由實踐、時間去檢驗。不允許犯錯,或一有小錯,就被揪住不放,那麼只會阻止探索創新。建立容錯機制,就是要給幹部、尤其是基層幹部以試錯權,旗幟鮮明地鼓勵和保護改革創新的幹部,使他們成為勇於拼搏的實幹者。

容許犯錯一直在說,為何仍有極少數基層幹部怕幹事、怕出事?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容錯一直停留在口頭上,沒有形成有效的保障機制。哪些錯容許,容許到什麼程度,上下都不明確;一些錯以前容許,後來又不容許了;甲地容許,乙地又不容許……難免讓人無所適從。

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本身也是負責擔當的體現。在一線衝鋒陷陣的黨員幹部,最怕在誤解和非議面前孤立無援,找不到組織,也看不見領導,在組織面前道不了實情、在領導面前說不了心聲。只有堅持上級為下級擔當、組織為幹部擔當、幹部為事業擔當,才能引導廣大幹部做銳意創新的戰鬥員、深化改革的踐行者、推動發展的實幹家。要樹立事業為上、注重實績實幹的用人導向,建立精準、規範、科學、多維的政績考核體系,大力選拔想幹事能幹事、謀改革善改革的幹部,堅決調整不擔當不作為的幹部。各級黨組織和上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清肩負的責任,努力當好廣大幹部敢於擔當的支持者、鼓勵者和堅強後盾。

只有將容錯形成機制,明確容許的界限、尺度、標準,以及一系列申報、受理、核實、審定、報備等程式,才能在新常態下,為基層幹部敢想敢幹進行制度性兜底,使其勇於上陣、大膽開拓、少些顧慮。

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本身也是負責擔當的體現。在一線衝鋒陷陣的黨員幹部,最怕在誤解和非議面前孤立無援,找不到組織,也看不見領導,在組織面前道不了實情、在領導面前說不了心聲。只有堅持上級為下級擔當、組織為幹部擔當、幹部為事業擔當,才能引導廣大幹部做銳意創新的戰鬥員、深化改革的踐行者、推動發展的實幹家。要樹立事業為上、注重實績實幹的用人導向,建立精準、規範、科學、多維的政績考核體系,大力選拔想幹事能幹事、謀改革善改革的幹部,堅決調整不擔當不作為的幹部。各級黨組織和上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清肩負的責任,努力當好廣大幹部敢於擔當的支持者、鼓勵者和堅強後盾。

第9篇

近日,《中共佛山市三水區委關於支援幹事創新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的檔案出臺,在新的形勢下,如何解決基層幹部不敢為的問題,支援乾式創新敢於擔當無疑應給予積極正面的評價。古人云: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在全面從嚴治黨的大格局下,對於制度的修正與補強都恰恰是三水區委決策層天下大事必做於細的肯擔當精神的體現。

回到機制本身,分別從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容錯條件、容錯內容、工作保障、容錯程式、提醒糾錯和結果運用等八個方面完整論述了幹部容錯的機制整個內容。蜀漢皇帝劉備曾有句名言廣為流傳,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對於公務在身的幹部來說,不僅僅是一種工作常態,更是一種政治標尺。但同時,我們要注意到幹部,尤其是基層幹部所面對錯綜複雜、情況多變的社會現狀的時候往往難以抉擇。尤其是嚴肅問責的情況,更加自縛手腳,難有擔當可言。這樣一份檔案,就是要在其中區分對待,釋放出鼓勵幹事創新的積極訊號。

與其他地區的容錯機制相比較,無疑佛山走在了前列,三水出臺此份檔案,也是正當其時。但同時我們也應發現,此份容錯機制還有一些值得進一步明確和提升的地方。第一,可能存在界定的模糊性,容錯認定主體同時擁有履行執紀問責的職責,容易導致容錯與問責界定不準的問題,並非足夠科學;第二,容錯機制的程式設定有待進一步細化和優化,目前來看,容錯機制的只是事後的制度,只有當事人和單位提出才進行,並非在實施問責情況下的必經程式,從實際情況來看,身在體制內,往往難以主動提出,這在執行過程中就容易使制度的積極效應打折扣;第三,相應的制度規範有待明確,因為僅有容錯沒有規範肯定不夠,幹部隊伍的良好運作離不開激勵、規範、問責三駕馬車,激勵是動力,問責是約束,而規範才是根本;第四,值得進一步引入更充分的外部監督,三水容錯糾錯機制內容本身並無問題,但從檔案本身來看也還缺乏黨外、體制外人員的參與,可以考慮更多的引入評議監督力量,綜合評判容誤事實,這一點值得再細化和加強。

上所述,一個好的制度並不是一份檔案所能夠囊括的,筆者也相信,三水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格局下,會進一步細化和優化容錯糾錯機制的細則。歷史學家錢穆先生就曾在其名著《中國曆代政治得失》認為,政治制度需要與人事相互配合,也就是我們常常說的徒法不足以自行,沒有人們普遍思想意識上的統一,就無法使制度的本意得以保障。對本次制度本身,筆者絲毫不掩飾對制度的期待與叫好,但作為一名基層幹部,則更期待容錯糾錯機制的下一步,這並不是紀委一家可以做得到,而需要在更高層面上、更有擔當地去思考,如何完善激勵、規範、問責三者的關係,以及不斷出臺各種細化規定,讓制度越來越完善,具備越來越強的實操性,也讓制度的積極效應越來越凸顯。這樣,才能使得我們的幹部隊伍真正有激情去幹事創業以及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