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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4篇 錯誤不斷,我不畏懼:容錯糾錯的心得

在公文編輯工作中,容錯糾錯機制不可或缺。只有建立科學合理、完善嚴密的機制,才能有效減少人為因素對公文質量的影響,確保公文的準確性、規範性和權威性。本文將結合實際工作經驗,探討容錯糾錯機制的重要性以及健全機制的方法。

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4篇 錯誤不斷,我不畏懼:容錯糾錯的心得

第1篇

xx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幹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曾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專題研討會上強調,要做到三個區分,儘快扭轉一些幹部為官不為問題,保護那些作風正派又敢作敢為、銳意進取的幹部,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筆者認為,容錯糾錯機制必須在頂層設計、申辯機制和組織優勢上為幹事創業者鬆綁。

在頂層設計上鬆綁。探索建立容錯機制之所以受到各級領導幹部的廣泛關注,是因為要在錯與非錯、大錯與小錯、主觀與客觀中找到合理的評定依據。基於人們主觀認識的侷限性、改革的複雜性和客觀上的不可抗力等因素,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並不排斥在法律體系和黨內法規中構建容錯機制。首要解決的是認知問題。上級機關可根據實際從頂層以法律條文形式建立容錯機制,將其納入黨內有關規則、規定、法規、細則中,並公開督促保障與其他法律法規一併執行,在社會上形成廣泛共識,這既可讓各級執政司法者在具體操作中做到有據可查有法可依,也讓基層幹部在敢闖敢幹中吃下定心丸。

就內容而言,容錯免責要限定在權力清單、決策程式、監督機制構築的堤壩內。換句話說,在頂層設計中提及某一領域的容錯空間,地方則可通過具體情形擬定免責清單,超出清單範疇則不可適用容錯機制。頂層設計並不只是強調免責範疇,在容錯清單的背面,同樣是不可觸碰的紅線。因而從頂層對容錯機制進行科學設計,不但可以做到立治有體、施治有序,更可有效地懲戒知法犯法的有心之過,正確包容改革探索的無心之失,真正為敢拼敢闖者戴上護身符,引領那些心懷膽怯的幹部迴歸大膽幹事創業的軌道上來。

在申辯機制上鬆綁。從一定程度上說,容錯機制起到了為改革者鬆綁減壓的作用,讓幹部在幹事創業中卸下包袱。在問責決定前,如果是個人受到問責追責的,可以向單位黨組(黨委)提出申請。接到申請後,單位黨組(黨委)在小範圍內討論,認為是符合容錯情形的,同意申請,在加蓋單位公章後報容錯實施機構。如果是單位受到問責追責的,單位應組織幹部職工討論,對照免責清單進行自查,認為符合免責情形的,以黨組(黨委)向容錯機構提出申請。容錯機構在接到容錯申請後,依申請事項開展調查,具體調查當事幹部或部門在犯錯的主觀動機、客觀條件制約、結果危害程度等方面的情況,走訪瞭解有關聯的人員,形成初步調查報告。

在調查結束後,應給出處理意見,不符合免責情形的,按相關黨紀法規處理;符合免責情形的,進入申辯環節。在接到容錯機構下達的符合容錯情形的認定書後,當事幹部或部門應提交申辯報告,陳述申辯理由,對免責行為、免責情形作出舉證說明,對犯錯的主客觀因素作出合理解釋。有關聯的單位或個人可為其失誤的性質、情節、影響作證和辯護。對於一些重大過錯事項,還可引入第三方進行評估。涉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還應舉行群眾聽證會。容錯機構根據調查瞭解和申訴答辯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和黨紀政紀規定予以核實認定,並對照容錯機制相關規定,提出處理建議,報相關機關作出免於問責、減輕處理或問責處理的決定。不管是問責還是免責,處理結果都要及時向社會公佈。

在組織優勢上鬆綁。用一賢人則群賢畢至,見賢思齊就蔚然成風。經歷容錯過程的幹部,難免會引起公眾的猜疑,在工作和晉升方面處於不利。組織部門應為這類幹部撐腰,並加大對被容錯幹部典型事蹟的宣傳,讓社會了解幹部的行為,體諒幹部的努力和付出,包容幹部出現的失誤和差錯,積極營造支援改革、鼓勵創新、寬容失誤、允許試錯的良好環境。不讓這類幹部在年度考核、幹部任用、評先選優等方面受到不必要的負面影響。對適用於容錯機制但被輕微問責的幹部,加強教育引導,消除顧慮重振信心。

幹部出於公心大膽幹事創業,但因方法不當被追責,情緒難免會受到影響,以後工作也可能畏手畏腳。組織部門要及時與其面對面談心談話,瞭解個人思想情況,化解心理顧慮,分析工作失誤原因和尋求對策建議,幫助其糾錯糾偏,把對黨的事業負責與對幹部本人負責統一起來,保護好乾部的積極性,引導其把精力凝聚到黨的事業上來。對不適用於容錯機制而被嚴肅問責的幹部,按照管理許可權,疏通下的渠道。幹部容錯機制實施的前提必須是不違反組織紀律原則,不逾越黨紀國法紅線,並非幹部犯錯試錯的護身符,幹部也不能把組織提供的容錯權當作救命稻草。要嚴格執行《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對被問責處理而影響到使用的幹部,須分清情形,區別對待。涉及到違紀違法應當降級、免職的,按規定程式及時予以降級、免職;主觀惡意、道德敗壞、政治立場和理想信念不堅定的堅決不予任用;能力平庸、執行力弱、不適宜擔任現職的要及時調整崗位或改任非領導職務。真正劃清容與不容的界限,讓那些出於公心、大膽改革、主動幹事、勇於擔責的幹部得到相應保護,而對那些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為官為己的幹部必須堅決進行問責、嚴肅懲處。

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4篇 錯誤不斷,我不畏懼:容錯糾錯的心得 第2張

第2篇

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是省委、市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激發幹部隊伍活力的創新性舉措和制度性安排。落實好三項機制特別是容錯糾錯機制,是紀檢監察機關的本職和責任。宜君紀委為切實履行職責,自覺運用實踐,確保容錯糾錯機制落得實見成效。

一是提高認識,著力解決不敢容不願容的問題。縣紀委認真學習領會中省市紀委精神,統一思想、狠抓落實。採取集體研學、業務培訓、幹部自學等多種形式加強學習宣傳容錯糾錯機制的力度,認真講解容錯的申請、核實、認定、反饋、報備的相關程式和要求,使黨員幹部深刻領會掌握容錯糾錯機制的精神實質和本質內涵,也使其在工作中卸下了包袱、打消了顧慮。成立了容錯糾錯機制建設推進領導小組,由縣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分管副書記任副組長,案件審理室具體負責此項機制的督促落實、分析研判、督查考核、情況彙總等工作,為推進落實容錯糾錯機制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同時,通過明察暗訪、不定期的方式對各單位貫徹落實容錯糾錯的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督促各單位精準使用、規範使用、大膽使用。

二是制定措施,著力解決誰來容對誰容的問題。容錯糾錯機制涉及方方面面,必須按照中省市紀委要求,結合實際,進一步深化、細化、具體化,使機制更易操作、更便執行。縣紀委通過召開幹部座談會和研討會等形式,結合《市紀委關於落實〈銅川市黨員幹部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的實施意見》和我縣實際,制定了《宜君縣黨員幹部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的實施意見》和《操作細則》。《實施意見》和《操作細則》從統籌安排、政策界限、宣傳引導、推進措施、機制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貫徹意見,並進一步明確了各鄉鎮(街道)紀委、縣紀委各紀檢監察室、縣級各有關部門紀委(紀檢組)的工作任務和監管、考核、責任追究的具體措施,進一步促進容錯糾錯機制在我縣落實到位。在啟動容錯糾錯後,必須堅持把容錯的流程、物件、事件、原因、結果等,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提高容錯糾錯的民主性和科學性,讓黨員幹部心服口服。

三是明確責任,著力解決如何容容得好的問題。容錯糾錯對紀檢監察機關和幹部的執紀理念、工作方式、能力素質提出了新考驗新挑戰。一方面,對於符合容錯情形的幹部要及時容錯糾錯,切實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促進幹部擔當作為,對受到誣告陷害的幹部及時澄清是非;另一方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及時發現問題、糾正錯誤,防止小錯釀成大錯。縣紀委堅持貫徹落實中央三個區分開來精神和省市容錯糾錯辦法,強化從嚴執紀是本職、容錯糾錯是責任的執紀理念,引導紀檢監察幹部在執紀中統籌兼顧全面從嚴治黨與保護改革創新的關係,精準區分失誤錯誤與違紀違法的界限,著力解決如何容容得好的問題,提升紀檢監察幹部運用容錯糾錯機制的能力素質。同時,對目前已受理的信訪線索和已移送各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的初核、立案、審理案件進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檢查,對符合容錯糾錯情形的,按照容錯糾錯程式啟動容錯糾錯工作。去年以來,縣紀委共對6起紀律審查案件進行了主動容錯糾錯。

今後,宜君紀委將加大對容錯糾錯機制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推動容錯糾錯機制的貫徹落實,積極營造主動容錯糾錯的良好氛圍,切實調動廣大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第3篇

容錯糾錯機制是政治領域新生的話語體系,並在實踐中為政治機構所悅納並積極推行,而在法治國家的語境下對其進行法學解析則有著特殊的意義。

近日,昆明市同時出臺《關於激勵幹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容錯免責辦法》《關於激勵幹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防錯辦法》《關於激勵幹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糾錯辦法》,鼓勵支援黨員幹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制度設計實現閉環,為一線敢於擔當者保駕護航。

三個《辦法》緊密結合昆明當前幹部工作中的實際情況,堅持容錯、防錯、糾錯一體推進原則,注重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充分考慮到地方實踐經驗。事前預控重在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強調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注重事前分析研判、加強日常教育管理;事中控制重在執行監督,反饋修正,要求嚴格依法依規執行落實、健全完善監督體系、建立反饋工作機制;事後評估重在正視失誤,引以為戒,突出加強評估分析、注重持續改進、強化制度建設。努力實現容錯、防錯、糾錯各關鍵環節和流程的無縫對接,從而建立起完善的制度閉環,讓幹事者定心。

該市把制定容錯免責的適用條件和情形作為容錯機制最核心、最關鍵的內容,具體明確可以容錯免責的14條正面清單條件和不能容錯的8條負面清單的情形,做到適用範圍廣、針對性強。明確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宣傳、審計等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保障機制有效執行。分別從問責實施機關調查過程中的主動容錯和受問責幹部事後申請容錯兩個層面,制定了事前容錯和事後容錯兩大保障,彌補現行此類制度大多為事後被動容錯的短板和不足。在容錯結果的運用上,規定6種方式,可單獨或合併使用,涵蓋黨紀政紀追究、幹部提拔任用、職級職稱晉升、黨風廉潔審查、考核評選、表彰獎勵等幹部關心關注的免責內容,更加體現對幹部的激勵、關心和愛護,為幹事者撐腰。

防錯機制著眼於抓預防治未病,把出錯點降到最低。具體明確防錯的6方面重點範圍,規定堅持民主集中制,廣泛聽取意見建議,落實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專家諮詢制度、社會聽證和公示制度等,讓權力在陽光下執行,防止容錯變縱錯,防止一些領導幹部打著改革的旗號,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績工程。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牽頭,各級各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的防錯工作,把防錯機制貫穿於工作的全過程,防患於未然,為幹事者引路。

糾錯機制緊扣容錯免責後如何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糾正這個重點,避免一容了之、知錯不改、放任錯誤的行為發生。樹立容錯是關心、防錯是愛護、糾錯是關愛的理念,對幹部予以容錯免責的同時,對其工作偏差、失誤或無意過失進行整改糾正。按照啟動糾錯、傳送通知、談話提醒、督促整改、完善制度5個步驟嚴格規範開展糾錯,對犯錯者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及時踩剎車,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認真幫助其客觀分析問題原因,化解顧慮,反思整改,防止重複出現失誤或過錯。同時,堅持標本兼治,完善制度機制、堵塞制度漏洞,進一步規範施政施策行為,激勵和保護幹部敢於擔當、銳意改革、奮發有為的積極性,為幹事者兜底。

第4篇

容錯糾錯機制解除了廣大想幹事幹部的後顧之憂,讓他們能夠放開手腳大幹一場。只要是願意為群眾辦事,能夠為群眾辦好事的幹部,因客觀條件導致改革創新失敗的,可以免予追責。必須肯定,容錯糾錯機制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也有人擔心,這一機制在執行中是否會出現錯誤的標準因人而異?是否會成為某些人逃避責任的保護傘?這是需要我們深思的問題,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筆者認為,要真正發揮好容錯糾錯機制的作用,重點應該做到三點。

第一,容錯糾錯機制的內容要明。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首先要明晰內容。一是明確錯誤內容。要明確規定可以免予追責的錯誤是哪些,把因獨斷專行、違背程式和規律、違背科學而作出的決策排除在免責範圍之外。錯誤內容要細化,可操作。二是明確錯誤界限。要明確錯誤級別,不能把重大錯誤、政治錯誤等也包容進去。三是明確容錯物件,避免一些幹部鑽制度的漏洞。

第二,容錯糾錯機制的執行要嚴。容錯糾錯機制是為了給勇於改革創新的幹部提供保障,不能淪為部分黨員幹部犯了錯誤就躲進去的保護傘。在執行容錯糾錯機制時,應該先由幹部個人申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調查,出具調查報告,進行認定,並向上級部門報告,同級部門備案。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在調查時要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查清錯誤原因、不良影響,只有查明行為確屬可免予追責的範疇才下定論。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在調查時不能賣人情、講關係,要以公平的心態來調查處理。

第三,容錯糾錯機制要敢於公開。政府舉措要敢於公開,努力打造陽光政務。一是公開制定。容錯糾錯機制雖然是針對幹部的,但是在制定具體細則和操作準則時,要邀請專家和群眾參與,聽聽他們的心聲,看看在他們心中哪些錯誤可以被包容,提高機制的民主性和科學性。二是公開內容。容錯糾錯機制的細則出臺後,要及時在政府公眾資訊網、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等媒體進行公開,讓廣大幹部群眾瞭解知情。三是公開運用。當啟動了容錯糾錯機制後,政府要公開容錯糾錯物件、事件、原因等,給幹部和群眾一個交代,接受幹部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