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面試不可犯的錯誤
一、 簡歷中主次不分
很多簡歷 ,內容龐雜,形式混亂,貪多求全,恨不得把所有的事情都寫上,結果,大雜燴,反倒讓人搞不清楚究竟應聘者究竟想表達什麼。不同的經歷,展示不同的能力,同一經歷,不同的描述,也能展示不同經歷。寫的混亂,只會讓人覺得應聘者思維混亂、主次不分、目標不明。
你想成為什麼樣的人,就把自己塑造成什麼樣的人,不要奢望招聘者當伯樂。
二、重點不突出
對於應屆生而言,閱歷少、經驗不足,但至少教育 背景會是一個亮點。在 面試 中發現,有的應聘者隻言片語帶過自己的教育背景,甚至將本科教育經歷和碩士教育經歷寫在一行,很難發現是研究生。其實,企業對於 應屆生的考察,並不是特別重視社會經驗,關鍵在考察應屆生的學習能力、適應能力、溝通能力和嚴謹程度。
三、 面試重視程度不夠
遲到是一種普遍現象。作為受過高等教育的群體,遲到應該事先電話告知。對時間尚且不重視的人,能指望他重視績效、重視業績嗎?
書寫混亂。一些應聘者在填表時,寫的字實在令人不敢恭維。如果書法不好,可以把行距稍微大一些,至少不會把上下兩行字插在一起、無法解讀吧。
四、專業水平太差
面試的幾個中財法學院本科生,參加過今年司法考試,也進行了長達幾個月的準備,但問及相關法律問題,卻答不出個名堂,如此水,如何從事法律事務?學了四年法律,水平尚且如此,又如何奢望他們在公司商業化化環境下短期學習、提升呢?
也有應屆生想換行。換行沒有錯,但能不能對準備從事的方向進行學習呢?一位面試者說自己想往人力資源管理方向轉,問及是否有所準備,答曰在工作中學習,把公司當學校了、當實驗室,難不成向公司交學費?
有備而來,不打無準備之仗!
五、瞎編簡歷
同一件事情,從不同角度可以進行不同描述,表達不同的目的。經歷是可以挖掘的嘛。問題是,挖掘不等於編造。倘若是編造,沒吃過豬肉,看過豬走路,也可。但連豬走路都沒見過,卻編豬走路,豈不是瞎編?
深入提問幾下,水分立刻就出來了。
一個法學院本科生在被問及一年前所獨立撰寫的商業計劃書時,竟然說時間太久已經忘了,荒唐:自己獨立撰寫的東西,這麼快就忘,此等記憶力能做法律事務?或者,要麼真忘了,那就別寫在簡歷中,要麼寫了,就立馬去查閱以下過往資料,為什麼不呢?懶!
求職靠的是實力,不是僥倖,不是純粹的運氣!
練好內功,打好基礎,才會成功!
與其反覆奔波、飽受打擊,不如靜下心深入剖析自己、挖掘自己、充實自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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