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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訪維穩工作制度

公司信訪維穩工作制度

公司信訪維穩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信訪工作程式,明確信訪工作職責和任務,提高信訪工作效率和質量,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根據XXX以及XXX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組織機構:成立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委書記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信訪辦公室設在行政辦公室,信訪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兼任。信訪辦公室負責全部信訪的綜合、協調和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

第二章 信訪工作紀律

第三條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上級的決議、命令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廉潔勤政、秉公辦事、不徇私枉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第四條 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熱情接待來訪群眾,及時、妥善處理群眾來信。要認真解決群眾的合理要求;一時難以辦到的,要講明情況,耐心說服;對提出不合理的或過高要求的,要做好疏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第五條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辦事原則,準確回答群眾所提出的問題。信訪人的申述材料必須經過調查核實,作為處理問題的事實依據。

第六條 在辦理信訪、接訪中,發現重大、緊急事項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做好詳細記錄,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第七條 做好信訪的保密工作,不擴散信訪中反映的情況和問題,不把揭發、控告材料轉給當事人。

第八條 建立和完善信訪檔案,保證信訪材料的齊全完善,便於保管、查詢和利用。

第九條 信訪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紀律,履行職責。對違反紀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

第三章 工作程式

第十條 群眾來信的處理基本要求:及時拆封,詳細閱讀,認真登記,準確交辦,妥善處理。

(一)拆封。群眾直接來信的,當日來信應當日拆封,要保持信封和郵票的完整,以佐證投信時間地址

(二)登記。對信訪件要認真閱讀,弄清內容,詳細填寫信訪人、來信時間、信訪人單位、聯絡地址以及來信事由。

(三)閱批、轉辦。根據來信內容,呈送公司領導閱批,並按“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原則轉相關部門處理。

(四)催辦。督促承辦部門在規定期限內呈報處理結果。到期未能處理或正在處理不能回告的,要責成承辦部門說明情況。

(五)答覆。對群眾直接來信,根據調查處理情況及時給予答覆。對於轉送、交辦的信訪件,自收到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書面告知信訪人。對於信訪事項,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複雜的,經公司領導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限期不得超過30日,並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

第十一條 群眾來訪的處理基本要求:熱情接待、認真登記、恰當處理、耐心教育、維護秩序。

(一)熱情接待。對來訪群眾要堅持文明禮貌,做到熱情周到。

(二)來訪登記。認真記錄來訪人姓名、單位、電話、地址及來訪時間。認真聽取來訪人的申訴,耐心詢問有關問題,做好記錄,必要時向來訪人索要書面材料,並告知來訪人應對反映情況的真實性負責。

(三)恰當處理。對來訪群眾反映的問題應嚴格按有關政策和規定處理,儘量滿足群眾的正當要求:能當即答覆或解決的問題應予以答覆或解決;比較重要的、典型的問題,應及時整理,送呈公司領導批辦;來訪群眾要求合理,符合政策,應該解決而又長期未能解決的問題,可交由相關部門處理或直接辦理,並督促承辦部門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處理。

(四)對於集體上訪或提出無理要求或要求過高的上訪者,既要堅持原則,又要耐心做好說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爭取做到早發現、早處置,將問題解決於萌芽狀態。

第十二條 群眾來電的處理基本要求:耐心傾聽,認真登記,及時交辦,妥善處理,快速反饋。

(一)負責信訪的同志必須跟蹤所受理投訴的處理過程,直至有處理結果。

(二)接聽群眾來電時,要詳細填寫來電人姓名、來電時間、來電人單位或聯絡地址,以及來電事由,並熱情、耐心、快捷地做出解答和處理。

(三)對不能直接解答和處理的問題,要詳細記錄投訴的內容及投訴人的聯絡電話,呈報公司領導閱批後,通知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落實工作人員,及時與投訴人聯絡,解答其問題,並將答覆情況報公司信訪辦公室備案。

第十三條 已經辦結的信訪事項,信訪辦公室要派專人及時進行歸檔整理,將信訪原件材料、擬辦意見、領導批示、調查材料、處理結果等經過整理後統一立卷歸檔。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標籤:維穩 信訪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