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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合作合同4篇 "達成共識,協同發展:養殖合作合同範本分享"

養殖合作合同是指雙方在養殖業務領域達成的合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範經營行為,維護雙方利益。合同內容包括養殖品種種類、分成比例、獸醫保健、投資和責任等,對於保障農民和養殖企業的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養殖合作合同4篇

第1篇

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發展鴿、兔養殖事業,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為確保雙方權益,特簽訂本合同。

1、甲方養殖技術人員負責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並隨時有權抽驗乙方的種兔及種鴿、和飼料及防疫藥品的使用情況。

2、在養殖戶養殖的肉兔及乳鴿符合甲方回收要求的,由甲方安排車輛到乙方處提貨回收,出車費用由甲方負擔。

3、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品種優良的種兔及種鴿、動物疫病防疫及相關藥品。

1、乙方需遵守甲方對養殖的管理要求,接受甲方的考核,及時向甲方彙報疫情動向,禁止使用國家違禁藥品,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肉兔產品及乳鴿。

2、甲方提供的種兔、種鴿乙方按市場價格逐次從出欄回收產品中扣除,乙方所生產的肉兔及乳鴿由甲方按市場價格現金收購。

3、在乙方的養殖過程中,採取甲方“統一供種,統一供應育肥飼料,統一供藥”的管理模式,即乙方使用的種鴿、種兔、飼料、獸藥應有甲方提供,由公司統一調配,建立完善的養殖管理制度,並在甲方進行登記備案。

4、乙方負責飼養種鴿、種兔,在飼養期間必須保證種鴿、種兔的安全、健康,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種鴿、種兔死亡,由乙方負賠償;如動物疫病、天災、不可控制的力量導致種鴿、種兔死亡,由鄉鎮畜牧獸醫站進行鑑定,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1、甲方按市場價格估算種鴿、種兔價格,直到種鴿、種兔自身價格由乳鴿、肉兔返還合作社完後,種鴿、種兔歸乙方所有。合同期內乙方產生的乳鴿、肉兔必須賣給甲方。

2、甲方在核驗並計量計重後,實行現款交易,收貨付款。

1、雙方應根據合履行責任,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終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3、如發生違約糾紛,由甲乙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養殖合作合同4篇

第2篇

乙雙方經過實地考察,反覆磋商和探討,本著自願、平等、誠實,守信的原則,同意合夥養豬,特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現在養的藏香豬由於資金困難無法正常養殖下去,所以尋找合作伙伴共同發展養殖事業。乙方自願將撫州市臨川區河埠鄉鄭家村五、六組山場,名稱叫百坑山,已租好的山地835畝、稻田100畝,水庫三座水面80畝和現還在養的397頭藏香豬,辦公房517平方米,職工住房63m2,倉庫57m2,廚房51m2,門衛房兩間17m2,養殖廠房7幢,每幢300m2共2100m2,高壓電變壓器一個,水泥路及辦公用俱和廚房用俱等,全部作為入股資本和甲方合夥養豬及其它養殖專案。(附乙方自寫的清單一份)

2、此合同簽訂之前乙方所有的債務由乙方一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債務是指乙方帶入股的397頭藏香豬,辦公用房、養殖廠房、835畝山地、100畝稻田、三座水庫、水泥路、高壓電設施等和其他人以前合作所產生的債務)甲方不承擔此合同簽訂之前的任何債務。因債務糾紛而影響正常養殖,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在合作期間,乙方負責養殖場內外的一切安全保衛工作。因偷盜搶竊,打架鬥毆,村民鬧事等而影響正常養殖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並在分紅中扣除。

4、合同簽定後,甲方出資20萬元將損壞的廠房維修好,併購買鐵絲網,第一批將200畝山地圈圍好,作為商品豬活動和覓食場所。

5、養殖場內的所需費用,如工人工資、購買飼料、種植青飼料、買預防藥品、電費及生活費用均由甲方出資。(指還在投資,沒有收成的情況下)

6、為發展養豬事業,科學地做好安排而不隨意、掌握資訊根據實際情況逐步發展而不盲目;因而甲方應增加投資,擬在兩年內投入100萬元,也可依據市場行情增加或減少投資。一切以符合實際情況和贏利為目的。

7、經甲、乙雙方反覆磋商,同意乙方佔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甲方佔百分之八十的股份。

8、甲乙雙方本著相互信任,團結協作,共同努力的原則,商量制定養殖場切實可行的發展方案和科學管理辦法,有事集體商量,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和最大效益,同時,所有的收入及費用開支做到公開透明,日清月結,賬物相符,不弄虛作假,不隱瞞欺詐,紅利共享、風險共擔。

9、本協議合作時間暫定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協議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效應。

10、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在今後的合作中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職能分工和補充協議。

第3篇

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發展鴿、兔養殖事業,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為確保雙方權益,特簽訂本合同。

1、甲方養殖技術人員負責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並隨時有權抽驗乙方的種兔及種鴿、和飼料及防疫藥品的使用情況。

2、在養殖戶養殖的肉兔及乳鴿符合甲方回收要求的,由甲方安排車輛到乙方處提貨回收,出車費用由甲方負擔。

3、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品種優良的種兔及種鴿、動物疫病防疫及相關藥品。

1、乙方需遵守甲方對養殖的管理要求,接受甲方的考核,及時向甲方彙報疫情動向,禁止使用國家違禁藥品,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肉兔產品及乳鴿。

2、甲方提供的種兔、種鴿乙方按市場價格逐次從出欄回收產品中扣除,乙方所生產的肉兔及乳鴿由甲方按市場價格現金收購。

3、在乙方的養殖過程中,採取甲方“統一供種,統一供應育肥飼料,統一供藥”的管理模式,即乙方使用的種鴿、種兔、飼料、獸藥應有甲方提供,由公司統一調配,建立完善的養殖管理制度,並在甲方進行登記備案。

4、乙方負責飼養種鴿、種兔,在飼養期間必須保證種鴿、種兔的安全、健康,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種鴿、種兔死亡,由乙方負賠償;如動物疫病、天災、不可控制的力量導致種鴿、種兔死亡,由鄉鎮畜牧獸醫站進行鑑定,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1、甲方按市場價格估算種鴿、種兔價格。直到種鴿、種兔自身價格由乳鴿、肉兔返還合作社完後,種鴿、種兔歸乙方所有。合同期內乙方產生的乳鴿、肉兔必須賣給甲方。

2、甲方在核驗並計量計重後,實行現款交易,收貨付款。

1、雙方應根據合履行責任,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終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3、如發生違約糾紛,由甲乙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第4篇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就黑豬養殖合作一事,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夥協議:

甲方出資 元,其中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以個人勞務形式出資 元,佔總股金的 %;

乙方出資 元,其中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以個人勞務形式出資 元,佔總股金的 %;

5、決定本專案中各職司的勞動報酬以及報酬核算原則;

7、審改技術改造措施,決定處理重大突發事件的方案;

5、整理日常規則並且定期交付生產管理中產生的收支賬目明細與甲方;

1、對外簽訂合同均需以養殖場名義加蓋公章後生效;

2、勤勉開拓業務,努力擴大養殖場的資產及經營規模;

3、精心作業,合理分配資源,正確把握市場,努力使本專案的效益最大化;

4、合夥人一方提供的經營管理技術等商業祕密,另一方在未取得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

5、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養殖場的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1、合作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3、債務由共同財產承擔。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餘合作人應當按比例在 日內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1、合作期間,不得退夥,不得轉讓股份。強行退夥者,出資股金概不返還。除此之外,還要賠償違約金 元。

2、有其它人要求進夥時,需承認本合同,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合夥期間,各方要勤勉敬業,努力完成各自的工作。如有玩忽職守且不聽其他合夥人勸阻者,其它合夥人可商議並予以除名,同時向被除名者返還其所佔的股金(以現金方式結算)。

其它外部原因導致合作中止(如法律法規、市場原因等)。

1、未盡事宜,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效力。

2、如有疑議,雙方協商處理解決。如解決不成,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2份,雙方確認簽字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