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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殖承包合同5篇 農村養殖承包:重視合同簽訂!

本文主題為農村養殖承包合同,是農村經濟合同的一種形式。該合同規定了養殖方向、雙方權責、收益分配等內容,為農戶和經營者提供了雙方約束的保障,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

農村養殖承包合同5篇 農村養殖承包:重視合同簽訂!

第1篇

依據德州市推進畜牧發展檔案,為完善土地承包政策,發展農村經濟,搞好產業結構調整,經村委會及全體村民同意,甲乙雙方自願達成以下協議,訂立土地畜牧養殖合同,以規範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承包地座落於村 ,北至 ,南至 ,東至 ,西至 ,東西長 米,南北寬 米,合計 畝。

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限 年

三、承包方式:公開承包,交款方式:現金,一次性付清。

四、承包期滿,乙方如繼續養殖,可用其它土地調換,如乙方不需再用,10日以內將地上附著物清理乾淨,每違約一天,需交違約金 元。

五、本合同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更,在承包期間對每屆村委會均有法律效力。

六、承包用途:建養殖小區,養殖規模及設計應與申請書和附圖紙相吻合,承包期內如有轉讓或經營其他專案必須經村委會同意方可實施。

七、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受法律保護,雙方必須履行不得違約。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持一份,鎮法律服務所、畜牧局、土管局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農村養殖承包合同5篇 農村養殖承包:重視合同簽訂! 第2張

第2篇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生產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招標承包,乙方參加競投中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承包魚塘的土名:華容縣隆慶蓮場,魚塘面積:90畝。

第二條 承包期限5年,即從20_年2月2日至20_年2月1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額和繳交方法:魚塘承包總金額為叄拾捌萬柒仟元整(¥: )。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為_叄萬捌仟柒佰,每年的承包金應於當年2月5日前一次性繳交完畢。

第四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魚塘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並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錶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後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後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僱請民工強制拆除,所需一切費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條 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徵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有關青苗補償費歸乙方,土地補償費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

第八條 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1.8米。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九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准並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第十條 風險責任: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有關農業稅、水產稅、特產稅均由乙方方負責,與甲方方無關。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於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承包金。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會計入帳一份。

第3篇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經社員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逝,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承包時間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_____斤(或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上交_________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上交_________斤(_________元)_________;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_____魚佔_________%,_________魚佔_________%,魚佔_____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後十天)_________,甲方收到乙方上交的鮮魚(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_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平線不低於_____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__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_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_____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旱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小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鑑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給各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單位各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4篇

為發展商品生產,加大產業結構調整步伐,經黨總支,村民委員會研究決定,將村 旱田地承包給養殖戶 做養殖基地,具體協議如下:

4.承包費 元/畝 年共計 元整元× 年× 畝,在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交齊。

5.該地乙方只能搞養殖使用,中途搞其它行業必須和甲方協商,否則甲方有權隨時收回土地終止合同。

6.四臺子村收取的承包費,主要包括20xx年度村裡已發生收取的稅費,對於20xx年度村未曾收過的稅、費、公益事業負擔均由乙方承擔交納。

7.合同期間,如國家上級徵佔該地,甲方返回合同未到期部分的承包款(不計利息)土地收回甲方,地上建築物及附屬物的賠償歸乙方所有。用電線路歸甲方所有。

8.合同期滿,乙方如繼續承包,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承包年限,重新簽定承包合同,承包款一次性交清。否則甲方有權可別行承包他人。甲方有權強行拆除地上建築物及附屬物,損失乙方負責。

9.在該地塊上,只能承建與養殖有關的建築,不能承建永久性住宅性質的建築。

10.合同期滿,在相同相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11.本協議雙方蓋章後,立即生效,如違約,一切經濟損失和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第5篇

為了管好水庫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水產養殖,做到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三兼顧,經村委充分討論並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甲方將座落在 村的黃塘水庫,水庫水產養殖面積約20餘畝,承包給乙方水產養殖,水庫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

承包費為 元/年。 年的承包費共計 元( 元),於合同簽定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若今後物價上下浮動互不補償對方差額。如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未付清承包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水庫屬甲方所有,乙方有經營使用權和收益權,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於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經營活動實施正當的監督和管理,但是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在屆期內,甲方不得增加承包費用或變象收取其他費用。

2、甲方負責辦理該水庫對外的所有手續(不含乙方在經營中所需辦的手續);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前做好通車路、通三相電到水庫大壩上。協助乙方辦理經營用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承包期內,甲方應承擔水庫工程的維護、建設等費用。因國家建設對水庫進行維修,應儘量考慮乙方利益,本著雙贏原則與乙方充分協商,應儘量定於農曆10月份進行維修,如確實需要提前施工,儘量在二個月內完工,如確實對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要優先保證農業用水,乙方不得阻攔。但甲方應儘量保證乙方養魚所需最低用水,以水位線低於下水口為限,放不出水為止。如特殊情況下需抽水,抽水時須得乙方同意,且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保魚水位最低不低於1.5米. 如抽水影響到乙方的養魚生產,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在承包期內、乙方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水庫工程設施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種植農作物、樹木,期滿後應拆除搬遷、停止耕作、自行砍伐,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強制拆除。

6、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做好防盜工作,如造成水庫發生偷盜現象,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偷魚,炸魚等治安案件。

7、甲方現有水庫底漁無償歸乙方所有,乙方在捕撈庫區漁時,只能用網,不得將庫區水資源抽乾,合同期滿後,雙方如不再續包,則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將庫區水資源抽乾清理底漁完畢後,歸還水庫給甲方。

1、甲方承擔水庫工程設施因自然災害、他人破壞、自身老化等引起的風險,乙方承擔因自然災害、管理不善、技術偏差等對養殖經營造成的風險。

2、乙方必須服從上級下達的防汛的規定。蓄水、排水必須經過甲方同意。蓄水、排水當水位高出水庫高排水口時,自動排放,如遇特大洪水造成村民責任田被淹沒,乙方概不負責。

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1. 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更變; 2. 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 甲方自義務: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名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3、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應重新簽訂合同。

4、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原有關本水庫的承包合同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失效,一切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單位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