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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長崗位職責(專業教育)

1.向校長負責,認真處理好所分管的各項工作。在校長暫時離崗時,代理其職責

副校長崗位職責(專業教育)

2.負責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工作計劃的制訂及落實情況,及時做好總結工作,研究探索在改革中所出現的問題,並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定期向校長彙報和請示。

3.直接受理分管部門的請示、報告。定期聽取分管各職能部門負責同志的彙報、總結。處理好分管部門的內部矛盾,幫助其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

4.深入群眾,調查研究,貫徹執行學校總體工作計劃,協助校長出主意,制訂具體實施方案並進行經常性的督促檢查。

5.副校長在考慮分管部門工作規劃時,必須從全域性出發,做到交心、通氣。對個人無權決定的事情應及時向校長請示、彙報。

6.協助校長宣傳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積極開展職業道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共產主義教育,保證教學工作堅持社會主義的正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