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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濱江街道辦事處關於濱江商務區城中村改造統籌安置實施細則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濱江街道辦事處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濱江街道辦事處關於濱江商務區城中村改造統籌安置實施細則

關於濱江商務區城中村改造統籌安置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開展安置提速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有關會議精神,加快濱江商務區安置及盤活國有城建富餘安置房源儲量,進行濱江商務區城中村改造統籌安置。

一、統籌安置物件及條件

濱江商務區範圍內(不包括巨一村山下片區)各拆徵專案已簽訂產權調換(置換)住宅協議,但徵收實施單位尚未釋出認購定位通知的待安置物件均可申請參加統籌安置。

二、安置權益金額

本次統籌安置根據統籌安置權益金額與所選房源價值(按市場優惠價格)置換的方式進行結算。

統籌安置權益金額根據原產權調換(置換)住宅協議應安置建築面積(原協議安置套內建築面積的,眾用分攤係數按1.25計算)結合原權益收購單價給予上浮15%,確定統籌權益金額。原協議安置多套住宅的,也可選擇將其中的部分應安置套型用於統籌安置,統籌權益金額按各套面積比例計算;全部選擇統籌安置的,享受套型差建築面積10㎡納入統籌權益金額(包括已安置未享受套型差的待安置物件)

算式:統籌權益金額(部分統籌安置)=申請納入安置套內面積×1.25×原拆地塊期房收購單價×115%

統籌權益金額(全部統籌安置)=(申請納入安置套內面積×1.25+套型差建築面積10㎡)×原拆地塊期房收購單價×115%

原拆地塊期房收購單價:灰橋片區、洪殿片區期房收購單價為21000/㎡;楊府山片區期房收購單價為20800/㎡,蒲州片區期房收購單價為19500/㎡。

三、統籌房源、價格

本次統籌安置房源由溫州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發集團)提供。統籌安置房市場價格根據規定由兩家評估公司評估後取均值確定,統籌安置優惠價格按照城發集團紀要及統籌安置政策執行。

四、統籌安置流程

(一)提出報名申請

徵遷實施單位釋出統籌安置公告(公告當中涉及安置物件及條件),符合條件的待安置物件,憑本人產權調換(置換)住宅協議書、身份證原件或經公證委託書及其代理人身份證向徵遷實施單位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表:

1.待安置物件在同一徵遷專案原安置多套住宅的,原徵遷專案安置房認購定位通知釋出前,待安置物件均可根據自身分套情況提出統籌安置申請。

2.同一待安置物件在不同徵遷專案中均有待安置住宅的,應以專案為單位提出申請。

(二)確認權益金額

徵遷實施單位核對待安置物件身份並根據原協議計算統籌安置權益金額後,由待安置物件簽字確認。統籌安置時以套為單位,分別計算納入統籌安置的套型面積對應的統籌安置權益金額。全部安置完畢的多套拆遷戶,套型差在其中一套統籌安置權益金額中確定。

(三)摸文選房定位

本次統籌安置由徵遷實施單位公佈統一選房時間。秉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選房採取不設面積檔次,統籌安置權益金額尚未使用完畢前不限套數。按照安置物件簽訂《統籌安置權益金額確認表》的時間先後順序摸取摸文順序號,再根據摸文順序號摸取認購順序號,最後根據認購順序號進行選房,選房過程由公證機構監督。

(四)統籌安置結算辦法及產權辦理

1.統籌安置優惠價格按照城發集團統籌安置相關優惠政策執行。統籌安置權益金額置換的房源按統籌安置房市場評估價70%優惠置換面積,超出統籌安置權益金額部分面積按統籌安置房市場評估價90%優惠購買。

2.安置物件結算時可根據新房價值,增減納入統籌安置的面積,剩餘應安置套內面積不得少於60㎡。

3.安置物件不再選房,剩餘統籌安置權益金額扣減相應應繳納購房差價款(臨時安置費、搬遷費除外)後不足統籌安置權益金額10%的,在辦理結算交付後可申請以貨幣形式退還該部分金額。

4.安置物件在選定房源後,需和徵遷實施單位簽訂統籌安置補充協議

5.安置物件應當在徵遷實施單位釋出交付規定時間及停發臨時過渡費的截止時間內,簽訂統籌安置補充協議並辦理結算手續。逾期未簽訂統籌安置補充協議或辦理結算的,不再保留所選購房源,並取消今後參加統籌安置和提前現房安置資格。

6.所選房源具備辦理不動產權證條件後,由徵遷實施單位通知安置物件,房源提供單位按照統籌安置補充協議開具不動產銷售發票。待安置物件憑安置房結算表、統籌安置補充協議、原產權調換(置換)協議、不動產銷售發票,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五、其他

 原產權調換(置換)協議相關補償安置權利義務根據統籌安置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原安置單套的,過渡期自通知交付選定房源之日起結束,之後停發過渡期臨時安置費。

2.原安置多套且僅部分待安置套型權益金額申請並用於統籌安置的,該部分不再納入原徵遷專案安置。原產權調換(置換)過渡期臨時安置費按比例扣發。

六、本細則涉及政策僅適用此次濱江商務區統籌安置。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濱江街道辦事處

                           2021325

                      

 

 

 

 

 

溫州市鹿城區濱江街道辦事處       202141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