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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區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實施方案

金城江區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實施方案

金城江區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實施方案

 

為確保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監測工作我區順利實施,根據《關於印發<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督委辦〔202112號)和《關於印發〈河池市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督委辦〔20217 號)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質量監測主要目標

客觀反映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業質量、身心健康及其變化情況,深入分析影響義務教育質量的主要因素,為轉變教育管理方式和改進學校教育教學提供參考引導社會樹立正確的教育質量觀,糾正以升學率和分數作為評價學校和學生唯一標準的做法,推動義務教育質量和學生身心健康水平不斷提升。

二、質量監測內容物件

(一)監測內容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數學學業質量體育與健康狀況、心理健康狀況(試點),以及課程開設、條件保障、教師配備、學科教學和學校管理等相關影響因素。

(二)監測物件

2021年春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四年級和八年級學生,樣本學校校長,2021年春季學期四年和八年級數學、體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班主任教師。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的抽樣,2021年金城江區樣本校為:

國小: 河池市金城江區實驗國小金城江區九圩鎮中心國小金城江區側嶺鄉中心國小金城江區河池鎮紅沙國小河池市金城江區第七國小河池市金城江區第八國小河池市金城江區第四國小河池市金城江區第三國小河池市金城江區第五國小河池市金城江區第六國小河池市金城江區第十國小金城江區六圩鎮中心國小

國中: 河池市金城江區東江鎮長排初級中學河池市金城江區第五初級中學河池市金城江區第二初級中學河池市金城江區六圩鎮初級中學河池市金城江區第四初級中學河池市金城江區第六初級中學河池市金城江區九圩鎮初級中學河池市金城江區河池鎮紅七初級中學

三、質量監測時間

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現場測試時間為527日全天和528日上午。測試場次與時間安排如下:

日期

場次

學生測試

校長與教師網路問卷填答

527

(第一天)

學生數學測試

09:00—10:20

09:30全部填答完成

學生數學相關因素問卷填答

10:50—11:40

學生心理健康測試

14:0015:20

學生心理健康相關因素問卷填答

15:5016:30

528

(第二天)

學生體育相關因素問卷填答

09:00—09:30

——

學生體育現場測試

10:00全部完成

備註

新疆、西藏地區使用地方時間

四、質量監測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明確目的

開展質量監測是新時期提高義務教育質量、解決義務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的必然要求。監測工作的目的是為國家教育決策提供依據、引導社會樹立正確教育質量觀,改進教育教學,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可持續健康發展和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對教育發展具有積極的推動意義。    

為貫徹落實全國和全區教育大會精神,推動我區義務教育高質量發展,推進義務教育從基本均衡穩步向優質均衡邁進,自治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從2021年起全區111個縣(市、區)全部參加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實現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縣縣全覆蓋。金城江區作為自治區協議縣參與實施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

(二)時間節點與工作任務

時間節點

工作任務

樣本校工作任務

35

接受自治區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實施工作部署。

312日前

成立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315日前

完成協議簽訂工作。

317日前

完成屬地學校資訊提交工作。

329日前

完成樣本校名單確認工作。

331日前

制定《金城江區2021年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實施細則》

42日前

提交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和監測實施工作細則,召開樣本校負責人及資訊員動員會

415日前

稽核提交樣本校測試年級的學生和教師資訊工作。

制定樣本2021年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實施方案,按要求上報測試年級學生、教師資訊

510日前

開展測試程式與工作規範培訓,責任督學、樣本校校長、副校長、主監測員、監測員、體育監測員、樣本校資訊員等參加

1.樣本校領導、資訊員等相關教師參加資訊上報培訓會,下發監測實施工作材料。2.相關教師加入金城江教育質量監測"微信群。

為樣本校選派責任督學、主監測員與體育監測員。

按照要求配備校內測試工作人員。

51014

 

開展校長與教師問卷調查系統的填答練習工作。

521日前

召開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培會,開展測試程式與訓學校領、相關教師參加監測。

指導監督各樣本校開展測前準備與宣傳教育,提交樣本縣測試培訓完成情況報告表。

開展宣傳教育,樣本校師生監測培訓。指導學生練習答題卡填塗與15米折返跑

為所有樣本校統一配備體育現場測試儀器和學生用文具物品,並送達各樣本校。

配備、檢測試儀器

責任督學到校進行測準備工作問題排查

完成測準備情況的問題排查

526日前

接收與保管監測工具,完成測試準備工作的問題排查。

設定測試現場辦公室、測試場地,調整測試當天的教學安排。

52728

監控測試過程,處置應急問題與突發事件,瞭解樣本校測試組織情況並上報。

1.按規定程式實施監測,保證師生人身安全。2.監測工具裝袋封簽好後,立即送回區教育局保密室。

529日前

1.回寄監測工具2.通過系統平臺提交縣級應急事件報告表至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

報告測試完成情況,提交樣本校應急情況報告表。

67日前

稽核樣本校提交的測試生基本資訊。

完成測試生資訊的上報。

618日前

完成監測實施工作總結,報送至自治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三)工作質量監測措施

1.保證上報資料真實可靠

確保所採集資料的真實性、客觀性和代表性,保證監測工作資訊準確、依據有力、建議合理,為國家基礎教育決策提供支撐。

2.嚴格監測工具的接收與保管。

監測工具使用前和使用後均為國家機密級保密材料必須依法執行相關的保密規定,嚴格《關於印發<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督委辦〔202112號)和《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組織工作手冊》要求,區級設定專用保密室排班輪流值守、樣本校設定專用保密櫃排班輪流值守做好監測工具的接收與管理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複製、記錄、儲存試題及試卷確保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組織實施工作順利完成。

3.嚴格按照測試程式與規範操作,做好測試工作質量的監控。

為確保監測工作的客觀、準確,各樣本校、掛牌責任督學要認真學習《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組織工作手冊》、《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資訊上報及抽樣系統操作手冊》、《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現場操作手冊》等,明確自身職責,並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確保測試工作按照科學化、規範化的流程進行區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全程監控各樣本學校測試組織過程,實時掌握各樣本學校測試進展情況,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指導、監督各樣本校現場測試工作。

4.確保正常的教學秩序

樣本校在開展監測過程中,不得影響其他非測試年級和學生的正常教學秩序更不得停課或加班加點對被測學生進行集中複習和輔導,不能因此而加重學生的課業負擔。

5.加強對監測過程的管理

要強調監測結果只用於工作研究,不作為評價依據,不與獎懲掛鉤,原始資料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公開,不對監測結果進行任何形式的排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如實上報樣本學校、樣本年級學生及相關教師的資訊。要對監測工具嚴格保密,監測實施程式應規範標準,確保本監測資料和資訊的真實可靠。

6.加強宣傳

利用多種途徑加大對監測工作的宣傳力度,讓社會各界瞭解監測的目的和意義,使樣本校師生消除對監測工作的顧慮,營造學校積極參與、家長大力支援、社會充分理解的監測工作氛圍。

五、質量監測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

1.出現發熱等症狀時規範處置。學生和教職員工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應當立即上報學校負責人,並及時按規定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醫,儘量免乘坐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醫院途中和在醫院內應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級別的口罩)

2.新冠肺炎疫情。測試或測試中,如監測點校出現新冠疫情,嚴格按照《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期問新冠肺炎情防控工作方案》快速處置,立即派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核實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取樣送檢,查明病因,有關資訊經衛生健康部門核實後及時上報。

3.試題在運送、保管過程中出現緊急狀況。由於為的因素髮生失盜、洩密時,發現人首先要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和上級部門報告,將洩密範圍控制在最小。

在運送試題過程中,如果出現車輛故障或天氣原因無法正常運送的情況,或者出現意外交通事故,押運人員首先要堅守現場,保護試題不被洩露,同時及時報告自治區、河池市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由自治區領導小組轉報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必要時撥打110報警,請求公安、交警部門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控制現場,確保試題安全。

4.火災事故。測試題在運送途中或在保密室內發生火災,保密人員要馬上用滅火器進行滅火,及時查明火情,切斷火源、電源,迅速報警,並報告自治區、河池市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由自治區領導小組轉報教育部基礎教有質量監測中心。

5.群體性事件或個體重大突發事件。測試過程中,如發生打架鬥毆等群體性事件或個體傷人重大突發事件,迅速報警並協助公安保衛人員控制局面,平息事態,並將當人帶到值班室處理。如有人員受傷,測試點醫生要及時處治,如受傷較重要及時送往醫院。

6.食物中毒事件。測試期間衛生防疫部門要做好測試點的衛生排查工作,如發生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時啟動衛生防疫部門應急預案,報告至自治區、河池市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由自治區領小組轉報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同時馬上組織有關人員對發生食物中毒的源頭進行調查,進行必要查封處置。

7.惡性自然災害。如當地預報有颱風、地震等惡性自然災害不能進行正常開展測試時,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並加蓋公章,並將監測工具一併寄回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測試中發生洪災、泥石流等災害時,取消測試,並及時組織人員安全疏散。

()偶發事件

1.測試工具及學生名冊中出現問題。測試工具包內出現種類不全、學生名冊與密件不符或錯漏、卷袋內裝試卷與本場測試內容不符、測試卷數量不對等情況時,按照《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現場操作手冊》中應急預案要求處理,同時報自治區、河池市視導員和自治區、河池市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2.學生髮生暈場、疾病的情況。監測員報告樣本校主監、責任督學、自治區、河池市視導員,並準其退出測試,交醫護人員處治。

3.考場秩序受到外來干擾。監測員盡力排除並立即報告樣本校主監及責任督學。樣本校主監、責任督學如無法排除,則請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並逐級上報。

4.監測員或者工作人員出現工作失誤。責任督學、樣本校主監要立即糾正,監測員、工作員在測試過程中有意作弊,違反測試紀時,本校主監要立即糾正,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5.其他偶發事件。監測員立即報樣本校主監、責任督學和自治區、河池市視導員,根據《2021年國家義務教質量監測現場操作手冊》要求,按照臨場處置機制採取相應處置辦法,必要時逐級上報,請示解決。

六、質量監測工作保障

(一)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金城江區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規劃、政策指導和具體實施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    

  長:韋冠軍  金城江區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李    金城江區教育局總督學 

韋盛東  金城江區教育局副局長 

 員:陳安何  金城江區教育局辦公室主任

盧桂榮  金城江區疾控中心副主任

   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治安大隊大隊

李奕奕  中共金城江區委機要保密辦公室主任

餘樹敏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河池市分公司機

要通訊分局辦公室機要室主任

樑嬌蘭  金城江區供電局供電服務中心經理

吳朝廣  金城江區教學研究室主任

蘭文忠  金城江教學研究室副主任

韋海超  金城江區教育局安全辦主任

韋永輝  金城江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股長

覃又馬  金城江區教育局教師工作股股長

韋雨露  金城江區教育局後勤股股長

蘇玉花  金城江區教育局財務股股長

楊校寧  金城江教學研究室副主任

   金城江區心育輔導中心辦公室主任

蔣池平  金城江區教育局督導室副主任

廖榮晟  金城江教學研究室副主任

   金城江教學研究室體育教研員

譚維海  金城江區教育局現代教育技術股副股長

覃振樸  金城江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副股長      

各樣本校校長、責任督學

聯絡員:蔣池平  金城江區教育局督導室副主任

資訊員:譚維海  金城江區教育局現代教育技術股副股長

2.明確工作職責。

1區級領導小組成員工作職責。

  長:負責統籌安排全的監測實施工作,對監測資料的真實性、監測過程的規範性、監測工具的保密性和組織實施過程中的防疫工作負責。

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做好全監測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

  員:教育部門負責監測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作;衛生系統負責做好測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公安系統負責做好工具接收與保密工作;保密局做好測試工具的保密監管工作;郵政系統負責做好監測工具的回郵工作;電業公司負責監測過程中的保障供電工作。

聯絡員:負責與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和樣本校聯絡溝通,負責測試工作的組織協調、責任督學的組織管理,監測工具的接收與回郵。

資訊員:負責本資訊接收報送和稽核;為樣本校的問卷調查系統填答提供技術指導與支援。             

責任督學:負責全面監督樣本校的測試工作

2)樣本校工作職責。

樣本校校長組織本校測試,對本校測試資料的真實性、監測過程的規範性和測試工具保密性負總責;配合責任督學處置應急事件;核查測試卷袋封裝,確認無誤後簽字。

樣本校副校長配合校長組織本校測試;在校長填答問卷時,具體負責本校測試組織工作,對測試資料的真實性、監測過程的規範性和測試工具保密性負相應責任。

主監測員由非樣本校的教務(教導)主任擔任,負責按要求完成學生數學測試、相關因素問卷填答和體育現場測試中的具體組織工作。

體育主監測負責配合主監測員完成學生體育現場測試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的安全;按要求測試並如實記錄學生測試資料,協助資訊員將體育測試資料錄入到系統中,核查體育測試資料錄入的準確性

體育監測員由樣本校體育教師擔任,與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選派的監測員和體育檢測員一起負責組織體育現場測試(如樣本校體育教師人數不足,可由其他學科教師擔任)

數學、心理健康監測員:由樣本數學心理健康學科教師擔任,負責配合主監測員完成學生數學測試、心理健康測試、學生數學、心理健康、體育相關因素問卷填答及體育現場測試準備過程中的具體組織工作;

司時員:由樣本校教務部門相關人員擔任,負責按時發出報時指令;

醫護人員:由校醫擔任或由樣本協調配備,負責學生身體不適、突發疾病等問題的臨場處理和送醫交接。(無校醫的樣本學校由領導小組協調解決)

安保人員:由樣本校保安或相關人員擔任,負責測試場地周邊環境的治安保衛

保密員:由樣本校工作人員擔任,負責監測工具的領取、保管和送回等工作,對測試工具的安全保密負具體責任

資訊員:由樣本校相關人員擔任,負責上報測試年級學生、教師資訊和測試準備過程材料;保證計算機及網路正常運轉,為校長與教師網路問卷填答提供技術指導與支援、負責學生體育現場測試資料錄入。 

(二)經費保障

做好經費保障工作,專項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經費用於配備相關設施裝置和支出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費用及工作補貼等。

(三)條件保障

提供必要的場地條件,統一為各樣本校配足配齊必要的測試文具、用品和儀器裝置,做好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與監測過程的安全防護等工作。要落實保密室及保密櫃用於存放監測工具(參照中大學聯考保密要求管理)樣本校要求配置雙鎖檔案櫃監測工具必須通過機要郵局回郵。

(四)輿論保障

義務教育質量監測主要服務於教育決策、改進教育教學,不對學生和學校進行排隊,監測結果不與升學掛鉤。要廣泛宣傳實施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的重要意義,幫助學校打消顧慮,做好參測準備。各學校要充分認識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對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可持續健康發展和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作用。

 

附件金城江區實施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附件

 

金城江區實施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我區作為協議縣參加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根據關於印發<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督委辦〔202112和《關於印發〈河池市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督委辦〔20217 號)精神做好監測期間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確保我區質量監測工作做到安全、有序、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落實自治區、河池情防控指揮部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確保學校和諧穩定,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證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正常開展。

二、工作原則

(一)強化管理,明確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壓實疫情防控責任。2021我區實施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領導小組在監測期間負責指導各監測點校開展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實教育部、自治區、河池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及要求。

各監測點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學校校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班主任、教師是本地本校疫情防控的責任人。

(二)強化監測,預防為主。各工作組、各監測點校要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普及,提高全體工作人員及學校師生的自我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師生日常體溫監測。嚴格活動管控,監測過程中要減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動,減少參加聚集性活動的人員。落實學校傳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定期好公共場所的通風消毒。

(三)強化措施,快速處置。進一步改善疫情防控條件、儲備防控物資、完善應急預案,提高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能力,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三、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

(一)完善一校一策疫情防控預案。各監測點校要認真貫徹落實2021225日召開的全區2021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視訊會議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國家衛健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中國小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要求完善本校疫情防控預案。

(二)加強宣傳教育和衛生清潔工作。通過官方微信、官方網站、校園安全平臺、官方微博、微信群等多種方式和途徑加強師生疫情防護知識教育,宣傳推廣好的經驗做法,提高防護能力。

各監點校要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確保不留衛生死角,開展監測工作前要對公共活動區域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處理。

(三)強化體溫測量檢查,規範處置師生出現發熱等症狀。各監測點校要堅持對全體師生進出校門進行體溫檢測,學生和教職員工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應當立即上報學校負責人,並及時按規定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醫。儘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醫院途中和在醫院內應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級別的口罩)。嚴格落實疫情報告制度,做好疫情統計、上報工作。

(四)落實防疫物資及做好應急準備。各測點校要做好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洗手液、消毒劑、乳膠手套、非接觸式測溫儀等防物資準備。視情況安排醫療衛生專業人員攜帶必要的裝置器材或120專用救護車駐點,發現問題及時妥善處置。

(五)科學處置新冠肺炎疫情。測試前或測試中,如監測點校出現新冠肺炎疫情,要嚴格按照《全區教育系統應對學校突發新冠肺炎疫情處置預案》快速處置,要立即派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核實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取樣送檢,查明病因,有關資訊經衛生健康部門核實後及時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領導。主動承擔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個人責任,嚴格落實一把手責任制和屬地管理職責。在地方政府和疫情主管部門領導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統一協調落實本地監測點校的防控工作。

(二)加強督查指導。各監測點校要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行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三)加強資訊報送管理。各監測點校如有被當地衛生疾控部門醫學診斷確認的師生病例,要按照當地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統一報送,不得擅自對外發布資訊。引導廣大師生不信謠、不傳謠,不在媒體上傳播不實資訊。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河池市金城江區教育局辦公室        2021331日印發

(電子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