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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實施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1年實施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1年實施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方案》(桂教督委辦202112號)精神,為做好我縣參加2021年國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數學學業質量、體育與健康狀況、心理健康狀況監測工作,抓緊抓實抓細監測期間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切實保障我縣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確保學校和諧穩定,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證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正常開展。

二、工作原則

(一)強化管理,明確職責

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戴遊高副局長兼任,副主任由楊秀球股長兼任,加強組織領導,壓實疫情防控責任。各樣本中國小校校長為本校疫情防控的責任人,落實學校疫情防控“十嚴格”,嚴格壓實學校防控主體責任。

(二)強化監測,預防為主

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普及,提高全體工作人員及學校師生的自我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師生日常體溫監測。嚴格活動管控,監測過程中要減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動,減少參加聚集性活動的人員。落實學校傳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定期做好公共場所的通風消毒。

(三)強化措施,快速處置

進一步改善疫情防控條件、儲備防控物資、完善應急預案,提高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能力,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必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三、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

(一)完善“一校一策”疫情防控預案

各樣本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225日召開的全區2021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視訊會議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國家衛健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中國小校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要求完善本地本校疫情防控預案,併發到局基教股郵箱備案。

(二)加強宣傳教育和衛生清潔工作

通過多種方式和途徑加強師生疫情防護知識教育,宣傳推廣好的經驗做法,提高防護能力。各監測點校要大力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確保不留衛生死角,開展監測工作前要對公共活動區域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處理。

(三)強化體溫測量檢查,規範處置師生出現發熱等症狀

各樣本學校要堅持對全體師生進出校門進行體溫檢測,學生和教職員工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應當立即上報學校負責人,並及時按規定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醫。儘量避免乘坐公交、三馬仔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醫院途中和在醫院內應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級別的口罩)。嚴格落實疫情報告制度,做好疫情統計、上報工作。

(四)落實防疫物資及做好應急準備

各樣本學校要做好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洗手液、消毒劑、乳膠手套、非接觸式測溫儀等防疫物資準備。視情況安排醫療衛生專業人員攜帶必要的裝置器材或120專用救護車駐點,發現問題及時妥善處置。

(五)科學處置新冠肺炎疫情

測試前或測試中,如監測點校出現新冠肺炎疫情,要嚴格按照《全區教育系統應對學校突發新冠肺炎疫情處置預案》快速處置,要立即派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核實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取樣送檢,查明病因,有關資訊經衛生健康部門核實後及時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主動承擔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個人責任,嚴格落實一把手責任制。在縣委縣府和縣疫情指揮部領導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統一協調落實監測點校的防控工作。

(二)加強督查指導。各樣本學校要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行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三)加強資訊報送管理。各監測點校如有被當地衛生疾控部門醫學診斷確認的師生病例,要按照當地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統一報送,不得擅自對外發布資訊。引導廣大師生不信謠、不傳謠,不在媒體上傳播不實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