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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服務員工作準則

DJ服務員十不準

DJ服務員工作準則

一、 不準帶不良情緒上班
二、 不準和客人過分親熱。
三、 不準在房間內任意抽菸、化妝。
四、 不準幫客人外出買酒店已有物品。
五、 不準向客人洩露公司祕密及講有損公司形象的話語。
六、 不準為達某種目的的向客人傾訴對工作的不滿及上司的不是。
七、 不準與公關員發生任何衝突。
八、 不準和客人發生爭執、對罵、譏笑等。
九、 不準向客人變相索取小費或追索小費。
十、 不準在客人走後在房間看電視、唱歌或吃殘餘食品。

標籤:DJ 服務員 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