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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管理方案

學校必須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堅持以教學為中心,認真貫徹落實“一綱四法一條例”。轉變教育觀念,深化教育改革,實現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把學校管理同社會變遷、時代脈搏緊密聯絡起來,使學校的育人環境和教育方法更加適應學生身心發展的要求。

學校管理方案

為加強學校管理,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員工愛崗敬業、樂於奉獻、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開拓進取精神。為行政領導的調整及教職員工的調配、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評優、評先提供依據。經中心學校研究,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分為《行政管理》和《教師工作管理》兩個部分。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著重探究社會環境同學校間的關係和學校內部人員、教育內容、教育手段、教育方法、教育設施等各個要素間的關係;探究學校管理人員如何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為依據,遵循教育的客觀規律,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採取科學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合理配置辦學資源,充分調動廣大師生的積極性,實現學校教育的目標。

一、組織建設(每條1分,共4分)

1、辦事處轄區各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負責主持學校全面工作,定時召集校務會,健全民主決策機制,政務公平、公正,做到校務公開,抓好學校全方位管理工作,做好安定團結工作,使學校一年一個樣,三年大變樣。

2、學校校長及其他行政領導必須向中心學校負責,同時根據本校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辦出自己學校的特色。認真按時按質完成中心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按時上報各種計劃、總結、表冊及各種材料。全面貫徹落實中心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步調同中心學校高度一致。

3、學校各項工作均有分管領導,且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有分有合、工作統一協調、上下一心。為建立和諧校園奠定良好的基礎。

4、健全共青團、少先隊基層組織,能充分發揮團隊組織在學校、班級管理中的作用。

二、制度健全(每條0.2分,共4.4分)

1、校長工作職責

2、黨支部書記工作職責。

3、副校長工作職責

4、教導主任工作職責。

5、報賬員工作職責。

6、少先隊輔導員工作職責。

7、教研組長工作職責。

8、門衛工作職責。

9、班主任工作職責。

10、教師工作職責、教師日常行為規範。

11、教師考勤制度。

12、有一套較為完善、可行的教師考核方案。

13、《班規》、《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

14、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5、班級管理細則。

16、衛生管理辦法。

17、有小型教育科研研究課題兩個以上。

18、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八榮、八恥”。

19、雲南省公務員八條禁令和昭陽區中國小教師十不準。

20、有規範的教師崗位臺。

21、有課程總表。

22、有實驗室、圖書室、電教室工作人員職責。

三、檔案規範(每條0.5分,共8分)

1、學校工作計劃、總結。

2、教學工作計劃、總結。

3、德育工作計劃、總結。

4、安全工作計劃、總結。

5、後勤工作計劃、總結。

6、少先隊工作計劃、總結。

7、會議記錄(行政會議、教學教研、少先隊)。

8、校務日誌。

9、教師工作定性定量的動態記錄。

10、每學期具有優秀教學論文五篇以上。

11、教育科研研究課題研究程序總結。

12、有學校教學、建校勞動及文、體活動的圖片資料,且每學期均有新增內容。

13、實驗室工作計劃、總結及開出率。

14、圖書室計劃、總結及借閱率。

15、遠端教育計劃、總結及接收下載、使用情況的記錄。

16、教師績效工資再分配結果(表冊)。

四、教育教學工作(29分)

(一)常規(每條0.5分,共9分)

1、各校語、數教研組每學期均須各組織五次以上集體備課,要求:教研組有備課記錄,參加備課教師有教案。

2、每學期必須組織一次課賽或三次以上的優質示範課,組織活動時必須邀請中心學校校長和分管副校長到場指導,學校還必須有定性記錄。

3、教導處每兩週必須檢查一次教師備課、批改作業的情況並有定量、定性的記錄。

4、開齊課程,開足課時;科學排課,嚴格按課表上課;重視小三門,做到體育課有訓練內容,音樂課有歌聲。

5、管好用好實驗裝置,分組實驗和演示實驗開出率須達到相應要求。

6、管好用好現有圖書,圖書借閱以班為單位,由班主任借到班上建立圖書角供學生閱讀,並定期更換。

7、管好用好遠端教育裝置,接收下載及使用情況有記錄,且達到相應要求。

8、實行月考制度,考後認真進行分析,查缺補漏,制定改進措施。要求:有月考安排、試卷、成績冊、組距表。

9、各校須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班級管理措施,如:爭奪流動紅旗,在公示欄公佈每天的檢查結果,班級積分等,且有動態記錄。

10、堅持升、降旗儀式,開展國旗下的演講。且有演講稿存檔。

11、天天堅持做課間操、眼保健操,佇列整齊、動作規範,兩操期間任課教師親臨指導。

12、認真開展“五講”、“四美”和“五愛”教育,寓德育於學科教學之中。

13、綠化、美化校園。抓好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做到辦公室、教室、校園全天保潔。

14、籌辦好一年一度的“六一”文體活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15、每學期組織一個年級的學科競賽或中高年級的作文競賽。

16、鞏固“兩基”和“普實”的成果。

17、加強教師的政治、業務學習。

18、抓好校園文化建設,為師生營造良好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二)成績(20分)

1、期末統測榮獲各年級語、數學科一個第一名得20分,一個第二名得19分,一個第三名得18分,其它以此類推。

2、各班級語、數學科與上一學期相比較,每上升一個名次加1分,下降一個名次扣1分。

3、各年級語、數學科有一個倒數第一扣0.5分,連續兩個學期都是倒數第一的有一個扣1分。

評分辦法:以上三項得分之和除以該校班數,根據分值大小排出名次,第一名得20分,每降一名遞減1分。

五、安全管理(18分)

各校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安全無小事”,安全工作應當常抓不懈,“警鐘長鳴”;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則;經常檢查,措施有力,促進自護,及時整改。

(一)措施(每條0.5分,共8分)

1、嚴禁教師酒後騎車,酒後進入教室上課。

2、嚴禁教師排斥差生、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教師用諷刺、打擊、粗俗的語言對待同事、學生及家長;無論何種原因,都不允許教師把學生趕出教室。

3、加大防震、食品、交通安全教育。

4、嚴禁教師打架鬥毆和聚眾鬧事。

5、課間操解散時須分班依秩離開操場,嚴禁一擁而散,確保師生安全。

6、嚴禁教師在教室、實驗室、圖書室抽菸、喝酒;實驗室、圖書室必須配置消防栓。

7、嚴禁學生在校內打架鬥毆,帶鋒利器具或易燃易爆物品入校。

8、學生不準在校內互相追逐、打鬧、騎車,不準在校內爬欄杆、陽臺、籃球架、圍牆等高處,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滑玩。

9、上下課、課間操、校會等活動時間,不準學生在過道、樓梯間等地方相互擁擠。

10、學生不準帶火種進入校內和林區,不準擅自到校外游泳,聚眾鬧事。

11、學生不準在上課期間擅自離校,不準帶外來人員入校。校外人員若有事要進入校內,也必須在門崗上作登記後,方能入校。何時離校也有所記錄。

12、嚴禁學生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嚴禁喝酒、留長髮、染髮。

13、嚴禁師生參與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嚴禁參與任何非法組織。

14、學生在校內不得亂接、亂摸電源、電線。

15、要及時排除各種不安全的隱患,把矛盾處理在萌芽狀態,做到防微杜漸。

16、各校要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班主任要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將責任層層落實。

(二)結果(10分)

每學期做到小事不出班,大事不出校,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本校又不能妥善處理的該項為零分。

六、財務管理規範(10分)

為加強財務管理工作,規範各校的財務行為,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教育教學工作的全面發展。中心學校成立由校長、支書、後勤副校長、會計、出納組成的五人財務工作領導組,負責中心校及各學校的財務工作。凡涉及維修、批量採購、大額開支都採取開會集體研究決定。工作職責為:校長負責召集會議,實行一支筆簽字負責;支書負責監督指導;副校長協助校長搞好財務工作;會計負責政策、票據的把關和修建的檢查驗收;出納負責購物及各種支出付款的親自辦理。中心學校除加班、舉行活動和招待檢查組外,其它任何招待都必須有三人以上參加,且人均不能突破20元的標準,經辦人必須簽字並寫明用途;對各學校的要求具體規定如下:

(一)、加強財務人員的培訓

各校的財務人員必須以自學為主、培訓為輔,在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基礎上,還要懂得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要堅持勤儉辦學;要正確處理好本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需求與現有資金的供給關係;這就需要每一位財務人員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不斷加強財務知識的學習和實踐,才能把財務工作搞好。

(二)、對財務人員的基本要求

凡是財務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職業道德,嚴守財務工作紀律,不說假話,多辦實事,要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要熱心地為大家服務,要理解和掌握後勤知識,努力鑽研各項業務,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使後勤工作更好地為教學服務。

(三)、對維修工程的基本要求

維修工程起伏較大,也是一個熱點問題,為了使有限的資金髮揮出最大的效益。各校要進行維修時必須有書面的報告交中心學校領導組,待領導組研究同意,並報教育局審批後,實施維修的學校可以自行請修建老闆,由老闆作出全部工程的預算後再報領導組落實認可後方能進行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實施維修的學校必須委派一名稍微懂一點修建的老師或領導主管,中心學校由會計協管,工程完成後,必須先經過中心學校領導組驗收,在報請教育局驗收後,才給予付款。

(四)、對辦公用品購置的要求

辦公用品也稱消耗品,各校在購置時必須分期購買,也就是每個學期只買一次,但是在購買前必須填寫昭陽區XX學校經費使用計劃表,此項手續完成後,經中心學校研究同意後,再通知各校購買。

(五)、對政府採購的要求

涉及到政府採購的物品,各校首先必須召開行政會議研究,討論決定後形成書面報告上交中心學校,待中心學校研究同意後,再填寫政府採購物品表及學校經費使用計劃表。

(六)、對招待費的要求

招待費是一個熱點問題,決不允許弄虛作假。各校只有在特定的節日,如:“三八”婦女節、“五四”青年節、“六一”兒童節、“教師節”等才允許發生招待費,標準不能超過二十元;除以上節日的招待外,只有在期末考試、評卷、應急工作加班才能進行招待,且人均標準不能超過十元;在平常工作中可以適當購買一定數量的茶葉,一般學校每學期不能超過十斤茶葉,中學、示範國小每學期不能超過十五斤茶葉,每斤茶葉的價格不能超過十二元,若有上級各部門領導來檢查需要招待時,可以適當提高標準。

(七)、對各種票據的要求

首先是修建款票據。修建款必須是稅務局開的正規發票,報賬員必須先核實此票據是否具備票據的六大要素,若不具備其中一項要素,應急時退回重開,決不能對票據進行塗改。

其次是辦公發票。辦公發票的要求與修建款一樣,金額較大的還需寫明用途。

再次是招待費。招待費決不能用白紙開,除正規的餐飲發票外,可以出現款項收據的只有盒飯,這兩種票據以外的一律不能報銷。

最後是特殊票據。所謂特殊也就是白紙單據,此單據的出現必須具備稅務發票的六要素,不同點就是將稅務發票的印章變為手印,各校再開取白紙單據時,必須實事求是,決不允許虛開和亂開,票據內容要真實準確,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的現象,將嚴肅追究經辦人和學校領導的責任。

簽字。各種票據必須是三人以上簽字(校長、經辦人、物品驗收人),簽字必須使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的筆,所籤位置必須是票據的右上角。凡是招待費都必須由該校的校長寫明用途及同意報銷的內容,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八)、對辦公物品及政府採購物品的管理

學校的任何物品都必須先入庫,後領用。凡是各校新購進的辦公用品,必須有專人保管,造冊登記:購置物品的經辦人與驗收入庫的保管人,要有簽字交接手續;分發或領用物品時,領用人必須填寫領用物品登記冊,並簽名後方能領用;對政府採購的物品,除了要上領用或借用登記冊外,更重要的是要上固定資產賬登記冊,要納入該校的資產管理;各班教室、桌凳要包乾到人,學校與班主任簽訂責任書;各校的校長、經辦人員、物品管理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必須進一步的明確,要求相互分離,互相制約,務必把此項工作做細、做實、作好。

(九)、對“兩免一補”的基本要求

“兩免一補”是國家對西部地區扶貧的一項新舉措,各校對此項工作必須高度重視,首先宣傳必須到位,其次要認真落實到位,對“兩免一補”的學生名單必須是在開學前公示一週以上,要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兩免一補”的工作涉及的範圍廣,又是一項敏感的工程,若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眾多的矛盾,給學校帶來負面影響。

(十)、對學校預算外資金的管理

各校在開學時收取的學前班經費必須按時存入中心學校的基本賬戶,各校不得另自開設銀行賬戶或者私設“小金庫”,無論那種渠道和原因取得的收入都必須先存入中心學校基本賬戶後,再領出去使用,嚴禁虛列或隱瞞收入的現象出現。

(十一)、對教職工請假的規定

每位教職工有病有事履行請假手續,三天以內的直接到中心學校請假;三天以上的必須到教育局人事科請假。病假(住院除外):每天減發本人當月基本工資的3%。事假:(喪假除外)每天減發本人當月基本工資的6%。無故曠課又不履行請假手續的,每天減發本人當月基本工資的10%。

(十二)、對臨時工的基本要求

各學校所請的臨時工和代課教師必須立即終止合同,在20XX年中,因工作需要確實要請臨時工和代課教師的,待教育局報請區委、區政府同意後在請。作為臨時工應該明確自己的職責和義務,每年必須與學校及中心學校簽定用工合同,然後按照合同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不允許在履行合同的基礎上再獲取其它的收入,如代課收入、假期補助、看管補助和用上班時間從事其它工作等,若不按合同規定履行職責的必須立即辭退。

總之,各校必須勤儉節約,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加強收費管理工作,堅持在醒目位置張貼收費標準公示欄,杜絕“亂收費”和“收費亂”的現象;禁止以罰款手段向學生進行管理處罰;嚴禁出現現金座支;購買的物品必須屬實,杜絕“掛羊頭賣狗肉”弄虛作假;認真落實“兩免一補”工作,切實管好用好“寄宿制”經費;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教學用具有借有還,損壞照價賠償;堅持“勤儉辦學”,反對“鋪張浪費”做到後勤服於教學。

七、加強管理、謀求發展、促進團結(10分)

各校領導要當好中心學校的參謀和助手,確保一方平安,扮演好中心學校領導和教師間的橋樑角色。做好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教職工有意見和建議應逐級反映,嚴禁出現三人以上的集體上訪和越級反應現象發生。若出現違反本規定的行為,該項考核為零分。

八、對教師常規(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進一步細化, 制定出適應本校的管理方案)管理的檢查、考核、執行情況(10分)

評價專案

權重

評 價 標 準

得分

8%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遵守《昭陽區教師十不準》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2分)

2、熱愛教育事業,關心愛護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2分)

3、服從分配,團結同志,愛崗敬業。(2分)

4、所任課班級的團隊建設,班容、班貌和班風、班紀。(2分)


10%

1、全勤得滿分。

2、婚假、喪假、產假屬法定假,不扣分;住院有報銷憑證者一次扣0.5分,未有憑證者一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2分;病、事假都必須由本人請教師上課,未請教師上課者,每次扣5分。

3、一個遲到或早退扣1分。

4、一個缺席扣5分,且不封頂。


工作職責

計劃總結

2%

1、教學工作計劃、總結。(1分)

2、相關工作(各行政、教研組、各室管理員、班主 任,少先隊等)計劃、總結。(1分)


6%

1、教案詳略得當,重點突出,難點突破,實用性強;教案有課後反饋。(3分)

2、課前認真備課,堅持帶教案上課。(2分)

3、積極參加集體備課。(1分)

4、缺一次教案扣1分,扣完為止。


聽課

5%

每學期教師10節,行政15節。以主講教師和教導主任共同簽名的聽課卡為準。


家訪

2%

每學期每教師4次以上,以教導主任和學生家長簽字的家訪卡為準。


會議記錄

2%

以學期各種會議記錄的次數為準,少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10%

1、把德育工作貫穿整個教學之中。(1分)

2、教學目標切合實際,容量合理,充分、恰當地運用教具。(多媒體、投影儀、 圖片、實物等)。(2分)

3、注重師生雙邊活動,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主體作用,正確運用肯定和獎勵。(2分)

4、積極進行課堂教學改革,優化教學過程設計,富有創新精神和創新意識。(2分)

5、用普通話教學,板書工整。(1分)

6、教學效果好,各層次的學生在原有的水平上都得到了提高。(2分)


10%

1、佈置作業是否適度,是否全批詳改。

(學前班――二年級7分,三――九年級5分。)

2、作文批改是否認真,評語是否恰當。(2分)

3、作業批改是否存在知識性錯誤。(2分)

4、作業佈置重視多層次,並開展手拉手作業。(1分)

5、教學計劃上要求批改的作業,每種每週不少於1次,缺一種扣5分,缺一次扣0.5分。(扣分不封頂)


6%

1、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和各種活動。

(1.5分)

2、所任課班級完成學校安排佈置的工作情況。

(1.5分)

3、教師對學校安排、佈置的其它工作完成情況。

(1.5分)

4、所任班級的衛生及學校安排的公共區域的衛生情況。(1.5分)



16%

1、按周課時計算:語、數一個課時1.2分;思品、自然一個課時0.9分;其它學科一個課時0.8分。

2、學校校長每週課時量為6節,教導主任、後勤主任每週課時量為8節,支書、副校長、少先隊輔導員每週課時量為10節,上滿課時量者得滿分,未上滿課時量者少一節扣1分,超課時量者多一節加1分。

3、教研組長加5分,學校治安人員、圖書管理員、微機管理員、實驗室管理員、班主任加3分。行政兼各室管理員的可累計加分。

4、該項不封頂。


工作效益


7%

所任班級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落實情況。教師不認真落實安全教育、不嚴格監督本班學生課間休息(課間休息時間算給上一節課的教師)時的言談舉止,造成安全事故,經學校或上級部門組織調解的,一次扣上課教師3分,任課教師2分,當值行政和教師各2分。扣分不封頂。


16%

1、以班為單位,每生得0.2分,增加1人加1分,減少1人扣2分。

2、名次升降:在上次考核的基礎上,上升一個名次加1分,下降一個名次扣1分。保持前五名的加分:保持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第四名的加2分,第五名的加1分(名次上升者,按上期名次加分;名次下降者,按本期名次加分);保持在前五名的,上升名次照加分,下降名次不扣分;降到第六名(含第六名)以下照扣分。

3、該項不封頂。






1、教職工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的實行加分(限一個教學年度內)。教職工參加教學教研、演講、課賽活動獲獎實行加分,不同型別可累計加分,同一型別不累計加分,只以最高級別加分一次。必須是經中心學校推薦出去參加的方能認定級別,否則一概不算。具體分值如下:

①鄉級加3分; ② 區級加4分;

③市級以上加5分。

2、學校安排接倒數第一、二、三、四、五名的教師,第一次考核分別給予加5分、4分、3分、2分、1分,以後每期遞減1分,減完為止,不服從學校安排的教師將退還給中心學校另行安排。

3、完成學校安排的公益事務,由學校酌情加分,最高不超過10分。


扣分



1、所任班級的學生破壞公共財物、花草樹木,每次扣任課教師2分。

2、教師在校內酗酒鬧事,辱罵、毆打他人,煽動是非、聚眾鬧事,唆使家屬和朋友到單位無理取鬧,一次扣20分。

3、不服從安排,一次扣5分。



九、績效工資再分配的執行情況,要有本校的管理考核方案、考核結果和再分配的詳細表冊(6.6分)。

十、附加分(加分不封頂)

1、在辦事處轄區內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中(“元旦節”、“三?八”、“五?一”、 “五?四”、“六?一”、“七?一”、教師節、國慶節等),獲得集體一等獎得7分,獲得集體二等獎得6分,獲得集體三等獎得5分。

2、各校教師參加中心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含區級以上的演講、課賽等),榮獲個人一等獎一人一次加3分,榮獲個人二等獎一人一次加2分,獲得個人三等獎一人一次加1分。

3、地理位置加分:A級學校加2分,B級學校加4分,C級學校加6分,D級學校加8分。

教師工作管理

學校是文明的搖籃,教師是學校的主人。教師既是國家制定教育教學計劃、課程標準的執行者,又是教育教學實際過程的直接領導者、組織者和實施者。被人們稱為“辛勤的園丁”。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強弱和質量的高低,關鍵在於教師。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水平如何,常常就是教師工作質量最直接、最具體的反映。加強教師工作管理,是教師工作地位的需要,也是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提高教育質量的需要。教職工應當樹立“學校是我家,人人都愛她”;“校興我榮,校衰我恥”的榮辱觀。熱愛學校,關心集體,謙虛謹慎,團結協作,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衣著整潔大方,舉止端莊,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成為學生的楷模。為加強學校管理,維護教職工的尊嚴,樹立教職工的形象,特作如下規定:

一、調整、分配

凡是新分配或從其它鄉、校調入太平街道辦事處工作的教師,必須先到黃竹林和箐門國小工作幾年後,根據德、能、勤、績的考核情況,實行有進必考,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調整。不服從安排的教師作待崗處理。

二、舉止行為

1、嚴禁教職工在工作單位酗酒鬧事、辱罵、毆打他人。

2、教職工在工作單位因工作上的事有意見、想不通,可採取正常渠道逐級向上反映,通過擺事實、講道理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不允許罵人、誹謗、毆打他人,更不允許唆使家屬、親朋好友到工作單位找領導或同事無理取鬧,集眾鬧事。

違反以上規定者,年終考核視為不稱職。

三、統測要求

(一) 監考

1、監考人員在考試前10分鐘進入考場。考試開始後,監考人員應逐個檢查考生填寫的校名、年級、班次、姓名等欄目是否填寫清楚(學前班至二年級的學生請監考人員幫助填寫)。若試卷上沒有校名、班次欄,就統一填在考號處或裝訂線內的空格處。若發現未填寫清楚的試卷,每份罰該考場監考教師每人10.00元。

2、監考人員既要嚴肅認真地維護考場紀律,又要態度和藹、熱情地關心愛護考生;發現考生有病應及時報告考點組長;要認真清查考生數,以便收卷時核對試卷份數。

3、考試期間,監考教師不得隨意離開考場。在考場內不吸菸、不打瞌睡、不閱讀書報、不議論談笑,手機必須關閉。

4、監考教師應提醒考生,答題不要超過裝訂線;出現一份扣監考人員每人10.00元。

5、學前班、一年級念一題做一題(在不會造成作弊的前提下,都要求逐題念),其它年級一律不念題,因試題印刷文字不清楚,應寫在黑板上;作文紙不夠寫,只能寫在背面,不允許加紙;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一律要求用鋼筆答卷。

6、嚴格考試時間,嚴禁任何考點、考場提前、推遲或延長考試時間和改變學科順序。

7、發現抵考現象,一生扣任課教師100.00元,該生成績為0分(不管何種情況)。

8、考試開考半小時後不得入場,開考三十分鐘內不得離開考場。

9、考試期間除學校安排的後勤人員外,其他本校教師一律不允許在校園內閒逛,任課教師進入本班考場者以作弊論處。

10、考試時間結束前十五分鐘,監考人員必須提醒考生注意。

11、試卷按考場裝訂,中高年級的基礎和作文裝在一起(教育局組織交叉監考、統一閱卷的除外),裝訂必須規範。裝訂針數以封箋上的圓圈為準。若評卷時發現倒裝、反裝,露出考生校名、班級、姓名或將答案裝訂,每份罰該考場監考人員每人10.00元。

12、裝訂試卷時,請監考人員在試卷裝訂線右上角空白處簽上全名(教育局組織交叉監考,統一閱卷的除外),所籤姓名在裝訂時必須密封,若露出姓名罰簽名人50.00元。

(二) 評卷

1、各校評卷點,校長為第一責任人,教導主任為具體責任人,評卷教師為直接責任人,每本試卷前兩份,各小題的評卷教師都必須簽上姓名(全名);每本試卷的封面上都必須簽上加分教師姓名和複查教師姓名。

2、中心學校重點組織抽查各評卷點所評本校的試卷情況;當試卷交到任課教師手裡,一旦發現改錯、改漏,登分登錯、登漏等情況時,錯一分罰直接責任人1元,並把出現的錯誤累計後,作為對學校管理考核的依據之一。

3、各評卷點,在評卷前必須組織讀題、討論,統一評分標準,堅持給分有據,扣分有理;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誰出問題,誰負責。堅持公平、公正,不寬不嚴的原則。

4、嚴肅考勤紀律,考試和評卷期間,除產假、婚假、喪假外,病假一天扣60.00元(住院除外),事假一天扣80.00元,缺席一天扣100.00元。

5、三至五年級的作文必須先統一標準,改作文的每個人都必須評閱每本試卷的平均份數,若不能平均分配,由其中某些教師多評1份。若發現走過場,罰款當事人200.00元,並責令重改。

6、評卷期間教師不準撬開裝訂線查閱校名、班級等,若出現此類情況,罰該教師100.00元。

7、各校領導務必高度重視評卷工作,認真組織好評卷、加分、登分、填表和複查工作,保證統測工作的順利完成。

四、教學綜合成績(教學綜合成績=教學成績+附加分)

(一)教學成績

1、參考率:(15分)

計算公式:

參考率= ×100%×15

(2)及格率:(25分)

計算公式:

及格率= ×100%

按及格率從高到低排出名次,及格率最高一個班為滿分,每降低一個名次減去一個遞減分(遞減分= )。

(3)優秀率:(20分)

計算公式:

優秀率= ×100%

按優秀率從高到低排出名次,優秀率最高一個班為滿分,每降低一個名次減去一個遞減分(遞減分= )。

(4)平均分:(40分)

計算公式:

平均分=

按平均分從高到低排出名次,平均分最高一個班為滿分,每降低一個名次減去一個遞減分(遞減分= )。

注:上學期在籍人數(上學期實際參考人數多的按參考人數計算),在計算時死亡和中心學校確認的弱智可以除外,其它任何情況都不考慮;學前班和一年級按當學年秋季學期的在籍數算;上兩科主科(語、數)的教師,兩科都必須進行考核;實考數既指本期考試人數,也指上期考試人數,在計算時按較多的那次算(舍少取多)。

(二)附加分:

1、名次升降:在上次考核的基礎上,上升一個名次加1分,下降一個名次扣1分。保持前五名的加分:保持第一名加5分,保持第二名加4分,保持第三名加3分,保持第四名的加2分,保持第五名的加1分(名次上升者,按上期名次加分;名次下降者,按本期名次加分);保持在前五名的,上升名次照加分,下降名次不扣分;降到第六名(含第六名)以下照扣分。

2、地理位置加分:A級學校加1分,B級學校加2分,C級學校加3分,D級學校加4分。

3、學生數加分:以班為單位,每生0.2分。

4、上兩科主科(語、數)的教師,分別在兩科教學成績上加8分。

5、由學校安排接倒數第一、二、三、四、五名的教師,在一年內(兩個學期)分別加8分、7分、6分、5分、4分。

6、學生增減:與上學期參加統測的學生人數相比較,增加一個學生加1分,減少一個學生扣2分。

四、績效工資再分配

根據雲政發[20XX]195號檔案規定:“績效工資是事業單位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我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事業單位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範的分配程式和要求,採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辦法,自主決定本單位績效工資的分配。績效工資的分配應以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為依據,合理拉開差距”。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按勞分配、優教優酬的原則。每人每學期從績效工資中拿出1000元由所在學校進行考評後再分配。考評採用教學和常規相結合,考評辦法由各校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

中心學校人員,由中心學校根據每個人完成工作的情況和出勤情況進行量化考評,考評績效工資為1000元。

五、中職職稱評審方案

(一)申報資格

1、黃竹林國小、箐門國小:

中師學歷,初、高中加專業合格證的教師,教齡12年;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教師,教齡9年;可以申報中職職稱。

2、永樂國小、水平國小:

中師學歷,初、高中加專業合格證的教師,教齡13年;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教師,教齡10年;可以申報中職職稱。

3、桃源國小、水塘壩國小、石渣河國小:

中師學歷,初、高中加專業合格證的教師,教齡14年;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教師,教齡11年;可以申報中職職稱。

4、太平示範國小:

中師學歷,初、高中加專業合格證的教師,教齡15年;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教師,教齡12年;可以申報中職職稱。

5、期末語、數統測結果連續五次(倒推五次成績)以上獲前二名的教師(上雙班的教師按成績最好的一個班算);不受以上一至四條限制,凡有申報資格者,均可報名。(但20XX年春季學期以前的成績不帶入考核)

6、符合以上申報條件的教師,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履國小一級教師資格年限達到職稱檔案規定;2、履職晉級考試學分達到申報規定分數;3、獲得計算機考試合格證(申報職稱材料時年滿50週歲的教師除外,男女相同);4、繼續教育考試無缺考科目;才能申報。

(二)、指標分配

1、從20XX年起,每年用一個指標解決老教師(限當年三月一日前,男教師年滿50週歲以上,女教師年滿47週歲以上);老教師既可以報特殊指標,也可以同其他老師一起報一般指標,但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2、每年用兩個指標鼓勵超編學校教師到箐門、黃竹林(各校一個)支教,支教合同為三年;當報名數超過指標數時,按職稱方案考評後從高分錄用;沒有人申請時,指標放到該學校評定,該學校沒有具備條件者時,收回中心學校統一使用。

三、量化考核方案

內 容

評 分 標 準

分 數

得 分

1、本科和本科以上 10分

2、專科 9分

3、中師 8分

4、高中(有專業合格證) 7分

5、國中(有專業合格證) 6分



教齡

履職

情況

黃竹林、箐門國小工作的教師:教齡、履職一年各1分;永樂國小、水平國小工作的教師:履職、教齡一年各0.9分;水塘壩國小、桃源國小和石渣河國小工作的教師: 教齡、履職一年各0.8分;太平國小工作的教師:教齡、履職一年各0.7分。計算教齡方法:年減年。計算履職年限方法:年減年,月減月。



政治

思想

1、政治上和黨中央保持一致,忠誠黨的教育事業,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 2.5分

2、團結同志,為人師表,舉止文明,作風正派。 2.5分

3、積極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按質按時上交各類表冊、材料,按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2.5分

4、服從學校安排,工作盡心盡力。 2.5分



出勤

情況

在考核時間範圍內(從20XX年春季學期起,到申報中級職稱時)全勤者10分。

1、無故曠課一課時扣2分,遲到、早退各一次扣1 分。

2、事假一課時扣0.5分。

3、病假一天扣0.3分(住院除外)。

4、以上各條累計計算扣分,該項扣分不封頂。

5、婚假、喪假、產假不扣分。



在考核時限範圍內(從20XX年春季學期起,到申報中級職稱時),各學期教案得分之和除以學期數為教案實得分。

1、認真備課:教案分好、中、差評分(好 10 分,中9分,差 8分)。

A、語文:

a好:每課都備,並備到課時。

b中:每課都備,但其中有一篇至五篇課文未備到課時。

c差:缺一篇課文未備(含一篇),六篇以上課文未備到課時。

無教案零分。差一課扣一分,扣完10分為止。

B、數學:

a好:每單元全備,並備到課時。

b中:每單元全備,但有一個單元未備到課時。

c差:有一個單元未備,或者雖全備,但有一個單元以上未備到課時(不含一個單元)。

無教案零分,差一單元扣0.5分,扣完10分為止。

C、未上統測科目者,必須有一科教案,並備到課時。(要求同上)



1、從20XX年春季學期起,任語文、數學學科的教師:榮獲一個第一名得100分,每降一名遞減1分(未上語文、數學,任思品、自然的教師,榮獲一個第一名得90分,每降一個名次遞減1分),用教師各學期的名次得分之和除以學期數作為該教師的教學成績(上雙班的教師:用每班名次所得分之和除以班數再加上5分作為當學期的教學成績)。

2、未上參試科目的教師,按75分計算。

3、上參試科目的行政人員,必須按參試科目的成績計算;校長(正)加10分,教導主任(正)和報帳員加8分,其餘行政(支書、副校長、少先隊大隊輔導員、中心教研組正、副組長、少先隊總輔導員和保衛科正、副科長、教導副主任)加5分,教研組長、各室管理員、學校治安員加3分,班主任加2分。(本條加分:以加分的最高項加分,不累計加分,只加一次。)



附加分

1、在上一年度內,在課賽、演講、書畫、教學論文和教案設計等獲得幾種級別的獎項,不同類別可累計加分;同一類別不累計加分,只就最高級別加分一次:

省級以上加3分;

市級加2.5分;

區級加2分;

鄉級加1.5分。

以獎狀(附相關材料)為依據且各級各類獎項必須是中心學校推薦參賽的方可加分。

2、自20XX年以來,由中心學校表彰(教學統測名次、等級表彰除外)或由中心學校推薦到上級表彰的每次加2分,以獎狀附中心學校推薦的材料或下的檔案為依據。

3、完成中心學校安排的義務獻血指標,獻血一次加2分。




六、獎勵

1、在教學質量統測中,語文、數學教學綜合成績榮獲街道辦事處轄區年級單科前三名者:第一名獎金150.00元,第二名獎金100.00元,第三名獎金50.00元;思品、自然教學綜合成績榮獲街道辦事處轄區年級單科前兩名者:第一名獎金100.00元,第二名獎金50.00元。

2、課賽、演講獲街道辦事處轄區前三名者,第一名獎勵150.00元,第二名獎勵100.00元,第三名獎勵50.00元。

3、書畫作品獲區級以上獎勵者,中心學校給予獎勵:獲一等獎者獎勵100.00元,獲二等獎者獎勵50.00元。

4、課賽演講獲區級以上獎勵者,中心學校給予獎勵:獲一等獎者獎勵(含教學新秀、能手和學科帶頭人)300.00元,獲二等獎者獎勵250.00元,獲三等獎者獎勵200.00元。

5、學校研究課題獲區級以上獎勵者,中心學校給予獎勵:一等獎2000.00元,二等獎1500.00元,三等獎1000.00元,鼓勵獎500.00元。

6、在升學考試中,國小:語、數總分上190分1人,獎勵600元; 語、數總分上185分1人,獎勵100元。

七、懲罰

1、在教學質量統測中,語文、數學教學綜合成績排在街道辦事處轄區年級單科倒數 一、二名且平均分低於年級平均分12分者:倒數第一名扣100.00元,倒數第二名扣50.00元 ;思品、自然教學綜合成績排在街道辦事處轄區年級單科倒數第一名且平均分低於年級平均分12分者扣50.00元。

本方案定稿後從二00八年春季學期執行,原方案同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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