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職場 > 辭職

辭職報告步驟

辭職1.16W

一、離職申請:

辭職報告步驟


公司所有職員辭職均應提前一個月提出並提交《辭職報告》。(以部門負責人收到《辭職報告》之日起算)。

《辭職報告》應由員工本人自行書寫 ,其主要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部門、何時入職、辭職/離職原因等。

二、離職交接:

部門負責人在收到職員提交的《辭職報告》後,應在3日內給予批覆。不同意辭職應儘快組織與職員談話並就導致職員離職的相關問題量力協調;同意職員辭職應第一時間通知綜合部,併發放《離職人員會簽單》。

1. 離職人員領取《離職人員會簽單》,填寫姓名、部門、職務以及到離職時間,上述內容由離職人員自填;

2. 《離職人員會簽單》部門意見應在該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同時部門負責人須將該員工在職的考勤情況及定級工資上報綜合部,核算工資。

工作交接主要有工作、工具、技術資料、文具用品等交接,由經辦人及

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如交接事項較多應另附淸單。

3. 《離職人員會簽單》交由公司綜合部庫管員辦理物品退還手續,同時注意扣除服裝、保險、公物毀損扣款等,確認無誤後簽字。注:專案部的離職人員由專案部代管倉庫/後勤的人員負責辦理物品交接手續及註明需扣款事項,綜合部庫管員負責日後查驗。

4. 《離職人員會簽單》交由綜合部填寫,根據其部門負責人出具的考勤明細情況、工裝扣款、保險扣費、工作牌回收等項填寫表格;並根據相關制度應扣除該離職人員違約金數額;收回上崗證;在“其他”欄中填寫應發工資合計數額:¥xxx元。確認無誤後簽字;

5. 上述人員簽字確認後,由物業經理批示。

6. 最後,離職人員憑該表到財務室(綜合部財務員處)結算工資。

7. 最後所有離職手續辦理完畢。

 三、薪資核算:

1. 辭職人員統一在每月實際發薪日(每月15號)結淸所有薪資.

2. 開除人員經領導協商後在員工離職後結清所有薪資,如造成公司損失的,在薪資中扣除。

標籤:辭職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