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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5篇

我們在完成考核方案的時候,需要保證態度端正,伴隨社會的發展,人們使用考核方案的機會越來越普遍了,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5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5篇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1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規範教師隊伍管理,嚴肅教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暫行規定》(人核培發[1995]15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中國小教師考核辦法》(內蒙教職改字[1991]8號)檔案精神,結合我旗教師隊伍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教師的年度考核是教師隊伍管理中一項重要的工作,也是評聘教師職務的基礎和前提。為了全面、系統地瞭解和掌握教師任職期間的實際情況,科學、公正地評價他們的工作,區分優劣,獎勤罰懶,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義,激勵先進、鞭策後進,促進教師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努力鑽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適應新的形勢對教師提出的更高要求,併為教師的獎勵、職務晉升、續聘、解聘、低聘、工資待遇等提供依據。

二、考核的原則

1、堅持全面、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公開、民主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範圍

全旗中國小、幼兒園,教育單位的教職工。

四、考核內容

根據對教師基本素質、工作質量、教育教學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內容分為七個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標體系由本單位自定並量化)。考核重點是考核政治表現,教書育人,履行崗位職責的實績。

1、政治態度與師德修養;

2、學識水平與業務進修;

3、教育工作;

4、教學工作;

5、教育教學與教育科研;

6、培養指導教師和主動接受培養指導情況;

7、工作負荷。

五、考核標準

考核要以教師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基本依據。教師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稱職)、基本合格(基本稱職)、不合格(不稱職)四個等次。優秀等次的人數應控制在本單位教職工總數的15%以內。

1、優秀的基本標準

能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熟悉,工作勤奮有創新,教育教學效果好,所承擔的工作成績顯著。

2、合格的基本標準

能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熱愛教育工作,業務熟悉,工作積極,較好地完成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3、基本合格的基本標準

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在工作中有失誤。

4、不合格的基本標準

政治思想覺悟較低,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擔的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六、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要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先定性,後定量,在定量處理的基礎上最後再定性。

1、教師的考核工作,實行平時考核與階段考核相結合;學年考核與任職期滿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一般為單項或幾項工作的考核,考核結果要由職能部門負責記載,每學期綜合一次。階段考核為全面考核,一般一年進行一次,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部署。

2、考核工作要在自我評價的基礎上進行。要充分聽取學校領導、同行教師、教研組、年級組、被考核教師以及學生和學生家長的意見。也可採取聽課、座談、民意測驗、查閱備課筆記、學生作業、考卷及觀摩教學、答辯、民主生活會等多種方式進行。

3、考核工作要在佔有充分、真實的評價材料的基礎上進行。學校和教師本人要注意通過日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的渠道收集、記錄並提供有關的評價材料。

4、確定等級。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對最後考核結果進行審查,確定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率不能超過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結果要反饋給被考核者,徵求本人意見,以指導其改進工作,提高政治業務素質。

6、教師的業務檔案是教師政治和業務素質的真實記錄,是教師年度考核結果、職務聘任、晉升、獎懲的主要依據,因此必須建立健全教師的業務檔案,加強業務檔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結果都要及時整理歸檔。評定職務時必須提交業務檔案中的有關材料,教師調動時,業務檔案與人事檔案一併移交。

七、考核程式。

(一)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由校長任組長,副組長由學校各職能部門的領導擔任,成員由具有較高學術水平、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群眾公認的環節幹部和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應占領導小組人數的三分之一。領導小組人數根據學校規模自定(5—9人)。考核小組的產生,必須走群眾路線,要在廣泛徵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民主產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部署,組織實施。也可在領導小組下設學科考核組或各校點考核組,具體負責教師的初步考核工作,後報領導小組審定,最後形成對教師的綜合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小組的職責:

1、根據本“方案”和學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教師年度考核方案”和“實施細則”。

2、組織、指導、監督本單位的考核工作,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師對考核結果不服的複核申訴。發放考核結果書面通知書。

(二)組織召開教師大會或教代會,傳達教體局下發的《科左中旗中國小教師年度考核實施方案》;討論、通過學校的“教師年度考核方案”和“實施細則”。

(三)設立教師個人考核檔案(檔案內容包括:教育教學計劃、總結;聽評課記錄;所教學科的競賽、考試成績記錄;獎懲記錄;教育教學論文;考查、考核總結及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記錄考核鑑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師,根據考核內容,自我總結,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五)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被考核人的自我評價和學校對該同志各項考核指標量化情況,依據本“方案”的有關規定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單位領導寫出的考核評語並簽字。

考核結果要在校內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應在公示期內向考核小組提出複核申請。考核小組在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10天內提出複核的處理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八、下列人員按以下辦法進行考核

1、因公離開現職崗位的(指與教體局有協議者),參加原學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時間超過半年以上,由其服務或學習單位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再定等次,否則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

2、調動(含借調)工作單位的,在現工作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由調出學校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再定等次。

3、見習期、試用期教師參加考核,定為“不定等次”,轉正定級後才評定等次。

4、一年內請病假(公傷除外、不含女職工產假)累計超過6個月,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15天的教師,當年的考核應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內退休教職工,以審批手續為準,不參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種情況正被停職調查,以至立案審查未作結論的教師,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記過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教師考核等次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本年度有亂辦班、亂補課,體罰學生,影響極壞,受行政處分的教師,考核結果一律定為“不合格”等次。

9、本年度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教師考核等次定為“不合格”

九、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不進行考核

1、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進修或出國學習等(指與教體局有協議者),按規定返校時間,無正當理由,未經批准超過一年以上未返校者;無協議者。

十、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教師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的發放一次性獎金;

(二)“優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晉職和晉升工資的資格,其中優秀人員在職務晉升、評模選優、職稱聘任等方面可優先考慮;

(三)本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員”、“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所在單位要安排人員進行幫帶。

2、當年不得評聘專業技術職務;不得晉升工資。

3、對連續兩年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師,應調整其工作崗位。

(四)未盡事宜按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組織領導

考核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涉及到對教師工作的評價和本人的名譽利益,必須按政策、按規定的程式組織實施。

1、教體局設立考核領導小組,稽核各校的考核工作。人事股負責處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

2、各單位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考核要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導向,實行公開、民主、平等、競爭的原則。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的思想政治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2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於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佈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並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後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簡訊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並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範課超過規定標準的並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彙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並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遊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於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准。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准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餘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係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係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係數中扣去0.1係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後,自20xx——20xx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xxx》的考核物件為全校任課教師,其會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物件為高階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幹部與高階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階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幹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幹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3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於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託四;

⑤同事關係、家校關係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1)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2)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3)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4)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5)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6)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7)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權數10分)

學校設定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准,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准,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准,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週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佈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學計劃、並按時送交學校;

②期末寫好總結並按時送交學校;

③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捨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徵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工作總結;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戶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並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並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衛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衛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於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於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幹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資訊、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資訊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並錄用,每篇資訊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影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範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後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髮表《週報》《隊報》《作文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於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並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專案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專案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後,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於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彙編或發表於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彙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國小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幹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採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兌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國小行政會負責解釋。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4

一、指導思想

全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規範考核程式,客觀、科學地評價教職工一年來全面工作情況,有利於規範教師行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新性,全面提高教學質最,合力打造鹽中品牌。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高中教師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適用範圍

高中部全體科任老師。

三、考核形式及專案

對每位老師實行百分制考核,一學期考核一次。專案包括德(思想道德素質)(5分)、能(文化業務素質)(5分)、勤(教學行為規範)(5分),績(教學成績)(20分),廉(廉潔從教)(5分)和工作量(60分)六大項。

四、考核掛鉤

個人考核結果與教師績效工資直接掛鉤。

五、考核細則

(一)德(想道德素質)5分)

1、加強政治學習、關心國家大事,忠誠教育事業,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學習、升旗等集體活動。否則缺席一次扣1分。請假者扣0.5分(公差除外)。

2、服從領導、團結協作、識大體、顧大局。不服從領導,一次扣2分;煽動鬧事,一次扣5分。

3、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打罵學生,讓學生站在教室外而等),發現一次扣1分;家長反映到領導處經核實無誤後,一次扣2分;反映到上級部門或通過媒體曝光,給學校造成負面影響,一次扣5分。

4、該項考核扣至零分為止。

(二)能(業務素質)5分)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業務培訓活動、認真參加教研活動。否則,缺席一次扣1分(公差除外)。

2、虛心學習、堅持聽課、教齡三年以內,每週聽課不少於3節;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每週聽課不少於2節;五年以上,每週聽課不少於l節。以聽課本筆記為準,少聽一次扣0.5分。

3、加強課後反思、秋累,要求每位老師每學期最少上交3篇教學反思,少一篇扣1分,反思不認真,一次扣0.5分。

4、積極參加示範課、觀摩課、優質課、研究課和教學能手評選等活動,凡參加者一人次獎勵1分。

5、鼓勵全體教師加強學術研究,踴躍發表論文,在市、省,國家級刊物發表者,分別獎勵1、2、3分。

6、領導聽課,提出表揚,獎勵1分;批評一次扣1分。

7、青年教師務必認真參加公開課,無故不參加一次扣3分;獲獎獎2分,受到批評扣2分。

8、該項考核下不保底,上不封頂。

(三)勤(行為規範)5分)

l、按時按要求交教學計劃和總結,無計劃或者總結釦2分;兩項均無扣2分;計劃總結不認真扣1分。

2、上課衣著得體、舉止文明。穿拖鞋或奇裝異服一次扣1分,坐著講課一次扣1分;上課接打電話一次扣1分;工作日中午不得喝酒,違者一次扣5分。

3、加強勞動紀律管理,杜絕遲到早退現象,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4、嚴格執行請假制度,確保出勤率,事假一天扣0.2分,病假一天扣0.1分;曠工一節扣5分。

5、作業及檢查,每學期年級組牽頭檢查兩次,評出一、二、三等三個類別,獲一等獎5分,二等獎3分,三等扣2分,未批改作業扣5分。

6、教案檢查,考核標準同“5”,無教案扣5分。

7、學情調查,每學期組織學情調查一次,評出同“5”。

8、上課、上自習期問,有學生無故缺席者、上課教師未登記的,1人次扣相應老師1分。

9、監考、評卷無條件參加,不參加一次扣2分。

10、該項考核下不保底,上不封頂。

(四)績(教學成績)(20分)

1、本項考核分均分(6分)、有效(7分)、貢獻(7分)三項。

2、每項考核執行統一標準,即年級主任根據平行班數量設定一、二、三等獎。教師個人該項得分=所帶班級總得分/所帶班級數量x同類班級考核係數。同類班級考核係數:一個為1、0,兩個為1、1,三個為1、2,但最高得分不得超過40分。一等佔30%,二等佔40%,等佔30%、

(五)、廉(廉潔從教)(5分)

1、廉潔從教、不以權謀私、不收家長財物、禮品等,發現一次扣2分。

2、不亂訂資料、亂收費、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

3、不私自從事有償補課、不得私自以各種名義辦輔導班,否則,發現有償補課,一次扣3分;發現辦班,一次扣5分

(六)工作量(60分)

1、對擔任班主任的老師,按其工作狀況予以獎勵加分,具體標準為:高三:一等加20分,二等加18分,三等加15分;高二、高一:一等加18分,二等加16分,三等加14分。

2、擔任教研組長者,每人每次加2分。

3、工作量考核(40分):語數外10節或兩個班;理化生、政史地12節或四個班:音體美計16節或八個班。工作量不足,少一節課扣3分;超工作量起一節加3分。

六、考核方式

此方案每月由年級組考核一次,送交教務處。

七、績效工資的分配

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工作績效考核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5

為推進我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順利實施,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保持教職工隊伍穩定的原則。

2、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定崗定酬、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適當拉開檔次,適當向一線工作量大的教職工、教學業績突出的教職工和骨幹教職工傾斜。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實施範圍:當年在職在編的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20xx年2月25日起實施。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1、教師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學業績50分。

2、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以職業道德、考勤、考評組及服務物件評議、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為考核內容。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財政下撥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即教職工績效工資的30%部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計算辦法

1、大學聯考科目教師以年級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年級學期績效工資總額/年級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2、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以非大學聯考科目組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3、非教學人員以非教學組為單位,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非教學人員總得分×非教學人員個人得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每學期末依據考核結果造冊,直接劃撥到個人工資賬戶。

2、計分辦法

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學過程得分+教學業績得分。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職業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評組及服務物件評議得分+工作業績得分。

3、教學人員的考勤由校務辦負責,考程、考績、考量由教務處、教研處和各年級組共同負責;非教學人員各考核專案由校務辦和總務處、教務處負責。各部門應每月把考核結果公示,並把定稿後的紙質稿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報校務辦彙總,同時發一份電子稿

七、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師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1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正課曠課每節扣1分,遲到、早退每節扣0.5分;早晚自習曠課每節扣0.5分、早退每節扣0.2分,遲到每節扣0.2分。

2、教職工大會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師必須做好學校組織的各項考務工作,認真監考、閱卷、評分、錄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遲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師在監考過程中被巡考人員發現場內有舞弊、夾帶等違紀行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師在收捲過程中發生試卷遺失或閱卷時營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師在監考時看書、看報、帶小孩、玩手機等;收卷時出現反放、倒序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4、不參加教研、備課組活動,經教研處認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每學期事假1—5節每節扣0.2分,6—10節每節扣0.5分,10節以上部分每節扣1分。

7、學校組織的公開課,按規定必須參加的,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請假扣0.2分;發現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任課教師聽課,否則,上課教師扣0.5分。

8、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要求教師必須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課總節數(總班級×周課時)×4/全校專任教師數。

2、教師個人月工作量=教師正常周課時數×4。

3、計分辦法

(1)在績效考核中教師工作量按月計算,達到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記20分,超過或少於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每1個課時加(減)0.2分,包括教師事假請假沒上的課時數也相應核減。此項得分不封頂、不保底。

(2)教師學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總和/學期月數和。

(三)教育教學過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考核專案包括教學常規10分、能5分、學生評教5分。

1、教學常規(10分)

採用我校《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2、能(5分)

(1)不按時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在平時的行政檢查或分管部門檢查,發現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職或拖沓,對學校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經校長辦公會認定扣3分。

(3)每學期按學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礎教育資源網上傳資源稽核通過數2篇和下載5篇論文的工作任務,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傳但一直未稽核,則每篇扣0.1分。

(4)嚴禁不備課上課,教案跟不上課堂的,少一課時扣0.5分。

3、學生評教(5分)

採用我校《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教學業績(50分)

由年級組負責考核。教師此項得分採用《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級、組別第一名摺合為滿分50分,其餘教師得分為K×年級、組別教師個人得分,K=50/年級、組別最高得分。

——非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德(10分)———由各處室和年級組提供資料考評小組認定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有臨時任務(本職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認真、馬虎了事,不按時保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壞學校形象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間破壞團結,挑撥離間、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壞學校財產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6、教職工亂停放車輛,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礎分50分)———由校務辦、總務處負責

每位職工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5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教職工大會及集體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女職工人流和直系親屬大病的護理假;教職工新居喬遷喜慶及送子女上大學的請假;教職工參加函授或對口專業培訓、考試和職稱培訓的請假以及學校規定的其他公假):每學期事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學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滿50週歲、女滿45週歲減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崗,發現不在崗的,經核實脫崗一次扣1分,中途查崗情況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提供,交由校務辦統計。

(三)評(20分)———由校務辦和教務處組織

採用我校《非教學人員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績(20分)———由教務辦、總務處負責

1、考核內容分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績5分。

(1)由綜合評定小組在每學期中期根據各崗位的工作強度實行定崗定量,按10、9、8、7、6分五檔評定等級分,並及時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每位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量得分。

(2)採用組內互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非教學人員組內互評分佔40%,考核小組綜合評定分佔60%,為體現公平,所評分不能低於6分,低於6分無效。

(3)計分辦法:非教學人員績得分=工作量評定分+組內互評分×40%+綜合評定小組評議分×60%。

(4)組織實施:業績考核綜合評定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務處、總務處正、副主任及有直管處室(校務辦、綜治辦、電教處、教研處等)的正職組成。對其中的工作量,各項評議在每學期末由校務辦和教務處負責。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務的(縣委組織部下文明確的退二線的校領導除外);

(2)因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行政處分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1)無故連續曠工5天或累計曠工7天的,扣發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一個月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3)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請假審批許可權經批准後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療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一學期請病假3天以內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內的,按規定扣考核分發放績效工資。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的從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並從學期績效工資總額中按每天20元扣發,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4)因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全縣通報批評的,其享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該學期內不得超過本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按不超過本人50%績效工資發放;

(5)教職工婚喪假、產假在國家有關規定的時間之內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受影響,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一律按事假對待;

(6)身患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經縣教育局批准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治療的,治療期間績效工資財政下撥部分全額發放,住院結束後繼續請假休息的,發放績效工資的70%;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財政下撥到個人部分全額發放:

(1)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派出學習,進行長期培訓的人員;

(2)教職工寒暑假期間。寒假按一個月計算,暑假按二個月計算;

(3)退居二線人員。

4、正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師的前10名的平均數發放,副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所在年級、考核類別據實考核,若低於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則按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發放。

5、該考核結果僅是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九、組織與監督

1、為認真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學校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崔年紅;副組長:劉炎基、曾憲環;成員:其他校領導、各處室正職、若干教職工代表。

2、根據教育局指導意見制定出考評方案,考評方案必須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討論通過。如果執行時發現方案有明顯漏洞或顯示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過程通過。

3、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對有意見的及時核實,考核有誤的,重新確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

4、本實施方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教育局稽核後下發實施。在實施績效工資考核過程中,如出現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由我校針對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分配方案報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執行。

5、若原定各類考核方案與本方案相沖突的,則原定方案作相應修改。

6、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會昌中學校長辦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