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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寧縣2021年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華寧縣2021年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華寧縣2021年義務教育 學前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規範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不斷深化改革、維護教育公平,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促進全縣基礎教育健康穩定均衡發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國教育大會、基礎教育工作會議和省、市教育工作會精神和《雲南省教育廳關於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雲教發〔202014號)為指導,堅決落實關於“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幼有所育”的要求,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招生原則,按照“縣統籌,學校為主”思路,進一步優化招生入學規則程式,加強規範管理和監督,構建公平發展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和分片服務、就近入園的制度。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完善全縣義務教育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幼兒園分片服務原則,規範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招生行為,保障適齡兒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權益,全力推進教育公平。所有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應讀盡讀,全縣適齡兒童少年國小、國中入學率達到市下達指標;適齡幼兒有園可入,全縣學前三年毛入園達到市下達指標。

三、具體任務

(一)依法組織實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

1.認真落實義務教育入學規定

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都必須嚴格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要求,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禁止跨招生。各學校要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防止新的大班額產生。對涉及有外來務工流動人員子女入學的同區域學校,各學校之間要加強協調,同步招生。

2.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各義務教育學校要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任何學校及個人不得拒絕招收片區內學生,不得參與民辦學校招生宣傳,以任何形式給民辦學校提前選擇生源,堅決防止對我縣正常的招生秩序造成衝擊。各中國小、幼兒園要加強銜接,進一步完善入學交接班制度,杜絕入學過程中產生失學現象。

3.招生範圍

(1)國小

堅持按行政區劃轄區招生,就近入學的原則。各村完小招收各村委會(社群)所轄戶籍的學生,同一村完小收兩個村委會(社群)的學生,以中心國小統一協調安排為準。

華寧第一國小:招收縣城區域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子女(含下崗、待崗人員)轄區邊防駐守部隊官兵的子女,城關社群(1-9)和西門社群 (含西門,上、下高田)全部戶籍學生

華寧第二國小:招收甸尾社群、城關社群和西門社群居委會的適齡兒童

按照《華寧縣支援農村居民進城購房加快新型城鎮化方案(試行)》(華辦通〔20211號)檔案,進城購買指定區域房產的華寧農村戶籍學生由華寧第一國小招收,也可以自主選擇其它學校入學。

2)初級中學

按照就近入學原則,招收戶籍轄區內應屆國小畢業生。

華寧二中:戶籍屬於盤溪鎮東昇、盤江、下街、平壩、樂士堂村委會(社群)適齡兒童少年及盤溪鎮機關、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職工子女(含下崗、待崗人員)

華寧三中:戶籍屬於寧州街道甸尾、城關、西門、右所、上村、衝麥新莊村委會(社群)適齡兒童少年縣城區域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子女(含下崗、待崗人員)

華寧四中:戶籍屬於寧州街道法果、嗎達、岔那、咱樂、鐵埂、馬鞍山、平地、王馬、郭家營、西衝、普茶寨村委會(社群)適齡兒童少年。

華寧五中:戶籍屬於寧州街道火特、紅坡、暮車(回族到三中讀)、阿路本、茂地村、新城、那果、舍木多、葫蘆衝村委會(社群)適齡兒童少年。

華寧六中、華寧七中:戶籍屬於青龍鎮的適齡兒童少年,兩所學校招生後將學生隨機平均搭配為兩份後招收。

華寧八中:戶籍屬於盤溪鎮大寨、新村、方那、月紅寨、九甸、磨沙塘、各納甸、小龍潭、龍潭營、富民、矣得、法高村委會(社群)適齡兒童少年及盤溪鎮新村柑桔廠、牛山柑桔廠、盤溪鐵路段的職工子女。

華寧九中:戶籍屬於通紅甸鄉的適齡兒童少年。

華寧十中:戶籍屬於華溪鎮的適齡兒童少年。

按照《華寧縣支援農村居民進城購房加快新型城鎮化方案(試行)》(華辦通〔20211號)檔案,進城購買指定區域房產的華寧農村戶籍學生由華寧三中招收,也可以自主選擇其它學校入學。

3外來務工流動人員子女入學

國小

各村完小招收各村委會(社群)轄區內外來務工流動人員子女。縣城區域外來務工流動人員子女堅持就近入學原則,由華寧第二國小寧州街道中心國小統籌二小、上村國小、右所國小招收。

中學

寧州街道按居住和工作地點屬於法果、嗎達、岔那、咱樂、鐵埂、馬鞍山、平地、王馬、郭家營、西衝、普茶寨衝麥新莊村委會(社群)、縣城區域外來務工流動人員子女華寧四中招收,其它村委會(社群)由華寧五中招收。

盤溪鎮按居住和工作地點屬於東昇、盤江、下街、平壩、樂士堂村委會(社群)的,由華寧二中招收,其它村委會(社群)由華寧八中招收。

青龍鎮將學生平均搭配為兩份由華寧六中、華寧七中兩所學校招收。

華溪鎮由華寧十中招收。

通紅甸鄉由華寧九中招收。

4.招生條件

(1)華寧縣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具有華寧縣戶籍,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時間截止到當年831日),均應登記入學,各國小不得招收未滿6週歲的兒童入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帶戶口簿、兒童預防接種證到戶籍所在地劃片學校國小報名。

具有華寧縣戶籍在華寧縣各國小已建立學籍就讀的畢業生直接升入戶籍所在國中就讀;在縣外就讀的國小畢業生,可帶戶口簿、國小學籍證明到戶口所在地招生範圍學校報名。

具有華寧縣戶籍外來務工流動人員子女,夫妻雙方或一方在縣城(或鄉鎮)有穩定工作,憑戶口簿、兒童預防接種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憑證(租賃期限為一年以上)、學生家長的工商營業執照或父母雙方(或一方)在縣城(或鄉鎮)的工作證明、原戶籍學校(或中學擬錄取學校)轉出證明,五證齊備到劃定招生區域學校報名。

(2)非華寧縣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持證入學。

父母等第一法定監護人在華寧縣購買具有政府合法審批手續並由具有資質開發商開發的商品房,且在華寧縣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帶房產證(或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以及華寧縣房產交易中心列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回執)、戶口簿、兒童預防接種證到劃定招生區域的學校報名。

在華寧縣經商辦企業,截止到招生當年831,在華寧縣注資50萬元以上成立公司並年繳稅5萬元以上的投資人子女。憑戶口簿、兒童預防接種證、工商營業執照、繳稅證明到劃定招生區域的學校報名。

外來務工流動人員子女,要求具備以下條件:

截止到招生當年831夫妻雙方或一方在華寧縣境內有穩定工作憑戶口簿、兒童預防接種證、居住證明(需要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居住證明或居住證)、學生家長的工商營業執照或父母雙方(或一方)在華寧縣內的工作證明,到劃定招生區域學校報名。

3)其它特殊情況的適齡兒童少年

殘疾兒童少年。各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符合入學條件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併為其學習、康復提供相關幫助。不能隨班就讀的,通過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方式,全部安排入學。

各學校要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以及其他類符合條件的優待物件,按照國家、省、市制定的教育優待政策認真落實。

(二)多措並舉做好學前教育招生工作

1.落實學前教育普及要求

2021年全縣公辦幼兒園新生入園年齡為當年831日前年滿3週歲,班額控制按規定執行。各中心國小、縣幼兒園要加強與公安部門協調對接,切實摸清適齡幼兒底數,圍繞指標擴充學前教育資源、落實學位保障、合理制定招生計劃,科學有序組織幼兒入園,確保轄區內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高於去年普及水平。

2.招生範圍

華寧幼兒園(總園):招收縣城內機關、事業單位和國(央)企在職在編華寧戶籍人員子女,且子女戶籍跟隨父母在單位(含下崗、待崗人員);西門社群(含西門,上、下高田)戶籍適齡幼兒。

華寧幼兒園(一分園):招收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華寧戶籍人員子女,且子女戶籍跟隨父母在單位;城關社群(1-10)西門社群居委會、甸尾社群(不含居委會)原住戶籍適齡幼兒、按照《華寧縣支援農村居民進城購房加快新型城鎮化方案(試行)》(華辦通〔20211號)檔案,進城購買指定區域房產的華寧農村戶籍幼兒。

鄉鎮(街道)幼兒園:招生範圍不變。

具體招生要求,以幼兒園公告為準。

3.落實特殊群體入園政策

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以及其他類符合條件的優待物件,按照國家、省、市制定的教育優待政策認真落實,細化操作程式,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園。各幼兒園應接收服務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幼兒,依託現有條件開展融合教育;對符合特殊教育學校入園條件的適齡殘疾幼兒經評估通過後可到特殊教育學校接受學前教育。

四、實施步驟

(一)摸清底數,制定縣級方案。20214月為制定縣級招生入學工作方案階段。各義務教育學校(公辦幼兒園)向招生服務區單位、社群(村組)等開展入學、入園資料摸底預測。民辦幼兒園制定招生簡章,於2021518日前報中心國小稽核後上交縣教體局備案後對外發布。

(二)成立機構,制定校(園)級方案。20215月中旬前為制定校(園)級招生入學工作方案階段。各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要成立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構,充分考慮招生期間網路資訊登記、疫情防控細節,圍繞《2021年華寧縣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備忘錄》,按時間節點制定各校(園)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於2021518日前報縣教體局教育股備案。

(三)周密部署,組織實施。202156月為推進實施階段。各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要按照縣級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細化招生工作備忘錄、招生流程圖、招生入學指南等,暢通招生政策宣傳渠道、加大政策的公開透明力度,暢通諮詢舉報渠道,做實做細招生各個環節的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注度高,關係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到教育公平和社會穩定。各學校(幼兒園)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以分管副校(園)長為副組長,各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確實履行好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招生行為的主體責任。各校(園)要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統籌協調,建立科學有序、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機制,認真組織實施。

(二)嚴格紀律要求。學校(幼兒園)要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相關規定,加強過程監督和管理,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和公正,全力推進教育公平。各校(園)長是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學工作公示制度、社會監督制度,通過各種形式向社會公佈招生辦法、招生日程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辦法等資訊,為學生和家長提供入學諮詢、指導和服務。要對新生全面實施“陽光分班”,按照隨機派位方式均衡編班,編班後抽取均衡搭配好的教師,確保起始年級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班額招生,堅決杜絕擇師擇班而新增大班額的現象發生。要加強學籍管理,從嚴規範學籍異動程式,及時更新學籍系統資料,按照“人籍一致”原則及時做好學籍建檔工作和疑似輟學、輟學學生標註工作,學籍管理員依法保密學生學籍資訊,不得洩露。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學校(幼兒園)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招生宣傳工作,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入學具體政策和有關資訊,建立健全監督舉報制度,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取得社會、家長和學生的理解支援。要加大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引導、督促家長依法送適齡子女按時接受並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幫助家長了解兒童成長規律,樹立正確的學前教育觀念,增強招生政策的知曉度,明確家長職責,積極配合做好幼兒園的招生工作。

(四)強化監督和執紀問責。各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落實省、市、縣招生紀律要求對違法違規的單位或個人,一律嚴肅處理,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控輟保學工作不力和招生入學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按規定追責問責。

六、其它

(一)入學資訊網路系統登入方式。掃描二維碼登入或微信搜尋“玉溪市教育體育局”微信小程式選擇“網路報名”模組進行預報名登記。

(二)諮詢服務事宜。地點:華寧縣教育體育局教育股;聯絡電話:0877-5018079;監督電話:0877-5021665

附件:1. 2021年華寧縣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備忘錄

2.資訊登記手機掃描二維碼

 

 

 

 

 

 

 

 

 

 

 

 

 

 

 

 

 

 

  抄送:市教育體育局,縣政府辦

華寧縣教育體育局辦公室                  2021511印發  

 

附件1

2021年華寧縣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備忘錄

階段

時間

工作內容

、宣傳摸底階段

416-518

制定招生入學方案。學校、幼兒園制定招生入學方案,報教育體育局稽核備案。

摸底預測入學資料。有需求的城鎮公辦學校和所有公辦幼兒園向招生服務區單位開展入園入學資料摸底預測。

釋出民辦幼兒園招生簡章。民辦幼兒園制定招生簡章, 報中心國小稽核後上交縣教體局稽核備案後對外發布。

、培訓學習階段 

512-14

分級開展招生系統培訓。512日,組織縣級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管理員開展招生系統操作培訓。513--14,各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開展鄉鎮(校)級招生系統操作培訓。

、網路資訊登記階段

520-31

義務教育學校。)監護人進行網路預報名資訊登記,通過掃描二維碼登入或微信搜尋玉溪市教育體育局微信小程式業務選項卡中的網路報名模組,點選新增,按操作提示繫結並完善子女資訊)監護人確認並提交資訊)列印《預報名資訊登記表》簽字留存備用(過時系統將自動關閉)

公辦幼兒園。(一)公辦幼兒園將摸底預測資料匯入玉溪市教育體育資訊管理系統;(二)監護人通過掃描二維碼登入或微信搜尋玉溪市教育體育局微信小程式業務選項卡中的網路報名模組,點選新增,按操作提示繫結並完善子女資訊)監護人確認並提交資訊)列印《預報名資訊登記表》簽字留存備用(過時系統將自動關閉)

520-630

民辦幼兒園2021520日—630日前,民辦幼兒園資訊登記與現場報名同步進行。(一)監護人自行選擇民辦幼兒園進行資訊登記,幼兒園通過玉溪市教育體育資訊管理系統錄入幼兒基礎資訊,監護人通過掃描幼兒園提供的小程式碼,進入網路報名模組,點選新增,按操作提示繫結並完善子女資訊;(二)列印《預報名資訊登記表》並簽字確認留存;(三)已決定在此園登記入園的,幼兒園對照證件稽核資訊,收取《預報名資訊登記表》並在系統中確認資訊,完成錄取工作,領取入園通知書;(四)尚未決定在此園登記入園的,決定在其他園入園的,需在原登記園刪除資訊,在選定園按上述方法報名。一經錄取,其它幼兒園不得再次招錄。

、現場確認資訊稽核階段

612-13

義務教育學校(一)監護人持《預報名資訊登記表》及相關證照到對應的服務區學校進行預報名資訊稽核確認;(二)學校確認資訊無誤後,收取《預報名資訊登記表》

五、學校正式錄取階段

627-30

義務教育學校、公辦幼兒園。(一)預報名資訊稽核確認通過的,由學校和幼兒園使用玉溪市教育體育資訊管理系統點選錄取;(二)鎖定報名資料發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