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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青秀區教育局關於2021年中國小招生工作方案的起草說明

南寧市青秀區教育局關於2021

南寧市青秀區教育局關於2021年中國小招生工作方案的起草說明

中國小招生工作方案的起草說明

為做好2021年中國小招生工作,廣泛徵集意見,現將《南寧市青秀區2021年中國小招生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起草情況作如下說明:

一、起草背景

20213月-4月,自治區教育廳、南寧市教育局相繼出臺了2021年招生工作檔案,對規範中國小招生工作進行了統一部署要求,要求嚴格規範普通中國小招生工作。我局認真研讀了自治區、南寧市相關招生政策,結合實際,在教育部、自治區、南寧市招生政策的基礎上制定我城區招生工作方案,對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做了詳細安排。

二、檔案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

(三)《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

(四《自治區黨委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實施意見》(桂發〔201931號)

(五《自治區教育廳關於規範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桂教規範〔20202號)

(六)《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24號)

(七)《南寧市教育局關於做好 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南教〔20216

三、起草過程

(一)調研階段(20211月—2月)。我局根據自治區有關檔案要求,成立了由教育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相關股室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檔案起草小組。小組深入轄區各中國小校開展實地調研;通過網上調研,學習借鑑其他市、縣區好經驗好做法,為起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起草階段(20213月)。3月份,檔案起草小組在認真學習、反覆研究、充分討論的基礎上,起草了《招生工作方案(初稿)》。

(三)徵集意見階段(20213月—5月)3月-5月,我局收集了有關來訪來文意見,科學合理採納有關意見。4月初,我局組織教育局安穩股、教研室、基教股等股室負責人及九個學區長學校招生工作分管領導召開招生工作方案徵集意見會,充分聽取各有關股室、各學區的意見和建議,形成了《招生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5月初,我局向城區各有關單位發函,徵集各有關單位的意見和建議;通過南寧市重大行政決策網站向社會大眾徵集意見;教育局局務會對招生工作方案進行集體討論,並完善了《招生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

(四)風險評估及論證階段(20215月中旬)。5月中下旬,青秀區召開2021年中國小招生工作方案風險評估會和專家論證會,聽取各有關部門和各有關代表的意見和建議,並進一步完善了《招生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

(五)合法性審查(20216月份)。6月初,通過相關單位進行招生地段劃分方案合法性審查。

(六)進行集體決策(20216月份)。6月初,上報並進行集體決策。

四、主要內容

我城區招生工作方案,原則上與自治區、南寧市招生工作方案保持一致,重點內容如下:

一是明確了公辦中國小一年級入學招生物件、入學年齡、入學原則、報名材料與優先入學、招生時間安排。

二是明確了民辦中國小一年級招生物件、報名材料、報名地點、時間安排、報名錄取流程與原則。

三是明確了公辦學校在人口密集、學位不足的區域進行排序,排序按照“房戶一致、獨立產權、實際居住”優先的原則進行,分批錄取,錄滿為止,對超量生源進行協調安排入學。優先順序為:

1.房戶一致,獨立產權。

2.房戶不一致、獨立產權。

3.非獨立產權、按份額大小排序。

4.有戶無房(第一種情況)。

5.有戶無房(第二種情況)。

6.有戶無房(第三種情況)。

四是明確了民辦學校不得跨市招生,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則進行搖號抽籤入學。北京大學南寧附屬實驗學校、南寧市卓立實驗學校、南寧市青秀區半島卓立國小、南寧市青秀區卓立蘋果園學校等四個承擔接收政府安排義務教育地段生的學校,首先要確保所有符合政策的地段生入學後仍有剩餘學位才能向社會招生。

五是明確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排序。按市教育局的政策,在“四證齊全、三證一致”情況下,居住證領取時間、連續居住時間和連續就業時間滿1年及以上的(截止日期原則上按隨遷子女申請入學當年73日止計)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申請由政府安排入學時優先排序。結合青秀區實際,對其他情況下的入學排序亦作了相應規定。優先排序原則如下:

1.購買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青秀區轄區內購買家庭獨立住房並居住,優先安排;

2.實際居住。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居住證》地址登記為準,合法住所登記地址應與《居住證》登記地址一致;對持有青秀區核發的《居住證》、在青秀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已合法穩定就業,且居住證領取時間、連續居住時間和連續就業時間滿1年及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截止日期原則為2021 7 3 日,下同),其隨遷子女在申請由政府安排入學時應優先排序。

3.經商或工作。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青秀區轄區內經商或工作時間為依據,報名時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繳納社保憑證或納稅證明,時間越長越優先。

《居住證》首次領取或者連續簽注時間、連續合法就業時間和連續居住時間滿1年在同類條件中優先排序。對符合入學政策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儘可能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若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通過政府購買學位等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辦學校就讀。

五、向社會公佈

    6月中旬向社會公佈招生工作方案。

 

 

 

 

               南寧市青秀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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