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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隆昌城區國中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隆昌城區國中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隆昌城區國中招生工作方案

 

為做好2021年隆昌城區國中入學(以下簡稱小升中)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等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統一入學管理,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確保每一個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三)堅持規範入學工作程式,不跨招生範圍組織招生,不產生大班額。

二、入學條件

申請在城區升入國中的適齡少年,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學籍在金鵝、古湖街道內國小的六年級畢業生;

(二)戶籍在金鵝、古湖街道的非該轄區國小六年級畢業生;

(三)符合條件的烈士、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消防救援人員、抗疫一線醫務人員、高層次人才等群體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物件,符合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或其它政策性規定入學條件的非金鵝、古湖街道轄區內國小六年級畢業生;

(四)在城區居住且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房屋產權證明或者在城區購房且入住六個月(20211月起)以上的非金鵝、古湖街道轄區內國小六年級畢業生。

1.戶籍在2019年行政區劃調整時龍市調整至古湖街道9個村的國小畢業生,可申請入讀隆昌六中迎祥中心校,也申請參加城區小升中電腦派位

2.學籍在普照寺國小國小畢業生,可申請入讀隆昌六中,也可申請對口直升市一國中(學籍2年以上,或參加城區小升中電腦派位。

3.戶籍在2019年行政區劃調整時原山川鎮,或學籍在現山川鎮中心學校轄區各國小的國小畢業生,申請對口直升市二國中,或參加城區小升中電腦派位。

三、入學登記

小升中基礎資訊全部通過隆昌市招生服務平臺網上採集,上傳材料和填報資訊必須真實有效,資格稽核工作貫穿招生工作始終,學生資格稽核不符、提供虛假資料的,一律取消資格。(登入網址:或者微信關注隆昌教育”公眾號,或者掃描附件中二維碼)。

(一)金鵝、古湖街道轄區內國小參加電腦派位的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統一將相關資訊匯入招生服務平臺。

(二)金鵝、古湖街道轄區內國小參加對口直升的應屆畢業生,須於624日8:30至7月3日24:00登入隆昌市招生服務平臺填報申請,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待稽核通過後於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攜原件到市教體局複審。

(三)學生戶籍在金鵝、古湖街道的非該轄區國小畢業生,監護人為其申請升入城區國中,須於624日8:30至7月3日24:00登入隆昌市招生服務平臺填報申請,上傳學生戶口簿照片。待稽核通過後於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攜原件至市教體局複審。

注:若全國學籍系統查詢學籍失敗,還需提供學生學籍證明(含學籍號)。

(四)法定監護人房產在隆昌城區的非該轄區國小畢業生,監護人為其申請升入城區國中,須於624日8:30至7月3日24:00登入隆昌市招生服務平臺填報申請,上傳如下證明材料照片。待稽核通過後於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攜原件至市教體局複審。

1.學生戶口簿學生戶口簿戶主不是其監護人,或學生與其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則還需提供其他監護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戶籍證明、或由社群委員會、村委會等單位出具的相應情況說明等。

2.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明(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監護人房產證(若房產證在銀行抵押,需出具“兩證”的影印件加蓋銀行公章,或者“兩證”的影印件以及不動產中心出具的《不動產登記資訊摘要》)。

(2)法定監護人房產證未辦理,以實際居住為準,需提供購房合同、物管協議、以及近6個月(2021年1月起)所繳納水、電、氣發票。

注:若全國學籍系統查詢學籍失敗,還需提供學生學籍證明(含學籍號)。

(五)進城務工(經商)人員為其子女申請升入城區國中,若其子女非金鵝、古湖街道轄區國小畢業,須於624日8:30至7月3日24:00登入隆昌市招生服務平臺填報申請,上傳如下證明材料照片。待稽核通過後於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攜原件至市教體局複審。

1.申請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在公安部門登記備案的隆昌城區《居住證》。

2.學生戶口簿學生戶口簿戶主不是其監護人,或學生與其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則還需提供其他監護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戶籍證明、或由社群委員會、村委會等單位出具的相應情況說明等。

3.申請人與申請就學地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部門認可的勞動就業合同;或由居住地街道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靈活就業證明;或申請就學地工商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為申請人頒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或免於納稅相關證明。

4.申請人截止20216月,已在隆昌市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的證明,且申請入學當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

5.申請人在城區居住滿6個月(2021年1月起)的相關證明(房管部門認可的房屋產權證明或購房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或水電氣繳費清單等)

注:若全國學籍系統查詢學籍失敗,還需提供學生學籍證明(含學籍號)。

(六)符合條件的烈士、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消防救援人員、抗疫一線醫務人員、高層次人才等優撫物件子女,監護人為其申請升入城區國中,以及符合其他在城區升入國中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須於6月30日前,由法定監護人持相關材料至市教體局登記。

四、招生計劃

學校

班數

人數

隆昌一中

10

500

隆昌二中

8

400

一國中

15

825

二國中

15

825

知行中學

12

660

總 計

60

3210

五、錄取辦法

根據學位情況分兩個批次錄取,上一批次已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錄取。

(一)對口直升

1.戶籍在古湖街道春光村四社和其他符合國家政策的國小畢業生,在自願申請的前提下,可對口直升隆昌市第二中學。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在自願申請的前提下,可對口直升隆昌市第一初級中學:

(1)學籍及實際就讀在樓峰國小或普照寺國小2年以上的國小應屆畢業生。

(2)戶籍在樓峰國小招生片區、紅衛村、恆星村、金星村、衛星村、飛泉村、望城村、建設村、城區金華路以西的國小畢業生。

(3)其他符合國家政策的國小畢業生。

3.符合城區國中入學條件者,在自願申請的前提下,可對口直升隆昌市第二初級中學。

4.錄取順序

自願申請且符合對口直升條件的學生數未超過國中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數,則直接錄取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學生;如超過國中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數,則按以下順序錄取,錄滿為止。

第一批次錄取戶籍在古湖街道春光村四社申請入讀隆昌市第二中學和戶籍飛泉村六、七、八社的國小畢業生申請入讀隆昌市第一初級中學的國小應屆畢業生。

第二批次錄取樓峰國小、普照寺國小申請入讀隆昌市第一初級中學的國小應屆畢業生,或者寶峰國小、高峰國小、涼亭國小、吳元明村小、興龍中學、山川鎮中心學校轄區各國小申請入讀隆昌市第二初級中學的國小應屆畢業生,以學籍在本校的時間先後順序錄取。

第三批次錄取戶籍在樓峰國小招生片區、紅衛村、恆星村、金星村、衛星村、飛泉村、望城村、建設村、城區金華路以西申請入讀隆昌市第一初級中學的國小應屆畢業生,或者學生戶籍在成渝鐵路以東或原山川鎮申請入讀隆昌市第二初級中學的國小應屆畢業生,以戶籍在當地入戶時間先後順序錄取。

第四批次錄取其他符合條件自願申請隆昌市第二初級中學的國小畢業生。

(二)隨機派位

申請升入城區國中且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未被對口直升錄取者,均應參加隨機派位,對口直升錄取者不能參加隨機派位,電腦派位暫定於7月8進行。其中學籍或戶籍在金鵝、古湖街道的適齡兒童少年參加一、二批次學校隨機派位,其他符合城區升入國中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只參加二批次學校隨機派位。

城區各國中學校暫定於7月10預報名,對口直升和隨機派位錄取學生監護人須預報名當天持錄取學校要求的材料到錄取學校報名否則視為放棄學位。

六、規範招生行為

(一)規範宣傳渠道

各招生學校和生源學校必須吃透相關政策,本著客觀、準確的要求,向社會和學生進行負責任的宣傳。各生源學校不得接待招生區域外的學校及其委託的招生機構進校宣傳,不得向外區域學校提供學生資訊,更不得從中謀取私利。對違反規定的學校和個人,如有舉報,一經查實,將嚴肅依法依規處理。

(二)嚴禁違規招生

各學校一律不準提前、違規招生,必須按規定時間、規定程式統一進行;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禁招生學校採取向學生和生源學校相關人員承諾、許願等不正當手段進行有償招生;嚴禁招生學校通過預發錄取通知書等形式組織未被正式派位和錄取的學生入學。在招生中若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學生入學資格,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不執行招生政策、違反招生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處理。

(三)嚴格招生計劃和招生學籍管理

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將嚴格按照不產生大班額的原則確定各校招生計劃和通過學籍管理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各校實際招生要嚴格落實招生計劃,嚴格均衡分班,以確保不產生新的大班額;不得為超計劃、違規選拔、違規跨區域招收和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註冊轉接,否則嚴肅追究違規學校責任。

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設諮詢和監督舉報電話,教育股(諮詢電話):0832-3900526,3900510,電子郵箱:;監審股(監督舉報電話):0832-39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