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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區2021年幼兒園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周村區2021年幼兒園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周村區2021年幼兒園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規範我區2021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按照《幼兒園工作規程》《山東省學前教育條例》《淄博市教育局關於規範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淄教學前字20202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制定如下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免試的原則,組織適齡幼兒入園就讀。幼兒園實行小班、中班、大班三年制,每年秋季(學年初)一次性招生平時如有缺額,可隨時補招。

二、招生物件
    年滿3週歲201791——2018831日期間出生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兒。

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滿足本居住區適齡幼兒入園需求,如學位充足,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

做好學前殘疾幼兒隨園保教,有條件的幼兒園可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

高層次人才和企業家子女、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入園就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生程式

(一)釋出招生公告

幼兒園通過微信公眾號、幼兒園宣傳欄和《今日周村》報紙、周村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多途徑釋出招生公告,公告中須明確招生計劃、招生物件、報名方式、招生時間、入園條件等資訊。

(二)報名登記

幼兒園預報名工作須在招生公告發布5日後進行。預報名時,各幼兒園要安排專人按要求認真核查報名材料,仔細登記相關資訊。不符合條件的當場退回並給予明確的答覆和耐心解釋說明。

(三)錄取

各幼兒園報名人數低於或等於招生計劃人數時直接確定錄取名單;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時,採取抽籤或隨機派位等方式確定錄取名單。報名先後順序不作為錄取依據。

四、招生時間安排

(一)城區各幼兒園招生安排

1.政策優待類人員子女報名登記76—79

高層次人才和企業家子女、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等政策優待類人員子女入園由區教育和體育局主動對接相關部門,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進行稽核,稽核合格後安排入園。

2.實驗幼兒園含翡翠世家幼兒園組織招生77—718

實驗幼兒園(含翡翠世家幼兒園)根據本年度可提供學位,釋出招生公告,認真組織招生。

3.其他公辦幼兒園組織招生719—731日。

其他公辦幼兒園根據本年度可提供學位,在統籌安置政策優待類人員子女入園需求後,釋出招生公告,認真組織招生。

4.民辦幼兒園組織招生報名825日前

各民辦幼兒園根據本年度可提供學位,嚴格按照招生程式組織招生。

(二)鎮(街道)幼兒園招生安排

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鎮(街道)幼兒園招生由鎮(街道)學區統籌組織,確保適齡幼兒均能順利入園。

五、工作要求

1.加強招生工作組織領導。各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幼兒園招生工作,成立以園長為第一責任人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招生範圍,制定招生公告,並提前向社會公佈。堅持陽光招生,簡化招生手續,優化招生服務工作。完善招生工作應急預案,健全招生工作應急機制,確保招生入園安全平穩有序。

 2.嚴格規範招生行為。各幼兒園招生公告須經區教育和體育局稽核後方可向社會發布。不得跨年度提前招生,不得設定實驗班或特色班,不得將幼兒參加早期教育指導作為入園前置條件。新生入園前,應當按照國家關於幼兒園衛生保健的有關規定,經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適齡幼兒入園除進行健康檢查外,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園考試或測查。嚴禁虛假宣傳,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符合入園條件的幼兒。

3.加強招生工作宣傳。各幼兒園要廣泛宣傳和解讀招生政策,積極引導廣大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嚴禁國小化傾向。要在招生入園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集中就群眾關心的政策和疑難點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及時解答群眾疑惑,爭取家長的理解和支援。

4.規範幼兒園籍管理。各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幼兒園籍資訊管理工作制度,規範幼兒建檔建籍工作。招生工作結束後,認真做好適齡幼兒各類基礎資訊的收集和登記工作,並於930日前將幼兒資訊錄入山東省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實行幼兒在園同步動態管理,定期更新資料,確保全面真實。

 

監督電話:辦公室 6413175

學前科 7875125

 

 

        周村區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