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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異議申請書模板5篇

申請書2.38W

申請書是一份正式的書面檔案,用於表達申請者的目的、願望或請求,在撰寫申請書時,應當避免使用過於複雜或生僻的詞彙,以保證表達的準確性和通俗性,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管轄異議申請書模板5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管轄異議申請書模板5篇

管轄異議申請書模板篇1

申請人: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______

申請人因______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將本案移送至____市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____年9月6日收到貴院已受理________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____市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首先,______有限公司向貴院起訴的依據是一份簽訂時間為20____年11月1日的所謂《合同書》,該合同書約定: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______有限公司向貴院提供的這份《合同書》,實際上是申請人於20____年6月17日交給______有限公司,用於《鋼材供應合同書》內部結算用的協議草案。該《合同書》不僅被______有限公司篡改了時間,而且並未經過買賣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實際上並未生效。

因此對於上述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的條款因合同未生效而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對於申請人與______有限公司的糾紛應當適用雙方於20____年11月18日簽訂的《建築鋼筋供應合同》中爭端解決的條款。

其次,申請人與______有限公司簽訂的《建築鋼筋供應合同》第8條約定: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上述約定可以看出,雙方只是約定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未對具體的管轄法院做出約定。

再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託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雙方簽訂的《建築鋼筋供應合同》第3條約定: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將貨物運抵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該條實際上確定了雙方簽訂的《建築鋼筋供應合同》採用的是送貨方式,依據法律規定合同履行地應當是貨物送達地,也即申請人工程現場所在地,而非原告______有限公司所在地。因此,______人民法院對該案並無管轄權。

綜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____人民法院。請予准許。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轄異議申請書模板篇2

民族: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申請人因許國慶訴申請人詐騙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將本案移送至越秀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於20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貴院已受理原告許國慶訴申請人詐騙一案的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越秀區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首先,雖然本人的戶口所在地是___市___區______號___房,但是在20____年底下崗後一直在越秀區大新西路連元街25號後座和文張念祖母戚伍蓮雙親同住生活。現有現在大新西路連元街道部門的梅愛東、何志華、陳秀珠等給予的證明為證,證明本人確實居住此址。

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訴訴訟,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海珠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並無管轄權。

綜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請予准許。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管轄異議申請書模板篇3

異議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被異議人: 身份證號 ,住江蘇省。

申請事項:請求確認**仲裁委員會對異議人與被異議人增資擴股合同爭議案沒有管轄權。

事實及理由:

根據異議人與被異議人雙方簽訂的《增資擴股協議》第十條10.1款約定:“任何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而產生的`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加以解決。

如協商未果,則任何一方有權在該等爭議發生後六十(60)天內,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據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

該約定確定了仲裁管轄的時間是在爭議發生後六十天內,排除了爭議發生六十日以後通過仲裁解決爭議的方式。

根據被異議人在其仲裁申請書 “交易合同的履行及糾紛的產生”中陳述,“申請人自支付全部增資價款至今,被申請人**未按照《增資擴股協議》2.1.4、4.2條款的約定完成**科技的工商變更登記(協議約定在不晚於20xx年12月31日完成),亦未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名冊或向申請人簽發出資證明書”。

可見,被異議人認為的爭議發生的時間為20xx年12月31日。

綜上事實,按照協議約定,被異議人提起仲裁的時間,應當在其認為糾紛發生後六十日內的20xx年3月1日之前,而被異議人提起仲裁的時間卻是在爭議發生後近兩年的20xx年12月22日,而仲裁機構在雙方發生爭議六十日後對本案無管轄權。

為此,特提出以上管轄異議,請求確認**仲裁委員會對異議人與被異議人增資擴股合同爭議案沒有管轄權。

此 致

**仲裁委員會

異議人:

20xx年*月*日

管轄異議申請書模板篇4

申請人:xxxxxx密模具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區x街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姚xx,該公司總經理。

異議請求:

申請人認為貴委對本仲裁案件沒有管轄權,請求貴委駁回xx盛冠塑料製品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請

事實與理由 :

根據申請人與xx盛冠塑料製品有限公司簽訂的《模具加工製作合同》第9條的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事後又未達成書面協議的可向甲方當地法院起訴。

”這應該屬於約定不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18條的規定“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綜上,申請人認為,xx盛冠塑料製品有限公司與申請人之間約定管轄不明,仲裁協議,xx盛冠塑料製品有限公司無權向貴委申請仲裁。

此致

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xxx密模具有限公司

特別授權代理人:

20xx年9月9日

管轄異議申請書模板篇5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異議事由:

申請人因被申請人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現依法在答辯期內提出管轄權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裁定申請人的管轄權異議成立,駁回被申請人的起訴。

事實和理由:

被申請人訴申請人一般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申請人認為貴院沒有管轄權。理由如下:

1、訴爭合同是由______公司與______公司簽訂的。20___年11月和12月的四份《點價協議》,也同樣是由上述兩方簽訂的。訴爭合同簽訂後,10%的訂金是由______公司支付給______公司的(見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香港南洋商業銀行轉賬證明書)。

2、訴爭合同與四份《點價協議》均明確約定:“此合同以香港法律為依據,所有仲裁在香港進行”。因此,雙方選擇的準據法是香港法,關於仲裁條款效力的判定,應適用香港法律。

3、依據香港法律,該仲裁條款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在香港進行仲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屬於有效條款,對合同當事人均具有拘束力。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的規定,貴院沒有管轄權。為此,特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懇請貴院裁定駁回被申請人的起訴。

此致

______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