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發言稿

關於農村危房改造專項監督檢查報告

發言稿1.06W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重大扶貧工程建設和到村到戶幫扶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和8月26日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重點任務監督檢查工作推進會精神,以及落實省委切實為基層減負的要求,民建甘肅省委主委寧崇瑞帶隊,調研組一行於2019年10月中旬,對積石山縣農村危房改造專案開展專題調研。調研組走村入戶,實地調研危房改造情況,與村委班子成員、包村幹部、危房改造貧困戶等進行交流,召開市縣危房改造專案座談會,聽取住建、扶貧、財政、農委等相關部門關於本縣危房改造情況介紹。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關於農村危房改造專項監督檢查報告

一、工作進展情況

積石山縣嚴格按照省住建廳《2019年全省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四類重點物件危房“清零”行動改造方案》、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歷次會議要求,積石山縣“3+3+3”清零任務及住建廳危房改造完善農戶資料和村級臺賬,以及州各行業部門核查組、縣級驗收組核查反饋問題整改要求,在住房硬體、軟體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對本縣危房進行了差異化補助,建立了分戶檔案、村級臺賬,對無能力建房戶由政府組織實施建了輕鋼房,並由第三方或縣住建局對改造後的危房進行了驗收和鑑定,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績。

(一)認真開展脫貧攻堅“3+1+1”清零工作對農村危房進行排查。

2019年3月起,積石山縣對全縣17個鄉鎮農戶逐戶開展了“3+1+1”清零工作,在這項工作中對農戶危房情況進行了逐戶排查,對發現的危房採取了登記、限期改造、拆除等措施,全面掌握了危房底數及危房改造進展情況。

(二)對農村危房進行過篩子排查。

按照2019年4月19日省委常委(擴大)會議安排部署,積石山縣4-6月對農村危房對農村危房進行“過篩子”排查。“過篩子”排查範圍是所有農戶住房安全情況,重點排查4類重點物件住房安全、已脫貧戶住房安全情況,以及已享受危改政策但基本住房安全不達標農戶、因災新增危房農戶、個人反映主要居住用房不安全農戶的住房安全情況。通過逐村逐戶的“過篩子”排查,基本做到了“縣不漏鄉、鄉不漏村、村不漏戶”。

(三)進行回頭看排查。

2019年5月、11月,積石山縣兩次開展脫貧攻堅“回頭看”排查,對全縣農戶住房安全情況進行了逐戶排查,對發現的危房改造中的問題即知即改,保證了危房改造工作的紮實推進。

根據積石山縣住建局統計,2017年完成改造1339戶(無能力建房戶236戶,戶均補助4萬元),其中住建部門完成836戶,扶貧部門完成503戶。2018年完成改造1587戶,其中“四類”重點物件859戶,完成了省上下達的改造任務。2019年實施“四類”重點物件存量危房509戶、已竣工509戶,新摸排出的150戶危房已竣工148戶,列入災後重建的危房3933戶已全部竣工。縣住建局共完成房屋鑑定並出具鑑定報告和達標認定書46838戶。實地調研發現,目前全縣房屋硬體達標基本完成,進入查漏補缺清零階段,主要工作是督促縣住建部門和各鄉鎮按照中央、省、州核查組和縣驗收組反饋問題,落實整改要求。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在調研中發現,積石山縣農村危房改造中還存在如下困難和問題:一是各鄉鎮不同程度的存在門窗未完成、未入住現象。主要是農戶外出打工、工匠不足,以及今年是退出驗收的最後一年,部分農戶清楚政策底線,存在等靠依賴思想等因素造成。二是各鄉鎮在危房改造“清零"中,存在一些農戶紙質版檔案建立進度緩慢或者不規範、資訊系統資料更新不及時等問題。三是部分鄉鎮住房的四本臺賬,存在不需改造農戶的佐證資料不完善,與一戶一策不匹配、鑑定表和四方認定表的使用新舊錶混用、部分邏輯不一致問題;
四是部分依舊存在危改房標識和易地搬遷噴繪有漏項,主要原因是農戶易地搬遷人員發生變化造成。五是對地質災害綜合防治不足。積石山縣許多農村地區土質疏鬆、容易發生山體滑坡和泥石流,但在現有農村危房改造中,基本採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方式對現有危房改造,極少對地質災害進行治理或進行易地搬遷重建,導致新建住房很容易因為地質災害又成為危房。

三、相關建議

一是嚴格按照省、州關於危房改造建設進度時限要求,加快已竣工農戶入住,對門窗未完成專案與鄉鎮落實完成時限,確保各級摘帽驗收順利進行;
二是在原有“清零”排摸、州核查組核查和縣級驗收組核查的基礎上,再次對遺漏戶、鑑定不準戶、面積不達標戶、無房戶等群眾的房屋細查嚴核;
嚴格按照建設部門關於農村危房改造分戶檔案及資訊錄入的要求,加快對改建戶檔案資料的完善整理工作。同時,進一步加快對已驗收戶的資金撥付工作,確保按時入住;
四是加大地質災害綜合防治力度。建議地質災害頻發的地區將地質災害綜合治理納入鄉村振興建設專案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專案,並聘請專業地質隊伍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核銷提出專業意見,根據地質災害危害程度,“一點一策”分期分批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