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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8篇

我們其實也可以將心得體會理解成一種經驗總結,為了給他人帶來更多的影響力,我們都要認真寫心得,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8篇,供大家參考。

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8篇

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1

習總書記2月25日下午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改革開放__年的經驗告訴我們,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離不開法治,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要完善法治建設規劃,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和效率,保障和服務改革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為推進改革發展穩定工作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迫切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涵蓋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生態文明各個領域,任務十分艱鉅,必須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執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這在根本上要依靠法治來保障,通過法治來推動。

當前,我國已經進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區”和“攻堅期”,教育、醫療、住房、養老、就業、環境、資源、收入分配、城鄉統籌等不少領域牽涉的利益格局十分複雜,牽一髮而動全身。法治既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同時也是調節社會利益關係的重要方式,還是凝聚改革共識、分擔改革風險、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的最佳途徑。

中國是一個“熟人社會”,在現實生活中,權力、金錢、人情、關係等因素屢屢影響法律的有效實施,經常出現“明規則”幹不過“潛規則”的情況。究其原因,與一些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對憲法和法律缺少敬畏,不習慣在法治軌道上用權有密切的關係。當前,全社會“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氛圍還沒有完全形成,法律權威還沒有從根本上樹立起來。“法不責眾”的心理比較普遍,一些人只想享受權利和利益,而不願承擔責任和義務;一些人信“訪”不信“法”,不習慣依法按程式表達利益訴求,熱衷於“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的不理性、非法治效果。

總之,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時間十分緊迫,需要我們以更強的決心、更大的勇氣、更高的智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2

近期我認真學習了《習近平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該書是對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全面依法治國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講話、報告、指示的彙編,從“四個全面”、黨的領導、科學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法治隊伍建設、從嚴治黨等八個方面深刻闡述了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等問題,對我們準確把握黨依法治國的理論政策、指導實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讀該書,我對全面依法治國有了更深刻的認識,作為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人員,應躬身踐行、率先垂範,爭做遵法守法的引領者、依法行政的帶頭人、依法治國的守護者。

一、提高認識,做學法、守法、用法的引領者

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三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強調,要在全社會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人民法制觀念,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首先,要提高思想認識,自覺學法懂法。法律作為一種特別的社會行為規範,對全社會每一個個體或者機構都具有約束作用。依法治國就是無論是機構還是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執行,確保社會生活的有序、安全、和諧和文明。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每一個機構或者個人都必須熟悉法律規則。我們經常說的一句老話叫做“不知者無罪”,這句話在日常生活當中或許適用,但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為卻不能以“不知法”為由免責,事實上有很多人是不知法而犯法。因此,作為紀檢監察人員首先要學法、懂法,熟悉各項法律法規。

其次,要提高法律意識,自覺守法用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都要以憲法和法律為行為準則,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或職責。樹立對法律的信仰,培養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信念,自覺守法、按法律規定、法定程式辦事。

隨著《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的出臺,訴訟與信訪徹底分離。2014年9月12日,寧夏中衛的農民王金富決定結束長達3年的上訪奔波,改為向法院提起申訴,“現在走到哪裡,都說要走法律程式,找領導也沒用了。”作為社會公民,我們要樹立法律素養,培養法律思維方式,養成用法習慣,做到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善於依靠法律來解決問題。

第三,要提高法律信仰,自覺尊法護法。“讓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在談到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時,非常鮮明地提出了這一目標。“尊法”不同於“他律”的“遵法”,是源於尊重法律的基本價值觀和一種內心的崇尚堅守產生的“自律”行為,進而在生活中按照法律規範自己的行為,並積極維護法律的尊嚴與神聖不可侵犯,勇於同社會上的不良行為作鬥爭。

二、依法辦事,做依法行政、為民謀利的帶頭人

各級黨員領導幹部作為具體行使黨的執政權和國家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的人,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方向、道路、進度,領導幹部對法治建設既可以起到關鍵推進作用,也可以起到致命破壞作用,因此,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著重指出“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陽江市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中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認真做好群眾的信訪工作,有求必應、有訴必查,件件有迴音、事事有結果,充分結合實際,積極拓寬群眾反映渠道,主動公開公佈群眾舉報方式,兩年來,共接受群眾來信來訪電話舉報2532件(次),立案857件,有效地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

要強化業務學習,打牢依法辦事基礎。紀檢監察人員要認真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對全面依法治國論述的精神要求,堅持在黨的統一領導下,正確處理政策與法律的關係,加強依法治國理論與法律法規的學習,打牢依法辦事的理論基礎和知識基礎。市紀委監察局在幹部培訓中,注重充分挖掘發揮系統內部先進經驗及辦案技巧,除組織委局幹部參加省級各類培訓、邀請外部人員講課外,堅持舉辦靈活簡便的“週五講堂”,定期於週五下午,組織委局領導幹部輪流講課,互相交流業務知識與辦案技巧,推廣先進經驗,取得很好的效果。

要強化法治思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認真履職、依法行政、為民謀利。各級領導幹部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要以法治思維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在執法、司法活動中確保公平公正,以實際行動讓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貴,引導群眾依靠法律解決問題。

要強化權責意識,自覺接受公眾監督。要明確職權法定,自覺接受人民監督。十八大以來,隨著反腐力度不斷加大,各類_的程度不斷重新整理紀錄,同時一批小官鉅貪逐漸進入公眾視野,如河北秦皇島的馬超群,雖身為一供水公司總經理,本應為市民和單位提供基礎公共服務,卻以此為“搖錢樹”,大肆受賄索賄,貪汙挪用公款,案發後其家中被搜出億元現金、數十公斤黃金及68套房產手續。馬超群之所以墮落成為“小官巨腐”的代表,大肆侵吞國家資產,魚肉相親百姓,一方面是其在權力中迷失了方向,將手中的一點權力作為發家致富的途徑,另一方面是缺乏各方面的有效監督。作為公職人員,應時刻牢記手中權力取之於民,要用之於民,並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

三、嚴格執紀,做依法治國的堅定守護者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的歷史時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肩負著嚴明黨的紀律、保證黨的決策執行和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等重要職責。紀檢監察幹部就是執行黨紀國法、推進依法治國的堅定守護者。兩年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既嚴打“老虎”,又快拍“蒼蠅”,既嚴肅查處_等嚴重違法行為,又嚴厲問責“四風”等違紀問題,共處分855人,其中縣處級幹部23人,鄉科級幹部93人,移送司法機關50人,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2.56億元。

紀檢監察人員要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中紀委全會精神,迅速把思想統一到中央、中紀委要求上來,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不斷提高工作能力,為履行好肩負的職責打下堅實基礎。要加強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幹部要緊密結合“三嚴三實”學習實踐活動,大力加強自身建設,不斷強化“忠誠”“專業”“自律”的精神品質,深化落實“三轉”要求,增強紀律意識,加強紀律建設;加強業務學習,刻苦鑽研紀檢監察業務知識,提高監督、執紀、問責能力和水平;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權力觀、事業觀,提高拒腐防變能力,杜絕“燈下黑”現象。

要落實監督責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紀檢監察機關要承擔起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責任,加強對黨員、公職人員的監督力度,促進各級行政與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加強作風建設,提高服務效率,確保各項權力的規範執行;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加大對貪贓枉法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時刻保持高壓態勢,以案倒逼,促進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斷提升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促進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

要推進法治反腐。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紀委二次全會上,對反腐作出進一步部署,“要善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讓法律制度剛性執行。”紀檢監察機關要將依法治國的精神內涵運用到反腐鬥爭中去,以法治化開創反腐倡廉新局面,大力培育反腐敗文化,營造不敢腐、不能腐的環境,充分發揮司法懲治腐敗的震懾作用,不斷完善反腐制度建設,形成反腐倡廉的制度化、常態化,以達到治本效果。

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3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這些重要論述,進一步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思路,豐富和發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加強法治建設和政府治理體系建設提供了重要遵循。

鮮明提出要旗幟鮮明堅持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

堅持黨的領導,就是要支援人民當家作主,實施好依法治國這個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不能把堅持黨的領導同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對立起來,更不能用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來動搖和否定黨的領導。

那樣做在思想上是錯誤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險的。習近平總書記特別強調堅持黨的領導對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指出,黨的政策是國家法律的先導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據和執法司法的重要指導;黨委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重要作用。這些重要論述,對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鮮明提出要以法治推動和保障中國夢的實現。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佈局,法治建設既是重要內容,也是有力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形成人們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必要條件,是實現中國夢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

沒有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就沒有公平正義;沒有公平正義,就無法實現中國夢。我們必須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國夢的實現。

鮮明提出要以法治方式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和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政府工作的核心。這個根本利益如何實現?靠什麼實現?關鍵要靠法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依法保障全體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追求。

這既突出了法治的核心價值,也使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廣泛深厚的群眾基礎。這就要求我們在立法、執法等各領域各環節,都必須貫徹好黨的群眾路線,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鞏固好完善好,尊重和保障人權,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受到侵害的權利依法得到保護和救濟,使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受到制裁和懲罰,努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4

黨中央決定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是我們黨帶領全國人民共同建立富強、文明、和諧、法治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需求,這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次設立這樣的機構,目的是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統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工作。

成立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集中統一領導的需要。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關係黨和國家命運戰略出發,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開啟中國法治建設新時代。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根本保證,而依法治國委員會成立更好體現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更好為民服務。

成立依法治國委員會,是協調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需要。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重大的歷史任務,也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依法治國委員會主要就是研究新時期如何解決依法治國的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在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強調: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把社會主義公平正義作為法治價值追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義。

成立依法治國委員會,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法治保障的需要。依法治國委員會的成立,全面加強依法治國領導,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正確發展方向,體現了人民所需、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增進人民群眾福祉,落實依法治國全過程,防止“西方憲政”、“三權分立”西方法治思想的侵蝕,推動中國始終不移沿著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道路前進。當前,我國正處於“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偉大中國夢實現關鍵階段。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依法治國具有基礎性,保障性作,在統籌推進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過程中成立依法治國委員會,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事業提供強大服務,是推動法治化程序強大動力支援。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工作舉措,中央各部委根據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要求,完善立法體制,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趨完善。

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5

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必須通過法律規定的程式規範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在這樣一種人們嚮往的社會裡,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保障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諧發展。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既是社會不穩定因素,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需要採取多種措施進行調整解決。在眾多的社會調整措施中,法律調整最為重要。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範,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範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必須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國理念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黨的十五大報告對依法治國的含義做了界定:“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國的最具權威的標準,樹立法高於人、法大於權的觀念。

法律權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必須樹立有效的權威,沒有權威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權威。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範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為的法律後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為後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些特徵,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權威性。

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6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資料,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禮貌,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務必透過法律規定的程式規範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務必加強社會主義法制。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務必加強法制。務必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實踐充分證明,什麼時候重視法制建設,什麼時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證莫過於文化大革命,無法無天,踐踏法制,砸爛公檢法,搞所謂的大民主,其結果是人人自危,每個人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反過來,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廣大人民群眾在法制的軌道上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的健康發展。實行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證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法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真正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不僅僅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治國的過程,是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制定法律,並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務的過程,法治重視和強調公民的依法有序參與。因此,這一過程的本身也是一項社會主義民主的生動實踐。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實施,必將有力推動社會主義民主的不斷髮展。只有依法治國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在這樣一種人們嚮往的社會裡,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保障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諧發展。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既是社會不穩定因素,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需要採取多種措施進行調整解決。在眾多的社會調整措施中,法律調整最為重要。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範,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範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務必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國理念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黨的xx大報告對依法治國的含義做了界定: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國的最具權威的標準,樹立法高於人、法大於權的觀念。

法律權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務必樹立有效的權威,沒有權威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權威。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範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能夠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為的法律後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為後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務必承擔相應的法律職責。這些特徵,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權威性。在一個社會中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社會規範,包括法律、政策、道德、習慣、宗教規範等等,它們都是人們的社會行為規範,對人們的日常行為起到必須的規範和約束作用。

但是,務必明確,在一個實行法治的社會中,法律是對人們的社會生活起著最基本的、同時也是最有力的規範和約束作用。如果根據不同的社會規範所作出的行為之間產生矛盾和衝突,最終衡量和評判的標準只能是依據法律。整個社會和全體公民都務必樹立法律意識,自覺尊重和服從法律,自覺將法律作為指導和規範自身社會活動的基本行為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憲法是共和國大廈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權利的保證書,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具有最大的權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權威的淵源和保障。因此,維護法律權威首先要維護憲法權威。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務必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政法幹警,要牢固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切實增強憲法觀念,樹立忠於憲法、遵守憲法和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堅決同一切違反憲法規定、破壞憲法權威的行為作鬥爭,在全社會切實樹立起憲法的權威與尊嚴。也就是務必樹立執法和司法權威。法律的目的

和宗旨要透過執法司法來實現,法律的權威也要透過執法者的權威來體現。因為在社會上一般人心目中,執法者在必須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著法律權威與尊嚴。如果執法機關威信掃地,司法沒有權威,就難以有效樹立起法律的權威。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需要從兩個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國社會公眾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責眾廠只要有理怎樣鬧都行等不講法制的傳統觀念,從嚴執法,對一切違法行為、包括有些自認為有理的違法行為嚴肅處理,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樹立執法者的權威。另一方面,執法者要切實做到嚴格公正禮貌執法,讓執法司法行為令人信服,用公正贏得權威。

沒有執法部門嚴格公正禮貌執法,再好的法律,也難以彰顯其權威性,難以起到規範人們行為,規範社會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國法學家培根所說:一次不公平的判決比多次不公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多次不公平的舉動但是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決則把水源敗壞了。如果專門的執法機關尚且不能嚴格執行法律,怎樣能夠要求廣大公民、社會團體嚴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歷史都證明,凡能做到執法如山,法制的權威與尊嚴就能得到較好的維護,就能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就能促進國家的長治久安。在我們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就更需要做到這一點。此刻執法活動中出現的執行難、襲警等現象,雖然有其複雜的社會原因,但由於有的執法部門執法不公而影響了這些部門的公信力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切實解決執法和司法不公的問題,提高執法部門的公信力,是維護法律權威的一項重要措施。貫徹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是一場從思想觀念到實際行動的深刻革命,也是一個漫長而艱鉅的歷史過程。政法機關作為國家專門的執法司法力量,肩負著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重要使命。全體政法幹警務必牢固樹立依法治國理念,自覺用這一理念指導執法司法行為。努力提高法律素養,是我們政法幹警實踐依法治國理念的前提和基礎。政法機

關是專門的執法機關,幾乎每一天都在與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這種專業性很強的特點,決定了政法幹警務必具備較高的法律素養。學法、知法、懂法,是對每一個政法幹警的基本要求。對於政法幹警來說,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具有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對國家的重要法律法規要有一個基本的瞭解,明白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二是對與自己履行職責有關的法律法規要熟練掌握、熟練運用。當前,從總體上來說,廣大政法幹警學習法律的風氣很濃,政法隊伍的知識化、專業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嚴格執法是法治是依法辦事觀念對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圖再完美、法律結構再嚴謹、法律規定再具體、法律條文再完善,但如果執法不嚴,在現實中得不到切實執行,等於一紙空文。不僅僅如此,如果執法不嚴成為一種經常發生的現象,就會使社會公眾普遍產生對法律的輕視和忽略心理,從而對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造成嚴重損害,依法治國也就無從談起。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又包括實體合法和程式合法兩個方面。所謂實體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執法機關對執法當事人作出的處理決定要嚴格貼合法律的具體規定,而不能沒有法律依據,也不能任意適用法律。現實當中,一些執法人員把自己和法律劃等號,認為我自己就是法律,執法的隨意性很大,如交警執法中的開口罰,有的審批部門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這些都是執法理念不端正導致的違法行為,應當按照嚴格執法的要求認真加以整改。所謂程式合法,就是執法行為應當嚴格遵守法定程式。法定程式既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依據,也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保障,同時還是遏制執法過程濫用職權和腐敗現象的重要武器。

在現實當中,由於重實體輕程式的傳統觀念的影響,一些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缺乏程式意識,不重視、不嚴格遵守執法程式,應當履行通知的手續而不通知,應當告知相對人的權利而不告知,應當舉行聽證的而不舉行,這些行為不僅僅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也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造成執法不公、引起執法相對人不滿的重要原因。因此,執法人員應當切實增強程式意識,自覺做到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手續執法。這是依法辦事原則對執法結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體現,嚴格執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具體到執行某一部法律,檢驗我們執法行為合法、正當與否的一項重要標準,就是執法的結果是否貼合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強調執法結果貼合立法目的,就要強調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尤其要克服當前執法環節中存在的部門保護、地方保護、只重視單位利益和個人主義的傾向。比如,罰款作為一項行政處罰,其目的本來是維護某一方面或者領域的社會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門卻將罰款作為創收謀利的手段,甚至強行制定並分配罰款指標,這就背離了法律設定罰款處罰的初衷。類似這種目的不正當的執法行為,需要我們在實踐中切實加以克服和糾正。

模範遵守法律,是政法幹警的應盡職責。個性是領導幹部更應是模範守法的模範。政法幹警模範守法對於培養整個社會依法辦事的觀念具有重要的示範作用。在普通社會公眾眼裡,執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權威和形象,執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執法者能夠自覺尊重法律,模範遵守法律,時時處處注意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就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從而給社會和廣大公民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帶來用心影響。反之,如果執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執法犯法,帶頭破壞和踐踏法律,那麼,也同樣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惡劣的典型,普通群眾也會不尊重、不遵守法律,並進而產生對法律尊嚴的輕視和對法律權威的懷疑。同時,政法幹警模範遵守法律也是對自己所從事職業的尊重,是對自己的尊重。因為我們是執法者,法律是我們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們自己不帶頭遵守法律,不去維護法律的權威,導致整個社會輕視法律,到最後,我們的工作、我們的職業也就不會被社會所尊重,也就喪失了價值和尊嚴。

此,每個政法幹警都應當持續清醒的主角意識,始終牢記自己所肩負的神聖使命,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克服特權思想,從我做起,從日常小事做起,時時自覺遵守法律,努力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以模範守法的實際行動,贏得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的尊重和對執法者的信任,從而使依法辦事的觀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貫徹實施。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自覺理解監督,就是在行使執法司法權力的各個環節都要依法理解各方面的監督制約,並把監督制約作為推動和改善工作的動力,保證和促進嚴格公正禮貌執法。絕不能認為監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應切實轉變觀念,充分認識理解監督既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要求,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保證,是防止和糾正執法不公、執法違法的重要途徑,也是對政法工作和政法幹警的幫忙、支援和關愛。一些幹警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一條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監督,結果是既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也給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損失。因此,每個政法部門,每個政法幹警,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監督就是愛護、嚴是愛、寬是害道理,真誠歡迎監督,主動理解監督,自覺把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執法辦案的全部活動置於各方面的監督之下。審判、檢察機關依法獨立

行使職權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規定。

但是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並不意味著不要監督,更不能以此為藉口排斥監督,任何權力都務必受到監督,司法權力也不例外.實際上,政法各部門對建立完善監督制約機制高度重視,自覺理解監督的意識很強,比如,有的政法機關就曾作出過自覺理解輿論監督的規定,有的政法機關領導同志多次強調各級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強化理解監督的意識。與此同時,我們所主張和實行的監督,是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依照法定程式進行的監督,這種監督是支援而不是干預,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對辦案過程中違法行為的監督、糾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機關具體處理案件。因此,監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當監督與不正當、非法干預之間的界限,嚴格依法監督。總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和理解監督是有機統一的,共同目標是正確行使權力,保證執法公正。

政法各部門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要忠實貫徹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重要原則,個性是要注意克服和糾正實踐中重配合、輕制約的錯誤認識和做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加強監督,共同致力於公平正義目標的實現。

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7

法治中國作為一組信仰和價值的集合,其觀念、價值、論說正在成為這個時代的一個主題。落實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戰略部署,轉型時期諸多社會難題終將克服。在此過程中,司法作為法律適用的中心場所,傳播法治文化、凝聚法治共識的核心場域,其實效的發揮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法治是中國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法治中國的內涵十分豐富,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稱為建設法治中國的新十六字方針。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是新時期全面實施法治建設的系統規劃。它繼承和發展了人類社會的法治文明,在借鑑西方國家法治經驗的基礎上,更加註重中國的政治理念、文化傳統、社會訴求和具體國情,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法治中國不是政治變革和經濟改革的副產品,而是一個多世紀以來中國社會謀求現代化努力的一部分。法治是現代化事業的一部分,實現法治是中國現代化實踐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其核心是改造舊的法律觀念,塑造新的行為和認知方式,在改變原有社會結構的同時建立新的社會秩序模式。研究法治中國的正當性,不是要否定其理論和實踐對中國社會發展的重大意義,而是希望通過理性的檢視,使其成為更廣泛的社會共識而得以徹底實施。

法治應以維護合法權益為核心。轉型時期的中國經濟社會迅猛發展,既加劇了社會競爭,也使得社會內部越來越動盪和不安定。這種情況表現在法律上,便是訴訟案件的大幅增長。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情況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制度供給不足所造成。與此同時,改革引起利益的再分配,使得社會在變遷過程中帶來種種意想不到的矛盾和衝突。中國社會必須同時面對和解決其他社會在不同歷史階段分別遇到和處理的問題:公共權力的合理分配與合法行使。

同時,法治在文化層面上也遭遇一定程度的挑戰。它涉及人們觀念中司法(法律)的性質與功用,涉及人們對規則的看法,也涉及人們對司法(法律)與正義關係的認識。在一般意義上,傳統中國人並不否認法律、規則及其與正義的關係。相反,他們常常訴諸法律和運用規則,肯定法律與正義之間的內在聯絡。只不過,司法 (法律)在人們心目中並不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規則如果妨礙結果的公正,就可能被違反甚至拋棄。同樣,為了實現實質正義,人們經常漠視和犧牲必要的程式。在這樣一種傳統中,司法(法律)當然被視為手段,並且僅僅被視為手段。與現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就是這種根深蒂固的法律工具主義傳統。

司法公正是法治中國建設的根本。把公正司法置於法治中國建設這一特定的歷史環境中加以審視,是準確認識其歷史和現實意義,進一步明確其性質、力量和限度的重要視角。公正本身就是對司法裁判的要求,司法與公正在字源上的聯絡實際是通過司法的概念實現的。由公正方面去討論司法,後者的重要性尤為彰顯。實際上,國家與社會、國家與司法(法律)以及國家與個人之間的動態關係,既是我們理解中國法律現代化運動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司法發揮實際功效的關鍵所在。

公正司法是提升法治公信力的根本途徑。司法是社會中的司法,司法是民眾可以直接感受的法治。在現代社會,法律主要通過司法機構予以系統地適用。人們很容易瞭解到立法的重要性,然而就生活經驗而言,我們在大多數時間生活在規章制度構成的現實生活秩序之中,而非憲法、民法通則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之下。從實效方面看,對我們發生實際作用和令我們感受到的規則總是經過執行機構解釋和適用的那些。與此同時,對法治的信任乃至信仰不可能只靠宣傳和教育達到,而要靠對具體的法尤其是法的適用的經驗。歸根到底,法治是一種生活經驗,它像任何其他生活經驗一樣可以在實踐中逐步獲得、積累和改變。而歷史和經驗都已經表明,中國的普通民眾從來都不缺乏對自己利益作出判斷和根據環境變化調整其行為模式的實用理性。而公正司法,正是社會公眾累積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徑。如果法治不能被認真對待和實施,人們將對司法改革乃至法治本身產生懷疑,甚至失去信心,則法治中國建設的正當性也就將蕩然無存。

公正司法是平衡國家和社會、個人之間衝突的最佳選擇。法治以及現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反映了社會的現實需求。全面建設法治中國,國家(包括政府及其機構)和社會結構甚至個人便不可避免地成為改造的物件。當國家本身成為改革的物件,而社會力量和法治水平尚不足以實現這一任務時,只能寄希望於公正司法。它本身也是一項複雜的事業,不僅涉及原則和制度,而且涉及認知方式和生活經驗。要使社會矛盾和衝突不至激化,要把改革帶來的社會震盪減至最低限度,只能依靠法律機制,依靠司法這樣一種有效的制度安排,從而實現國家、社會與個人之間的適度平衡,即在國家和社會、個人之間建立起權責利明確界分的有機結合。在此情形下,如何通過司法保障個人權利、如何限制和規範行政權力的不當行使,比對政府提出積極有為的要求更來得急迫和重要。

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人們對通過運用規則來建構社會秩序的要求,對法律本身的正義和通過司法實現正義的期待,不但是司法制度得以建立和實施的基礎,也是今天推行和實現法治不可或缺的資源。公平正義是人類的永恆追求,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內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價值追求和價值取向。強調當代法治所欲保護和促進的諸多基本價值,對於一個正致力於建立法治的社會來說,無疑是非常有意義的。但是,中國今天面臨的最緊迫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與其說是重修憲法和法律,寫進去更多更好的條款,不如說是通過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創造一種可能的社會環境,使業已載入憲法和法律的那些基本價值、原則逐步得到實現。後一種任務,正是司法體制改革和公正司法的核心使命。

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8

今晚,經過學長、法官的主題演講以及互動交流,我真切地感受到他們鼓勵連城一中學子學法愛法的拳拳之心。“法以砥焉,化愚為智。”以良法治理天下,就可化愚為智,培養出知法懂法守法的社會公民。我想,這應當就是他們的舉辦這次講壇的初心吧。

羅培新學長“法律讓生活更完美”的演講十分精彩,讓我明白在這個依法治國的時代應當怎樣培養自我的法治思維。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時不時會碰到兩難的情境,為此我們感到十分困擾:究竟我們是應當守本分,還是盡情分呢?羅培新學長的演講告訴我答案:我們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識,做好法律規定的義務,但我們同樣不能拋棄我們的良知,拋棄我們生而為人的道德。康德說,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所以,當我們執著於眼前的法律時,我們仍要記得抬頭去仰望璀璨的星空。

之後是李萬林學長的演講,他敘述了當初設定“福蓮天凱”法律獎學金的初衷。他們期望以教育助學的方式回報母校、回報自我的故鄉連城。他們立志要為家鄉人們謀福祉,期望連城一中的學子們能擁有更好的條件成長成才,讓他們的人生之路越走越寬。

有人說,法官是捍衛正義的最終的一道防線,他們守護著公平,維護著正義。而趙琛琛法官和俞硒法官以她們的親身經歷告訴我們,身為一個法官,她們平常表現出來的情態其實與我們心目中的高大上形象略有不一樣。他們都有知識上的訓練,有價值上的堅守,不會因外界的阻撓而喪失自我的本心。她們這種堅守本心、執著追求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

儘管他們與我們的交集僅有這短短几個小時,但我相信他們帶給我們的影響卻是永久的。我想,作為普通人的我們,能夠做到的便是對法律“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正如伯爾曼所說的,沒有信仰的法律將退化成為僵死的教條,而沒有法律的信仰將蛻變成為狂信。法律無處不在,法學精深細微,我們唯有樹立法治的思想,堅定內心的信仰,我們才不會失去自我,失去自由。

威爾遜曾說:“法律是社會習俗和思想的結晶。”如今,法律與我們的生活密不可分,法律無所不在,我們的任務便是將自我培養成一個遵從法律的好公民。

與法律同行,我們能更好地領略這個世界的千姿百態,品嚐這個世界的千滋百味,我們的人生會更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