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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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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7篇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1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資料,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禮貌,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務必透過法律規定的程式規範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務必加強社會主義法制。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務必加強法制。務必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實踐充分證明,什麼時候重視法制建設,什麼時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證莫過於“*”,無法無天,踐踏法制,砸爛公檢法,搞所謂的“大民主”,其結果是人人自危,每個人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反過來,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廣大人民群眾在法制的軌道上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的健康發展。實行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證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法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真正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不僅僅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治國的過程,是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制定法律,並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務的過程,法治重視和強調公民的依法有序參與。因此,這一過程的本身也是一項社會主義民主的生動實踐。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實施,必將有力推動社會主義民主的不斷髮展。只有依法治國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在這樣一種人們嚮往的社會裡,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保障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諧發展。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既是社會不穩定因素,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需要採取多種措施進行調整解決。在眾多的社會調整措施中,法律調整最為重要。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範,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範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務必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國理念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黨的xx大報告對依法治國的含義做了界定:“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國的的標準,樹立法高於人、法大於權的觀念。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務必樹立有效的,沒有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範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能夠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為的法律後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為後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務必承擔相應的法律職責。這些特徵,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性。在一個社會中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社會規範,包括法律、政策、道德、習慣、宗教規範等等,它們都是人們的社會行為規範,對人們的日常行為起到必須的規範和約束作用。但是,務必明確,在一個實行法治的社會中,法律是對人們的社會生活起著最基本的、同時也是最有力的規範和約束作用。如果根據不同的社會規範所作出的行為之間產生矛盾和衝突,最終衡量和評判的標準只能是依據法律。整個社會和全體公民都務必樹立法律意識,自覺尊重和服從法律,自覺將法律作為指導和規範自身社會活動的基本行為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憲法是共和國大廈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權利的保證書,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具有的性和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的淵源和保障。因此,維護法律首先要維護憲法。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務必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政法幹警,要牢固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切實增強憲法觀念,樹立忠於憲法、遵守憲法和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堅決同一切違反憲法規定、破壞憲法的行為作鬥爭,在全社會切實樹立起憲法的與尊嚴。也就是務必樹立執法和司法。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透過執法司法來實現,法律的也要透過執法者的來體現。因為在社會上一般人心目中,執法者在必須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著法律與尊嚴。如果執法機關威信掃地,司法沒有,就難以有效樹立起法律的。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需要從兩個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國社會公眾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責眾”廠“只要有理怎樣鬧都行”等不講法制的傳統觀念,從嚴執法,對一切違法行為、包括有些自認為“有理”的違法行為嚴肅處理,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樹立執法者的。另一方面,執法者要切實做到嚴格公正禮貌執法,讓執法司法行為令人信服,用公正贏得。沒有執法部門嚴格公正禮貌執法,再好的法律,也難以彰顯其性,難以起到規範人們行為,規範社會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國法學家培根所說:“一次不公平的判決比多次不公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多次不公平的舉動但是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決則把水源敗壞了。如果專門的執法機關尚且不能嚴格執行法律,怎樣能夠要求廣大公民、社會團體嚴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歷史都證明,凡能做到執法如山,法制的與尊嚴就能得到較好的維護,就能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就能促進國家的長治久安。在我們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就更需要做到這一點。此刻執法活動中出現的“執行難”、襲警等現象,雖然有其複雜的社會原因,但由於有的執法部門執法不公而影響了這些部門的公信力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切實解決執法和司法不公的問題,提高執法部門的公信力,是維護法律的一項重要措施。貫徹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是一場從思想觀念到實際行動的深刻革命,也是一個漫長而艱鉅的歷史過程。政法機關作為國家專門的執法司法力量,肩負著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重要使命。全體政法幹警務必牢固樹立依法治國理念,自覺用這一理念指導執法司法行為。努力提高法律素養,是我們政法幹警實踐依法治國理念的前提和基礎。政法機關是專門的執法機關,幾乎每一天都在與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這種專業性很強的特點,決定了政法幹警務必具備較高的法律素養。學法、知法、懂法,是對每一個政法幹警的基本要求。對於政法幹警來說,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具有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對國家的重要法律法規要有一個基本的瞭解,明白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二是對與自己履行職責有關的法律法規要熟練掌握、熟練運用。當前,從總體上來說,廣大政法幹警學習法律的風氣很濃,政法隊伍的知識化、專業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嚴格執法是法治是依法辦事觀念對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圖再完美、法律結構再嚴謹、法律規定再具體、法律條文再完善,但如果執法不嚴,在現實中得不到切實執行,等於一紙空文。不僅僅如此,如果執法不嚴成為一種經常發生的現象,就會使社會公眾普遍產生對法律的輕視和忽略心理,從而對法律的和尊嚴造成嚴重損害,依法治國也就無從談起。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又包括實體合法和程式合法兩個方面。所謂實體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執法機關對執法當事人作出的處理決定要嚴格貼合法律的具體規定,而不能沒有法律依據,也不能任意適用法律。現實當中,一些執法人員把自己和法律劃等號,認為“我自己就是法律”,執法的隨意性很大,如交警執法中的“開口罰”,有的審批部門“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這些都是執法理念不端正導致的違法行為,應當按照嚴格執法的要求認真加以整改。所謂程式合法,就是執法行為應當嚴格遵守法定程式。法定程式既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依據,也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保障,同時還是遏制執法過程濫用職權和腐敗現象的重要武器。在現實當中,由於重實體輕程式的傳統觀念的影響,一些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缺乏程式意識,不重視、不嚴格遵守執法程式,應當履行通知的手續而不通知,應當告知相對人的權利而不告知,應當行聽證的而不舉行,這些行為不僅僅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也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造成執法不公、引起執法相對人不滿的重要原因。因此,執法人員應當切實增強程式意識,自覺做到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手續執法。這是依法辦事原則對執法結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體現,嚴格執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具體到執行某一部法律,檢驗我們執法行為合法、正當與否的一項重要標準,就是執法的結果是否貼合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強調執法結果貼合立法目的,就要強調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尤其要克服當前執法環節中存在的部門保護、地方保護、只重視單位利益和個人主義的傾向。比如,罰款作為一項行政處罰,其目的本來是維護某一方面或者領域的社會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門卻將罰款作為創收謀利的手段,甚至強行制定並分配罰款指標,這就背離了法律設定罰款處罰的初衷。類似這種目的不正當的執法行為,需要我們在實踐中切實加以克服和糾正。

模範遵守法律,是政法幹警的應盡職責。個性是領導幹部更應是模範守法的模範。政法幹警模範守法對於培養整個社會依法辦事的觀念具有重要的示範作用。在普通社會公眾眼裡,執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和形象,執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執法者能夠自覺尊重法律,模範遵守法律,時時處處注意維護法律的和尊嚴,就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從而給社會和廣大公民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帶來用心影響。反之,如果執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執法犯法,帶頭破壞和踐踏法律,那麼,也同樣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惡劣的典型,普通群眾也會不尊重、不遵守法律,並進而產生對法律尊嚴的輕視和對法律的懷疑。同時,政法幹警模範遵守法律也是對自己所從事職業的尊重,是對自己的尊重。因為我們是執法者,法律是我們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們自己不帶頭遵守法律,不去維護法律的,導致整個社會輕視法律,到最後,我們的工作、我們的職業也就不會被社會所尊重,也就喪失了價值和尊嚴。因此,每個政法幹警都應當持續清醒的主角意識,始終牢記自己所肩負的神聖使命,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克服特權思想,從我做起,從日常小事做起,時時自覺遵守法律,努力維護法律的與尊嚴,以模範守法的實際行動,贏得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的尊重和對執法者的信任,從而使依法辦事的觀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貫徹實施。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自覺理解監督,就是在行使執法司法權力的各個環節都要依法理解各方面的監督制約,並把監督制約作為推動和改善工作的動力,保證和促進嚴格公正禮貌執法。絕不能認為監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應切實轉變觀念,充分認識理解監督既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要求,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保證,是防止和糾正執法不公、執法違法的重要途徑,也是對政法工作和政法幹警的幫忙、支援和關愛。一些幹警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一條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監督,結果是既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也給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損失。因此,每個政法部門,每個政法幹警,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監督就是愛護”、“嚴是愛、寬是害”道理,真誠歡迎監督,主動理解監督,自覺把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執法辦案的全部活動置於各方面的監督之下。審判、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規定。但是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並不意味著不要監督,更不能以此為藉口排斥監督,任何權力都務必受到監督,司法權力也不例外.實際上,政法各部門對建立完善監督制約機制高度重視,自覺理解監督的意識很強,比如,有的政法機關就曾作出過自覺理解輿論監督的規定,有的政法機關領導同志多次強調各級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強化理解監督的意識。與此同時,我們所主張和實行的監督,是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依照法定程式進行的監督,這種監督是支援而不是干預,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對辦案過程中違法行為的監督、糾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機關具體處理案件。因此,監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當監督與不正當、非法干預之間的界限,嚴格依法監督。總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和理解監督是有機統一的,共同目標是正確行使權力,保證執法公正。

政法各部門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要忠實貫徹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重要原則,個性是要注意克服和糾正實踐中重配合、輕制約的錯誤認識和做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加強監督,共同致力於公平正義目標的實現。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2

黨的__屆__中全會公報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全會公報的這一重要表述,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和極強的現實意義。

突出了堅持依法治國,必須依據憲法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沒有人民權益的切實維護,依法治國就背離了根本。因權利而有法治,為保障權利而實行法治。人民的權利權益既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出發點,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著力點。憲法確立的公民各項基本權利,是各個部門法所保障的公民權利的源泉。保障民權,首先應當從憲法中尋找依據。部門法規定的公民的各種權利,都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具體展開。貫徹落實憲法,就要求全面落實部門法所規定的各項保護公民權利的規則和制度,完善權利保障的體系和機制。同時,法律中如果存在對公民基本權利保障不足或者不當限制的情況,必須依據憲法予以糾正。行政機關在行使公權力的過程中,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侵害和妨害公民的基本權利。只有嚴格依據憲法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尊重和保障人權,保障人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才能夠讓憲法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追求。

強調了堅持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依法執政。確保黨依憲治國執政,這是實行依法治國的關鍵。四中全會提出: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前提是堅持“憲法至上”,“法律至上”。一方面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通過憲法法律來治國理政,以確保國家政權執行的制度化、規範化、有序化。另一方面,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必須符合憲法法律的規定。最近中央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進行的清理,檢驗的就是我們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是否與憲法和法律相一致的問題,凡與憲法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需要修改和廢止,以保證黨規與憲法、法律的一致性。做到黨規與憲法和法律相一致,是我國憲法原則的體現,是依法執政和依憲執政的要求。只有讓黨規既符合黨章又符合憲法法律,才能保證黨性與人民性的高度統一。我國是一個堅持_領導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是_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民主協商制度;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_作為執政黨的執政行為,既要按照黨章、黨規辦事,更要按照憲法和法律辦事,這就體現了黨性與人民性的高度統一。

明確了堅持依法治國,必須健全憲法的實施和監督制度。這是四中全會的亮點。我國現行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權利,但以前都是沒有啟用的。四中全會公報提出,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式機制。這是對憲法監督機構提出的一項非常重要而具有現實意義的要求,側重點就在於規範建構對具體法律、法規具有監控和審查意義的憲法解釋程式機制,使憲法具體條文及其整體精神能夠貫穿進憲法以下的法律、法規體系,從根本上保障憲法有效實施和法律、法規合憲,保障行政、司法行為符合憲法。只有憲法解釋和憲法監督機構真正擔負起捍衛憲法的神聖職責和義務,才能為憲法全面有效實施提供最可靠、最根本的保障。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結合憲法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憲法解釋權和憲法監督權的規定,建構出具有明確法律地位、執行程式、管轄規則和行為效力的憲法解釋和憲法監督的具體機構及其制度安排,以實現全國人大常委會此項職權的具體化、機構化、規範化和制度化。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3

黨的以來,多次就法治建設發表重要講話,指明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方向,並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確要求。深入推進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必須貫徹落實好關於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精神和要求,進一步彰顯法治精神,努力建設法治政府。

一、全面把握關於法治建設重要論述的深刻內涵

強調,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這些重要論述,進一步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思路,豐富和發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加強法治建設和政府治理體系建設提供了重要遵循。

鮮明提出要旗幟鮮明堅持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指出,我們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領導,就是要支援人民當家作主,實施好依法治國這個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不能把堅持黨的領導同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對立起來,更不能用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來動搖和否定黨的領導。那樣做在思想上是錯誤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險的。特別強調堅持黨的領導對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指出,黨的政策是國家法律的先導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據和執法司法的重要指導;黨委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重要作用。這些重要論述,對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鮮明提出要以法治推動和保障中國夢的實現。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佈局,法治建設既是重要內容,也是有力保障。強調,要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形成人們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必要條件,是實現中國夢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沒有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就沒有公平正義;沒有公平正義,就無法實現中國夢。我們必須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國夢的實現。

鮮明提出要以法治方式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和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政府工作的核心。這個根本利益如何實現?靠什麼實現?關鍵要靠法治。強調,要依法保障全體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追求。這既突出了法治的核心價值,也使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廣泛深厚的群眾基礎。這就要求我們在立法、執法等各領域各環節,都必須貫徹好黨的群眾路線,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鞏固好完善好,尊重和保障人權,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受到侵害的權利依法得到保護和救濟,使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受到制裁和懲罰,努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鮮明提出一切行政行為都必須在法律的規範和約束下進行。依法行政是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要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新問題、新矛盾,必須通過依法推進行政體制改革,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動力活力來實現。在這個過程中,政府行為是否規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直接關係到改革的走向和成敗。強調,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把政府的一切工作更加嚴格地納入到法治軌道上來,真正做到決策符合法律規範,辦事符合法律要求,工作接受法律監督。歸結為一句話,就是把政府工作裝進法治的籠子裡。

二、加快構建以法治為基礎的現代政府治理體系

法治政府是現代政府管理體系的基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必須自覺遵照法治精神,遵循法治原則,運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各項權力,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執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構建以法治為基礎的現代政府治理體系,打造職能有限、行政有為、運轉高效的政府。

依法推進政府機構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府機構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xx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政府職能如何轉?政府機構如何改?都必須依法進行。明確指出,凡是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在法治狀態下,政府的權力、職能、責任義務、組織架構以及預算支出等都是法定的,不能超出法定範疇。要按照黨的xx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要求,堅持調控同步,在機構編制、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的前提下,按照精簡統一高效的原則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科學合理調整機構設定,優化部門職責配置,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總量,不斷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堅持放管結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把該放的權放開放到位,把該管的事管住管好,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創造力。要堅持合法性、合理性和重實效、重監督的原則,大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決把不該管的事項還給社會、交給市場,使政府巨集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更好地依法履行好、發揮好。

加強政府法規和制度建設。完備的法制是依法行政、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的前提。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堅持立、改、廢並重,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推動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填補制度空白、制度盲點;及時修訂和廢止不合時宜、影響發展、有損公正的制度。堅持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保障立法過程讓人民群眾廣泛參與,保證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得到充分表達,合理的訴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體現,增強法律制度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堅持科學民主決策。政府治理始於決策,一旦決策違法,必然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利益造成危害。要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域性的重大決策和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程式。建立決策後的跟蹤反饋和糾偏糾錯制度,對決策實施引發重大問題的,應及時調整或停止實施,並積極採取措施減少損失、降低影響。

嚴格依法辦事。政府的一切權力來自法律授權,政府所有的行政行為都要於法有據、程式正當。要把法律放在神聖的位置,做到法無授權則禁止,切實規範行政權力的執行。全面推行政府及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梳理各部門的行政職權,細化和規範行政裁量權,明確責任主體和權力執行流程,遏制腐敗、尋租現象的滋生。深化執法體制改革,依法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進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解決多層、多頭執法問題。政府機關和工作人員要養成按程式辦事的習慣,真正做到作出行政決定時符合法定程式,實施行政行為時遵守法定程式。

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要創新政務公開的方式方法,充實內容、擴大範圍,增強政府行政透明度,推動政務公開由靜態的資訊公開向動態的行政權力執行過程公開轉變。當前,重點要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專案、社會公益事業等領域的資訊公開,確保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設支出、行政經費支出預算和執行情況都公開透明。

健全行政監督體系和問責制度。法治政府必然是責任政府,用權要受監督,違法要受追責。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監督體系,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加強司法監督,加強財政、審計、監察等政府內部監督。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直接監督政府的權利,支援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曝光。強化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督導督查,完善行政問責制度和績效管理制度,嚴明行政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三、不斷提高各級幹部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各級政府機關和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是推進依法行政的中堅力量,其法治意識、法治素養、法治能力如何,直接關係整個法治建設的程序和效果。因此,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必須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範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為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不斷提高法治思維水平和能力。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水平和能力是其法治意識和能力的集中體現。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律,真正尊崇憲法和法律,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必須時刻牢記人民授權和職權法定,嚴格遵循法律規則和法定程式,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人民權利,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覺接受監督和承擔法律責任,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緊急、越是矛盾突出,越是要自覺堅持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

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堅決糾正把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對立起來,認為改革創新就是要突破法律的條條框框、突破法律的約束、依法辦事會束縛手腳、妨礙改革、阻礙發展的錯誤觀念和做法,牢固樹立以法治引領發展、保障發展,優化法治環境就是優化發展環境理念,把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每一項具體工作放到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中去謀劃和研究,通過依法行政推動形成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秩序、轉變政府職能的新機制、新舉措,發揮好法律在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中的作用,努力使改革發展穩定程序與法治建設程序相協調、相統一。

積極投身法治政府建設的偉大實踐。法治政府建設是政府的一場自我革命。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以勇於擔當的精神,自覺有為,切實擔負起推進依法行政的責任,深入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消除影響和制約法治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強法治建設考核工作,把推進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依據,建立嚴格的考核監督制度,使法治建設真正成為一種硬標準、硬要求、硬約束,形成良好的引領示範作用,帶動全社會共同投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4

曾在不同場合引用過培根的一段名言,即: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汙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汙染了水源。他藉此想說明,如果司法這道防線缺乏公信力,社會公正就會受到普遍質疑,社會和諧穩定就難以保障。基於此,xx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

公正司法的前提是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當前影響公正司法的因素主要表現為司法行政化色彩比較濃厚、司法地方保護主義比較普遍。因此,要保證公正司法,就必須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在去司法的行政化方面,《決定》明確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要支援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為了貫徹此要求,《決定》特別規定了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在現實中,有些法官和檢察官不敢抵制來自各方特別是某些領導的干預,乃是因為其有後顧之憂。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決定》明確規定,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得將法官、檢察官調離、辭退或者作出免職、降級等處分。在去司法的地方化方面,《決定》也作出了多項改革。如,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辦理跨地區案件,等等。

要保證公正司法必須司法公開。司法公開體現在多個方面,此次《決定》明確要求,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並建立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和公開查詢制度。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樹公信。

要保證公正司法必須保持司法中立。當前一些司法人員作風不正,辦關係案、人情案。《決定》明確規定,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嚴禁司法人員私下接觸當事人及律師、洩露或者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請或者收受其財物、為律師介紹代理和辯護業務等違法違紀行為。

要保證公正司法必須有高素質的司法隊伍。作為法治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必須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工作能力強、職業道德水準高,必須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要保證公正司法必須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可以有黨的監督、人大的監督、政協的監督、各社會團體的監督、人民群眾的監督、輿論的監督等等。根據憲法的規定,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四中全會明確要求檢察機關要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真正做到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同時還特別強調,對司法領域的腐敗要零容忍,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5

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編輯的習近平同志《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一書,收入習近平同志2012年12月4日至2020年11月16日期間關於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文稿54篇。現將這部專題文集的主要篇目介紹如下。

?以科學理論指導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是2020年11月16日習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講話的要點。講話系統闡述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變革,必須以科學理論為指導。要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堅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

?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三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是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同志的講話。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要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切實保障公民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堅持黨的領導,更加註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6

__大召開提出“兩個百年奮鬥目標”即中國共產黨成立101年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中國成立101年時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法治興則國興,法志強則國強。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一個國家成敗離不開法律的約束。習近平總書記曾說:“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法律必須讓全社會尊重、遵守,不可逾越,而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重大的歷史任務,也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必須堅持實現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援司法、帶頭守法,積極推進加強黨的領導化、法制化,不斷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才能保持我國長期穩定發展。

堅持黨的領導才能保障全面依法治國往正確方向發展。《黨章》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始終代表著我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唯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從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通過法定程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形成法律,通過法律保障黨的政策有效實施,確保全面依法治國正確方向。

法“平之如水,從水”,即法的標準是公平正直。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就是要求我們必須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規治黨深入黨心,依法治國才能深入民心。人民群眾才能真正感受到凡事有規可依,公平公正。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篇7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黨的__提出以後,儼然已成為我國新形勢下依法治國的新十六字真言。每個國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統的法制國家。從古至今,各個朝代關於規範性的法律條文都是以當時的具體形勢而提出併成文。立法為執法,為政府的行政行為或是人民群眾的權益利益作保障,出不得差錯,更少不得關注度。

立法的科學化是防止不切合發展實際從而造成法制產生的執行標準,怎麼樣的立法程式是科學的,形成的法律法規是契合發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漸加強,對法律執行的要求就更加嚴格,對於反腐倡廉及黨內法規中制度的建設更提出了新層次的要求,必須要確保對反腐行為的預防和控制力度。

執法的嚴格性更是對法律實施過程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須要紮實可行的予以實施,並且確保執法的過程無偏差,不給群眾造成生活和生產上的難題,這是其一;執法過程必須要公正嚴格,秉持公正,不凸顯個人主義和官僚主義,這是其二。

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個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這需要司法機關必須要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最基本的行動準則,將犯罪治理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絲錯漏。要禁止司法行為中出現權錢交易現象,這一現象的產生無疑是給我國法制的執行平添敗筆,更影響群眾的滿意度和認可度。

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為準則當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約束行為,以法律認知行為,以法律辨別是非。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少不了全民的參與,需要全民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重要性,提高社會和諧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