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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一個人的朝聖》有感6篇 獨行者的成長之路

《一個人的朝聖》是著名法國作家康狄的代表作品,講述了一位老人獨自踏上“聖地”的朝聖之旅,歷經千辛萬苦,迎接他的不僅是一種信仰,更是一次人生的覺醒與解放。這本書不僅是一部經典的文學作品,更是一部有關信仰、人生、自我認知的探討之作。

讀《一個人的朝聖》有感6篇 獨行者的成長之路

第1篇

一個人的朝聖不但要有開啟新旅程的自信,還要有堅持到底的勇氣和決心。期間要忍受孤獨、寂寞、困難、疾病等許多未知因素。正是這諸多的未知因素形成了巨大的挑戰。

遙遠的`600多裡的路程,哈羅德決定徒步跋涉,他堅守著自己的承諾;路途中經歷了腳受傷、腿受傷、生病暈倒等,他都一一咬牙堅持了下來;面對別人的不理解甚至嘲笑挖苦,他也一笑了之,不放在心上;而最痛苦的莫過於記憶侵蝕,幼時在家庭受到的傷害,還有對妻子和兒子的愧疚之情一直纏繞著他。

身體上的疼痛可以忍受,挺一下就會過去,可心靈上的疼痛卻無法逃避。“他弓起雙肩,更加有力地邁步,彷彿不僅僅是為了趕到奎妮身邊,更是為了逃避自己。”哈羅德堅定地走向遠方,其實也是一種心靈的自我救贖。而他的每一份“痛”和“苦”的經歷,都是成長過程中的寶貴財富。

或許,並非每一次努力都能有收穫,但每一次收穫都離不開努力。成功與苦難從來都是孿生兄弟,一脈相承的。

讀《一個人的朝聖》有感6篇 獨行者的成長之路 第2張

第2篇

書,不厭百回品讀。獨捧一杯香茗,鼻尖縈繞著清茶的馨香與書間文字的獨有墨香,是人生之中最愜意幽香的時光。從遇見哈羅德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離開他。

一個人,行走在朝聖的路上,堅持著、堅信著。也許哈羅德僅僅只是我們茫茫人海,芸芸眾生之中的一個平凡之人,卻做著不平常的事,走著不平凡的路。老友奎妮患了癌症,這使他一度悲傷;但當他受到一位加油站女孩無意間的啟發,有一種名為信仰的光芒綻放於心間:他堅信,只要他一直走下去,奎妮就一定會痊癒。

這條路不僅飽含著信仰,更凝聚著意志。也許在某種意義上,這條路並不是真正的朝聖,它的初衷只是為了救愈奎妮;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它卻從一個簡單的信念,匯聚成神聖的信仰,人生的高度得到了體現。這裡的“走路”,已不是一般意義上兩隻腳一步一步地前行,而是信念的驅使。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走在朝聖之路上,心懷信念,堅定向前。

也許我們在人生之旅上也曾迷惘無助,也曾茫然彷徨,不妨停下匆忙的腳步,掠過浮世的繁華,回顧過往,靜靜地思考一下,自己的初衷是什麼?自己的夢想是什麼?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有一個信念,或真或幻,卻是一個能支撐人生的點,心懷夢想,堅信自己,堅定地走下去。畢淑敏言:人生本沒有意義,每個人必須為自己的人生確定意義。也許目標可以實現,也許目標形同虛設,但在為其奮鬥,為其努力的過程之中,你的心靈卻受到了洗滌。結果也許並不重要,但人生路上奮鬥的過程卻是難能可貴的。我想,這應該是朝聖最淺顯的`真諦。

作者運用獨到的筆觸,細膩地描寫了哈羅德的朝聖之旅。畫面的描繪,簡單的落筆,卻刻畫了真實的生活,深刻的情景,使我們恍若身臨其境。書中人物的任何一個心理活動,都如此牽動著我們的心靈,使我們久久無法忘懷。潛移默化之中,我們仿若閱讀了一生的漫長。

生活之中,總有一些事情會觸動人的心靈,有時一個契機,或許會改變人的一生。一個人的朝聖,或許就是那個改變我們的契機,它真正觸動了我們的內心,使我們與哈羅德情感融匯在一起,思想迸發出燦爛的火花。

結局的塑造是悲傷的,卻又是圓滿的,就如我們的人生。這樣一本自然純粹,不加修飾的書籍,如何不教人讀之深切,讀之入迷?

再一次沐浴在朝聖的光輝之中,凝神靜想,我們每個人都走在朝聖之路上……

第3篇

這本書的出現是個尷尬的故事,一個男孩到我們公司上班第一天,當作見面禮給每人送一本書,後來一些意外的原因導致男孩第二天就被開除了,我猜他也是一時賭氣懶得找我們把書要回去,而我則本著合理利用資源的原則把書帶回了家,書不厚,但是我讀得慢,所以兩個月過去了才有觀後感

故事主人公一開始偶然收到一封信,信來自一個多年都沒有聯絡的故人,故人身患重病,時日不多,原本這只是一封道別的信,可是卻意外喚起了主人公多年壓抑的勇敢(我想他應該是和我一樣的雙魚座,感性意識這麼強),他開始了漫長的徒步之旅,目的地是故人所在的那個需要跨越整個英國才能到達的醫院,而他隨後表現的行為彷彿是在表達:只要他還在走這段路,故人就不會離去。

旅途中歷經坎坷,受過太多傷,主人公有懷疑,但不甘心放棄,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到達終點,只知道繼續將一隻腳放到寧一隻腳前面就好了。

有段時間他出名了,好像全世界都知道他這種堪稱“朝聖”之旅,還來了不少主動加入隊伍的人,這段時間讓他堅定了信心,主人公意識到自己的決定是對的,可是帶著這麼多人上路,又變成新的麻煩,他開始意識到這段朝聖之路唯有一個人走才能到達真正意義上的終點。

臨近終點,孤獨的主人公卻意外的打算放棄自己的旅程,他太累了,他不相信自己能走下去,他想回到妻子身邊,回到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而這時妻子給了他強有力的鼓勵,勸他繼續走下去,因為妻子知道這段路是他想要的,眼前的情況是馬上就要成功了,放棄只會讓他未來的人生都在後悔中度過,妻子鼓勵主人公堅持自己的旅行,他振作起來繼續向前,迷迷糊糊又走了幾段反方向的旅程……晃晃悠悠中體力也即將耗盡,意識也只能支撐著將一隻腳放到寧一直腳前面……終於到達目的地,主人公卻開始不知道如何面對結局,這大半生的經歷,在旅途中像影片一樣在腦海中放映,失去孩子的痛苦,妻子的疏離和埋怨,在這段旅途中反覆重現,然而傷心痛苦之後,主人公選擇將那些難以釋懷都放下。小說結尾妻子來到主人公身邊,兩個人在沙灘上回想起第一次見面的`那場浪漫舞會,悸動的心讓他們再次相依。

整個閱讀感受如果用一個詞形容,我覺得是孤獨,彷彿小說的每個詞都被獨孤的氣氛籠罩著,讓我時不時有種想要找個山頭喊一嗓子的衝動,但是又不得不承認孤獨本是生命的主旋律,就像有人說每個人生而孤獨一樣,生病沒有人能替你打針,跌倒沒有人可以替你趴下……然而生活也有溫暖、有人願意給予、有人願意安慰和陪伴,只要你願意敞開懷抱,將自己坦誠,那是給別人一個溫暖你的機會。孤獨不可怕,可怕的是沉迷孤獨不能自拔,不管受過多少傷,流過多少淚,只要你還活著,請再相信一次美好。

第4篇

文章種講述的一個已經退休老人哈羅德走路去拜訪昔日好友的故事,在一個四月中旬一個在平凡不過的早晨,哈羅德正在吃著美味可口的早餐,被突然一封信打斷了。信來自遙遠有不可及的貝里克郡,寫信人是他的的老友奎妮·軒尼斯。信的內容是告別,她的癌症了。哈羅德寫完回信出門了,他走過一個郵箱,一個接一個。走完整條福爾街道,走到加油站碰到一個姑娘。聊起了信仰的問題。哈羅德告訴女孩,我的老友得了癌症,我要寄信給他。

女孩點了點了頭,告訴哈羅德要積極點。又告訴她阿姨的事情。並且一定相信信念。如果你有信念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哈羅德思考了很多,他覺得一封信怎麼能夠呢,一定還要再做點什麼,他蹣跚著,滿面悲痛,走進電話亭。說出了改變他一生的一句話。”請轉告,奎妮軒尼斯。哈羅德弗萊正在來看她的路上。等著就好,我會來救她。一定讓她好好活著。我走路過去。只要我一天還在走,他就要一天活著。

頭也不會的走了,像極了一個孩子從來不知道跟家裡道別一樣。夜燈初上,魂不守舍。琥珀色的燈光映入莫林的雙眼那麼空洞,他的愛人莫林就這麼接受了他的選擇。

一路走,一路停,走過的山川河流,鳥語花香,走過的是抹不去的回去,還有反思的人生。走過的是形形色色的人,說不完的故事總是那麼動人。

哈羅德為人天生低調,當哈羅德遇到客店旅人的時候,卻成了焦點之一,他的坦白把自己嚇到了,像極了脫光衣服的站在面前。行動夾雜著往事的回憶,讓他變得有些不同了。因為奎妮軒尼斯為他付出過很多。

在路上的過程,哈羅德回憶著自己的往事,反思著自己的一生。那一雙帆船鞋泥濘的樣子,像極了小強。支撐著哈羅德那殘破不堪的雙腳。

自己走路的決定,起初是沒有得到愛人莫林的贊同,因為兒子的自殺讓兩個人靈魂的裂痕變得無法彌補。再第十二天的夜晚他遇到一個騎自行車的母親,哈羅德卻看見了她那滿是傷疤的手臂,雨水瓢潑但也擋不住朝聖的哈羅德,他努力忽視腿上的疼痛,刻骨的寒冷。腦子裡的混亂,逼著自己前進。恐懼的回憶再此浮現,大聲呼喊著不要。他摔倒了。

也許疼痛能讓人暫時失去行動,但是信念會永遠激勵著自己往前走,往前走。走過那段蹉跎回憶,回憶那段令人美好的'往事。身上的疼痛,精神上的折磨,還有那一眼望不到頭的貝里克郡。他絕望過,痛哭過,他向別人訴說過自己的計劃。被嘲笑過,也被支援過。儘管愛人不希望他這麼做,他卻依然愛著她。寫信電話,明信片。都會寄給遠方的莫林,和讓他充滿信念的小姑娘/以及他會拯救的友人奎妮軒尼斯。

儘管,多少人懷疑過的決定,質疑過,他始終記者小姑娘的話。人還是要積極一點。儘管他不知道,小姑娘的阿姨已經死了。隨著時間的消磨,路過的人越多,碰到的故事也越來越多。他漸漸的被人所熟知。同行的人越來越多。他的速度越來越慢。拖後腿的人,阻礙他想法的人,越來越多。為了面子。他不忍心說。可惜時間會證明一個人決心和信念。隨著時間的消逝,人越來越少。他又回到正軌

一路走來,他拯救了自己的婚姻,也拯救了自己。最後他又瞟了一眼那個碩大的腫瘤,,奎妮唯一爭著的眼睛朝他眨了眨,眼角滑下一滴淚水,一下子落到枕頭上。

我是不是快死了,她的眼睛問道。遠處的浪是平的,閃著那殘破的光,毫無希望,它們知不知道前方就是旅程的終點,我什麼也沒有留下,我也無話可說,莫林我是那種感激鐘錶的聲音,打破沉默的人,我怎麼能改變什麼呢。我怎麼會以為自己能制止一個人的生死呢。體內強大的悲傷再體內肆意衝撞,發生一連串的抽泣,淚水眼裡瘋狂的湧了出來,五官扭曲了。

第5篇

?一個人的朝聖》看完很久了,一直想說點什麼,無數次提筆放下,放下再提筆,在糾結與矛盾中掙扎了很久,終於決定還是要對自己說點什麼。

其實這是個很沉重的話題,在這個談死還早談愛已老的年齡,人生閱歷終究太過淺顯,討論生命無常有些蒼白,只能就來時走過的路作一些回顧,對未來要走的路儘可能希望它漫長一些,平和一些。

這本書講述了退休老人哈羅德突然間收到舊時好友奎妮在人生盡頭的告別信,哈羅德於加油站無意中聽到“等待”可以治癒一個人的疾病,於是他決定從家徒步去遙遠的聖伯馬丁療養院看望奎妮。一路上不停的有人加入他朝聖的隊伍,又不停的離開,他從一個人變成了一個團隊,最後又迴歸到一個人。在這場艱苦的徒步旅程中,一路風餐露宿似苦行僧。不斷的思考人生路上所有的恩怨情仇,直到最後決定跟往事告別,與自己和解,而奎妮也終於等到見哈羅德最後一面,了無遺憾的歸去,哈羅德與近二十幾年形同陌路的妻子莫琳也重新舊好,開始新生。作者蕾秋的寫作手法細膩溫和,平鋪直敘,讀過後內心陣陣暖意,但又時不時的疼一下。為奎妮,為哈羅德,為莫琳,為哈羅德死去的兒子戴維,也為渾渾噩噩過了這麼多年的自己,溫暖與疼痛交替,絕望與希望並存。

記得兩年前在去川西的途中,親眼目睹一位朝聖的大叔,三步一磕,雙手合一嘴裡念著六字真言,眼神裡只有遠方,只有信念,只有純粹。我當時真的就覺得信仰的力量太偉大了,能讓一個壯年男子放棄一切,去做一件很多人眼裡並無多大意義的事。這一路走來悽風苦雨自不必說,在完成朝聖之後對實際的生活又有哪些具體意義呢,其實你我心知肚明。都說藏區的天空最美最純淨,因為那裡世事安然人心純良。我們身處繁華塵世間,一顆心被世俗沾染了貪嗔痴,偶爾想要逃離,還自己清淨純白,卻發現無處可逃。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而我恰恰相反,用理性思考人生,以感性規劃未來,缺少信念的未來如夢幻泡影吹彈可破。這樣的人生早已偏航,就像哈羅德所說以為走路是世上最簡單的事情,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吃,說話,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兩腳走路無非是一隻腳搭在另一隻腳前面,人生也正如此,一步搭著一步如大象過河,深淺自知,應該試著學會像哈羅德先生那樣,糾正已偏航的人生。

哈羅德的行走既有對奎妮的內疚,更多的是對自己的救贖。退休後的哈羅德內心深處的愧疚與自責如影隨形,他不停的往前走,往事就會在腦海裡在眼前不斷浮現。一次又一次的回憶,讓他前半生的殘缺不全有了可以縫縫補補的機會,直到奎妮歸去,他才明白人生有時候在於自己錯誤的堅持了自己想走的路,以至於常常莫名其妙的迷路走錯,等醒悟過來再折回重走。其實,一個人的'朝聖是對自己內心的救贖,與自己和解,還一個重生的自己。生活離平淡無奇有多遙遠,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間不復從前,而我們要做的就是珍惜當下,珍惜眼前人。活著,認真過好每一天。

心煩意亂的時候,也在想是不是出門行走一次,也許歸來時雲淡風輕。有人說一個人走在路上太寂寞,但我總覺得一個人的寂寞好過兩個人的疏離。比如哈羅德路上遇見很多人,熱鬧的背後是哈羅德無法言喻的酸楚,所以他選擇在一個不為人知的清晨悄然離去。心靜才會腦清目明,很多時候我們選擇了錯誤的堅持,根本原因在於這顆心的紛亂繁雜。摒除一切貪嗔痴,讓生命迴歸最初的柔軟純真,才會雲開見月。

天空一直都在,是雲來了又去。冬天的風吹在臉上生生的疼,窩在一個熟悉的地方久了,人心似結了冰,好在還有書籍可以溫暖,這個冬天遇見《一個人的朝聖》將不再寒冷。

昨天看見一句話:希望我走時心如止水。多年以後,當生命歸於塵土,希望我也心如止水,於人於己與塵世已無虧欠。

第6篇

字面上理解《一個人的朝聖》書名,以為是關於紀行和信仰的,但當我看完了這本書才發現,他講述的是一個老頭因為寄信引起的徒步行走到英國另一端去看望癌症晚期舊友的故事。

而在這個表面情節背後是老頭哈羅德對自已一生的回思,在一個信念的支援下他徒步87天行走627公里的過程中發生的故事。他相信只要自已真的可以堅持徙步穿越整個英國,出現在舊友身邊,她的癌症就會痊癒,就會好好活著。最終他真的做到了,故事的結局溫情而感人,徒步行走的哈羅德在途行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他年幼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與酗酒的父親,兒子戴維的自殺,與妻子由於隔閡導致後來的分居。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或許他的出行,某種程度上是潛意識想逃離這一切,在遇上行行色色的路人,聽他們講述各種故事哈羅德發現,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已的幸或不幸的事,究竟能擁有怎樣的生活,得看自己如何抉擇。他在行走中放下了對舊事的心結,重新喚醒了內心深處對妻子深深的愛。而當妻子驅車前來希望他回家時,她看到了他的改變,他當然沒有長高長胖,但看著眼前這個滿面風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樣的面板,捲曲的頭髮,錚錚發亮的眼睛,堅定的眼神,她突然覺得自己像張白紙一樣平淡無奇,他那種生命力使她顫抖。好像他終於成為了早該成功的男人。

?一個人的朝聖》是一場心和靈的行走,跳出平凡的生活,在行走中找到了自己的存在。用勇敢面對內心,面對曾經不願意碰的心結,將它開啟釋放。

我想在我們一生中或許已經有了一個固定模式的劇本,每天按部就班地演繹,久而久之,我們覺得現在的一切都是理所應當,可能早已經不記得自己最初的夢想了,不記得有多久沒有和自己對話,沒有進行心靈深處的反思,現在的生活真的是理想的生活嗎?我想我們偶爾也需要出去“走”一次,去尋找真正的自己。去追尋內心的聲音,嘗試一次為信念而執著的行走。

人就是越長大越孤單,往後的路要學會自己走,有些荊棘需要自己去劈斬,用自己堅定的信念和沉穩的腳步大膽的向前走吧!一個人的朝聖,做自己,不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