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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單位的車輛管理制度8篇 管理公司車輛:如何建立高效制度?

本公司單位的車輛管理制度,旨在規範車輛的使用、保養與維修,確保車輛的安全、可靠與高效,減少車輛管理成本,提高經營效益。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用於經營活動的機動車輛,涵蓋了車輛使用範圍、車輛保養和檢修、車輛日常管理等相關內容。

公司單位的車輛管理制度8篇 管理公司車輛:如何建立高效制度?

第1篇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範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業辦法。

管理部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一管理和排程;財務負責對相關發生費用稽核控制。

4.1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為:(別克)、(長安之星)、(奧拓)、(皮卡)。上述車輛由管理部總務負責管理。

用車人員提前半天填寫“用車申請單”arr;各部門經理、廠長籤核arr;總務組填寫“出車單”arr;司機憑單出車arr;辦事arr;回廠。

4.3.1市區公務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部經理、廠長稽核後,由管理部核准後派車;

4.3.2本地區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部經理、廠長稽核,由管理部核准後派車;

4.3.3本地區以外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部經理、廠長稽核,經分管副總經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車。

4.4.1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並須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狀況除外)。

4.4.2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憑管理部主管簽發的“出車單”出車(特殊狀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4.4.3嚴格按規定時間出車,按時回到,回到後及時通報管理部,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4.4.4管理部在安排出車時儘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就應服從。

4.4.5有駕駛執照的經理廠長級以上主管人員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管理部辦理相應手續: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回到完後應及時還。

4.4.6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狀況由管理部作適當及時調整。(4)

4.5.1駕駛員應及時保養、維護好車輛,並確保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執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狀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4.5.2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廠內車棚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職責並賠償經濟損失。

4.5.3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4.6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4.6.1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由規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作業辦法》規定進行作業。

4.6.2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請購單”經總務稽核,並報管理部核准後,必要時須經協理、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修車或添置各類用品,並錄入“維修保養記錄表”(附件六),事後開票附請購單經管理部初審,財務部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務必立即打電話報告主管後,再進行維修。回廠後務必迅速補上相關手續。

4.6.3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4.6.4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狀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職責,並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記過處分。

4.6.5出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如屬於公司方駕駛人員職責,除職責人務必承擔肇事職責並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於駕駛人員將給予記過處分。

4.7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規定

已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20__公里的人員。

下列人員自行駕車務必由總經理批准,用時務必在駕車時由公司駕駛員陪同:

新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20__公里的人員。

已領取駕駛駕駛證且能夠無需批准自行駕車的人員名單,由總經理核准後,由管理部掌控並通知本人。

本條(4.7.1)規定的人員的用車按4.2,4.3,4.4:用車管理規定執行。

4.7.2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駕車時違章及事故處理。

經批准自行駕車的人員的違章(即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停車等)按本辦法4.6.5條規定處理。

經批准自行駕車的人員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辦法4.6.4條規定處理。

經批准自行駕車的人員在行駛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事故,按本辦法4.6.6條規定處理。

4.7.3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未經批准自行駕車,含隨公司駕駛員出車途中要求公司駕駛員讓其自行駕車後,如發生違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駕車人員承擔一切職責,經駕駛員同意的,駕駛員承擔部分職責。

公司單位的車輛管理制度8篇 管理公司車輛:如何建立高效制度? 第2張

第2篇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後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裝置部門組織檢驗,並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務必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後視鏡等務必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持續良好的技術狀態。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透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透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先查明狀況,確認安全後,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後進行指揮。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狀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後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於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後車的間距應不小於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於5m,車身後欄板與建築物的間距應不小於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1、駕駛員務必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後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誌行駛,並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用心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並定期進行稽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務必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塗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菸、飲食和閒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8、嚴禁酒後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七)獎勵和事故處理的規定

1、對安全生產和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保養車輛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2、廠區內交通事故的處理,本著“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發生事故後除按公司考核辦法、考核外,還要對職責者視事故性質、情節輕重、損失程度,給予批准教育、行政處分或處以罰款。

3、對公司內交通違章,無故造成車輛損壞者,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可根據違章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討或罰款處理。

4、車輛在公司外發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門給予不同形式的處罰者,公司不再重複處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規定給予職責者行政處分或賠償經濟損失。

5、對公司內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報市勞動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會同處理。

6、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停車搶救受傷者,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公司外事故報市交通管理機關,公司內事故報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聽侯處理,肇事潛逃者加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第3篇

規範公司車隊管理,明確駕駛員崗位職責,確保車隊有效執行,確保駕駛員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提高駕駛員的工作責任心,以及保養、維修、事故處理等事項的程式和要求,為車隊各項業務高效開展提供有力的後勤保障,特定如下制度。

車隊經理和車隊隊長負責所有車輛的管理。具體工作職責和內容如下:

(1)根據車隊業務發展、生產經營需要,擬製車輛的購置申請及方案。

(2)負責車隊車輛排程和日常管理,包括維修和日常保養工作。

(3)負責車隊全部車輛的維修管理,選擇修理廠與其建立合作關係,並負責業務的洽談、帳目核對及結算。

(7)負責建立車輛檔案,按月統計車隊車輛行駛里程(包括燃油費、過橋過路費、維修保養費、年檢費、保險費等),並上報公司領導。

(1)車輛由車隊經理和車隊隊長負責管理,車隊根據駕駛員全年工作表現,從駕駛員拉運情況、安全行車、維修費用、工作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錶現好的駕駛員給予獎勵,對錶現差的駕駛員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進出煤礦、煤場、站臺等,均要遵守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禁止插隊,如不排隊和擾亂相關秩序,鎖卡3天或罰款500元。

(3)車輛按站臺計劃拉運,不能私自竄礦,如有竄礦,每次罰款300元或月底不予結算運費。

(4)拉運車輛在冬季或道路結冰時,下八公里大坡禁止灑水,以防事故發生,如發現有灑水情況,對拉運車輛進行鎖卡和罰款500元。

(5)按照煤礦、煤場、站臺等規定的標準噸位拉運,如超載情況被相關部門或單位發現,車隊不予協調解決。

(6)執行運輸的車輛在通過站臺附近的橋樑時應排隊限速10邁通過,禁止在橋樑或橋樑附近停車,禁止鳴喇叭,如發現上述情況,對車輛鎖卡或罰款500元。

(7)嚴禁駕駛員和煤礦、煤場、站臺等管理人員尋釁滋事、打架、辱罵、騷擾、起鬨等,否則後果自己承擔,車隊另外罰款100-500元。

(8)按規定速度範圍內行駛,不能超速行駛,如超速行駛,按站臺相關管理規定每超速1邁罰款100元。

(9)駕駛員按車隊要求準時到煤礦、煤場拉運,特殊情況除外,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履行請假和??

假手續,否則每次罰款200-500元,情節嚴重的報公司從嚴處理。

(10)有計劃的車輛的必須把該計劃及時完成、車輛必須儘快到指定的地方裝車,如有不從或故意拖延的車輛鎖卡5天,罰款500元,情節嚴重的報公司從嚴處理。

(11)駕駛員在拉運的過程中遇到問題時直接和車隊聯絡,嚴禁給站臺排程室打電話,如有不服從,鎖卡或去排程室值班3天或按車隊負責人的要求打掃衛生。

(12)所有上路駕駛員必須穿夜光服,正確佩戴安全帽,隨車自帶滅火器和三角架,按相關單位的要求蓋嚴篷布。在路上必須配合檢查人員的檢查。

(13)確保手機、微信24小時開通,每個駕駛員必須加入到車隊微信平臺中,駕駛員及時回覆甲方資訊追蹤人員的查詢,如不回覆車隊管理人員的一次罰款100元。

(14)駕駛員執行運輸任務時,遇特殊情況或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車隊管理人員。

(15)駕駛員必須按車隊財務要求把路橋費單據如實交給車隊,如不交或少交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16) 駕駛員對待相關人員要有文明禮貌,要有和氣,努力提高服務素質,為車隊樹立良好形象。

(17)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駕駛員職業道德,克己奉公,努力 學習業務技術,爭當優秀駕駛員。

(18)熟悉所駕駛車輛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國家頒

發的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和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開好安全車。

(19)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做到禮貌行車,安全禮讓,不開賭氣車、英雄車,自覺服從交通管理,維護交通安全。虛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20)每月月底對所有的駕駛員綜合評定,有超速、違章、不服從管理、酒後駕車、打架滋事等予以處罰;對積極配合、服從管理(包括在指定地點加油、維修、換輪胎等)、為車隊樹立正面形象的駕駛員給予獎勵,每次獎勵100-500元。

(21)如果司機藉故不出車,故意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慫恿其他車輛集體停車的惡劣行為,車隊管理人員直接彙報給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決定處罰方式。

(23)駕駛員出車時,必須隨身攜帶相關證件,符合法律法規的證件必須齊全。

(1)車輛的保養與維修,應實際預防為主,計劃修理的方針,貫徹執行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保證車輛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況。發現問題,及時修理,確保車輛正常執行。

(2)所有車輛必須在車隊指定的維修點進行車輛維修、換機油、換輪胎、日常維護等,如不到車隊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換機油、換輪胎、日常維護等,公司財務在月底運費結算時每月多收取管理費20xx元。

(3) 駕駛員按照車輛使用、保養手冊,在車隊指定保養地點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車輛能最大限度滿足全公司運輸服務要求,提高

(4)所有車輛的維修、保養產生的費用由公司財務統一支付,駕駛員在車輛維修或保養後在維修和保養單據上簽字確認即可,月底在運費結算中扣除。

(5)車隊所有車輛一律在車隊指定加油點加油。絕不允許在其他加油點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需先向公司領導請示,得到批准後,方可加油。

(6)月初根據行駛里程、拉運次數計算車隊所有車輛油耗,統計上月車隊所有車輛實際加油量,確定有車輛在其他加油點加油情況時,公司財務在月底運費結算時每月多收取管理費20xx元,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7)駕駛員在指定的加油點加油時,嚴禁鳴喇叭,嚴禁插隊,加油點附近禁止抽菸,加油時發動機熄滅。

(8)所有車輛加油費由公司財務統一支付,駕駛員在加油票據上簽字確認即可,月底在運費結算中扣除。

(1)司機每月進行一次或二次安全學習教育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在進行安全學習時,實行簽到制,杜絕代簽或不籤。不來安全學習的駕駛員要用書面形式寫好事由,說明情況。對無故缺席者罰款200元/人。

(3)對學習內容要充實,結合實際,對發生的事故進行分析,吸取

(4)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5)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6)駕駛員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酒後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酒後駕車的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並扣除當月所有運費。

(1)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因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罰款,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2)公司車輛在出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及時向當地所在交警大隊和保險公司報案,及時通知車隊經理和車隊隊長,由當地所在交警大隊出具《事故責任書》確認事故責任,並將《事故責任書》交車隊存檔。

(3)駕駛人員應積極配合保險公司定損和辦理理賠手續,並及時向車隊通報理賠處理結果,由車隊經理及車隊隊長決定維修處理方案。

(4)公司禁止駕駛員肇事逃逸、隱瞞不報等,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由當事人承擔。

(5)因交通事故產生的醫療費、修理費、拖車費、停車費、賠償金等先由當事人墊付,待保險公司支付理賠款後,按公司制度要求支付給當事人。

(6)駕駛員在駕駛公司車輛過程中出現的其它違法行為,造成公司

(7)故障車輛嚴禁上路,出現問題立即停車檢修,排除故障才能上路,未按規定執行造成事故或嚴重故障,駕駛員自負責任。

(8)隨車手續保證齊全有效,隨車攜帶的工具、滅火器、警示牌、備用輪胎等應確保其正常使用,如丟失則及時補辦,相關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4篇

為規範和加強學校校內機動車輛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預防和減少校內交通事故,維護校園秩序,保護師生員工生命安全,保持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按照《唐山市學校校園機動車輛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車輛制度。

第一條:本校教職工私家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的人員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遵規泊車。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輛到校。

第二條:未經學校許可,非本校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第三條:校內行人享有優先通行權。任何時間在校園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均應當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在學校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第四條:教職工駕駛的機動車輛進出學校,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已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不允許發動行駛。

第五條:教職工駕駛機動車輛進入校園,一定按規定在指定區域停放,不得妨礙學校教育教學等活動。

第五條:嚴禁在學校內進行機動車駕駛訓練和試車、練車,不得在校園內洗車。

第六條在校內從事各類施工、作業需進出校園的工作車輛,經允許進入校園時,一定按指定時間、指定路線進出校園。

第七條:外來車輛未經允許禁止進入校園,經允許進入校園時必須減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條:因不執行學校管理制度,發生學校內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由責任人自己負責,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5篇

為了加強麵包車的管理,節省運輸費用開支,特作如下規定:

二、鑑於業務需要,原則上作接待客戶及協作單位之用,並作廠級領導公務用車。

三、各部室、車間如因生產經營需要使用麵包車,應提前一天填寫“使用車輛登記表”,並經廠主管領導簽名後,交給辦公室安排使用。非廠級領導如無接待任務或帶貨,一般不安排使用麵包車。

四、為了節約開支,要求各級領導配合,力求安排正常工作日用車,休息日、節假日使用麵包車,使用部門須持“使用車輛登記表”經廠長簽名後交由辦公室安排。司機以“使用車輛登記表”為依據,填報加班表。

五、在上班時間員工因工傷或患急病,要送醫院緊急治療的,均可以先用車,事後補辦手續。

六、外單位如借用麵包車,須經廠辦公室同意後才能辦手續借出。

八、因公載貨用車(貨物40公斤以上)由廠主管領導籤批,辦公室安排。

九、所有面包車路橋費、保管費由廠主管領導稽核,交廠長審批,由財務部報銷。

十、希各車間、部室切實配合執行以上規定。如違反規定派車的,其費用由派車人自付,如違反規定私自開車的,其費用由司機自付。

十一、麵包車在晚上和廠休息日,包括節假日,規定放置廠區。

十二、麵包車出入廠均需進行登記,有關登記工作由保衛部門安排門衛配合做好。

十三、凡廠休息日,包括節假日,麵包車開出廠,司機必須交給門衛有廠長簽名的《使用車輛登記表》,門衛才能放行。

第6篇

為使我院車輛管理更加規範化、合理化、統一化,本著節約開支,合理使用,減少漏洞,杜絕事故的原則,合理進行調配和使用,保證每部車輛在醫院的行政和醫療工作中充分發揮服務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醫院各種公務車輛由院辦公室統一管理和排程,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單制度。派車本著先急後緩、保障重點的原則,車輛使用範圍包括:院領導和各職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車、各種會議用車、醫院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用車、請專家會診用車以及經院領導批准的其他用車。

2、120救護車由急診科負責排程,救護車主要用於120急症救護使用,未經請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120值班車輛用途。確因工作需要改變車輛用途的,由急診科書面向分管院長請示經同意後方可改變,並在規定期限內恢復其原用途.外出醫療急救用車,由醫務科請示分管領導後調配,醫務科安排出車後報院辦公室備案。

3、院領導黃州區內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合理派遣;黃州區以外辦公用車,須報請分管領導批准。醫院各職能科室使用車輛,需提前一天到院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並寫明用車時間、地點、事由經辦公室主任和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由院辦公室統籌安排,並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通知出車司機;超出黃州區範圍的,必須由院長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請單的部門,用車不予保障,使用車輛時應按派車單批准的路線行駛,不得隨意指使駕駛員更改行車路線。

4、醫院所有職工用車原則上不予安排,確有特殊情況需要用車,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和院長批准後,院辦公室給予安排。

5、司機必須憑派車單出車,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出車,否則發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損失。

6、醫院所有車輛在節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車時,必須停放在單位指定地點,車輛鑰匙統一由醫院辦公室保管。非經分管領導和院長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車輛鑰匙。(值班車輛鑰匙由值班司機保管)。

7、嚴禁公車私用,嚴禁公務車輛參加婚喪嫁娶等活動;嚴禁駕駛員在非工作日、非執行公務擅自動用公務車輛。凡公車私用造成違章及交通事故,由責任人承擔後果並賠償經濟損失。

8、司機每次出車回院後,要及時告知院辦公室,以便辦公室掌握車輛情況,合理調配。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及時通知院辦公室,並說明原因。

9、醫院車輛專職司機,負責車輛的保管和維護,每次出車後要對車輛進行清洗、擦拭,並要定期進行檢修、保養,以保證安全行駛。

10、救護車內的急救裝置和物品必須保持完善,不得隨意挪用。救護車司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以適應搶救需要,不得無故脫崗,保證隨叫隨到。

11、司機駕車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證件配戴齊全,不酒後駕車、疲勞駕車,凡因自身原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處罰,所有後果及費用由駕車司機本人負責。

12、院辦公室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建立詳實的車輛管理檔案,按規定辦理交納有關費用,按規定審計車輛費用憑證;所有車輛有關證件的年檢及保險資料統一由院辦公室保管,並負責安排

13、醫院車輛一般情況不予外借,上級部門或相關單位因工作原因,確需借用車輛的,必須經院長同意後辦公室方可安排借用。

1、機動車輛的維修實行分級管理,機動車輛有故障後,駕駛員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確需維修的由辦公室簽字後報分管領導稽核辦理。

2、實行車輛百公里耗油標準,超出部分由司機負責。車輛用油由辦公室出具加油單到定點加油站加油。用車加油做詳細登記。外出在外加油由辦公室簽字後,報請院長審批,方可入庫報銷。

3、車輛需要維修時,由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核准後方能進行,重大檢修專案須經院長審批同意。路途中遇特殊情況需就近修理的,事後要及時按照上述程式補辦手續。

4、車輛維修必須在醫院定點修理廠維修,維修車輛時,辦公室書面報請分管領導批准並註明維修部件、費用及時間等後,方可保養或維修。

5、車輛檢修或維修費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領導核准,車輛檢修或維修費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長核准。

1、實行車輛出勤登記制度,司機每次出車均需將出車事由、地點、開車時間、到達時間、回車時間、到院時間、公里數、耗油數登記清楚,備查。

2、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接通知後保證按時出車,保持車容整潔衛生,定期進行車輛的檢修、保養,保證車輛安全行駛。

3、司機擅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和責任事故,所需費用等均由本人承擔,並追究責任,造成後果者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4、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執行醫院各項管理規定,禁止酒後開車,嚴禁車輛交給他人駕駛,駕駛員出車過程中因違反交通法規而被交警部門處以違章罰款時,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全部罰款費用。

5、車輛保養費、維修費、停車費、過路費、油料費等憑票據和出車登記及派車單報銷。

6、無論值班、休息手機應保持24小時通暢,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

7、實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車輛狀況處於良好狀態(急救物品、油、擔架等),不得帶病出車。

8、本規定自二oxx年月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7篇

為切實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使用,進一步規範公司車輛的管理,整合資源,優化配置,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種車輛,為公司的良好執行提供強有力的後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有效、有序執行。為加強駕駛員管理,規範其行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所有機動車輛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1、公司所屬各種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和排程,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指派駕駛員出車。駕駛人員私自出車造成交通、車輛機械等事故,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並無條件離崗。

2、公司所屬車輛均由辦公室負責對其的安全檢查和保養保修,並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3、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餘均由辦公司負責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並將車輛的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4、公司各部門所用車輛應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辦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情調整修理。

5、未經公司同意,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違犯者,如發現一次即扣除當天薪金,發現三次者自動離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負全部責任。

6、車輛需要購置附件及物品,均由辦公室負責購買,確需駕駛員購置的應報公司待批覆後,再行購置,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7、各類車輛駕駛員應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堅持安全第一,文明駕駛,優質服務,增強工作責任感。

8、車輛行駛當中,如遇突發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公司報告,並就近安排維修(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交公司驗證)。

9、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均由辦公室統一辦理。駕駛員要主動配合辦公室辦理車輛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工作。車輛年審以行駛證期限為準,不得延誤,如因延遲年審發生的滯納金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10、公司一般員工辦事,辦公室原則上不予安排車輛。特殊情況,辦事人員應事先填寫《用車申請表》報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籤批後,辦公室方可派車。

11、堅持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車輛實行擇優送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查,修制維護的全過程綜合管理。

1、車輛的使用按先上級,後下級;先急事,後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車,後其它事務的原則安排。

2、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申請,說明車輛使用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

3、外單位借車,必須經公司領導人批准後,辦公室方可安排,並做好用車(派車)記錄。

4、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駕駛員負責在出車前搞好車輛安全檢查及車輛的衛生。

5、車輛收班後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場所,並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6、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專案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後,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後方可執行。

7、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合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裡程與公里耗油標準核算油料,並做好每月核對無誤。

8、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須報公司領導批准。

1、日常保養、檢查、維護,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響動,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立即補充或更換。

2、駕駛員應每週進行一次保養,每月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3、對車輛表面附著物要及時清洗,清理髮動機罩,車門邊緣和所有蓋板上的所有接逢處時應用海綿仔細擦洗,並沖洗幹。

4、車輛車窗應及時清除橡膠痕跡,油類等,風窗刮水片應定期清洗並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調換。

5、定期保養合金輪殼,長期保持合金輪殼的漂亮外觀,光亮整潔。定期檢查汽車底盤,及時修補及重塗保護層,以保護車輛免受腐蝕及損傷,定期更換機油,定期清洗空氣濾清器濾芯。

6、保持車內無浮塵,無異味,腳印和雜物、頭墊、椅墊及腳墊平整清潔,車內應保持空氣清新,行李廂整潔,工具擺放有序。

7、車輛每行駛到規定公里數時,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

1、車輛的油費實行"總量控制"包於使用的辦法。辦公室根據用車業務量的多少,提出具體的用油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公司非專人用的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補胎等費用,公司據實報銷,因私出車所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的修理保養費用由辦公室統一彙總,經財務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因私修理費用自理。

4、當月行車產生的費用,須在次月五日前整清(節假日推延)如過期,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5、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年檢,及養修費用由公司彙總後統一支付。

6、車輛行駛當中,所有的違章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7、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佈"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8、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稽核後方可辦理報銷。

9、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稽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10、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准後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負責結算維修費用。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於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負擔損失,並予以罰款200元每次或免職處分。

2、違章停車、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3、各種車輛如在行車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並迅速與公司聯絡,接受公司指示,及時向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積極配合處理好現場。如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後向公司報告。

4、在執行公務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外,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在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視責任具體處理。

6、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謹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1、對模範執行車輛規章制度,工作成績顯著地駕駛員給予獎勵。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後,實施獎勵。

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① 凡發生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調離崗位直待開除公司。

② 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③ 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④ 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50元,造成損壞,由駕駛員承擔,並追究其責任。

⑤ 未帶齊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得,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⑥ 酒後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⑦ 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

⑧ 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第8篇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後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並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範。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後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准;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狀況,財務人員進行稽核公佈。

1、車輛排程實行先領導後一般,先急後緩,先遠後近,先鄉鎮後城市,先會議後出差,先保證工作後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一進行安排、排程。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排程。車輛排程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領導批准,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務必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並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註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並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彙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4.設立車輛調派執行公示欄,公佈每日車輛執行安排狀況,理解監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後,由領導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事件等緊急狀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車輛出車回到後,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於車輛排程。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務必認真鑽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後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持續最佳執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狀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公車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職責或主要職責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餘費用,並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職責或必須職責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餘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定期進行保養檢查、油料使用狀況檢查,控制支出,節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徵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後到定點廠家維修,並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

3、未經批准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4、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推薦。

1.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一由財務人員稽核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保險費、養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彙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複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稽核批准後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狀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職責,並準時交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