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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專項治理工作方案4篇 精準監管,確保醫保資金安全: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旨在對醫療保障基金的管理及使用進行全面、嚴格、有效的監管,確保基金使用合規、公平、透明。該方案將有助於推動基金管理水平的提升,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安全的醫療保障服務。

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專項治理工作方案4篇 精準監管,確保醫保資金安全: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第1篇

20xx年11月28日某某醫療保險管理局領導、專家一行蒞臨我院檢查後,醫院庚即召開院務擴大會,反饋《查房記錄》情況,組織學習討論,舉一反三,揚長避短,進一步規範我院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醫療工作。

強調因病施治,能夠吃藥解決的就不用輸液,能夠門診治療的就不用收治住院,堅決杜絕小病大治!逐步完善病人住院評估機制,不斷提高各級醫師診治水平和醫療費用控制意識。

病人住院期間短期(限1天)內因事離院必須向主管醫生請假,假條留存病歷備查,否則視為自動出院。同時強化住院醫師職責,誰主管,誰負責。一旦出現病人未假離院,逾期未歸,又未及時辦理出院,發生的不良後果,追究主管醫生相應責任。

住院病人作醫技檢查要有針對性、必要性,不許做套餐式檢查,不必要的檢查,確因疾病診斷鑑別需要,僅是本次住院主要診斷的相關疾病檢查,嚴格控制醫技檢查範圍,特別是大型醫療儀器裝置的輔助檢查。

藥物使用強調從國家基本藥物用起,嚴格執行川衛辦[20xx]16號檔案精神,大力控制“三大類25種藥品”的使用,可用可不用的堅決不用!嚴格抗生素分級使用: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防止藥物亂用,濫用!遵循臨床路徑治療疾病,不斷提高臨床住院路徑完成率,降低醫療費用成本。

嚴格按照物價局核定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嚴禁分解收費,嚴禁不合規收費,隨時接受來自社會各方監督檢查。

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專項治理工作方案4篇 精準監管,確保醫保資金安全: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第2張

第2篇

根據州醫療保障局《2020年州醫療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檔案精神,充分發揮醫療保障對定點醫藥機構的監控及約束作用,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的打擊力度,為進一步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和參保人員權益。結合我縣醫療監管工作實際,縣醫保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縣醫療保障基金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併成立了以醫保局局長為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組員的縣醫保基金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開展2020年醫療保障基金專項治理自查工作。現將我縣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1)、設定內控機構和人員。2020年調整設定了內控機構,以李青松局長為組長的內部控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具體負責內控相關工作。

(2)、建立健全內部風險管控制度。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按照工作要求,不斷的完善縣醫療保險內部控制制度,從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繳費基數核定徵繳、就醫管理、醫療費用稽核結算、基金財務管理、資訊系統和業務檔案管理七個方面實施控制,制定各項制度,使部門和崗位設定及職責分工符合業務流程和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建立業務經辦崗位制約機制,嚴格實行授權管理,設定初審與複核分離,業務與財務分離等崗位設定不相容。

(3)、建立基金執行分析制度。加強醫保基金執行分析,及時掌握醫保基金執行風險,科學制定防範措施,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執行。

(1)、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為了做好醫療保障內審工作,進一步提高醫療保險管理水平,確保醫療保險事業紮實推進,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條例》、《審計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以及國家和省、州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內審監督制度。

(2)、定期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醫保局設立內部審計小組(即內部控制領導小組),對基金執行進行審計監督。內審小組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內部審計。

(1)、建立稽核檢查流程。結合醫療保障基金專項治理工作制定了《縣定點醫藥機構稽核檢查工作方案》完善了定點醫藥機構的稽核檢查流程。在對定點醫藥機構的稽核檢查過程中,按照《縣定點醫藥機構稽核檢查工作方案》及《醫療保障基金專項治理》的工作要求開展對定點醫藥機構的稽核檢查工作。

(2)、合理、合規、合法執行稽核檢查流程。在2018年2019年醫療保障基金專項治理過程中,按照檔案要求對我縣19家定點醫療機構、14家定點零售藥店進行了合理、合規、合法執行稽核檢查。確保稽核檢查結果能經得起查驗。

(3)、違規處理是否按規定完結。按照《州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要求,對涉及違規的定點醫藥機構按照協議管理要求進行了相應的處理處罰。並在規定時間內在“省異地醫療保險智慧監控”平臺進行登記,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完結。

(4)、違規本金、違約金的規墊是否按規定執行。在執行協議的同時,對違規的定點醫藥機構下達扣款通知書,同時要求定點醫藥機構將違規金額及處罰金上繳醫療保障基金。2018年定點醫藥機構違規上繳金額8.67萬元。2019年定點醫藥機構違規上繳金額7.49萬元,年度考核違約金繳納5.67萬元。

(1)、對定點醫療機構履約情況是否進行全面檢查。2018年以來,對縣內19家定點醫療機構以“全覆蓋”方式進行了檢查,履約檢查率100%。

(2)、對定點零售藥店履約情況是否進行全面檢查。2018年以來,對縣內13家定點醫療機構以“全覆蓋”方式進行了檢查(其中1家是2019年新納入定點零售藥店),履約檢查率100%。

(1)、待遇認定是否流程嚴謹、合理、便捷。本著相互制約和監督的原則,嚴格醫療保險政策行使職權,遵守內部工作流程。按照醫療費用支付業務管理許可權,分專案稽核支付的原則,分別設立門診特殊疾病、住院基本醫療、特殊人群醫療補助等醫療費用稽核結算崗位。對產生的醫療費用嚴格按照支付範圍,支付標準,稽核流程進行初審、複核,送分管領導審批簽字後,彙總交接財務室支付。

(2)、待遇稽核、複核的手續是否完備、資料齊全。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嚴格按照制度規定的支付範圍、支付標準執行。根據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支付單,按照定點醫療機構總控協議及服務協議的要求,對定點醫療機構報送的醫療費用資料按初審、複核等進行逐個稽核,再報領導審批後,交財務科進行費用支付。稽核人員對參保患者提供的醫療費用報銷憑證及其相關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行仔細核對(包括參保人員姓名、性別、年齡、病種),防止冒名頂替、發票與處方不符、大處方、偽造發票等情況發生。門診特殊疾病待遇審批和高值藥品、特殊檢查、治療、用藥審批,稽核部門嚴格按照審批標準審查,按程式審定簽章後納入資訊系統管理,相關資料存檔備查。

(1)、嚴格執行總額控制等付費制度情況。為加大基本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力度,進一步規範醫療服務行為,完善醫療保險基金結算管理,根據甘醫保發〔2019〕27號及相關檔案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基礎上籤訂付費總額控制服務協議。2020年縣人民醫院城鄉居民控費在803萬元,城鎮職工控費在146萬元。

(2)、待遇支付審批程式是否健全完善。醫保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醫保基金財務核算和收支與醫保經辦機構經費會計嚴格區分,分開核算,財務崗位實行分工負責制,設定負責人、會計、出納三個崗位,相關人員相互制約和監督,不得由一人辦理基金業務的全過程。財務負責人對待遇支出進行稽核簽字,出納人員負責待遇支付的初審錄入,會計人員負責待遇支付的複審授權。

(3)、按有關規定撥付定點醫藥機構費用(是否違規提前、多支、拖欠費用)。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嚴格執行財務操作流程,撥付定點醫療機構費用。按照稽核科室提供的彙總表在核三系統進行核對,確保支付金額正確後交由財務負責人稽核簽字,在每月25號前完成系統支付。

(1)、參保登記、關係變更、轉移接續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材料齊全。按照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辦理我縣所有城鎮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社會團體、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鄉鎮企業及其職工的參保登記、關係變更、轉移接續工作。參保單位或個人提供:1、單位名稱、組織機構程式碼、地址及法人、經辦人身份資訊及聯絡方式。2.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3.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等資料;4.職工名冊及職工徵繳基數及應繳費等情況;由醫保局經辦人員分別由a崗辦理,b崗複核結束。完成參保登記、關係變更、轉移接續的辦理工作。

(2)、對終止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和待遇支付及時作出處理情況。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參保人員移民或死亡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支付給本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單位參保人員由單位經辦人員在當地經辦機構辦理人員關係變更時一併申請個人賬戶支付(參保單位職工醫療、生育保險增減變動申報表、醫學死亡證明推斷書/火化證/公安銷戶證明、單位賬號戶名。領取醫療賬戶一次返還支付通知單並簽字)

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由本人或或其法定繼承人在當地經辦機構申報個人賬戶支付(a.移民及其他原因需要退保的提交退保申請書、本人銀行卡影印件b.參保人死亡的由法定繼承人提交醫學死亡證明推斷書/火化證/公安銷戶證明、死亡人員身份證影印件、辦理人身份證辦理人(法定繼承人優先配偶、子女、父母)與當時人關係證明材料、辦理人本人銀行卡影印件)

終止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支付由a崗辦理b崗初審c崗複核結束,由a崗或b崗彙總後提交分管財務領導簽字後交財務支付

(1)、定期核對個人繳費情況。暫未進行定期核對個人繳費情況,下一步將按照上級部門相關要求,定期核對個人繳費情況。

(2)、收繳部門與財務會計部門按規定定期對賬。暫未進行收繳部門與財務會計部門定期對賬,下一步將按照上級部門相關要求,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

(1)、嚴防內部人員“監守自盜”、“內外勾結”“徇私舞弊”等行為。從組織機構的設定上確保各部門和崗位許可權分明,相互制約,通過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內部控制中的盲點和弱點。對經辦機構內部各項業務、各環節、各崗位進行全過程監督,提高醫療保險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的執行力,保證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完整,維護參保者的合法權益。

(2)、確保醫保資料不外洩情況。嚴格遵守各項保密制度,確保醫保資料不外洩。

通過本次醫療保障基金專項治理工作的自查自糾,充分認識到醫療保障工作是一項持續、持久的工作。增強了工作人員的責任心,通過自查,找到自身工作的短板。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將密切配合上級部門,把我縣的醫療保障工作做得更好。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和20xx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的要求,xx縣審計局於20xx年7月7日至7月23日對xx縣20xx年至20xx年5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現將審計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xx縣下轄14個鄉鎮,493個行政村,全縣總人口76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2萬人。20xx年成立了由縣長為主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制定了《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規範》、《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管理程式的規定》等一系列新農合管理制度,完善了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稽核和監督,發揮了基金的使用效益。

20xx年4月設立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新農合辦公室),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xx縣衛生局管理。核定編制6人,現有人員7人,下設綜合室、稽核室、督查室、結算室、網路中心等五個科室。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新農合醫療制度和報銷補償實施方案,監督管理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和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縣財政每年安排辦公經費20萬元。14處鄉鎮單獨設立新農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參合農民個人資金的籌集及監督新農合資金執行情況,辦公經費由鄉鎮財政支付。

xx縣現有定點醫療機構211家,其中:縣級定點醫療機構3個,鄉級醫療機構17個,縣外定點醫療機構191個。縣級和鄉級醫療機構都實現了網上審批報銷結算,村級443處衛生室未設立新農合報銷定點醫療機構。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20,452人,參合率為99.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0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80元(中央16元,省級20元,市級24元,縣級20元)。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14,235人,參合率為98.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2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100元(中央省級44.08元,市級24元,縣級31.92元)。

20xx年籌資總額62,240,671.30元,其中:個人籌資12,409,040.00元,各級財政補助49,640,040.00元,利息收入191,591.30元。20xx年度基金支出70,470,119.52 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67,184,952.08元(住院支出66,563,885.84 元,門診支出621,066.24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3,285,167.44 元。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餘25,590,845.04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餘2,777,871.58 元。

20xx年1-5月籌資總額55,167,248.13 元,其中:個人籌資12,284,700.00元,各級財政到位資金42,748,021.20 元,利息收入134,526.93 元。20xx年1-5月基金支出30,528,848.19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29,475,258.88 元(住院支出29,178,762.03 元,門診支出252,496.85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1,053,589.31 元,其他支出44,000.00 元。截至20xx年5月底,統籌基金累計結餘51,282,834.29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餘1,724,282.27 元。

20xx年度,全縣新農合受益為125,12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47,945人次,門診補償77,175人次。補償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有787人,有20人報銷金額達到封頂線(3萬元)。全縣住院補償比例達到53.01%,比20xx年增長了近17個百分點。其中鄉鎮衛生院補償比例達61%以上,縣級醫院補償比例達55%以上,農民受益水平進一步提高。

20xx年1-5月份,全縣新農合受益為43,49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26,485人次,門診補償17,005人次。補償金額一萬元以上的有219人,三萬元以上的有5人。

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工作是在進行充分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明確了審計目標和審計重點。進點時,召開了由xx縣衛生局、財政局、新農合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座談會,講明瞭本次審計調查的目的、範圍、內容和方式,與以上部門有關科室進行了多次座談。在審計實施過程中,要求該單位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審計的責任是對其提供這些資料發表審計意見。重點審計調查了新農合管理、監督、經辦等機構建設及衛生、財政等相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況,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監督管理、醫療服務收費、藥品政策執行情況,有關政策執行和制度執行及效益情況等。同時延伸調查了縣人民醫院、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衛生院等定點醫療機構。調查中採用了審查、座談、走訪、監盤等方法進行。在審計終結階段,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認真地分析評價和建議。

關於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關於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

從審計調查的情況看,xx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新農合工作,把新農合制度建設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國家和省新農合制度的各項政策規定基本得到貫徹執行;各項制度基本建立並逐步完善健全,體制執行比較平穩有效;基金的籌集、管理、撥付、使用進一步規範;農民參合率保持了較高水平;推動了農村衛生資源的整合利用,促進了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經延伸審計調查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鎮衛生院兩個鄉鎮定點衛生院得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增加了定點衛生院的患者,擴大了業務規模,提高了定點衛生院的造血功能,緩解了鄉鎮衛生院在衛生系統中逐漸邊緣化的傾向,使其步入良性迴圈發展的軌道。 但審計調查中也發現,在機構建設、制度執行、基金管理、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工作等方面還存在一些普遍性和突出性的問題。

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891,000.00元,於20xx年4月7日全額撥付到位;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741,640.00元,於20xx年5月13日全額撥付到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財政廳、衛生廳關於調整中央和省級財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撥付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社[20xx]3號)“……市縣兩級財政當年補助資金要於3月底前足額撥付到位……”之規定。建議財政部門及時撥付。

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餘25,590,845.04元,佔當年籌資總額的41.24%,而國家規定的最高結存比例為25%,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比例16.24個百分點,超最高結存額10,078,575.04元 。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當年籌集的合作醫療統籌基金結餘不得超過1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累計結餘不得超過2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應採取相應措施降低基金結餘數額。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將部分醫療診療專案全額納入了新農合統籌範圍。如:ct費不予補償的專案全額納入了統籌範圍;人工關節未執行“國產的個人先自付30%,進口的個人先自付60%,其餘費用納入新農合基金補償範圍”的規定,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範圍; icu病房費未剔除個人負擔20%的部分,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範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t;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專案(試行)>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10號)“二、各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診療專案》,加強診療專案稽核和監督,不得擅自增減診療專案”之規定。責令新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標準予以報銷。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部分一、二級醫院用藥範圍按照三級醫院執行,未按照醫院級別區分用藥範圍,存在超醫院級別使用藥品並予以報銷的情況,擴大了一、二級醫院用藥範圍。20xx年共越級報銷5,734,181.62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14種,應報4,937,156.82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1種,應報797,024.80元);20xx年1-5月份共越級報銷3,647,446.58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04種,應報3,268,146.00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種,應報379,300.58元)。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t;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9號)“(二)藥品按醫療機構級別分三、二、一、村四級使用……標記“○”的藥品即為該級別醫療機構納入新農合補償的藥品,沒有標記“○”的藥品在該級別醫療機構不能納入新農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相應級別醫院的用藥範圍予以報銷。

通過對民政部門醫療救助物件與新農合患者就診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民政醫療救助物件共82人,救助金額238,400.00元,其中當年參合並住院報銷的47人,總費用1,991,453.64元,報銷金額678,256.04元,個人自負1,313,197.66元。而20xx年新農合報銷達到封頂線的20人,只有2人得到了醫療救助。由此可見醫療救助與新農合不銜接,民政部門和新農合經辦機構缺乏資訊溝通,對重大疾病保障程度低,而住院費用按規定報銷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貧困戶未得到醫療救助。不符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02〕13號)“五、建立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19.對農村貧困家庭實行醫療救助。醫療救助物件主要是農村五保戶和貧困農民家庭。醫療救助形式可以是對救助物件患大病給予一定的醫療費用補助……”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加強與民政部門的溝通,以使新農合與醫療救助工作的相互銜接。

根據縣新農合辦提供的電子資料分析,並與縣醫保處有關城鎮醫保參保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存在部分農村中國小生重複參保的情況:按電子資料篩選的6-14歲的學生共有30,657人蔘加新農合,另通過身份證號碼驗證確認重複參保的學生為5,855人(其他大部分因沒有身份證號碼或號碼錯誤而無法核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嚴格執行新農合以戶為單位參加,參合人員應是登記為農業戶籍的居民。農村戶籍中國小生、外出務工農民(不包括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均屬新農合參合範圍……”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6、新農合基金補償與重大公共衛生專項補助不相銜接

經審計調查發現截至審計日,僅對患者醫藥費用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而未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國家專項補助政策。不符合《衛生部、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衛農衛發〔20xx〕68號)“……要做好新農合基金補償與公共衛生專項補助的銜接,新農合基金只能用於參合農民的醫藥費用補償,應由政府另行安排資金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不應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應先執行國家專項補助,剩餘部分中的醫藥費用再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做好兩項工作的銜接。

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20,452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數616,910人,參合人數資訊不一致3,542人。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14,235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員604,866人,參合人數資訊不一致9,369人。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1)業務軟體設計可選用的病種過多,使各醫院的錄入人員可選擇性隨意性加大,口徑難以統一,專案過多,致使業務資料的歸集整理難度加大,無法對業務資料進行歸納彙總,難以提取出有用有份量的業務資訊。

(2)資料錄入資訊不準確。經審計發現,參合錄入資訊中存在大量資訊錯誤的現象,其中:參合資訊完全重複的有23人,身份證號碼完全重複的815人。

(3)新農合電子資料不對應。經審計20xx年電子資料,發現有752條記錄只有彙總資料而沒有明細資料,其中:門診659條、住院93條,涉及總費用金額241777.68元,報銷金額121924.76元。

建議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資料資訊的管理,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鄉鎮衛生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為70.73%,中成藥平均加成率為111.84%;縣直醫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為24.21%,中草藥平均加成率為46.75%。3個醫院20xx年-20xx年5月共計超規定的加成率銷售藥品7,060,977.29元。藥品加成率均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限,不符合《山東省物價局關於藥品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一、嚴格控制醫院經營藥品的加價率。省內各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含鄉鎮醫院)經營的所有藥品(不區分政府定價或市場調節價),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差價率作價……各類性質的醫療機構(含零售藥店)經營的中藥飲片和中草藥,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25%的加價率作價”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20xx年-20xx年5月存在收取治療費專案不明細181,897.00元。不符合《山東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第21條 “下列行為屬於亂收費行為:……(四)超出《收費許可證》規定的收費範圍,擅自增加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的……”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存在2個病案未簽署自費藥品知情同意書。不符合《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對參合農民進行治療時使用新農合管理機構制定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範圍內的藥品,特殊情況必須使用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時,要徵求患者或其家屬的意見並簽字,同時在處方上註明‘自費’字樣”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改正。

通過對xx縣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調查,發現了新農合基金執行在財政、新農合辦公室和定點醫療機構中存在的問題,產生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是:

(一)財政方面產生問題的原因:由於市級財政資金緊張,新農合資金年度補償實施時間晚,造成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

(二)新農合辦產生問題的原因:一產生城鎮醫保與新農合重複參保的問題,主要是省市有關檔案相牴觸,相關部門為了追求部門利益,儘量爭取多的參保人數,以便完成任務。二造成參合人數不實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各鄉鎮為儘快落實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對部分外出打工人員採取由其親屬預先墊支的辦法,但因時間倉促,有關資訊難以及時收集,以致出現參合籌資大,而參合登記資訊少的現象。三新農合數據錯誤,主要是由於網路堵塞、伺服器故障等,造成資料傳輸中斷,致使資料錯誤,而錄入資訊錯誤主要是錄入系統沒有身份證識別功能,加之各鄉鎮農合辦人員業務經驗不足,致使大量身份證號碼錄入錯誤、無身份證號碼、號碼重複等問題多次出現。四是一、二級醫院擴大藥品報銷範圍,主要因為往年沉澱資金過多,新農合辦採取提高報銷範圍的辦法,以使基金髮揮更大的作用。

(三)定點醫療機構產生問題的原因:財政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力度小,醫療機構為了追求利益,是產生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違規收費的主要原因。

(一)完善管理體制建設,確保新農合組織管理工作的到位。應確保縣級新農合辦公室人員編制、經費落實,積極履行政府職能,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加強網路化建設,使用統一的新農合資訊管理軟體,以解決管理不規範、運作效率低、報銷隨意性大等問題。

(二)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管理和排程,及時足額撥付配套資金。同時在確保農民的醫療費用補償款發放的基礎上,針對沉澱基金進行有效運作,以達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壯大新農合基金的實力,更好地服務於廣大農民。

(三)衛生部門應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引入競爭機制,建立准入、退出制度;新農合辦公室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嚴格執行藥品目錄使用級別和醫療服務專案報銷規定,嚴格執行目錄外藥品佔住院總費用的比例。

(四)政府部門應加大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以保證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扶植力度,建立健全穩定的基金籌集增長機制,使基金的保障能力逐年穩步提高。搞好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醫療服務保障能力的建設,強化鄉、村醫生培訓,提高服務能力。

(五)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行為不規範、亂收費、藥品加成率高的問題,新農合管理機構和衛生、物價、審計等部門應當各負其責,加強監管,強化定點醫療機構的“公益”意識,確保新農合制度給農民帶來更多的實惠。

第4篇

眾所周知,有效健全的基金管理、監督機制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順利執行並取得成功的關鍵所在,但在醫療保險基金運作的整個過程中,由於參與上體較多,基金管理與運帶技術複雜,加上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受經濟環境和社會環境等多種環境變數的影響,因此,影響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風險因素是極其複雜的。本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實施過程,即基金的籌資風險、基金的管理風險以及基金的給了」風險一個方面進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風險管理分析。

第一,由於制度規定以醫療保險費形式徵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許多參保單位保費不能及時到位,拖欠、拒交現象嚴重,有的甚全收不回來,造成死賬、呆賬,使得徵繳率偏低,因面產生籌資風險。

第二,由於制度規定離退休人員單位與個人尤需繳納醫療保險費,因此,許多用人單位多會採用選擇性參保的方式。例如:有的單位讓老、弱、病、殘的職工參保,年輕力、尤病、少病的人不參保。這將造成離退休人員人數與在職職工人數比例不斷地上升,導致醫療保險基金籌資額減少,給了額增大,抗風險能力減弱,最終會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資帶來風險。

第三,由於制度規定以醫療保險費形式徵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使得參保單位工資總額,使工資的計徵標準偏低,或是以實物工資代替貨重工資,減少醫療保險費的繳納金額,帶來醫療保險基金的籌資風險。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從徵繳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流轉再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所有管理流程中,由於管理環節複雜,管理有效性弱、管理不健全等多種原因,使得在這一過程中也處處存在風險。其風險上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方面,由於我國目前的醫療保險基金還是專款專用,投資模式單一,除獲得利息外,沒有大規模的投資,因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風險隨利率的變化波動大,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很容易貶值。另一方面,個人賬戶效率與公平問題凸顯,由於劉個人賬戶的管理不當,使得個人賬戶費用控制效果不理想、共濟性有限加上龐大的隱形債務使個人賬戶“空賬”運轉現象嚴重,增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制度風險。上述弊端的存在,使得有效控制基金的管理風險受到很大影響,整個醫療保險系統的執行效率。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個人賬戶沉澱太多,將直接導致統籌基金餘額不足,造成統籌基金能力下降,會進一步將風險轉移到支了引價段。

第一,目前,在我國,醫療保險按專案費仍佔支配地位,在公共投人不足與陳管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這不僅激勵了醫療服務機構誘導患者需求的行為,也刺激了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發生。這在一方面造成了醫療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將給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給了帶來巨大壓力,增加風險。

第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自願參保、大病統籌的制度設計必然導致參保劉象的逆向選擇,從面直接威脅到制度財務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了的可持續性。醫療保險放棄“保小病”的制度設計,會弱化人們疾病預防的重視程度,進面加重醫療體系的治療負擔和醫療保險的給負擔,給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帶來給風險。

第三,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明顯加快,人均壽命也有明顯的上漲,需要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量增加。人口老齡化會加劇公民基本醫療需求的限性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的有限性乙間存在的矛盾,大大增加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風險,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的提高造成威脅。

總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是基本醫療保險平穩、有效執行的關鍵,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和前提。因此,只有建立、健全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體系和與配套的風險防範機制,才能使醫療保險基金更有效的惠及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