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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深入推進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全達標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7〕97號)要求,結合陽新實際,決定在楓林鎮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方案如下:

**鎮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政府主導、屬地負責、部門協作、公眾參與、社會監督、因地制宜、先易後難、逐步推進”的工作原則,紮實推進楓林鎮垃圾分類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經驗做法並在全縣推廣,形成以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全面提升我縣城鄉生活垃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水平,助推美麗鄉村建設。

二、工作目標

按照“試點鞏固、普及推廣、全域覆蓋”的工作思路,在楓林鎮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到2018年10月,完成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和集鎮、3個村(第一批試點)垃圾分類試點工作並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管理執行體系,相關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到2019年3月,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逐步擴大並在全鎮全面推開,生活垃圾分類得到全社會的普遍認可和積極參與,全鎮生活垃圾分類水平明顯提高並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並逐步在全縣各鎮(區)推廣,到2020年底,基本實現全縣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全覆蓋。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分類網格。根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轉運、處理的工作程式,縣鎮村建立網格化隊伍。一是城鄉環衛一體化運營公司要配強配優垃圾分揀員(垃圾分揀員可由保潔員兼任),具體負責鎮村分類垃圾的收集轉運工作;
二是各村要明確一名村幹部具體負責農戶垃圾分揀工作的落實,動員一家一戶嚴格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標準,進行分類投放、收集、運送、處理;
三是要強化充實工作力量,做好各村垃圾分類指導督促落實,統籌協調工商、食藥監等相關單位抓好個體工商戶的垃圾分類投放、收集工作;
四是駐鎮單位及鎮企事業單位要明確一位負責人協助配合,具體抓好本單位的垃圾分類工作,動員幹部職工、在校師生認真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工作;
五是縣城管執法局具體負責試點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排程、督促檢查和分類垃圾的收集處理。

(二)完善硬體設施。一是每戶村(居)民按要求配置垃圾分類桶(統一樣式、統一標識),用於村(居)民對生活垃圾進行一次分類投放,由城鄉環衛一體化運營公司負責配置,駐鎮單位、學校、企業的分類垃圾桶自費配置;
二是集鎮、村內公共場所的分類垃圾桶由城鄉環衛一體化運營公司負責配置,用於公共場所人群對垃圾進行一次分類投放;
三是每個村至少設定1個垃圾分類集中收集點(四分類桶由城鄉環衛一體化運營公司負責投放,分類集中點土建由試點鎮負責建設),每個垃圾分揀員配置一輛垃圾分類拖運小板車,用於分類垃圾的收集拖運;
四是城鄉環衛一體化運營公司要配置足夠的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車輛,負責對鎮村分類垃圾進行收集和轉運;
五是試點鎮要設定有機垃圾處理站1座,各村要設定可回收利用垃圾收購站點1處(有條件的村還可修建有機垃圾堆肥池);
改造完善試點鎮垃圾中轉站設施,配套建設垃圾滲漏液收集池、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和有毒有害垃圾集中儲存站等設施。

四、垃圾分流和分類

根據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要求,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大件垃圾、建築(裝修)垃圾、可堆肥垃圾等進行“大分流”源頭分類,嚴禁混堆混放。其中,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四個類別進行“小分類”。

(一)垃圾“大分流”。

工業垃圾:主要指工業生產過程中所排出的固體廢棄物(由產生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大件垃圾:主要指體積較大、整體性強,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廢棄物品,包括廢家用電器和傢俱等(運往垃圾中轉站進行拆解分揀或採用破碎機進行破碎處理)。

建築(裝修)垃圾:主要指拆遷、建設、裝修、修繕等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廢料,包括廢渣土、棄土、棄料、淤泥及其他廢棄物(按照就地處理的原則,由行政村負責指定方式、地點,主要採取填坑造地、修路等方式進行填埋處理,建築垃圾填埋不得參雜其他種類的垃圾)。

(二)生活垃圾“小分類”。

有毒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廢電池,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金屬、塑料、玻璃、廢紙、舊衣物等可回收物,如:廢鐵廢銅、塑料瓶、玻璃瓶、廢紙箱、舊衣服、鞋帽等可進入廢品回收站,作為再生資源回收利用。

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餐廚垃圾、泥土灰塵、植物枝葉等可堆肥垃圾,如:剩菜剩飯、菜葉、果皮、茶渣、腐肉、蛋殼、碎骨、畜禽內臟、餐巾紙等。

其他垃圾。主要是指除上述之外的其它生活垃圾。

五、分類垃圾處理

(一)一級分類。農戶、個體經營戶、鎮有關單位按有毒有害、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對生活垃圾進行一級分類,將所分類的垃圾分別倒入分類垃圾桶內。其中,對有毒有害垃圾進行暫存;
對可回收利用垃圾可交給垃圾分揀員,也可自行賣給廢品收購站點;
對可腐爛堆肥垃圾直接投放至有機垃圾堆肥池,也可倒入菜園、果園、稻田作肥料使用;
對其他垃圾倒入相應的垃圾分類桶內儲存。

(二)二級分類。城鄉環衛一體化運營公司負責收集集鎮、各村及鎮有關單位的初分垃圾,並按有毒有害、可腐爛堆肥、可回收利用和其它垃圾四類進行二級分類。其中,有毒有害垃圾轉運至鎮垃圾中轉站集中儲存,形成一定量後由縣環保局、縣衛計局共同負責指導處理;
可腐爛堆肥垃圾倒入鎮、村有機垃圾堆肥池發酵處理;
可回收利用垃圾可轉運至廢品收購站點回收利用,也可轉運至鎮垃圾中轉站儲存;
其它垃圾收集轉運至鎮垃圾中轉站壓縮,集中運往市垃圾焚燒廠處理或華新水泥廠協同處理。

六、實施步驟

(一)前期部署階段(2018年8月底前)。制定垃圾分類試點工作方案,召開試點鎮垃圾分類工作動員大會,建立垃圾分類監督指導工作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
制定分類指導手冊,啟動分類宣傳、教育與培訓,廣泛動員村(居)民人人蔘與垃圾分類。

(二)試點啟動階段(2018年9月—2018年10月)。選取3個村和鎮駐地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建立垃圾分類網格,建設完善垃圾分類設施裝置,啟動垃圾分類試點工作。

(三)推廣擴大階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對試點村和集鎮垃圾分類收集處理工作實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鞏固成效,查詢不足並加以改進,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並在試點的基礎上,在各行政村進行全面推廣。

(四)全面推進階段(2019年1月-2019年3月)。在全鎮24個村建立完整的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執行管理體系,全面總結試點鎮垃圾分類的經驗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陽新模式”,逐步在全縣各鎮村示範推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陽新縣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城管執法局,楓林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縣城管執法局、縣財政局、楓林鎮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以及縣城鄉環衛一體化辦公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楓林鎮政府,楓林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城管執法局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成員在楓林鎮政府、縣城鄉環衛一體化辦公室中抽調。辦公室具體負責試點鎮垃圾分類處理的指導、協調、督促、推廣等工作。試點鎮各村、城鄉環衛一體化運營公司作為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落實好生活垃圾分類具體試點和推廣工作,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在領導小組及楓林鎮黨委、政府的統一主導下,共同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通力合作,保證本方案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把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好、抓實、抓出實效。

(二)加強宣傳引導。要制定垃圾分類宣傳工作方案,結合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和教育培訓活動,通過發放倡議書、分類指導手冊、宣傳畫冊等材料,發動居(村)民自覺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引導居(村)民增強環境衛生保護意識以及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意識,倡導綠色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勵居(村)民使用菜籃子、布袋子等可迴圈利用的購物用具,減少流通和使用等環節的垃圾產生量。

(三)建立工作機制。一是建立農戶一次分類監督管理機制,落實“門前三包”、村小組幹部黨員包戶、村幹部包組、鎮幹部包行政村責任制;
二是建立環境衛生榮辱榜制度,開展垃圾分類先進戶、先進村、先進商店、先進單位等評比表彰活動,充分調動廣大村(居)民參與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積極性;
三是完善村規民約,將垃圾分類工作納入村規民約,實行村民自治。

(四)落實資金保障。縣財政局負責保障試點鎮垃圾終端處理(垃圾中轉站)設施建設和改造經費;
試點鎮財政負責保障本鎮垃圾分類宣傳、培訓、垃圾分類機構工作等經費;
城鄉環衛一體化運營公司要加大試點鎮垃圾分類設施裝置投入力度,確保垃圾分類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五)加強督查考核。把生活垃圾分類和源頭減量工作列入試點鎮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內容;
加強督查考核,對工作推進快、質量高、執行好的分類試點給予通報表彰;
對垃圾分類落實情況較好的居民住戶進行掛牌、表彰,並公開宣傳其先進事蹟;
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並按時反饋整改情況;
對重視不夠、整改不力、推進不力的給予通報和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