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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池縣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

嶽池縣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實施方案

嶽池縣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969號)和《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安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廣安府辦函〔202074 號)、《廣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5部門關於印發廣安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廣市建局〔2020〕296號)等精神,全面推動全縣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精神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於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以提高資源回收利用率、改善生態環境、推進綠色發展為宗旨,加快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垃圾執行體系建設,逐步形成標準化要求、智慧化監管、社會化運作機制,提高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範圍,努力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推進高質量發展,建設美麗繁榮和諧嶽池。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落實政府主體責任,強化政策引導,發揮公共機構示範帶頭作用,鼓勵開展政企合作,引導居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

(二)完善機制,創新發展。建立垃圾分類相關制度和標準體系,探索建立激勵約束、市場調節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理以及資源回收利用中的作用,加強技術創新,利用資訊化手段提高垃圾分類效率。

(三)科學籌劃,協同推進。統籌規劃垃圾分類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資源化利用和終端處置等環節的銜接,形成城鄉一體、協同高效、無害處理的全過程執行系統。

(四)分步實施,循序漸進。開展垃圾分類示範推廣、垃圾分類試點建設,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垃圾分類模式,以點帶面,全域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範工作,逐步推進農村垃圾分類。

三、工作目標

2021年,因地制宜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生活垃圾收轉運處置體系實現全覆蓋,至少完成一條街道、一個小區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完成嶽池縣白廟鎮鄭家村生活垃圾分類示範村建設。

2022年,城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和收集設施全覆蓋,完成顧縣鎮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範鄉鎮建設,其他鄉鎮至少完成一個垃圾分類示範村建設。

2023 年,生活垃圾收轉運處置體系覆蓋所有行政村,實現保潔員配備合理、管理有效,村組保潔工作運轉有序。所有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治理。

2025年,城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鄉鎮和農村地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顯著提高。

四、實施物件 

(一)強制分類單位。包括黨政機關,以及學校、醫院、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碼頭、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賓館、飯店、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建築工地、公園廣場、河道等相關公共場所、企業。

(二)引導分類單位。包括物管小區、非物管小區、開放式小區,城市、鄉鎮、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住戶。

五、主要任務

(一)推動形成生活垃圾分類新風尚。

1. 大力開展宣傳發動。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持續開展生活垃圾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公益宣傳,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形成強大宣傳聲勢,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生活垃圾分類的認識,引導群眾自覺參與生活垃圾分類,逐步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的好習慣,形成人人自覺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新風尚。縣融媒體中心,縣文化廣電旅遊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各鄉鎮(街道)、園區。排在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以下均需各鄉鎮(街道)、園區落實,不再列出

2. 積極開展校園教育活動。制定專項工作方案,以中國小(幼兒園)為重點,將生活垃圾分類教育貫穿到課堂教學、校園文化、社會實踐等環節,通過學校網站、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手抄報和宣傳欄等載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效果顯著的生活垃圾分類科普教育,分別先行在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示範校園,開展學校、家庭社群互動實踐活動。形成教育一個學生、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社群的良好氛圍,逐步培養一代人良好的文明習慣、公共意識和公民意識。(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團縣委)

3. 廣泛開展青少年志願活動。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志願活動,引導青少年牢固樹立生態文明價值觀,主動踐行綠色生活方式,讓低碳、環保、公益成為更多青少年的時尚追求。鼓勵青少年深入基層、深入社群、深入群眾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引導和服務等實踐活動,大力培育青少年志願者隊伍,將青少年培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的生力軍和突擊隊。(團縣委、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

4. 深入實施家庭主題活動。面向廣大家庭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宣傳、主題實踐等活動,傳播生態文明思想,倡導綠色環保低碳理念,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引導家庭成員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從源頭做起,自覺成為生活垃圾分類的參與者、踐行者和推動者。(縣婦聯,縣委宣傳部、縣文化廣電旅遊局)

5. 公共機構先行先試。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督促、指導本行業相關機構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在各黨政機關和醫院、學校、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車站、碼頭、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率先實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各國有企業和賓館、飯店、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經營場所,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比照公共機構積極落實生活垃圾分類要求。(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縣文化廣電旅遊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參與)

6. 開展示範片區建設。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全覆蓋、分類類別全覆蓋、設施體系全覆蓋”的標準,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範鄉鎮(街道)、示範村(社群)、示範小區、示範單位、示範處理企業建立活動,制定示範片區(單位、企業)標準,建立基礎臺賬、獎懲榜、公示榜等管理激勵督促制度。(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發展改革局、廣安市嶽池生態環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二)切實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

1. 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模式。

1)全縣城鎮生活垃圾分類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為基本型別,大件垃圾作為專項垃圾(床墊、沙發等),實行單獨分類。危險廢物、工業固體廢物、農業固體廢物、建築垃圾(裝修垃圾)、園林綠化垃圾等其他固體廢物單獨收集處置。制定全縣生活垃圾分類目錄和分類投放指南,明確分類的標準、標識、投放規則等內容,並及時向社會公佈。鼓勵各級根據本地生活垃圾實際處理能力,細化完善本地分類目錄和分類投放指南,指導單位和個人準確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廣安市嶽池生態環境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農村生活垃圾分類以易腐爛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進行分類。適合在農村消納的果皮、枝葉、廚餘等可降解有機垃圾應分類後進行就近堆肥還田或沼氣發酵等資源化利用(高鹽分、高油脂的廚餘垃圾不能用於自然堆肥);可再生資源應儘可能回收,鼓勵行政村建設有專人管理、經營的再生資源回收站點,統一標識標牌,加大回收力度;有毒有害垃圾應單獨收集,送有相應資質單位或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灰渣、建築垃圾等惰性垃圾應單獨處置,用作鋪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其他垃圾由鄉鎮收運至鄉鎮垃圾中轉站,縣城、園區負責將鄉鎮垃圾中轉站的垃圾轉運至垃圾處理廠()、焚燒發電廠處理。(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廣安市嶽池生態環境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 實施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

1)明確住宅小區、單位、公共場所等不同主體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實行物業委託管理的居住小區責任人為受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未實行物業委託管理的居住小區責任人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公共機構、相關企業、公共場所責任人為本單位、管理單位、經營單位。責任人不明確的,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管理責任人主要職責是監督本管理範圍內垃圾產生者分類投放、垃圾運輸單位分類運輸。(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縣文化廣電旅遊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設立環衛管理工作機構,配備管理人員,制定具體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規章制度,通過修訂完善村規民約、與村民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等方式,明確村民的保潔義務。行政村成立環衛保潔隊伍,確定一名村幹部為管理人員,根據作業半徑、勞動強度等合理配置保潔員,建立保潔人員檔案,統一服裝標誌,明確保潔員在垃圾分類、垃圾收運、村莊保潔、資源回收、宣傳監督等方面的職責,做到制度上牆,分村組建立垃圾清運臺帳。(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3. 規範設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按規範對現有生活垃圾收集點、轉運站進行升級改造,合理設定顏色、標識統一的垃圾分類收集設施,配套設定公示欄,建立垃圾分類基礎臺賬和收運聯單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

1)城鎮居住區、農村集中居住區、農貿市場、果蔬批發市場、大型超市和餐飲服務場所設定“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收集設施。(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農村散居區域設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類收集設施。(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農業農村局)

3)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相關企業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的辦公和經營場所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類進行分類收集,有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單位,對廚餘垃圾進行單獨收集。(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縣文化廣電旅遊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4)道路、廣場、公園、公共綠地、客運站以及旅遊、文化、體育、娛樂、商業等其他公共場所設定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兩類收集設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教育科技體育局、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縣文化廣電旅遊局、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5)住宅小區因地制宜設定裝修垃圾和大件垃圾臨時堆放點。鼓勵居民居家分類購置環保垃圾桶(袋)收集生活垃圾,減少塑料袋使用。鼓勵居民居家濾出廚餘垃圾水分,採取專用容器盛放廚餘垃圾,逐步實現廚餘垃圾無玻璃陶瓷、無金屬雜物、無塑料橡膠、無餐巾紙張。(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4. 加強分類投放行為的引導監督。依靠街道和社群黨組織,統籌協調各責任區責任單位和社群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力量發動黨員骨幹、熱心市民、志願者、保潔人員等,建立現場引導員隊伍,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的現場宣傳、引導和監督,及時糾正不規範的投放行為。鼓勵各級在充分徵求居民意願的基礎上,採取建立有人值守的垃圾分類驛站、撤桶撤站實行定時定點流動收集、上門或定點收集廚餘垃圾和可回收物、設定生活垃圾分類智慧投放箱等多種方式,方便群眾分類投放。(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縣文化廣電旅遊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三)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類配套體系。

1. 促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

1)引導淨菜上市、潔淨農副產品進城,探索制定淨菜進城相關標準與措施,建立激勵機制,從源頭控制和減少垃圾進城,推廣使用菜籃子和布袋子,減少使用塑料袋,推進生鮮農產品進社群直銷店等工作。(縣農業農村局,縣發展改革局、縣經濟資訊化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

2)公共機構推行綠色辦公,優先採購可以迴圈利用、資源化利用的辦公用品。(縣財政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縣級各部門)

3)推動賓館飯店限制或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倡導綠色消費。(縣商務局,縣文化廣電旅遊局)

4引導生產企業按照相關標準,規範商品的包裝設計,有效減少包裝材料的用量。推進快遞行業綠色發展,鼓勵企業研發生產可迴圈使用、可降解和易於回收的綠色包裝材料,大幅降低快遞包裝耗材。(縣經濟資訊化局,縣交通運輸局)

2. 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規範生活垃圾分類運輸管理,做到專車專用,噴塗統一規範清晰的分類標誌標識,明確承運垃圾種類。制定並實施“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制度,對垃圾分類收轉運責任進行明確。

1)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運。縣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明確專業公司統籌負責轄區內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運,健全統計管理制度。公示回收名錄及價格,及時兌付,定期到農村回收。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後危險廢物運輸、處置環節監管。(縣城區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各鄉鎮自行負責轄區內收運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除城區外各自轄區內的收運工作,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廣安市嶽池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局配合)

2)廚餘垃圾收運。餐飲服務單位、食堂產生的廚餘垃圾按規定時間投放至指定投放點,由餐廚廢棄物特許經營企業統一收運。農貿市場、果蔬批發市場和大型超市產生的廚餘垃圾倡導就地就近處理或委託專業運輸單位收運,推廣“車載桶裝”、直運等密閉、高效運輸系統。(縣城區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各鄉鎮自行負責轄區內收運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除城區外各自轄區內的收運工作,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衛生健康局配合)

3)其他垃圾收運。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委託環衛專業運輸單位收運。(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4)專業垃圾收運。在住宅小區指定園林垃圾、大件垃圾、裝修垃圾集中投放點,縣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專業隊伍配備專用運輸車輛,與物業企業簽訂代運協議,預約清運。(縣城區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各鄉鎮自行負責轄區內收運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除城區外各自轄區內的收運工作,縣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

3. 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水平。優化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合理佈局廢物回收網點和交易市場,逐步推進生活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的有機融合,因地制宜建設兼具生活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服務站點。縣城區應建設一處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揀中心,支援經營企業實施預約上門服務,有效提高廢舊傢俱、家電等大件垃圾的回收利用水平。鼓勵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生產和經營,努力構建形成再生物質收集、分揀、運輸、加工和利用完整產業鏈。鼓勵利用廚餘垃圾生產工業油脂、生物柴油、飼料新增劑、土壤調理劑、沼氣等,嚴禁廚餘垃圾直接飼餵畜禽。縣商務局,縣發展改革局、縣經濟資訊化局、廣安市嶽池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供銷社、縣交通運輸局

4. 完善生活垃圾分類處置設施。適時啟動新一輪設施規劃建設,著力建立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相匹配的分類處置系統。鼓勵採取適當財政補貼的方式,引導農貿市場、果蔬市場和小區等餐廚垃圾主要產生單位自行或聯合安裝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處理裝置,就地處置餐廚垃圾;鼓勵鄉鎮建設陽光堆肥房,使易腐垃圾變廢為寶,推廣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處理,就地資源化利用。(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發展改革局、縣經濟資訊化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廣安市嶽池生態環境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四)統籌推進其他固體廢物處置工作。

1. 加強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

1)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管理制度。深入開展汙染源普查,進一步摸清工業、醫療等重點行業和社會源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等,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急預案,確保危險廢物在貯存、轉移、處置等各個環節安全可控。(廣安市嶽池生態環境局)

2)規範危險廢物臺帳管理。督促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如實記錄各工藝產生的危險廢物種類、數量、轉移、處置以及利用等情況,並保證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危險廢物管理臺賬裝訂成冊,專人管理,定期報備。(廣安市嶽池生態環境局)

3)強化危險廢物汙染防治。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環境汙染防治全過程監管職責,嚴厲查處涉危險廢物違法行為。強化企業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執法檢查,對存在非法轉運、處置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且情節嚴重的,將按照“兩高”司法解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強力推進全縣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專案建設,補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短板,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廣安市嶽池生態環境局)

2. 深入推進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

1)加強行業規範管理。組織開展工業固廢現狀調查工作,督促企業提高產業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水平,減少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完善回收利用行業環境技術標準,強化對企業汙染防治的要求,推動行業規範化、規模化、綠色化發展。(縣經濟資訊化局,廣安市嶽池生態環境局)

2)大力推動迴圈發展。以爐渣、汙泥等工業固廢綜合利用作為重點,開展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示範專案建設,打造工業固廢綜合利用和高效利用的產業模式,著力提高工業固體廢物迴圈利用水平。(縣經濟資訊化局)

3. 統籌推進農業固體廢物治理。

1)探索農業固廢治理新模式。積極探索構建“市場主體回收、專業機構處置、公共財政扶持”的農業固體廢物回收和集中處置機制,建立健全廢棄農用薄膜、農藥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置體系,提高農業固體廢物回收和處置水平。(縣農業農村局)

2)研究農業固廢治理新技術。鼓勵企業研究開發、生產、銷售、使用可降解的農用薄膜覆蓋物。鼓勵秸稈直接還田利用和離田綜合利用,鼓勵分散飼養向集約飼養方式轉變。(縣農業農村局,縣經濟資訊化局)

3)夯實農業固廢治理基礎。嚴格落實畜禽養殖汙染防治管理制度,畜禽養殖場(小區)應根據養殖規模和汙染防治需要,建設相應的雨汙分流設施和畜禽糞便貯存、綜合利用、無害化處理設施,或者委託第三方代為處理處置。(縣農業農村局)

4. 加強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

1)完善建築垃圾管理體系。嚴格建築垃圾處置管理,補齊源頭管控、中轉調配、消納處置、資源化利用等工作短板,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加大違法查處力度。住宅小區裝修垃圾實行專人負責、分類堆放、不分類不收運等制度,明確社群、物業公司、業主等在裝修垃圾處置管理中的責任。探索裝修垃圾收運處置資質化、公司化、市場化運作模式。(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2)開展建築垃圾存量治理。排查清理積存建築垃圾,對清理後的地塊及時開展復耕、綠化等措施,進行生態修復。對經批准的建築垃圾臨時堆放點開展安全評估,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排除安全隱患。(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3)推進建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按照“源頭減量、規範處置、資源再生”原則,建立建築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體系,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專案建設。指導督促各級各單位在合適點位選址建設與轄區裝修垃圾產量相匹配的規範化裝修垃圾集中處置點,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生態環境治理。(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

4)拓寬建築垃圾再生產品應用渠道。將使用建築垃圾再生產品強制性納入政府性工程建設規定及招投標檔案、工程合同等範圍。在保證材料效能符合相關規範標準的前提下,各級市政、綠化、公廁、河道等工程專案要優先使用建築垃圾再生產品。(縣發展改革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5. 加強園林綠化垃圾處置工作。

(1)合理設定園林綠化垃圾收集點。根據區域範圍,合理佈局建立園林垃圾收集點,園林綠化垃圾收集容器或臨時堆放點應相對集中,由專人清理,避免收集點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加強園林綠化垃圾收運管理。園林綠化垃圾運輸車輛應當做到完好、整潔、防散落,按照環境衛生作業標準和作業規範,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收運園林綠化垃圾;收運園林綠化垃圾後,清理作業場地,保持園林綠化垃圾收集設施和周邊環境的乾淨整潔。(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3)推進園林綠化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縣城區應根據實際情況規劃建設園林綠化垃圾處置場所,並對外公示。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園林綠化垃圾處置專案建設和運營管理,逐步實行市場化運作。積極探索、建立園林綠化垃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迴圈利用模式。(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嶽池縣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發文),統籌推進全縣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協調解決制約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事項;指導各級、各部門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重要政策措施和工作安排,加強對重要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全縣垃圾分類工作。

(二)完善政策措施。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單位重新審視生活垃圾產生量、轉運量和處理量,及時制定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年度建設計劃,並將所需資金和土地納入年度投資計劃和土地供應計劃。鼓勵各單位採取整體打包的方式,通過特許經營和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回收利用和處理。嚴格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門要積極支援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系統的建設執行,安排獎補資金,對相關的垃圾分類專案進行考核獎勵,切實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三)健全法規制度。梳理國家及省市相關垃圾分類的法律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適時制定政府規章,對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體系建設、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源頭減量、監督管理、保障措施、政府和公眾分類責任義務、公民行為規範、獎懲機制等方面予以明確,依法依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四)堅持“共同締造”把生活垃圾分類作為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的重要載體,以社群為著力點,以加強基層黨建為引領,緊緊依靠街道、社群黨組織,充分發揮黨員骨幹先鋒模範作用,紮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充分尊重和強化社群居民的主體地位,通過搭建社群居民溝通平臺、開展多種形式的基層協商、擬定居民公約、拓寬居民監督渠道等措施,發動社群居民共同謀劃、共同參與、共同管理、共同監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努力實現生活垃圾分類人人蔘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促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動。

(五)加強監督考核。將生活垃圾分類相關工作納入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一併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對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情況進行通報,並逐步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情況納入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文明社群、文明單位等創先評優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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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用語含義

 

一、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質,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電子類危險廢物等,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和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油漆和溶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鎘鎳電池和氧化汞電池等。

二、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廢書籍、報紙、紙板箱、紙塑鋁、複合包裝等紙製品,廢塑料瓶、塑料桶、塑料餐盒等塑料製品,廢金屬易拉罐、金屬瓶、金屬工具等金屬製品,廢玻璃杯、玻璃瓶、鏡子等玻璃製品,廢舊衣物、穿戴用品、床上用品、布藝用品等紡織物。

三、廚餘垃圾。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過程中產生的菜幫、菜葉、瓜果皮殼、剩菜剩飯、廢棄食物等家庭廚餘垃圾,相關企業和公共機構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殘渣、食品加工廢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等場所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水產品、畜禽產品內臟等其他廚餘垃圾。

四、易腐爛垃圾。指農戶在生產生活中產生的易腐爛、易發酵、易降解的有機垃圾,主要包括農戶日常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剩菜剩飯、廢棄食物等廚餘垃圾;菜幫、菜葉、瓜果皮殼等果蔬垃圾和殘枝落葉、花草木竹等園林垃圾。

五、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易腐爛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六、大件垃圾。指體積較大、整體性強,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廢棄物品,主要包括:床架、床墊、沙發、桌子、椅子、衣櫃、書櫃等具有坐臥以及貯藏、間隔等功能的廢舊生活和辦公器具,製作傢俱的材料,電視機、電冰箱/櫃、空調、洗衣機、吸塵器、微波爐、電飯煲、烤箱、熱水器等家用電器,計算機、印表機、傳真機、影印機及電話機等電子產品,廚房用具、衛生用具、行走車輛以及用陶瓷、玻璃、金屬、橡膠、皮革、裝飾板等不同材料製成的各種大件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