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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小班法制教育教案範本3篇 《打造優質幼兒園法制教育:小班教案範本精選》

本文提供幼兒園小班法制教育教案範本,結合幼兒實際,從生活中的小事入手,通過遊戲、故事、兒歌等形式,引導幼兒瞭解法律法規、學會分辨是非善惡,提高法律素養。

幼兒園小班法制教育教案範本3篇 《打造優質幼兒園法制教育:小班教案範本精選》

第1篇

4、滲透《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五條、三十一條、三十二條教育。

2、滲透《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法制教育,增強保護野生動物意識。

1.激趣匯入:張家界位於湖南省西北部的武陵山區。是我國第一個國家森林公園。具有雄、奇、險、秀的特點。總面積約360平方公里。數以千計的石峰危巖平地拔起,形態各異,亭亭玉立。峰上奇鬆挺拔,灌木叢生,時有云霧蒙繞,景色神奇。區內山奇水秀,野生動物資源豐富,索溪峪便是其中的一個景區。今天,我們就一起去遊覽“索溪峪”。

“野”為什麼要加上引號?課文是從哪些方面來描寫“野”的?作者是用什麼方法來具體描寫索溪峪的“野”的?

1、師匯入:下面就讓我們帶著問題,隨著作者的描述,沿著作者的足跡去看看索溪峪,一起去享受索溪峪給我們的快樂。自讀思考:作者是從哪些方面描寫了索溪峪的“野”?

(2)邊讀邊想,課文通過哪幾方面寫出索溪峪的“野”?在書本上找出來,用筆做符號。

學生自主學習,整體感知內容,理清課文脈絡,初步感悟表達方法。

出示詞語:斷壁懸崖、拔地而起、磅礴、千峰萬仞、綿亙蜿蜒、浩氣長舒、隨心所欲、不拘一格、橫攔綠水、敢弄倩影、旁逸斜出、崛起、巍巍斜山、窈窕淑女、怦怦直跳

⑶檢查讀文,指名讀,思考:課文從哪幾方面寫出索溪峪的野

⑸師:在文中哪些找到答案的畫一畫、讀一讀。想想這些句子有什麼特點(總起句)再看一看,開頭和結尾,你發現了什麼(總—分—總結構)

a齊讀這一段,思考:課文是從哪幾個方面來具體描述“山是野的”這個特點的?課文運用了怎樣的寫作手法?(是一種驚險的美。是一種磅礴的美。是一種隨心所欲、不拘一格的美。)(先概括特點再具體描寫。)

b賞析句子:“幾十丈高的斷壁懸崖拔地而起,半邊懸空的巨石在山風中搖搖晃晃,使人望而生畏。什麼‘一線天’,什麼‘百丈峽’,聽著名字就讓人膽顫。”

你從哪些詞語當中感受到了一種驚險的美?(板書:拔地而起、搖搖晃晃、望而生畏、膽顫)

c還有哪些地方讓你感受到一種驚險的美?(一線天、百丈峽,它們的名字聽著也讓人覺得害怕。)

d有感情朗讀,讀出你的驚訝,讀出你的讚歎,並談談自己的收穫。

b賞析句子“索溪峪像一個從深山中蹦跳而出的野孩子,一會兒繞著山奔跑,一會兒撅著屁股,賭著氣又自個兒鬧去了。”

“蹦跳而出的野孩子”給人活潑、靈動之感,把索溪峪想象成“野孩子”,十分傳神地寫出了索溪峪的“野”。它或“奔跑”,或“撅著屁股,賭著氣又自個鬧”,十分調皮、可愛。也從側面表達出了行走在曲折起伏的索溪邊的遊人們輕鬆愉快的心情。

這一段中,作者還有哪些奇特的想象?(索溪峪是一個野孩子,山路是它的哥哥,樹木是它的大叔,石頭是它的弟弟。)

③賞析“山上的野物是‘野’的。”和“遊人也‘野’了起來。”

b賞析句子“人們,在這山水中返樸歸真了。”“返樸歸真”是什麼意思?(“返樸歸真”的意思是去掉外在的裝飾,恢復原來的質樸狀態。)

課文中怎樣寫猴子與遊人的“返樸歸真”?乘機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教育》。我們能去懲罰那隻調皮的小猴子嗎?

第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義務,對侵佔或者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第三十一條: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依照關於懲治捕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犯罪的補充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4)仔細觀察文章各段的寫法,說說作者在謀篇佈局上採用了怎樣的描寫方法。(先概括特點,再具體描寫。)

①探究課題:現在大家明白沒有,題目中的“野”為什麼要加引號了嗎?(學生談,體會作者意在強調索溪峪的美與眾不同,它是沒有經過人工雕琢、修飾的,是純天然的自然美。)

幼兒園小班法制教育教案範本3篇 《打造優質幼兒園法制教育:小班教案範本精選》 第2張

第2篇

1、使學生了解生命的來之不易與寶貴,感悟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

2、使學生懂得溺水的主要原因和自救的方法,強化防溺水的意識。

1、使學生了解生命的來之不易與寶貴,感悟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

①課件出示一組兒童溺水事故的資料,並讓學生讀後談感受。

②師:這都是一個個和你們差不多大的孩子啊,他們本應和你們一樣快樂地學習,開心地生活。可是現在,卻被無情的水奪去了寶貴的生命。他們永遠離開了媽媽的懷抱,他們的媽媽永遠失去了可愛的孩子

啊!今天我們就來學習預防溺水安全教育的知識,讓我們對溺水永遠說拜拜!(板書課題)

②小組交流:小組長組織學生討論,並記錄下來。教師巡視檢查。 ③集體交流:小組代表發言,說說本組的交流結果。師根據學生髮言,相機板書。

④師:孩子們。我這裡也總結了一些預防溺水事故的做法,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出示“怎樣遠離溺水危險”)

第3篇

社會心態問題,說到底是一種人的心理需求與社會發展狀況雙向互動的產物。剛剛步入社會的青少年,心理的需求具有多角度性與多層次性,而社會變遷所發生的各種碰撞,又決定了青少年對社會現狀心理反應的複雜性,青少年社會心態具有更大的模糊性與不穩定性,這與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就有著很重要的關係。

1、使每一位同學遠離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

2、理論聯絡實際,防微杜漸,自省自律,弘揚正氣,作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一、匯入:今天的法制教育讓我們一起學習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屆全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十次會議通過的,1999年11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對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長,對青少年一代寄予了無限的希望,給予了無微不至的關懷。國家出臺諸多的法律法規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尤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頒佈和實施具有重大和深遠的意義。《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們重點學習本法中的第三章;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二、主要內容:

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話說:風是雨的頭。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並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積累、漸變過程。此間必然會出現諸多前兆與訊號。小錯不斷,大錯必犯說的就是這個道理。一些青少年違法犯罪就是由於他們長期養成了不良行為,放任自己而又沒有及時有利的得到矯正而發展形成的。根據常見的違法犯罪徵候、跡象,根據外部表象的差異其前兆分成8類6種

1、言語:經常罵街、談男論女、隱語黑話、好說謊話、髒話不斷。

2、舉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兒郎當、蠻橫無理、頂撞師長、愛打群架、強行索物、哥們義氣、逞強跋扈、輕佻放縱、坐臥不安、行蹤詭祕、大把花錢,喜怒無常。

3、結交“哥們、姐們”、口哨喚人、紙條傳情、紋身標誌。

4、起居:生活懶散、飯量驟減、出沒無常、結群閒逛。

5、打扮:注重打扮,過度化妝、講究髮型、統一裝束。

6、嗜好:抽菸喝酒、參與賭博、混跡舞場、偷閱書刊、迷戀網咖。

8、學業:曠課逃學、成績突降、考試作弊、課堂搗亂、課上睡覺。

(8)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9)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對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時教育、其不良行為得不到有力的儘快的矯正,那不良行為的進一步發展就會導致違法犯罪,前兆就變成違法犯罪事實。

例一:湖北某締結連發勝8起家庭被盜、商店被撬案件,現場不留痕跡,作案手法高超。經偵破,這夥神出鬼沒的作案團伙是由21名13歲左右的國中學生組成。這些人有的從8、9歲就染有不良習氣,但又得不到及時的教育和矯正,最終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處理過一個8人搶劫、流氓團伙,平均年齡不足14歲,他們在不到四個月的時間內作案15起。這8個人也都是從很小就不良習氣纏身,行為不端,劣跡斑斑,又得不到及時矯正,最終也走向犯罪。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

良好習慣,良好行為的養成要經過一個長期的培養訓練。預防不良行為必須從小抓起;

2、預防不良行為要從具體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時不抓,就演變成大錯。教育無小事;

從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習慣,使不良行為得到及時的制止和矯治,起到防微杜漸的作用,抓好兩“小”,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關鍵環節。

?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曠課、夜不歸宿,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攜帶管制刀具等等。

隨著年齡的增長,未成年學生的獨立自主意識逐漸增強。未成年學生的獨立自主的意識是很可貴的,有些未成年學生對家長和教師的教育缺乏正確的態度。如認為父母“趕不上潮流”,對父母的話聽不進去,甚至動不動就與父母頂撞,耍態度,發脾氣;對教師的批評教育很反感,認為是和自己過意不去。如果連教師、家長的正確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現偏差。

案例:一個考試不及格的學生因為害怕第二天的家長會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後父親知道他成績很差就辱罵他,逼得他與父親頂撞之後離家出走。請大家思考:你是怎樣看待故事中的父子倆的做法的?(討論)

未成年人應該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維權不僅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維護法律的尊嚴。

案例:小陳是一個農村姑娘,9歲時由父母做主,同一個21歲的男青年訂立了婚約。男方給了小陳的母親1960元禮金。小陳13歲時,提出要與男方解除婚約。男方不肯,堅持“要人不要錢”。小陳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便到法院起訴,要求解約。法院經過調查,在做好疏導工作的基礎上,依法裁決由小陳的父母退還男方1960元禮金,小陳與男方解除非法婚約。就這樣,小陳依靠法律,保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農村,是六年級學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騎車回校途中,不慎將8歲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傷,雷家要求周家賠償,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雷家到鎮派出所報案,要求周家賠償損失。派出所召集雙方家長調解未成,於是派人到學校將小周帶回到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覆,必須交納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窮被迫四處籌錢,但仍不夠錢,被迫寫下欠條,之後,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週迴家後,越想越不服,聯想起在學校學的法律知識,決定討一個說法。於是小周向當地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派出所行為是違法行為,必須退還周家交納的錢。小周終於依法維護了自己的尊嚴。

村民趙某家有一子一女,均達到法定入學年齡。但趙某有重男輕女思想,僅讓其九歲的兒子上學,其女兒則被留在家裡幫助幹活。村委會幹部多次勸說趙某將女兒送到學校去讀書,均被趙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來管而拒絕。你認為趙某的做法是否違法?

16週歲的小華是某中專學校的學生,去年因盜竊被公安機關抓獲。學校在得知小華涉嫌盜竊罪的通知後,作出了開除小華學籍的決定。法院對小華盜竊一案開庭審理後,認定小華犯了盜竊罪,但因他犯罪時不滿18週歲,所以法院予以從輕處罰,判處小華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宣判後,小華在父母的陪同下來到學校,要求繼續讀書。不料,學校卻拿出一份開除學籍的處分決定,聲稱學校與小華已不存在任何關係。你認為學校的做法是否正確,為什麼?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已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然而,社會各方面的保護和幫助還要通過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家長、教師和社會不可能時時刻刻呵護著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長本事,才能有效防範來自社會生活中的侵權侵害。所以,在加強來自家庭、學校、社會保護的同時,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學生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依法自律,正確對待父母和學校的教育,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則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