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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規章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篇 制定安全規章制度,確保生產安全

公司是安全生產的基本單位,制定合理的安全規章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必要手段。通過嚴格的安全控制和法規遵守,能夠有效降低安全風險,並確保員工的身體和財產安全。

安全規章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篇 制定安全規章制度,確保生產安全

第1篇

為切實搞好學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從源頭防止食物中毒,為學校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用心配合、主動理解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食品衛生的監督檢查,對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意見和推薦,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如發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經營活動,並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報告,不得緩報、瞞報、漏報。

1、食品加工人員必備的衛生條件:從業人員務必經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有健康證,並隨時持續個人衣帽、儀表整潔。

2、操作間必備的衛生條件:設施佈局合理,生熟分開,標誌明顯,餐具存放整齊,密閉儲存。

3、食品採購、貯存必備的衛生條件:採購食品貼合衛生標準,有檢驗證明,有冷藏冷凍設施,廚房有冰箱數臺。庫房整潔通風,防鼠設施齊全,原料擺放整齊,標誌明顯,物品分類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新增劑貼合規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新增劑貼合衛生要求,定型包裝食品有廠名、品名、廠址、生產日期、儲存期,無超過儲存期或腐敗變質食物。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器具、用具,要分開使用,定位保潔。

5、餐具消毒:消毒設施務必監測合格、貼合要求,並正常運轉,有專人負責餐飲具消毒並熟練掌握操作規程。

6、環境衛生:環境整潔衛生,有防鼠、防蠅、防塵設施。

7、餐廳衛生:餐廳店堂整潔衛生,擺放餐具貼合衛生要求。

1、嚴格杜絕用腐敗變質及其它不貼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為。

2、粗加工過程中動物性食品與植物性食品務必分開存放。

3、用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持續清潔。加工後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貼合衛生要求,防止交叉汙染。

4、食物沒有燒熟煮透不得食用。隔夜隔餐的熟製品食用前務必要充分加熱,加熱不徹底的嚴禁食用。

安全規章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篇 制定安全規章制度,確保生產安全 第2張

第2篇

第1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和落實總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2條制定安全目標,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後落實到分公司、專案部,定期考核。

第3條成立由總公司質安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蔘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領導各專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4條分公司主要負責人與各施工專案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人,層層負責。

第5條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工作會議,總結前一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佈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6條各分公司在組織施工中,必須保證如果有分公司施工人員施工作業就必須有分公司現場負責人在現場值班,不得空崗、失控。

第7條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總公司質安部彙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主管審批簽字後實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條建立並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制度。各分公司在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方案》中應有專項的安全管理內容,並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用書面形式提交總公司公司質安部負責人經審閱後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第9條建立機械裝置、臨電設施和各類腳手架工程設定完成後的驗收制度。未經過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第10條施工人員應遵守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規。

第11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並系下頜帶。戴安全帽不繫下頜帶視同違章。

第12條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採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13條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影印證件上報總公司質安部備案。

第14條分公司管理者不得隨意指揮,操作者不得隨意作業,抵制隨意指揮,制止他人隨意作業。

第15條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誌齊全醒目(電子版本可以到總公司質安部拷貝)。

第16條施工堆料不得佔用樓道內的公共空間,封堵緊急出口;室外堆料應遵守甲方規定,避開公共通道、綠化地、化糞池等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裝,並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應控制粉塵、汙染物、噪聲、震動等對相鄰居民、居民區和城市環境的汙染及危害。

第17條每月定期由總公司質安部負責人和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第18條對採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第19條管道、裝置工程的安裝及除錯應在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須同步進行的應在飾面層施工前完成。裝飾裝修工程不得影響管道、裝置的使用和維修。涉及燃氣管道的裝飾裝修工程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

1、施工現場用電應從戶表以後設立臨時施工用電系統。

2、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施工用電系統,應由電工完成。

3、臨時施工供電開關箱中應裝設漏電保護器。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不得用插銷連線。

第22條施工用電必須符合用電操作規程,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並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第23條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範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採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第25條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第27條材料運輸使用電梯時,應對電梯採取保護措施。

第28條材料搬運時要避免損壞樓道內頂、牆、扶手、樓道窗戶及樓道門。

第30條各工種在施工中不得汙染、損壞其它工種的半成品、成品。

第32條對郵箱、消防、供電、電視、報警、網路等公共設施應採取保護措施。

第33條裝修改造工程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室內、室外、幕牆裝修設計規範的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確定相應人員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

第34條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要參與裝修、改造設計的稽核,提出安全生產管理意見;施工前應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

第35條分公司必須設立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在工地安全負責人領導下,進行安全生產工作。

第36條區域性裝修改造時,應將施工區與營業區進行隔離。

第37條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設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38條施工現場禁止吸菸。必須使用低壓照明裝置;所有施工人員不準在施工現場住宿,必須到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辦理登記,領取出入證。

第39條因裝修、改造設計需要而改變、挪動的消防設施,必須經過消防監督部門審批,嚴禁私自挪用、損害消防裝置設施。

第40條施工現場禁止存放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險品,應與施工現場異地存放,設專人保管,領用不得超出當日使用量。

第41條施工現場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第42條施工現場使用的變(配)電箱要保持清潔、乾燥、通風,有良好的絕緣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時要有專人看護,使用後必須立即斷電。

第43條開工前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學會使用消防器材。

第3篇

1.1氧氣管網的設計、作業和檢修,應符合gb 50030、gb 16912的規定;從事氧氣管道檢修、維護和操作的人員,應通過有關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1.2鍊鋼車間管道中氧氣最高流速:碳鋼管不大於15m/s;不鏽鋼管不大於25m/s。

1.3新敷設的氧氣管道,應脫脂、除鏽和鈍化;氧氣管道在檢修和長期停用之後再次使用,應預先用無油壓縮空氣或氮氣徹底吹掃。

1.4氧氣管道的閥門,應選用專用閥門;工作壓力大於0.1mpa時,不應選用閘閥。

1.5氧氣管道和氧氣瓶凍結時,可採用熱水或蒸汽解凍,不應採用火烤、錘擊解凍。

2.1乙炔站應符合gb50031的要求;其電氣裝置的選用、安裝,應符合甲類生產車間廠房的要求。

2.2乙炔工作壓力為0.02~0.15mpa時,管中最大流速不得超過9m/s。

——壓力為0.02~0.15mpa的中壓管道,應採用無縫鋼管,且管內徑不大於90mm;

——內徑大於50mm的中壓管道,不應使用盲板或死端頭,也不應採用閘閥。

2.4使用乙炔氧氣點火槍應遠離電氣櫃,點火槍附近不應有易燃、易爆物品。

2.5車間內乙炔管道進口,應設中央回火防止器;每個使用管頭應設崗位回火防止器。室內管道,應每隔25m接地一次。

1.1進行乙炔、氧氣焊割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1.2使用中的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垂直固定放置,放置在露天的氣瓶,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到陽光的爆晒。

1.3嚴禁將電源線搭放在氧氣瓶、乙炔瓶裝置和管線上。

1.4乙炔和氧氣軟管在工作中應防止沾染油脂或觸及金屬熔渣。

1.5禁止把乙炔及氧氣軟管放在高溫管道上。不得把重物、熱物壓在軟管上,也不得把軟管放在運輸道上,不得把軟管和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1.6乙炔氣瓶禁止放在高溫裝置附近,應距離明火10米以上,使用中應與氧氣瓶保持8米以上距離。

1.7乙炔瓶上應裝阻火器,防止回火並經常檢查,以防阻火器失靈。

1.8乙炔管道應裝薄膜安全閥,安全閥應裝在安全可靠的地點,以免傷人及引起火災。

1.9在連線減壓器前,應將氧氣瓶的輸氣閥門開啟四分之一轉,吹洗1—2秒鐘,然後用專用的扳手安上減壓器。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線頭的側方。

1.10氣瓶上的閥門或減壓氣門,若發現有毛病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修理。

1.11在接受氧氣瓶時,應檢查印在瓶上的試驗日期及試驗機構的鑑定。過期或未經過水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者不準使用。

1.12運到現場的氧氣瓶,必須驗收檢查。如有油脂痕跡,應立即擦拭乾淨;如缺少保險帽或氣門上缺少封口螺絲或有其它缺陷,應在瓶上註明“注意!瓶內裝滿氧氣”,退回發貨單位。

1.13氧氣瓶應塗天藍色,用黑顏色標明“氧氣”字樣;乙炔氣瓶應塗白色,並用紅色標明“乙炔”字樣。氣瓶在保管、使用中,嚴禁改變氣瓶的塗色和標誌,以防止層塗色脫落造成誤充氣。

1.14氧氣瓶內的壓力降到0.196千帕,不準再使用。用過的瓶上應寫明“空瓶”。

1.15氧氣閥門只准使用專用扳手開啟,不準使用鑿子、錘子開啟。乙炔閥門須用特殊的鍵開啟。

1.16在工作地點,最多隻許有兩個氧氣瓶;一個工作,一個備用。

1.18在焊接中禁止將帶有油跡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

2.1儲存氣瓶的倉庫應具有耐火效能,門窗應向外開,裝配的玻璃應用毛玻璃或塗以白漆,地面應該平坦不滑,撞擊時不會發出火花。

2.2儲存氣瓶倉庫周圍10米以內不得堆置可燃物品,不得進行鍛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得吸菸。

2.3倉庫內應設架子,使氣瓶垂直立放,空的氣瓶可以平放堆疊,但每一層都應墊有木製或金屬製的型板,堆疊高度不得超過1.5米。

2.4氧氣瓶不準與乙炔氣瓶或其它可燃氣體的氣瓶儲存在同一倉庫內。

2.6儲存氣瓶的倉庫內,必須備有消防用具,並應採取防爆的照明,室內通風良好。

3.4用汽車運輸氣瓶時,氣瓶不準順車廂縱向放置,應橫向放置。氣瓶押運人員應坐在司機駕駛室內,不準坐在車廂內。

3.5為防止氣瓶在運輸途中滾動,應將其可靠地固定住。

3.6用汽車敞車運輸氣瓶時,應用帆布遮蓋,以防止烈日爆晒。

3.7不論是已充氣或空的氣瓶,應將瓶頸上的保險帽和氣門側面連線頭的螺帽蓋蓋好後才許運輸。

3.8運送氣瓶時,必須保證氣瓶不致沾染油脂、瀝青等。

3.9嚴禁把氧氣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也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

第4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促進公司的發展和壯大,共同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進行編制,凡在公司管理範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總經理任主任,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任副主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所屬專案經理任成員;各部室、分公司、專案經理部等負責人為本級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專案經理部應根據專案規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或安全領導管理機構。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原則;(2).“四全”(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動態管理和安全一票否決制原則;(3).“四不放過”(對發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沒受過教育不放過,安全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得到處理不放過)原則。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杜絕因工死亡和重傷事故,輕傷率≤2‰。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每年組織一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並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動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並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鉤,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並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督的經費列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5、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範措施並組織實施。

6、領導制定並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控制,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落實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3、稽核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5、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工作,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6、本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要親臨事故現場,領導組織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2、在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以及重點工程、特殊複雜工程或專業性工程專案施工方案時,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本公司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研究專案,並組織鑑定驗收。

4、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5、參與本公司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並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範,掌握本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公司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

4、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經濟指標,並制定公司安全技術經濟指標。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評比管理工作。

2、負責參加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責成存在隱患的部門制定措施,排除隱患。

3、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

6、落實安全生產舉報事故,查處在安全生產上違規、違章行為,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上報主管部門並按要求責令專案限期整改。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程、規定及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各項安全技術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措施審批制度、施工專案安全交底的制度及裝置設施交接、驗收、使用制度。

3、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並保證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與不安全因素,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嚴格遵守特殊工程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員工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

5、發生因工傷亡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及時上報,並協助事故調查組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並落實各項防範措施,認真吸取教訓。

1、負責分公司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評比、考核等項工作。

2、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專業工程專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可行性。

3、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從技術上制定措施,及時排除隱患。

4、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本專案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2、作為專案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專案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在建立專案工程管理體系時,要明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本專案工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安全員的配備要求是:5000萬元以下的專案1人;5000萬元~1.5億元的專案2人;1.5億~2.5億元專案3人;2.5億元以上的專案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4、在組織專案工程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實施考核,專案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鉤。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適時對組織施工生產人員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變換工種以及工傷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保證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專案工程中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裝置驗收制度的實行。

7、領導組織本專案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存在有問題,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並按時將整改情況向上級反饋。

8、本專案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做到迅速搶救傷員,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落實防範措施。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資訊,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措施。

6、及時為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施工工藝和操作方法提供資料資訊,協助專案工程師及時解決工程安全方面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並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2、作為專案工程技術人員,對本專案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並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術指導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承擔的施工專案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違章、違規作業。

2、對所管的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負直接責任。

3、組織並督促技術人員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和簽字工作,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4、領導所屬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幹,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6、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1、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貫徹執行規章制度,對一切機械裝置,必須配備齊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護保險裝置,落實“十不弔”[①]安全措施,確保安全運轉,進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強對機械操作人員的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術培訓。學習機械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要經常對電機裝置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不得帶病運轉作業,保持完好潔淨,提高機械使用率。

4、要建立驗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組裝、拆除塔吊、井架等機械施工裝置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跟班監督檢查指導,隨時消除不安全因素,組裝完畢,組織有關保同驗收,試行空轉空運,達到良好,相互簽證,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機使用機電裝置,定員、定責,上崗前對各個部位檢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隱患,並不準他人動用,用畢後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特點、對本專案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隨同的安全工作隨時查驗,並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的材料保證供應,並對進場的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規定方準提供使用。

2、定期對進場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得遷就和湊合使用,釀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條件打下安全生產牢固基礎。

1、每天上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說明和提示,作業過程中要進行安全巡邏,發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立即糾正,並且班後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並做好每日的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時時對安全進行檢查。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並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專案經理。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專案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範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籤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並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資訊,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過程中,應在每個環節都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的施工方案,要檢查實施過程。遇有方案變更,應及時組織修訂。

3、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時,要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應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

1、對機、電、起重裝置、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執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範進行經常性檢查,並監督各種裝置的維修、保養管理工作。機械裝置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裝置完好、安全可靠。

2、對新購進的機械及大修、維修的裝置應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及出廠和合格證,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並進行鑑定驗收。

3、參與機械裝置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

4、制定各種機械的詳細操作規程,並組織操作手認真學習。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對新調入、轉業的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凡購置各種機械裝置、臨電設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裝置,必須執行國家、行業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2、施工現場購置各類建築材料,應符合建設單位和當地有關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3、採購勞動保護用品時,應嚴格審查其生產資質和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4、認真執行相關文明安全施工有關標準,做好施工現場料具管理,保證安全。

1、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及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地方以及公司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第5篇

規範電梯維修保養的行為,及電梯維修保養過程中的作業人員應遵守的工作要求。

2、1適用於在用電梯的維修保養。不適用於對電梯的大修與改造工作。

2、2電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透過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結構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業務,也包括對機構(傳動系統)或者控制系統進行整體修理的業務,但大修後特種裝置的效能引數與技術指標不應變更。

2、3電梯的“改造”是指改變裝置受力結構、機構(傳動系統)或控制系統,致使特種裝置的效能引數與技術指標發生變更的業務。

2、1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務必遵守電梯維護保養安全操作規程。

2、2電梯的維護保養分為: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和專業性的維護保養。

2、3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工作由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具有相應資格證的人員承擔,專業的維護保養應有與電梯維護保養資格的專業保養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

2、4電梯每次進行維護保養都務必有相應的記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務必向電梯專業維護保養單位索要當次維護保養的記錄,並進行存檔保管,作為電梯檔案的資料。

2、5日常性維護保養記錄有本單位電梯作業人員填寫,每月底將記錄資料報送電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檔。

2、6電梯日常性的維護保養資料應按照電梯產品隨機檔案中維護保養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專業性維護保養按照簽訂合同的資料、週期進行。

2、7電梯重大專案的修理應有經資格認可的維修單位承擔,並按規定向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後方可實施。

2、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在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或外委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存在事故隱患的電梯嚴禁投入使用。

為使電梯保護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防止由電梯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裝置事故的發生。

2、1適合於電梯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向國家規定的電梯安全主管部門申請電梯安全定期檢驗。

2、2也適合於按單位內部裝置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有關部門報告電梯定期檢驗工作。

3、1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誌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裝置安全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3、2電梯停用一年後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裝置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

後也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3電梯經較長時間停用,但尚未超過一年時間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可向單位裝置管理部門申請內部安全檢驗,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3、4申請電梯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電梯管理檔案儲存。

提高電梯作業的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瞭解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管理的法規、政策,自覺地履行電梯作業人員的各項職責

規定電梯作業人員進行培訓的資料、方式,組織電梯作業人員的方法,對培訓取得的成果進行考核。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電梯作業人員培訓工作。單位負責職工教育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培訓狀況進行考核。

3、1電梯作業人員務必持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裝置操作人員的操作證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種。

3、2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建立該類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電梯作業人員的換證考試,持續操作證的有效性。

3、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編制當年度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准後實施。

3、5單位內部培訓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資料主要包括:國家有關電梯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電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電梯有關技術知識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務必作好相應有記錄。

3、6參加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人員務必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3、7電梯作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3、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考核按質量技術部門的規定要求進行。

為使電梯發生裝置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後,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裝置,儘量減少事故帶來負面影響,減小事故的損失。

針對事故或事件可能產生的狀況,確定搶救及救助方案並使其始終保護有效狀態。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的實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3、1電梯發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應按國家規定,及告有關人員或部門,發生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傷亡,裝置損壞不能正常執行,且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裝置事故)和嚴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傷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裝置爆炸事故)後,應當立即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相關的預防措施。

3、2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確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小組成員,並報單位領導批准,成員人員務必包括一名單位的行政領導,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

3、3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都務必參加。

3、4演習資料、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擬定,行政領導批准後實施。

3、5演習結束後,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將該次演習的狀況作書面記錄,並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在下次演習中進行調整、修改。

為便於電梯的維護保養,分析電梯故障原因,及時消除電梯事故隱患,瞭解電梯日常管理的進展狀況。

規定對電梯所涉有關資料存檔、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單位檔案室負責電梯檔案的存檔、保管工作。

a、電梯隨機出廠檔案(包括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電梯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書、裝箱單、機房井道佈置圖、電氣原理圖接線圖、電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易損件目錄);

e、質量技術部門特種裝置監督檢驗機構電梯驗收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f、日常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大修、改造記錄及檢驗報告;

3、2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及檔案管理人員應認真貫徹國家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檔案、資料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閱等事宜,為電梯的安全執行帶給準確的資訊資料。

3、3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應監督電梯作業人員作好各種記錄,及時將各種記錄移送檔案部門保管。

3、4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每月應將各種記錄送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3、5有關人員部門需借用電梯資料的應經電梯日常管理人員同意簽署意見後向檔案管理部門借閱,並按規定作好借閱登記手續,按時歸還借閱資料。

3、6電梯的各種資料應按年度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成冊。

3、7電梯相關資料的銷燬應經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的允許才可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