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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檔案2篇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目錄,全面解讀

最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檔案收集了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涵蓋了礦山、石化、建築、工業等多個領域的內容,對於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最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檔案2篇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目錄,全面解讀

第1篇

通過對裝置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滿足生產要求。

5、裝置相關的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

1、裝置動力部:負責公司裝置的更新改造、使用維護保養以及裝置的資產管理、裝置所需要的能源動力管理等。

2、模具車間:負責公司模具的維護、保養、領用等管理。

3、理化實驗室:負責公司各種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裝置的使用保管、定期檢查鑑定和校驗管理。

4、車間等使用部門:負責相關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

(1)新裝置的申購由使用部門提出裝置需求規劃書、詳細規格表及請購單。

(2)裝置維修用備品備件的請購,原則上由裝置動力部提出請購單。

裝置動力部按總經理批准的請購單,向經評估認可的廠商下單訂貨,並確認交期、品質要求(效能、指標等)、驗收條件、付款方式等。

(1)新裝置進廠後,由裝置動力處會同使用部門共同開箱、安裝除錯。重點、關鍵裝置或特殊裝置應由裝置動力部安排或委託專業安裝單位進行。

(2)新裝置安裝除錯後,經驗證合格後,由裝置動力部辦理《裝置安裝驗收移交單》。正式移交使用部門,裝置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移交辦公室管理。

(3)新裝置驗收經試車不合格者,由裝置動力部通知供應廠商處理。

(4)自制裝置的驗收:在製造完工後,裝置動力部會同辦公室、技術部、使用部門進行驗收。自制裝置驗收時必須有相應的圖紙、說明書、精度檢驗單或技術鑑定書等資料。驗收合格後,由裝置檔案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4、建卡編號:裝置驗收完成,裝置動力部將裝置編入《裝置臺帳》,並建立“裝置卡”及“維護記錄卡”等檔案。

(1)一級維護保養:裝置的日常點檢、清掃、加油、消耗品的更換及簡易零件的修理,並做好更換與修理記錄。

(2)使用部門負責裝置的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並對裝置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負直接責任。

(3)使用部門負責《裝置日常點檢表》內規定專案的執行與記錄。

(4)新上崗、轉崗、調入的裝置操作人員在使用裝置前,須進行培訓,學習裝置的結構效能、技術規範、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知識等基本常識和“三級保養制度”的內容要求,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操作。

(5)特殊工種,如:行車工、電工等需按國家規定進行專業培訓,並經考試合格,由相關部門頒發操作證後上崗。

(1)二級修理:現場無法自行更換且需專門技術才能恢復機器使用效能的修理。

(2)裝置動力部負責裝置的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並記錄。

(3)裝置動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表》,依計劃做好《定期保養記錄表》。

(1)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需委託生產廠商或專業機構做精度檢查或保養修理。

(2)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由裝置動力部提出申請,經核准後送修,並記錄。

備件儲備:由裝置動力部制訂儲備定額。備件採購按公司物品採購相關規定執行。

使用部門如需備件,應填寫《備件申請單》,經生裝置動力部審批後領用。

備件應驗收入庫後,再領用,並嚴格入庫、出庫手續。

備件應分類、分割槽、分機型保管,擺放整齊,標誌明顯,規範化。加強防鏽、防腐措施。定期核對帳物相符。

1、裝置的移裝:應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應由技術部提出申請報告,經批准後,由裝置動力部負責方可進行。裝置的移裝過程中的安裝事宜,由裝置動力處負責實施。

2、裝置的借用:外借裝置須經裝置動力部同意,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裝置動力部應做好外借裝置記錄。

1、對閒置或連續停用三個月以上完好的生產裝置,所屬車間要填寫《裝置封存(啟用)申請單》。經裝置動力部批准後,方可封存,原則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門對封存裝置應做到斷電、斷油、斷水等,將裝置保養好,塗上防鏽油料,套上機床罩,掛上封存牌。裝置封存期間,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保養,不準任意拆卸裝置及零部件。

3、使用部門要求啟用封存裝置時,應填寫《裝置封存(啟用)申請單》,裝置動力部批准後,方能啟封投產。

1、凡列入固定資產的裝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報廢: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效率低,且不能改裝利用或大修雖能恢復精度,但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

(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遷移的裝置,因建築物改造或工藝佈局必須拆毀的。

(3)裝置損耗嚴重,大修後效能精度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的。

(4)腐蝕過甚,絕緣老化,磁性失效,效能低劣且無修復價值者或易發生危險的。

(5)因事故或其他災害,使裝置遭受嚴重損耗無修復價值的。

2、裝置報廢的審批:凡符合報廢條件的裝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裝置動力部填寫《裝置報廢申請單》,經公司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報廢裝置。裝置未經批准報廢前,任何部門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報廢處理。

3、銷帳:裝置經報廢后,應在《裝置臺帳》等表單中予以銷帳處理,應註明報廢日期、報廢批准人、報廢執行人等。

1、操作人員須經專門技術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操作裝置。

2、操作人員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違反規定使用裝置。

3、特殊工序裝置要滿足工藝要求。使用部門須定期進行裝置的精度檢查,並將檢查記錄裝置動力部備查。

4、特種裝置須完好執行,嚴禁帶病作業,並按國家規定年檢和稽核。特種裝置的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培訓合格後操作。

1、事故類別:根據事故性質和所造成的損失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事故處理:發生裝置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保持現場,通知裝置動力部,經鑑定記錄後處理。使用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後三日內填寫《裝置事故報告單》。裝置動力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根據事故性質和損失經濟大小,形成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最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檔案2篇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目錄,全面解讀 第2張

第2篇

第一條為了加強裝置管理,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裝置正常執行,根據我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裝置的管理是為了保證裝置的健康,加強維護與計劃性檢修,依靠技術進步,進行裝置更新與改造,堅持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裝置管理有主管生產副廠長負責,生技部是裝置管理的主要部門,並配置專職裝置管理員(工程師),其主要任務是對裝置進行綜合管理,保持裝置完好。對車間或班組的裝置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工作。生產技術部裝置管理工程師還必備我廠主要裝置資料。內容應包括:製造廠家原始圖紙、合格證書、安裝使用說明書等完整資料

第四條裝置管理的主要經濟性、安全性、技術監督完成等考核指標,列入廠長任期責任目標。

第五條生技部必須做好裝置更新與改造的規劃、選型、購置及安裝除錯等管理工作,購置重要生產裝置應當進行技術、經濟論證,並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購置裝置,應當由裝置專責人員提出有關裝置的可靠性和有利於維修的要求。

第六條選購進口裝置時,應當備有維修技術資料和必要的維修配件。

第七條生產裝置應當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維護規程。

第八條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裝置的操作和維修規程。

第九條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動力、起重、運輸、儀表、儀器、壓力容器等裝置的維護,檢查檢測和預防性試驗。

第十條裝置的檢修工作應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執行檢修技術標準,以保證檢修質量,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

第十一條根據裝置的實際技術狀況,結合生產安排,編制裝置檢修計劃,檢安公司必須嚴格執行檢修計劃。

第十二條物質部門應按照備品配件儲備定額要求,合理儲備備品、配件。

第十三條檢修公司各班組應當在保證裝置檢修質量的前提下,做好裝置的修復利用,節約檢修成本。

第十四條裝置的主管部門應當編制裝置改造和更新的中長期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1、經過預測,繼續大修後,均不能恢復裝置健康,不能保證安全經濟執行的。

第十六條裝置改造驗收後新增的價值,應當辦理固定資產增值手續。

第十七條裝置報廢,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辦理報廢手續。報廢裝置所取得收益,必須用於裝置的改造與更新

第十八條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健全的裝置驗收交接、裝置檔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組織制定裝置檢修工時、資金、材料消耗及儲備定額。

第十九條裝置發生事故必須如實上報,發生裝置事故,必須查明原因,並按照事故性質進行嚴肅出理。

第二十條檢修每臺裝置時,應指定管理負責人,管理負責人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水平,並由具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者擔任。

第二十一條根據裝置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開展各種不同型別的競賽活動,對作出顯著成績的裝置專責人和集體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二條對由於裝置管理不善,裝置發生嚴重事故而影響安全生產的,根據情節對分管負責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裝置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經濟損失的職工,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追究經濟和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