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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集合8篇 防火護航,安全管理責任書集

本文將為大家提供一系列關於“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的集合。消防安全是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而責任書則是管理和監督部門與企事業單位之間確立責任的重要文書。通過介紹這些責任書,我們希望能夠促進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意識,加強管理與監督,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集合8篇 防火護航,安全管理責任書集

第1篇

1、人並遵守以下政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內容,並對不符合以下規定所造成的後果負責,包括:

(1)嚴禁擅自挪用、損壞公共區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裝置、設施;

(6)禁止存放、生產、經營易燃、易爆、有毒、變質物品。

(8)嚴禁私自亂拉、亂接用電、用氣線路;從事電業、電氣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動火作業時,應提供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稽核檔案。

(9)電器產品的安裝、使用和電氣線路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10)自行做好電器產品安全效能維護,按規定定期檢修。

1.各經營商戶必須配備齊全消防裝置,消防裝置須有明顯標識,滅火器完好率必須100%且放置在明顯位置。

2.各經營商戶必須學習掌握消防安全知識,達到100%的普及培訓率。

3.必須嚴格的按照相關部門及德巨集邦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關於火災隱患檢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須是無條件的,達到100%的完成率。

1.經營商戶必須嚴格的服從銀川建發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關於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消防安全設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實。經營商戶須對員工消防知識培訓,使員工能不斷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員工對初發火災的自撲自救能力。

2.經營商戶必須嚴格的執行銀川建發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許佔用公共走廊,不許挪動消防設施,嚴禁室內煙火。

3.經營商戶所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商鋪內嚴禁存放煤氣、汽油、酒精、雷 管、炸 藥等易爆危險品。

4.經營商戶要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隱患記錄,嚴禁私拉亂用電源,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等。

5.經營商戶對商鋪的電源要人走斷電,人走關燈,對熱水器、電腦等裝置要人走斷電,商戶不準私拉電源,嚴防電器裝置老化引發火災。

6.不得改變商鋪的原配消防裝置,經營商戶新增的消防裝置須與原配裝置相匹配,不能影響原配裝置的功能及使用。

凡是違反責任書規定,工作失職、防範不利造成火災事故的,由責任方負責,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責任書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負責人如有變動,繼任者繼續履行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集合8篇 防火護航,安全管理責任書集 第2張

第2篇

1、各部門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將消防工作納入本部門的教學、科研、生產及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2、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行政一把手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同時要確定一名領導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在本部門範圍內普遍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3、各部門分管消防的領導要協調好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定專人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下屬各部門落實消防安全工作。

1、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度要上牆公示),並經常檢查監督,實行崗位責任制,確保本部門不發生火災事故。

2、要利用各種會議向教職工及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同火災作鬥爭的自覺性。

3、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堅持每季度和重大節假日要對本部門重點部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短期內解決不了的要採取臨時安全措施。

4、各部門要加強值班巡視,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任務,做到下班後拉閘斷電(不能拉閘斷電的要有安全措施),能發現和處理各種火災險情。重點部位值班人員要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知火警電話)和“四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自救)。

5、對於配備的消防設施與器材,要有專人保管,做到佈局合理,不挪用、不損壞,不佔用防火間距和阻塞消防通道。

6、發現本部門有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要及時向校長室報告,對上級公安消防機關和學校有關部門下發的消防隱患整改意見,要積極落實整改。

本責任書執行情況由學校防火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檢查、考評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參照《東南中學校園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有關條款進行獎懲。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各部門與校防火委員會辦公室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時間

第3篇

(一)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機制。貫徹《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完善消防組織,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管理人員,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定責、定人和督辦體系。

(二)加強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加強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培訓,確保安全管理人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確保“四個能力”建設達標。

(三)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遵守消防法規,依法辦理消防稽核、驗收或備案抽查手續;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工作達到組織制度規範化、標準懸掛統一化、設施器材標識化、重點部位警示化、檢查巡查常態化、培訓演練經常化的目標。

(四)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單位特點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兩規定三提示”活動;新進入或進入新崗位的員工上崗前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每年開展一次對全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做到“四懂四會”。

(五)積極推行消防安全管理新技術、新要求。繼續推行消防控制室“256”規範化管理,落實建築消防設施年度檢查工作;積極招聘任用消防職業資格人才,年內建築消防設施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積極推廣電氣防火監控系統;積極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六)大力整治重大火災隱患。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制定整改計劃,並按照實施,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採取改造、搬遷、停產、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單位志願、保安消 防 隊,明確組織機構、人員職責,明確程式和措施,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八)建立完善消防檔案。及時建立修訂消防檔案,檔案內容完整,保管妥當,方便查閱。

(九)嚴防火災事故發生。年內不發生亡人或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一旦發生火災,起火單位應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疏散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事故,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及時總結事故教訓。

年終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落實責任書情況組織考評,並將考評結果進行通報。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分別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和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存檔備查。

第4篇

為強化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充分發揮消防組織機構的職能作用,真正做到“誰主管,誰負責”,消除火災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發生,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目標與責任,特簽訂本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

以本單位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者的管理人員為集體承包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及《生產服務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主動配合中心防火安全委員會的監督、檢查、指導等各項工作。

2、積極配合中心防火委員會組織中心員工積極參加防火安全活動,執行各項防火規章制度;

3、負責中心消防管理技術工作,根據消防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中心消防管理制度;

4、在中心及所屬基層單位中,經常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登記造冊;向本單位領導和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彙報,並督促及時研究整改;

5、配合有關部門對中心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教育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火安全制度;

6、加強中心義務消防隊的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工作;

7、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積極組織義務消防隊和職工群眾進行撲救,並配合公安消防人員檢查火災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1、本責任狀的責任目標任務列入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

2、中心防火安全委員會每年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個人給予各種形式表彰獎勵,並作為中心評先評優的依據。

3、對違反本責任狀所規定的行為,中心防火安全委員會將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執行期內安全第一責任者發生人事變動,繼任者無條件接受。

第5篇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見和全社會抵禦火災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鄉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各村委會、鄉直機關單位都要確定一名領導分管消防工作,各村委會主任、鄉直機關單位法人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各村委會、鄉直機關單位要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分析本轄區、本單位消防工作形勢,部署階段性和重大節日、夏秋收季節防火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督促檢查各村組、所屬單位消防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定期通報情況。全年研究和部署防火工作會議不少於4次,督促檢查工作不少於4次。

三、各村委會、鄉機關直單位要與各村組、下屬各單位簽訂防火工作責任書,把各部門、各行業、各村組的消防宣傳、培訓、火災預防、火災隱患整改、經費投入、消防設施建設、消防器材的購置維修及獎罰等具體任務措施落實到人,形成各級領導、各行業積極行動、齊抓共管消防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各村委會、鄉直機關單位要堅持每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日和農村夏秋收季節義務宣傳《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寧夏回族自治區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基本的防火、滅火與火災逃生自救常識;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常識納入中國小教育之中,每學期開展一次消防常識教育,強化消防安全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各村委會、鄉直機關單位要重視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特別要對消防宣傳、器材裝備配備、培訓等,在資金上給予一定支援,建立多種形式的義務消防隊伍,對消防器材裝備的購置以及維修等專項經費要認真研究,爭取解決,確保日常防火、滅火任務的完成。

六、各村委會要按照市、縣出臺的《新農村消防工作發展規劃》要求,將新農村的消防規劃編制及實施工作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

七、各村委會、鄉直機關單位要對轄區內幹部群眾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一)各村委會、鄉直機關單位年度火災起數、損失、傷人、死人四項指標下降10%,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

(二)認真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糧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切實有效的抓好農村防火工作,使各行政村農村火災起數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基礎上,下降10個百分點。

(三)各村委會、鄉直機關單位自查的火災隱患整改率要達到90%以上,不能整改的必須關、停或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四)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撲救,保護火災現場,協調調查火災原因,處理有關責任者。不得虛報、瞞報、遲報和漏報火災事故。

八、年度鄉政府將組織有關人員對消防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達標考核評比。凡經考核評比不達標或發生重大以上火災、對重大火災整改不力的村、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本責任書籤訂期限為一年。凡在責任書有效期內,責任人調離或者因其他原因變動的,有關消防工作責任由繼任者承擔。

第6篇

為了加強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事故,確保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雲南省消防條例》及消防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責任保證書

1、部門主要行政領導負責的防火責任制度和措施(25分)

(1)部門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措施並和下屬科室、班級簽訂責任書。

(3)部門下屬科室或重點部位的責任人、職責、責任區明確。

(4)火源、電源、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5)挑選責任心強的教職工,學生兼任業餘消防員,兼任業餘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以上五項內容每少一項減3分。

2、建立部門防火檔案、制定滅火和應急預案,開展“四大節日”、“兩假期”及平時消防安全大檢查。(25分)

(2)消防安全重點防火單位應定點、定人、定措施(如:學生宿舍、鍋爐房、食堂、化學系、地理系、物理系、體育系倉庫、圖書館書庫及資料庫、計算機房、後服中心、文印部、電教中心、網路中心、演播廳、後管倉庫、電工房、木工層),實行嚴格制度管理。

(4)“四大節日”、“兩假期”及時消防安全檢查工作記錄完善。

(5)每月一次防火自檢自查,20日前將檢查情況報保衛處安全科,發現火災隱患定部門、定人、定措施,限期改正。

3、對本部門的教職工、學生、家屬子女做好防火安全宣傳教育(25分)

(1)經常對本部門教職工、學生、家屬子女進行消防法規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做到學生不在宿舍內擅自拉接電源,燒電爐,不使用發熱管、不亂丟菸頭。在重點防火區如學生宿舍、化學系、地理系、物理系、體育系、圖書館、閱覽室、各部門的保管室、倉庫、資料室、試驗室、語音室、列印室、計算機房、藝術系畫室、音樂專業琴房、鍋爐房、食堂、油罐庫、化學易燃易爆有毒放射藥品倉庫、食堂、網路中心等,設定明顯的重點防火標誌,禁菸標誌。

(3)每年利用廣播、牆報、黑板報等進行消防安全法規宣傳教育不少於二期次。

(4)教育好本部門的教職工、學生、家屬子女知道火災危害性、懂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發生火災會報警和會使用滅火器,能撲救初起火災。

學生在宿舍使用電爐、亂接電源一次各扣5分,連帶責任扣分(後管部門扣3分,係扣2分)。

(1)維護好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箱、消火栓、箱、水袋、應急疏散指示燈、應急疏散安全出口指示牌、疏散安全出口門標誌)等。

(3)根據本轄區的'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應保持清潔完好、有效。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應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設定。

1、各部門每年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自查一次,自查打分報告和總結分別於5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報學院綜治委辦公室(保衛處),年終學院組織檢查考評,評比後兌現獎懲;

2、對嚴重失職、導致本部門治安秩序混亂或發生影響穩定重大治安事件的,不及時整治的,實行一票否決權,部門不能評先授獎,主要領導幹部本人不能評先授獎、晉職晉級;

3、不認真落實責任書條款,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當年評獎資格:發生重特大火災、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安全工傷事故;

5、受見義勇為基金會表彰獎勵,每起增2分,協破或現場抓獲作案人的增1分;

6、根據年終考評結果,對優秀部門給予獎勵。院綜治委設立獎金1.5萬元。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院和部門領導簽字後分別保留一份。

第7篇

根據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安機關的要求,為保證及做好商鋪消防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商定,特簽訂本責任書,由乙方遵守執行。

一、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商鋪內,商鋪內嚴禁違章使用電器和酒精爐,液化氣,禁止亂拉、亂接電線。

二、應按照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材,加強對僱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三、不得在商鋪內亂堆、亂放雜物,廢棄物要及時清理。

四、對違反以上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公安消防機關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五、租賃期間,如果乙方因忽視安全防火措施或者其他原因而人為地發生事故所造成租屋損害、破壞,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同時乙方負全部

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並自責任書籤字後生效。

第8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簡稱《消防法》和《湯池溫泉消防管理規章制度》下稱《管理制度》的規定。為確保湯池溫泉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險隱患,並充分體現“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湯池溫泉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書。確定各部門負責人為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 建立各部門以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領導,本部門員工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體系,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管理制度》等消防法規和條款。

二、 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該經常教育和督導員工樹立防火意識,決不違章操作,使用完電腦、燃氣等用具後開關(閥門)要關閉。

三、 愛護好本轄區域所配備的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

四、 經常組織部門員工參加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員工都能熟練掌握並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警,會引導人員疏散,全面提高防控火災風險的能力。

五、 不斷加強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同時並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對景區的消防檢查、監督。

六、 有義務參加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湯池溫泉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 積極參與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員工撲救初起的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總指揮的統一指揮。

八、 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湯池溫泉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 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消防安全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發生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險隱患等情況, 湯池溫泉有權追究責任人或按湯池溫泉《管理制度》予以處理和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部門負責人更換時為止,部門負責人更換另行簽訂新的消防安全責任書。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責任人、保安部、總經理室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