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門衛安全責任書合集7篇 守衛安全防線:門衛責任書合輯

本文以“門衛安全責任書合集”為主題,收集整理了各類門衛安全責任書,旨在幫助企事業單位明確門衛的職責和責任,加強門衛安全管理,保障人員和財產的安全。通過規範門衛工作流程,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責任感,進一步提升企事業單位的綜合安全管理水平。

門衛安全責任書合集7篇 守衛安全防線:門衛責任書合輯

第1篇

為加強學生管理,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切實加強安全教育,讓學生有良好的學習氛圍。為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一方平安,讓學生高高興興的上學,也高高興興的回家,特擬訂如下條款,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

1、門衛人員應準時開鎖校門,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財產安全。

2、為了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門衛人員在每天放學時應監督學生離校,防止踩踏、擁擠事件的發生。

3、中午時間,在校學生不得離校,門衛人員應認真盤查進出學生,無班主任籤條者,不得放行。

4、正常教學時間,學校大門不得隨意開關,不能讓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學校;有事者,門衛應認真詢問並做好登記,方能讓其進入校園

5、節假日,門衛應堅守崗位,除本校工作人員以外,其他人員(社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本校。

6、嚴禁外來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家長進入校內接送學生。

門衛安全責任書合集7篇 守衛安全防線:門衛責任書合輯 第2張

第2篇

為了強化崗位職責意識,構建完善的學校治安防控體系,使學校各級人員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責任,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學校決定全面簽訂安全教育和管理責任狀。門衛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門,根據門衛職責要求,特於門衛簽訂以下責任書。

1、教學時間,按規定準時開關校門;學校假期校門關閉。

2、非開門時間,學生要進出校門,及時詢問、報告;教學時間,無教師審批外出的`學生不得讓其外出;非教學時間,嚴禁學生進入校園。

3、教師進出校門時要及時開關。妥然安排好來學校參觀、考察、指導、檢查的領導和教師進出校門。家長、客人及其他人進出校園辦事要詢問、登記,然後讓其進入。制止商人、閒散人員進入校園。

4、督促自生行車進出校門下車推行;督促摩托車經過校門放慢速度行使;勸阻與校活動無關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內。

5、校內物資出門必須進行查對登記,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可出門。

6、關注校門口的通道,不讓物資在門口停放,保證門口暢通無阻,及時清掃校門口衛生

7、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發現有異常現象及時報告校長或總務處,催促學校及時處理。

8、門衛房屋及相關設施經常檢查,尤其是用電狀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處理。

10、夜間巡視校園在一次以上,檢查各教師、辦公室廚房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況,檢查有無可疑人員進入,做好放盜、放火工作。

11、接受學校領導和教師對門衛工作的安全檢查,實事求是地彙報有關工作,不得隱瞞、謊報。

12、及時向校長和總務處反映門衛、安全等情況,對需要緊急處理的,周密考慮,及時而完好地處理。

1、門衛違反上述有關規定,有失責任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一定的處理。

2、發生校園失竊、非教學時間學生進入校園出事等重大事故,門衛有失責行為,給予的嚴肅處理;嚴重的交由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門衛和學校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3篇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給師生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確保學校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正常有序進行,真正做到讓家長放心、學生安心、教師稱心,學校決定實行半封閉式管理,以確保師生和校園安全。學校要求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切實履行如下職責:

1、必須遵紀守法,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堅持原則,恪盡職守,不擅自離崗,不隨便請人代班,不遲到,不早退。

2、校園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於泰山。因門衛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3、學校實行半封閉管理。門衛必須全天24小時堅守門衛室(李賢思和袁登輝輪換值班,李賢思:早7:20——12:20,午14:20——18:00;袁登輝午11:50——14:20,晚17:50——早7:30)。學校大門必須定時開關,嚴格按照學生上下學時間開關,非特殊情況不得隨意開門。

4、每天放學時袁登輝負責路隊護送,清理門口影響學生出行的車輛,李賢思負責門衛值班。

5、嚴格控制車輛出入。學生在校期間,家長接送學生的`自行車、三輪車和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也不能擺放在學校門口。

6、門衛必須如實填寫每日值班記錄,來客必須登記。接待來客要熱情、大方、禮貌,並問清來意,排查安全隱患;家長來訪要求在門口等候,下課後通知學生或教師,來客須報請聯絡人或接納部門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

7、學生(包括住宿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外出,特殊情況必須持班主任親自簽字的請假條登記後方可出校。出入學生要詢問登記核實,走讀生嚴格按上下學時間出入,嚴禁社會人員無故帶學生出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親筆簽名或政教處證明,方可放行。

8、週末、節假日或放學期間,學生、社會閒散人員、外來車輛等如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10、遇到學校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必須聽從學校統一安排和調遣;協助政教處做好突擊檢查,隨叫隨到。

11、發現異常情況或可疑行為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發現不文明行為要及時制止,如發現打架鬥毆情況必須及時與政教處聯絡。

本責任書一式五份,學校、政教處、總務處、門衛人員各執一份,若不履職崗位職責,學校領導將約談並嚴肅追責處理。

第4篇

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護工作,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根據教育局的要求,學校決定全面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門衛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門,根據門衛職責要求,特與門衛簽訂以下責任書。

1、教學時間,按規定準時開關校門;學校假期校門關閉。校門開關時間按教導處適時規定執行。

2、非開門時間,校門一律關閉。學生要進出校門,及時詢問、報告;教學時間,無教導處審批外出的學生不得讓其外出;非教學時間,嚴禁學生進入校園。

3、教師進出校門時要及時開關。妥然安排好來學校參觀、考察、視導、檢查的領導和教師進出校門。家長、客人及其他人進入校園辦事要詢問、登記,然後讓其進入。制止商人、閒散人員進入校園。

5、督促自生行車進出校門下車推行;督促摩托車經過校門放慢速度行駛;勸阻與校活動無關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內。

6、校內物資出門必須進行查對登記,經有關部門同意後方可出門。

7、關注校門口的通道,不讓車輛、攤點在門口逗留,不讓物資在門口停放,保證門口暢通無阻,及時清掃校門口衛生。

8、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發現有異常現象及時報告校長或總務處,催促學校及時處理。

9、門衛房屋及相關設施經常檢查,尤其是用電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處理。

10、靜校後,檢查教室及校園裡有無學生逗留,發現有學生逗留及時報告學校相關人員,做好遣送工作。

11、學校領導交給的安全要求和任務,不得拖延,不得拒絕,不得由其他人代替,要不折不扣地完成。

12、接受學校領導和教師對門衛工作的'安全檢查,實事求是地彙報有關工作,不得隱瞞、謊報。

13、及時向校長和總務處反映門衛、安全等情況,對需要緊急處理的,周密考慮,及時而完好地處理。

14、因未按時關閉校門而造成的學生離校、社會人員進校而造成的後果案情節嚴重追究門衛責任。

1、門衛違反上述有關規定,有失責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一定的處理。

2、發生校園失竊、非教學時間學生進入校園出事等重大事故,門衛有失責行為,經予嚴肅的處理;嚴重的交由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3、對全年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做好安全工作,無發生安全事故的,給予門衛一定的獎勵。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門衛和學校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5篇

2、各類物資需經學校有關部門證明或同意,方可出校門。

3、未經學校同意,外來人員不得在校內閒逛、遊玩等。阻止商品促銷員進校推銷商品。

4、早上7∶00開校門,除上學、放學時間,大門開度不超過1米除車輛出入外,晚上7∶00關校門。

5、發現有可疑之人在學校門口周圍逗留,找學生釁事,應及時阻止,並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及時處理。

6、放學之後關校門之前必須巡視校園一週,看各室是否關緊門窗或電源燈具做最後的`安全檢查。

7、雙休日學校活動場地禁止對外開放,要嚴防不法分子破壞或損害學校公物。

8、工作期間,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須承擔相應責任和賠償經濟損失。

第6篇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衛的.安全責任明確如下:

一、門衛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強學生進、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門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接待人員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物件及出校時間)。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節假日期間,任何人不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出校門,門衛不許讓學生獨自出校門。

五、家長到校找老師或給學生送東西,門衛不得讓其入內,須和班主任聯絡,由班主任親自接待,也可由門衛在適當時候將東西轉交給學生。

六、門衛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如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衛負責。

七、對進入校園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絡,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衛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7篇

為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責任與追究制,防止學校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學校與門衛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1、外來人員或學生家長需要進入校門必須做好出入登記手續,由有關師生到門衛登記確認後,方可接待入內。

2、進出學校大門的所有物品要詢問、檢查,必要時做好登記工作。

3、在學校大門附近逗留或肇事的不法人員,要勸其離開,如不聽勸告者,要及時通知學校值班人員,嚴重的撥打報警電話:110。

4、確保二十四小時有人在崗,做好交接班工作,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報告。

5、發生突發事件(如火災等),門衛要在第一時間開啟校門,保證安全通道的暢通。

6、做好校園內夜間巡視,協助值班人員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隨時啟動相應的安全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理。

7、確保傳達室的內務整潔衛生,嚴禁學生、教師隨意進入室內。

8、注重個人儀表,文明用語、熱情友好、搞好視窗形象。

9、如因門衛管理不當,造成外來人員隨便出入校門,對師生員工的生命造成傷害或學校財產損失,門衛人員將負全部責任。

10、學生出校門必須要有班主任或相關老師護送的校門口教給學生家長後方可放行。

12、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工作任務,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視其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嚴重的依法處理。

13、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與門衛管理人員各執一份,責任書的職責不因責任人的變更而改變。責任人有變更,接任者繼續履行。